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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食品质量监管网络意见

乡镇食品质量监管网络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食安委办公室转发国务院食安委办公室《关于严厉打击假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触角真正下移农村,切实维护广大农村地区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就必须加强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此,抓好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工作,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进行。

一、建立乡镇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1、成立由乡镇长为主任、分管副乡镇长为副主任,乡镇(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所、农机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学校等基层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协调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乡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乡镇政府,由乡镇党政办公室主任兼任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2、各乡镇聘用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聘用大学生村官为食品安全“协管员”,村委主任、治保主任、村医兼任食品安全“信息员”,做到互通信息,及时上报各种

食品安全信息。

二、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工作职责

1、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工作职责

①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负责。

②了解掌握本辖区食品种养殖、生产、流通、消费等情况以及群众对食品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食品安全月报表等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③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本辖区食品安全信息并定期报送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有关部门报告。

④协助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本辖区的食品安全日常工作。

⑤负责对本辖区内制售假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人进行举报,报告本辖区食品安全事件。

⑥配合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其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⑦完成乡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乡镇食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①宣传食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

②协助乡镇政府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督促食品经营单位贯彻执行有关食品的法律、法规;

③搜集反映本辖区食品市场信息,提供监管线索,完成乡镇政府以及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办理的有关工作任务;

④按规定参加乡镇政府、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⑤对食品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

⑥协助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协管员发放有关通知,收集有关统计信息;

⑦完成其他食品安全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