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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推进医疗扶贫确定实施五大项目

民政局推进医疗扶贫确定实施五大项目

(1)医保补偿项目。

由政府出资将建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医保范畴,加大特殊群体新农合补偿力度,实行新农合贫困家庭精神类疾病住院报销补偿标准提高5%等一系列优待政策。

(2)医疗免补救助项目。

对建卡贫困人口实施免收一般诊疗费、起付线、给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十免三补助”政策;实行先诊疗后结算,由医疗机构与医保、民政求助和医疗爱心基心经办机构先予结算,剩余部门由个人支付。

(3)民政救助项目。

将符合条件的建卡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纳入民政医疗救,对经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照医疗救助政策规定的比例给予救助。

(4)爱心基金支持项目。

充分发挥医疗爱心基金对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支付的支持作用,建卡重特大疾病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各类渠道报销后的个人支付部分,由爱心基金按规定再次进行报销。

(5)医疗减负项目。

将市内住院疾病和费用占比排名前十位的病种纳入新支付范畴,降低贫困人口就医费用支出;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院的监管,严格控制贫困人口就诊的各类医疗费用,对滥乱处方、滥检查等医疗行为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