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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升学体考制度

毕业升学体考制度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考场与器材及有关要求;学校在体育课成绩及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的要求;体育课成绩和平时体育锻炼情况考核办法及标准依据《实施方案》执行;考核档案管理及成绩登统与上报这几个方面来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考场;器材;安全保障;成立学校考试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表现合格学生;表现差学生;按要求建立完善如下档案;上报市教育局材料;教育局职责等,具体材料请详见下文:

根据《*省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成绩(总分3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此项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考试方案、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考试规则以及考试的检查、巡视及市区考生的体育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本县(市)体育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有关学校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体检、平时体育锻炼成绩、体育课成绩登统上报等项工作。为了切实做好体育考试有关工作,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一、考场与器材及有关要求

1、考场

教育局本着方便考生、就近考试并兼顾统一标准、便于组织、便于封闭的原则设置考点,考点必须具备考场所需场地、器材、设施和组织条件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不能做考点。

(1)根据体育考试规则要求,体育考试场地必须是全封闭、周边环境良好的标准400米、300米或200米田径场及与田径场相邻的室内测试考场。

(2)考场内、外要张贴考生须知及有关考试项目、评分标准、考试时间、要求、纪律和一些宣传、鼓励内容的标语,营造健康有序的考试氛围。

(3)考场内要设检录处和各考试项目考试区,并在各考区准备所需要的标准器材,以及桌子、椅子、体操凳、卫生饮用水、白灰等物品和设施。同时要求各考区的布局要合理,要有一定的间隔,避免互相干扰。

2、器材

根据《*省20*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要求,各考点要根据当年的考试项目,配备符合标准、统一安全、数量足够的器材设施,保证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体育考试安全、顺利地进行。绝不允许非标准器材进入考场。

3、安全保障

(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体育考试的安全教育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明确一位校级领导专门负责体育考试全过程的安全工作,特别是要加强交通、医务监督和安全教育等项工作的领导。

(2)一定要做到先体检、后考试。体检可与初三学生常规体检相结合,体检时间应放在初三年级体育考试之前进行,决不允许未经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参加身体素质考试(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免试或缓试)。

(3)凡报名参加考试的学生,家长必须填写体育考试考生家长通知书,由班主任和校长签字。

(4)各校带队教师,要在学生进入考场之前,组织学生进行相应准备活动,严禁不做准备活动而直接参加考试。

如有因不重视安全工作而发生考生伤害事故,将追究当事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4、体育考试考场必须实行全封闭管理,配备专门保安、保卫人员;监考人员挂牌上岗(标牌必须具有监考人员近期彩色照片及编号);考生凭准考证出入;严禁闲杂人员进入考场。

5、要对考生进行思想教育,要求考生遵守纪律,服从指挥,尊重监考人员。如考生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应当场提出,以便得到及时准确的答复。考试结束后,不再受理此类问题。

二、学校在体育课成绩及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的要求

(一)、成立学校考试领导机构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教导处、体育组和班主任三结合的领导小组,负责体育考试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在学校体育考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要明确责任,各行其职,具体职责如下:

1、教导处管理职责。负责管理体育考试档案、体育成绩记录和各项活动记载。

教导主任负责全校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及体育课时间的安排与调整,指导学生体育考试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和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汇总。

教导干事在教导主任的指导下管理体育考试档案,收集积累资料,负责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活动及大型体育活动情况的记载。

2、体育组管理职责。负责学生体育课成绩考核。

体育组长要全面负责掌握体育教师对各班级学生体育成绩的考核情况,指导各年级组制定好体育考核项目和有关资料的统计与积累。

体育教师要认真做好对所任班级学生体育课成绩的考核,做好成绩统计与上报,掌握学生体育课出勤与表现情况,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反馈给班级。

3、班主任管理职责。负责班级学生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

班主任教师要配合体育教师做好班级学生参加大课间体育活动、体育活动课、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及体育课情况的考核,做好学生出勤和表现情况的统计,督促班级体育委员及时填写考勤表并上墙公布。认真做好体育锻炼和体育课表现差生的评定工作,要实事求是,掌握好标准。

三、体育课成绩和平时体育锻炼情况考核办法及标准依据《实施方案》执行。

关于学生平时体育锻炼情况评定,可参照如下标准:

(1)表现合格学生

在平时体育锻炼(大课间体育活动、课外体育活动)及体育课中,能够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活动,出勤情况达到要求者;

能够自觉遵守纪律,听从教师指挥,服从活动及课堂安排,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者;

体育活动和体育课,能够按照常规要求,自觉穿好运动鞋、运动服,不携带危险品(小刀、镜子等)者;

体育课堂能够认真听课,做到注意力集中,自觉按照教师布置的练习完成动作者。

(2)表现差学生

在体育锻炼和体育课活动中,凡具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视为表现差生:

经常迟到、早退、不遵守纪律,不听从指挥者;

有打骂人,欺负其他学生,损坏公物、顶撞教师者;

活动练习不积极,经常借故逃避,甚至旷课者;

经常对他人动作进行嘲笑、讽刺、刺伤他人自尊心者;

拉帮结伙,遇事起哄捣乱者;

体育活动或体育课经常不穿运动鞋、运动服,行为散漫者;

经常不认真听课,练习时注意力不集中,不按教师布置的练习去完成动作,表现自由者。

四、考核档案管理及成绩登统与上报

(一)按要求建立完善如下档案(有关表样附后)

1、课外体育活动情况记录(指定专人每日一记)

2、学生平时参加体育锻炼缺勤统计表(班主任负责,班级上墙公布)

3、体育课出勤、课堂表现记录表(体育教师负责)

4、体育课成绩统计表(体育教师负责)

5、体育中考考核项目成绩汇总表一式二份(教导处负责)

6、学校体育课成绩上报单一式二份(教导处负责)

7、学生免考登统表(教导处负责)

8、学生免考申请表(学生申请)

9、体育考试考生家长通知书(体育考试前由考生家长、学校校长和班主任签字)

(二)上报市教育局材料

1、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报名表

2、免予参加体育考试学生登统表

3、免予参加体育考试申请表

(三)教育局职责

1、审查学校上报的各种材料。

2、登统学生体育课及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成绩。

3、登统体育考试成绩。

4、市、县两级考试管理机构要对体育课考核成绩及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考核成绩进行抽查,有关抽查要求按照《*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