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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力做好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假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强领导及早作出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逐级抓好落实,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扎扎实实做好节假日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假日。

二、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

各村、安全办、安监中队、派出所、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作用,在节假日前组织一次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加大对非法采购、运输、批发、销售、储存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把非法生产、经营、存储烟花爆竹的隐患和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各村委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对本辖区内烟花爆竹运输、零售、储存、燃放的安全进行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有关应急救援预案。切实指导好农村燃放鞭炮人员正确操作燃放鞭炮。安监中队负责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指导检查村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布设是否科学、合理。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实施烟花爆竹运输许可,确定运输路线,并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携带、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厉打击在非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进行监控和检查,严防违规运输烟花爆竹;查处妨碍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公务活动及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执法工作。

工商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的管理;依法查处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凭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办理烟花爆竹经营工商注册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供销社负责加强对本系统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查处、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网点。

四、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一)把“三关”。一是进入关。公安、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在镇区边道设立检查站(点),对可疑车辆和人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进行查扣,进行集中销毁,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我镇。二是上市关。辖区内批发零售经营户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是具有生产资质企业生产的合格的C、D级烟花爆竹产品,必须是经合法渠道购进的合格产品。三是经营关。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营人员必须受过专门培训,经营产品必须是符合规定经营的品种。

(二)严查“三违”。一是严查违法行为。凡涉及到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包括非法运输、储存、生产等行为,依照法律从重、从快处理。二是严查违纪行为。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制止违规行为。各级各部门发现市民违规购买、燃放不合格产品,有权利和义务制止,对零售不合格烟花爆竹小商贩要及时举报。

(三)严打“三非”。安全办、安监中队、公安、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作用,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利用多种形式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对经查实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行为,要追究辖区村委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五、有关要求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要求各村成立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村专职宣传员不少于3人,每个村队至少设立一处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栏,充分利用横幅、标语、宣传板报、宣传单及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不间断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确保做到家喻户晓。

2、教办要组织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3、对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人员实行奖励。

通过宣传烟花爆竹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识别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产品的知识,自觉从合法渠道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了解烟花爆竹燃放注意事项的安全知识。

(二)强化监管责任。各村、各相关单位一把手是本辖区、本行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通知本精神,切实做好本辖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保证信息畅通。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负责,做好值班工作,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做到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发现情况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