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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通知

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通知

各单位、各水利工程建设处:

2014年6月是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活动月,为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管理,现结合水利系统实际,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密切联系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水利安全文化建设,提升全系统安全生产法制意识、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安全生产氛围,促进全县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持续稳定和良好发展,努力履行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5月3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由县水利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和特点,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再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建重点水利工程、闸站维修改造工程、农村改水工程等项目,以及防汛责任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等措施落实情况,进一步查找防汛防台薄弱环节,排查各种险工隐患,确保安全度汛。

(二)加强水利项目安全管理。抓好新建、改建、扩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把安全源头关。督促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三)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培训。进一步增强防汛抢险队伍的技术业务素质,提高防汛应急救灾的实战能力。

(四)积极开展宣传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在建设工地、单位门口张贴、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警示用语,紧扣“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等活动,增强公众防灾避险意识。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策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各单位要集中精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对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自查自纠,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三)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和简讯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拓展宣传范围,提高宣传效果。要直接面向广大从业人员,宣传深入开展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动员和组织水利职工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责任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的活动开展,按照“党政同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体要求,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万无一失。

(五)务求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原则,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在总结以往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在形式和内容上突出特色,增强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