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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局开展秋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粮食局开展秋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工作通知

一、专项检查主要内容

一是收购资格情况。检查收购者是否依法取得收购许可证,在收购场所醒目位置是否悬挂粮食收购许可证书。二是收购宣传情况。检查各收购点收购粮食是否做到新陈粮食品种、质量、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三是验质检斤情况。检查各收购点收粮器具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年审,收购粮食是否做到随到随收、粮进钱出,不向卖粮农民拖欠一分钱。严禁收购粮食发生克扣斤两和压级压价行为。四是收购数量统计。检查各个体经营户收购点收购粮食数量是否真实,统计台帐记录是否规范,并是否按有关规定向区粮食局报送收购资料。国有粮食企业收购粮食验质检斤秩序是否规范、公开透明,填写收购凭证和收购发票是否规范统一,项目内容是否齐全,凭证上各环节签字有无缺失,严禁虚假收购,以陈顶新及向卖粮农民“打白条”等违纪违法行为。五是收购点卫生情况。检查各收购点收购粮食存放库房是否清洁卫生,库存粮食品种是否做到不混装、不混存,严禁粮食与其他有害物资在库房内混存。

二、专项检查工作方式

按照省、市粮食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秋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主要工作方式:一是检查组要采取定期到各粮食收购点或收购门市现场查看收购工作开展情况,并核查粮食收购原始凭证和统计台帐。二是针对一些个体经营户实行走村串户收粮方式,检查组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农村交通要道处实施专项巡查。

三、违规违法处理

一是凡被检查发现收购粮食存在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经营户,检查组要给予书面警告,并当场送发整改通知书。并在整改期限后即时开展针对性“回头查”,确保整改到位;二是凡被检查发现存在违反国务院《粮食购销管理条例》行为的,检查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停业整顿处理,并联系有关执法部门按照相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罚。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抓好全区秋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区粮食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区粮食局局长同志任组长,其它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秋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以及区级相关执法部门的工作联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粮食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中的上请下达以及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