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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落实非食用物质违法添加整治总结

卫生局落实非食用物质违法添加整治总结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九部门的统一部署,我县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较好地完成了前两阶段工作,顺利地转入第三阶段,第三阶段我县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主要工作成效

我县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在第三阶段着力于完善治本措施,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机制,并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第三阶段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292人次,检查相关单位772户,整治重点地区21个,重点单位26个,重点品种43个,查处违法案件2起,没收假劣食品308包,货值0.2万元。

农业部门:加强饲料等农资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及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检验。第三阶段共出动执法人员133人次,督促种、养殖企业314户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饲料、化肥的使用记录。立案查处违规经营案件2起,责令纠正违规经营农资门市、规模种养殖场19个,没收违规饲料308包,涉及总货值金额0.2万元。

质监部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规范食品生产单位的行为,督促生产企业完善生产记录和添加剂使用记录。

工商部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的监管,提高经营门槛。第三阶段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督促315户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进销货台帐、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

卫生部门:加强餐饮消费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第三阶段出动监督员13人次,督促76户餐饮业完善索证、索票制度。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加强口岸餐饮消费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第三阶段出动监督员12人次,督促45户餐饮消费业完善索证、索票制度。

经济商务部门:加强了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及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本期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督促22家企业建立和完善添加剂购进、使用的相关制度和记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做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一是根据各职能部门上报的数据和信息编发《**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动态工作信息3期;二是于20*年4月9日组织各成员分管领导召开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总结汇报会。

二、存在的不足

专项整治工作自开展以来,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不足:

(一)食品市场的规范化程度不高,检测手段和设备落后,不够完善,对食品生产加工业的现场检测工作尚未完全开展,少数非法食品加工经营者故意惨杂使假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危害尚未完全消除;

(二)个别企业因使用剂量小,存在索证、索票不齐全,无台帐记录等;

(三)公众的宣传教育有待深入,群众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认识不深。对食品添加剂甚至出现误解。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总结经验,巩固成果,探索建立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全面监督、从严惩治。同时,组织协调执法部门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列入部门日常监管的重点内容,监督常态化。紧紧围绕食品安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县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三)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有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形成合力。

(四)加强有关食品添加剂的知识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五)加强企业自律,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和技术指导。对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检查、培训,并督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使用台帐,强化企业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