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校园法律常识

校园法律常识范文精选

校园法律常识

校园法律常识范文第1篇

为进一步加大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力度,防范和打击学校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建设,我局积极采取行动,加强校园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收到**综治《**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后,我局十分重视,局党组召开专门会议,讨论这项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局认真与教育部门联系,讨论对学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的内容、方式和具体对象,确定由我局派出普法讲师团律师给学校师生讲授法制课的方式进行教育,并确定了六所重点教育院校。其它一百余所学校由法制副校长负责法制教育。

二、通过和教育局沟通后,我局及时召开由局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讲课律师等组成的专题会议,具体讨论课程的安排和法制教育的内容,这次会议的召开,对保证法制教育课程的顺利进行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校园法律常识范文第2篇

**一中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几点做法

**一中现有45个教学班,2730名学生,团员2453名,教职工168名,其中中学高级教师14名,中学一级教师52名,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73%,为市级示范性独立高中。近年来,学校始终把“以学生为中心,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作为办学宗旨,确立了“德育为首,教育为主,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办学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德治校、依法管理,德法并济,教书育人的观念,创新德育机制,加强法制教育,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多年来,学生遵纪守法率为100%。

我们的主要做法有以下三点:

一、抓好德育常规教育,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学校坚持“德育是学校教育的核心”的办学理念,注重以“做人”为基础,以“成才”为目标的教育教学活动。将德育指向学生生活的实际情境,侧重体验学生的个人生活、学习的具体意义,置身于鲜活具体情境当中。

1、构建德育亲和性的课堂,提升学科教学中的德育渗透力。学校提出了“爱满校园,情溢课堂”的口号,倡导构建德育亲和性课堂教学模式,创造温馨的班级氛围,亲和的师生关系,互动的教学形式。根据学生发展的需要设计活动,联系学生的生活世界、情感世界开展教育。关注学习兴趣,用人性化,情境化的方式,创设生动活泼的学习情境。力求“三个营造”:营造情境,在情境中动情、入情;营造心境,在良好地心境中学习;营造环境,在宽松和谐的育人环境中成长。

2、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寓教于乐,寓教于行。通过形式多样的课内外活动和团日活动,让学生自编自导,在“活动中完善自我,实现自我教育,开发潜能,使所有学生的各方面的特长都有所发展。从而培养学生广泛的兴趣爱好,树立自信、乐观、向上的积极态度。

3、开展“思想自律,学习自觉、管理自主、生活自理”“四自”活动,构建学生自我教育体系。从“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学习、学会生存”等方面入手,着力培养学生良好地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坚持设文明岗,班级成立自治委员会,进行自我教育,规范行为。开展“三做好”(在校做好学生、在家做好孩子、在社会上做好公民)、两个一样(校内校外一个样,老师在与不在一个样)教育活动,锻练能力,提高素质。

4、创新德育机制,全面铸就新时代人才。坚持“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德育理念,在实践中探索出了“全程育人、全员育人、全面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整合德育资源,形成合力,推出了“一包”、“五联系”、“四深入”等德育工作活动。班主任包班,从思想动态、行为规范、社会公德、文明习惯等方面包揽班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员联系寝室,中层以上干部联系品学兼优的贫困生,给予帮扶,班主任联系行为不良生,促其转化,科任教师联系学困生,促其提高学习成绩,政教处联系有关部门治理学校周边环境,查处进入“两厅一吧”的学生,全面细致地开展德育工作。坚持开展“四深入”活动:深入教室,关注学生学习;深入寝室,关注学生生活;深入家庭,关注学生成长;深入心灵,关注学生心理。随时了解情况,随时解决。

5、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网络,优化家庭教育格局。坚持学校为主,依托社会,充分发掘当地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家长的德育协调功能,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进行家校沟通,促进了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协调一致。在工作上实现了三个转变:变单向信息输出为双向信息沟通;变单一的老师训话为多种形式的座谈交流;变告状式讲话为探讨研究。举办家长学校,强化科学育子观念,提高家长素质,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形成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与机制。

通过有效的德育教育,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二、普及法制宣传,强化法制观念预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

在加强以德育工作为主的日常教育管理的同时,我们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重点放在法制宣传上,力求通过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在全体青少年学生中树立并强化法制观念,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从而达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

1、结合思想政治课教学,适当扩充法律常识教学内容。以《宪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条例为基础,有针对性地进行普法教育,做到知法,守法。除了课堂教学外,我们还采取分年级集中辅导,利用每周一次的班会时间进行法律条文的宣讲学习。抽组三名教师,分别担任专兼职法制辅导员,每两周举办一次法制讲座,集中宣讲法律常识,把法律知识、法制观念及法律的威慑力贯穿于每个学生的思想深处,并不断予以强化。聘请了一名法制副校长和一名校外法制辅导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增强教育效果。

2、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立“法制教育室”,在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开设“法制之窗”、“听我说法”等栏目,每两周在校园内的主要宣传栏办一期以法律条文、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宣传专栏。每周在国旗下讲话中贯穿法制宣传内容,提醒同学们注意学法、自觉守法。

3、举办各种形式的普法实践、调研及兴趣小组活动。为了保证法制宣传工作的实效性,我们组织学生开展“我身边的守法(违法)案例调查”;组织“学法守法”专题演讲比赛、辩论赛,法律常识、法律条文竞赛等活动;组织部分学生到人民法院参加刑事案件审理旁听,到看守所和被拘人员谈心交流,然后将所见所闻在班级全体同学中进行宣讲,开展自我教育;以年级为单位组织学法兴趣小组活动,不定期组织“模拟法庭”等活动。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调研、观摩和自我教育,使法律常识、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更加深入人心,达到人人懂法的目的。

4、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和司法部门密切配合,性开展“法律到家”宣传活动,使家长知法、懂法,进而配合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和“预青”工作。同时结合“四五”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全体教职工中开展“要让学生知法守法,必须我先懂法”的普法观念教育,从而为普法教育在学生中的广泛开展奠定了基础。

三、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校园,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

校园法律常识范文第3篇

学校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办学理念,确立“稳定、安全、提高”的工作目标,围绕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工作大局,在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要求,努力达到全面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由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管理向注重依法行政的转变,全面提高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水平,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校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围绕普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监督等环节,逐步实现依法治校、以德育人的法治化管理目标。依法治校取得了显著的效益。

一、加强班子建设,发挥整体功能

学校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十七大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教育活动,班子思想上开拓进取、行为上团结协作。认真落实要求:高标准、严要求;能力强、效率高;多奉献、少索取;出成绩、树榜样。为了提高工作效率,领导班子采取了“三统一”做法,即:一是事前先统一认识,二是办事统一步调,三是事后统一评价标准。“对人讲公正,对已讲廉明,办事讲民主,彼此讲相容”这是学校班子的行为规范。“遵规守矩,从我做起”成为学校领导的自觉行为准则。同时,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度,各部门职责清、信息通、效率高,全员整体优化态势。

学校强化领导,健全领导组织机构。成立依法治校领导组,由校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处室主任、级部主任为成员,认真落实校长责任制。做到校长亲自抓,书记具体抓,构建由教学部、工会、团委、各党支部、保卫人员等分工负责网络,各负其职,分工合作,责任到人。认真制订五年规划,把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议程,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做到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

二、完善制度、落实常规,强化管理、提高实效。

在开展依法治校过程中,我校坚持以制度管事,以制度育人。对党员,制定了《党员干部廉政勤政制度》、《“十要”、“十不要”制度》、《教师教学工作评价实施意见》、《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的实施办法》、《评选先进教育工作者工作方案》、《教职工职务评聘工作方案》、《考勤管理制度》、《文明班级考评制度》、《学生一日常规》、《学生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学生食堂管理制度》等,通过各项制度的制订和不断完善,严格依法治教,开足开齐各门课程,促使学校管理日趋目标化、规范化、法治化,每项工作、每件事情的处理均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各部门运作有序,各环节管理有条不紊,规章制度成为学校工作的指导文件。

1、强化常规管理,落实“五项常规”量化评比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发现问题及时教育,促进优良校风的进一步形成。2、加大整顿校园周边环境、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整改。加强校园治安整顿,确保校园安全。我校《安全工作若干规定》的出台,有力推进我校治安、安全工作的开展与落实,形成了校长、分管副校长、处室主任、保卫干部、级部主任、班主任、管理人员的层层责任制,真正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各部门、各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并把校园治安工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奖惩相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使之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宏观常抓、微观抓细的新局面。3、认真贯彻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条例,落实教学过程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4、抓好教学质量管理,实施学校考试规范化,提高考试信度。学校、年级、教研组、备课组、教师及时进行考试质量分析和评价反馈。各年级、教师建立学科质量跟踪监控和优秀生培养制度。5、加强学籍管理,规范学籍档案。认真执行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有关学籍管理办法,健全学籍档案资料。做好中考学籍整档。

6、严格财经制度(1)实行财务公开,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收款票据,学校统一管理,杜绝乱收费现象。做好各项经费收支的预算、决算和财务公开工作。(2)加强完善财产管理制度,规范财产请购、领用、保管、登记、报废手续,进行财产核查、登记,做到总帐、分帐相符合。与各个班级签订班级财产管理使用合同书,加强校产校具管理,进一步充分发挥财产使用率,大力提倡爱护公共财物。(3)基建、修缮或较大项目实行行政采购,招标、议标或集体研究决定,廉洁自律,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增加透明度、可信度,即节约了开支,保证质量,又得到教职工的好评,在民主管理学校工作中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依法管理、加强民主监督。

学校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坚持每年召开教代会,坚持学校的重大决策必须由教代会讨论通过,让教职工知校情、参校政、议校事、督校务。学校又进一步规范各项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把财务管理、收费、工程建设项目、教职工奖惩、职称评审、招生事务、学校重大决策作为公开的主要内容,特别注意选准那些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向群众公开。校务公开是教代会内容的丰富和深化。学校以教代会为基本载体,把全面推行校务公开与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不断补充和丰富教代会的内容,拓宽教代会工作的领域,学校在发挥教代会功能的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规章制度,凡学校的重大决策、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奖惩方法、财务收支等情况都经过教代会认真审议通过。通过落实教代会参与学校决策、管理和监督干部的职权,进一步推进校务公开的进程。学校通过建立校务公开和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调动和发挥教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让广大教职工在获得对学校知情权的基础上,实现真正的教职工民主参与权和管理权,形成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真正实现学校的科学决策和民主管理。定期举行师生座谈会,设立投诉制度,广泛征求民主治校的群众意见,了解师生的心声,调整各项工作。设置家长来访接待日和家校互访制度,虚心听取学生家长对办学治校的建议和意见。

四、抓宣传,增强防范意识

学校运用多种形式,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教学之中,着力提高学生的守法意识。

一是开设法制课程。学校就将法制课列入教学计划,依照不同年级对学生定课时传授法律常识,并举行法律常识考试。

二是选聘法律教师。聘请政治素质好、理论水平高,又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的优秀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为师生们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国防法》、《消防法》、《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互联网管理条例》等法律常识课。

三是形成学习制度。充分利用教师的政治学习课和学生的周会课、团队活动课组织师生学习常用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条文学习和案例分析,运用主题教育、专题研讨、撰写心得、检查对照等多种形式开展教育,使师生自觉养成学法、守法、护法的良好习惯。

校园法律常识范文第4篇

法学教育从广义上讲,包括一切能够增进人们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技能,以及塑造人们法律思想意识的活动。狭义的法学教育,则是指国家通过学校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向学生传授系统化的法学理论,培养其法律实践技能,造就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才的活动。通常意义上,法学教育是指狭义的法学教育。而对于其他传授法律知识、增进人们法治观念的活动,则往往称之为法制教育。法制教育与法学教育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高校法制教育与高校法学教育同样如此。

从两者的联系来看,高校法制教育和高校法学教育都是在高等院校开展的,以课程教学为主要形式的教育方式。从课程教学内容来看,高校法制教育中的法律基础教学内容源于法学专业知识,是其中的最基础性部分。从教育效果来看,两者都有助于大学生法律知识的掌握和法律意识的塑造,有助于将大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现代法治观念的高素质公民,促进法治化社会进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这是其共同之处。尽管如此,高校法制教育与高校法学教育之间仍有显著区别。由于两者都以课程教学为主,因此,通过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比较,可以得出彼此在诸多方面存在不同:

第一,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在教学内容上对法律知识的要求有所不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内容虽源于法学专业知识,但只是其最基础性部分,在法学专业知识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在具体的教学内容方面,法律基础教学涉及法理学、宪法及一些实体部门法和程序法的知识,但偏向于对法学基本原理、概念和宪法等基本知识的掌握,对于各实体部门法和程序法,只在很短的篇幅内作了浅显、粗略的介绍,文字表述也十分简洁、凝练。而法学专业课程体系设置则覆盖了整个法学学科的教学内容,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民法、商法等高校法学教育的14门核心课程。各核心课程均以相关的法学专业知识结构独立设置、自成体系,对于具体的法学概念、法学原则和法学专业术语等也都有详尽的阐述和介绍。因此,在法律知识方面,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要求明显不同,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广度上都有重大区别。

第二,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教学对象、教学时间、教学方法有所不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对象是大一学生,其学历层次单一,专业背景各异,既包括法学专业,也包括非法学专业,而且后者在数量上居于绝大多数。在教学时间上,法律基础课程仅在一学期内开设,新课程方案启动后,法律基础教学时间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被压缩为8—10课时,仅占一学期该课程的三分之一甚至不足,因此教学时间十分有限。而法学专业课的教育对象是法学专业的学生,且涵盖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不同学历层次。在教学时间上,法学专业课程需要花费三至四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进行系统地讲授。在教学方法上,法学专业课基于其专业特性,具有一些独特的教学方法,如诊所式教学法对掌握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要求很高,因此对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就不宜适用。

第三,法律基础课与法学专业课的上述区别根源于两者在学科属性和教学目标定位上的不同。在学科属性上,法律基础课属于马克思主义一级学科下设的思想政治教育二级学科,而法学专业课属于法学学科。在教学目标上,法律基础课主要是通过传授法律基础知识,使学生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而法学专业课则旨在传授系统的法学专业知识,培育法律职业技能,为国家培养、造就专门的法律专业人才。

可见,法律基础课的重要特点在于思想教育性,而法学专业课的特点则在于职业技能性。对于前者而言,并不要求培养大学生具有高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而是重在对大学生进行法制观的思想政治教育,以实现培养大学生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总体目标。而后者尽管也担负着思想政治教育的任务,但毕竟以法学专业知识教育为主,重在法学专业人才培育。

二、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的比较

开展普法教育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程。普法教育旨在在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因此,从广义上看,无论是高校法制教育,还是高校法学教育,都可以涵盖在普法教育的范围之内。从狭义上看,普法教育则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和部门在特定的时间段开展的、具有特定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即通常所说的“普法运动”。

自1985年至今,我国已先后开展了五次大规模的普法运动。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随后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由此揭开了我国“一五”普法(1986年-1990年)的序幕。199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二个五年规划》,开始了“二五”普法(1991年-1995年)。1996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此为“三五”普法(1996年-2000年)。此后又开展了“四五”普法(2001年-2005年)和“五五”普法(2006年-2010年)。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之间既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也有显著的区别。两者的关联之处体现在:

从历史渊源上看,早在1985年《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中就提出,学校是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阵地,要求在青少年中具体落实开展普法教育,普及法律常识,高校法制教育也因此被纳入到普法规划之中。正是在“一五”普法期间,国家教委决定在高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成为面向大学生普法的重要方式。

从目标导向上看,高校法制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受普法目标导向的影响,呈现出方向一致的走向。如高校法制教育的初步奠基阶段以法律知识普及为主,就与“一五”普法以“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目标任务有关;其稳步发展阶段以观念引导为主,以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为核心,与“二五”普法强调“法制宣传教育的关键是培养社会主义的民主与法制观念”,“三五”普法要求“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有密切关联;而其全面调整阶段突出了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培育,也与“四五”普法“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及“五五”普法要求“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的目标完全一致。

从教育对象上看,高校法制教育面向的是高等院校中全体在校大学生,而历次普法运动则将青少年,特别是将大中学校的在校学生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对象。这是因为大学生是国家、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大学生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国家建设发展的合格人才,从而推动依法治国,实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因此,大学生是高校法制教育和普法运动的共同教育对象。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之间尽管联系密切,但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在教育对象上,普法运动针对的是包括工人、农(牧、渔)民、学生、知识分子、干部、军人、其他劳动者和城镇居民中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是一项面向全民的教育活动。普法运动的重点对象除了大学生外,还包括中小学生等其它青少年群体,以及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等。因此,普法运动的教育对象范围比高校法制教育更为宽广。

第二,在教育内容上,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相对稳定,而普法运动则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实际紧密结合,在不同的阶段普法内容侧重点各有不同,具有很强的现实目的性。如“一五”普法的内容主要是“十法一条例”,(即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具有启蒙、扫盲的性质;“二五”普法以宣传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标志着普法活动开始转向学用结合、依法治理的轨道;“三五”普法内容表现为学习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着重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四五”普法重在依法行政、打造法治政府,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学习成为亮点;“五五”普法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及倡导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的理念紧密关联,其内容是通过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以及法治文化建设等,来全面提升法制宣传教育的文化品位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第三,在教育途径和方式上,高校法制教育表现为在学校中以法律基础教学为主要途径和方式;而普法运动与之比较而言,途径则更为广泛,形式更为多样。普法运动没有校园围墙的限制,青少年宫、文化馆、俱乐部、影剧院、居民社区以及乡镇文化中心等均可成为普法教育的场所;法制讲座、报纸书籍、广播、电视中的法制宣传栏目、法制宣传教育网站、法制短信、法制摄影、法制动漫、法律咨询、电话热线等均是普法教育的形式。其中,特别是电视媒体由于其普遍性、形象性和生动性,已成为人们接受普法教育的主要载体,成为普法教育的主要途径;而新兴的网络媒体由于其互动性、即时性等优

势,也在普法教育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高校法制教育与普法运动的上述区别是由高校法制教育的学科课程特性所决定的。“学科是教育教学的基础和依托,教育是通过学科来进行的”;

同时,学科的进程和安排又体现为具体的课程。课程的概念特指“学校教育的经验组织方式”,它是学校教育的基本载体,本质上是“学校有目的、有计划地提供给学生的、有助于学生发展的教育经验”。

校园法律常识范文第5篇

关键词法制教育立法体系实践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但是,我国的法制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法制教育体系未形成、形式单一、质量低下。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颁布,依法治校被提上学校教育的议程,但是法制教育仍停留在“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员工提高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自觉知法守法,遵守公共生活秩序,做遵纪守法的楷模”的低层次。“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缺失,对于依法治国方略的未来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因此构建法制教育体系是当务之急。

一、法制教育的内涵

法制教育即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法律技能、法律思维教育,构建基本价值观,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保证作用。法制教育有别于道德教育,法制教育侧重于培养法治精神的公民,其基本目的是为国家提供法制建设的群众基础,是对参与者的外部约束。道德教育侧重于公民心理品质的教育,是社会规则对参与者的内部制约。二者共同作用于参与者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但是却是同一问题的不同侧面,不可混为一谈。

二、法制教育的现状

1985年,国家《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提出学生是普及法律常识的对象之一,法制教育开始萌芽。“二五”普法规划将大中小学校都纳入学校法制教育体系的框架之中,从普及法律常识拓展为完善学校法制教育体系,逐步实现系统化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将之定性为“一项重大的社会教育工程”。“三五”普法规划在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开展法制实践活动,“四五”普法规划着眼于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现法制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五五”普法规划着力于促进法制宣传工作的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六五”普法规划则提出“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全面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从“一五”普法规划到“六五”普法规划,历经30余年,我国的法制教育从产生到系统化,从宣传教育到宣传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层层推进。但是,从普法规划的实施开始,国家并没有从宏观上对法制教育进行构建,仅仅从宣传教育的角度片面化的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对于法制教育定位不明确、发展阶段不明确、权责不明确,以至于我国的法制教育仅仅是缺乏实质内容,发展目标模糊的单薄框架。与此同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也为法制教育提供了法律支持。《宪法》第二十四条、《教师法》第八条第三款、《教育法》第六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等法律法规,提及了“法制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并没有涉及法制教育,第二十章仅仅规定了“推进依法治校”的相关措施,包括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推进依法治校等内容。我国在法制教育方面缺乏法律规制与政策指引,虽然《宪法》等法律法规有所涉及,但是仅仅停留在普法层面,法制教育立法工作的落后迟钝,没有明确规定建立法制教育体系,致使法制教育的实施推广没有法律基础,法制教育的合法性受到质疑。缺乏对法制教育本身的明确界定,缺少对法制教育的人力、物力支持的规定,致使法制教育的发展步履维艰,始终处于较低水平,达不到依法治国所提倡的法制水平。法制教育的现状不容乐观,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了依法治国的美好愿景与缺乏群众基础的矛盾。中国一直提倡素质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但是目前的教育体系并没有将法制教育正式纳入通识教育之中,使得法制教育一直处于名不副实的尴尬地位。法制教育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法律常识教育。实施法制教育的目标是向参与者呈现完整的法律制度,使其了解法律及其用途,了解整个司法体制,传授批判性的思维,培养法治中国的群众基础,培养知法守法、懂法用法,具有法制意识的现代国家公民,而非是为了完成某项工作的劳动力。法制教育的实施,不仅有助于素质教育的全面高质量的开展,同时也有助于参与者尊重法律、敬畏法律,预防或者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维持社会和谐稳定。2015年10月,湖南省邵东县发生一起恶性事件,一名独自守校的小学女教师,惨遭三名中小学生杀害。正因为法制教育在校园教育中缺乏,导致此类恶性事件层出不穷,扰乱社会秩序。因此,在实现党确定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构建法制教育体系,将法制教育纳入我国现行教育体制之中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在精神文化领域的当务之急。

三、法制教育体系的构建

(一)立法体系构建

为促进我国法制教育的发展,构建法制教育立法体系是当务之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育法制化轨道,制定法制教育法律法规,明确学校、社会、政府机关等在法制教育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法制教育的发展提供法律支持与政策指引。完善《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有关法制教育的内容,研究制定《法制教育法》、《法制教育规程》等配套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确立法制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为法制教育提供直接的法律保障和经济保障;贯彻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第二十章的思想和内容,将法制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发展体系中去,设立管理与服务机构,并引入奖惩机制,促进法制教育体系的构建与法制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实践体系构建

法制教育体系的构建,仅仅有法律基础是远远不够的。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将法制教育真正从宣传教育的短期性普法教育,落实为培养法制意识、法律思维的长期性实践教育,法制教育实践体系的构建是重中之重。法制教育实践体系的构建分为三个阶段。法制教育第一阶段,在全国各地开展法制教育试点工作,探讨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制教育形式。法制教育不同于通识教育中的学科教育,仅仅采取灌输式教学方式,并不能提高学生的法治意识。从实践出发,贴近生活实际,结合时事热点,传递法治理念才是适合法制教育的基本方向。法制教育第一阶段的开展,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师资力量方面,可以考虑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设立法制教育专业,定向招生、定向就业,为法制教育的大范围的推广提供人才储备;颁布《法制教育教师资格条例》,设定法制教育师资标准,保证法制教育质量;设立法制教育志愿者培训机构,开拓普通高等院校法制法学院学生参与法制教育的渠道;设立法制辅导员制度,在中小学予以试行,培养学生法制兴趣,提升法制意识水平。教材方面,国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团体和个人编写符合法制教育需要的高质量教材(包括课堂教学的教科书以及必备的教学辅助资料),教材管理部门对教材进行核准、审查后在学校予以使用。资金方面,由教育部拨付法制教育专项资金,用于法制教育领域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全国法制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及维护等必要经费的支出,以及法制教育模式构建的研究经费等的支出。法制教育第二阶段,验收、评估探索阶段法制教育的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形成可供推广的试点案例,并在相关区域扩大法制教育试点的范围。教育部及全国法制教育推广小组牵头,举办法制教育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对项目内容进行整体评估;举办法制教育优秀实践基地评选活动,为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提供实践基地。总结法制教育试点工作,寻求适合我国法制教育的发展形式:穿插式或者是独立式。穿插式,将法制教育相关课程纳入国民教育课程体系,将法制教育的内容贯穿于学科教学尤其是思想政治教学之中,这样做的优点是减少成本,简便易行,弊端是法制教育依附于学科教学,不能充分发挥法制教育的法律思维塑造功能。独立式,法制教育单独设立课程,以实践性方式为主、理论指导为辅,设立实践课程参与时间基准线,作为独立的学科与语数英等并列为学生的必修课程,一同纳入学业水平测试,这样的优势是法制教育独立存在,教育质量有保证,不至于沦为形式,弊端是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支持,周期长。个人观点是:进行独立式的法制教育,使法制教育名副其实,真正发挥法律教育的思想引领作用。将学校法制教育的实践效纳入校长考核标准,实行校长责任制;把法制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培训内容,以“国培计划”为契机,对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进行大规模、全方位培训,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法制意识,为法制教育的全面兴起提供师资保障。第三阶段:推广法制教育的实践成果,并在推广过程中根据不同地区的推广情况,对法制教育模式进行实时调整。推广法制教育实践成果,面向各个层次的学生,以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资金、政策支持为基础,借助初具成效的师资队伍、高校法学院志愿者队伍、司法机构参与者队伍参与,以丰富多样的法制教育形式为载体传递法治理念。

四、结语

法制教育体系的构建,对于实现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法治中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法制教育也是现行素质教育体系中严重缺失的一环,并由此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因此,构建法制教育体系对于培养具有法律常识、法律思维、拥有法律技巧的公民,为法治中国的实现、为国家的长治久安夯实群众基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帅颖.美国法制教育的历史演进及其启示.武汉大学学报.2014,67(3).

[2]胡健.中小学法制教育研究.理论与实践.2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