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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班安全教学范文精选

小班安全教学

小班安全教学范文第1篇

通过这次主题班会,引导学生学习家庭生活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掌握一些自救自护的本领;珍惜生命,健康成长。

【班会准备】

1学生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有关家庭安全方面的资料。

2制作相关的课件。

3.黑板上用彩色粉笔书写“珍惜生命安全第一”八个美术字。

【班会程序】

一谈话引入:

同学们生活在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受到父母和家人的关心、爱护,似乎不存在什么危险。但是,家庭生活中仍然有许多事情需要备加注意和小心对待,否则很容易发生危险,酿成事故。下面就谈谈家居安全要注意什么:

二家居安全

1.用电安全

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活中用电的地方越来越多了。因此,我们有必要掌握一些基本的用电常识。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电源。

2)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3)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

4)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直接救人。

2.安全使用煤气

1)燃气器具在工作时,人不能长时间离开,以防被风吹灭或被锅中溢出的水浇灭,造成煤气大量泄露而发生火灾。

2)使用燃气器具(如煤气炉、燃气热水器等),应充分保证室内的通风,保持足够的氧气,防止煤气中Du。

三交通安全

1.行走时怎样注意交通安全

1)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要靠路边行走。

2)集体外出时,要有组织、有秩序地列队行走。

3)在没有交通民警指挥的路段,要学会避让机动车辆,不与机动车辆争道抢行。

4)穿越马路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绿灯行,红灯停”。

2.交通安全:全国平均每天发生交通事故1600起,死亡257人,受伤1147人,直接经济损失731万。真是令人痛心。提醒学生们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上放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要提高警惕,注意来往的车辆。及时消除交通隐患。

四校园内应注意的安全

1.防火:学校是人群密集的地方,防火是学校安全的重要问题,

1)禁止在校园内玩火、放炮。

2)上实验课要注意老师的要求,不要随意乱动药品。

3)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损坏应立即修复。希望大家能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到校园安全防范的活动中来。

2.防盗:保管好个人财务。不在教室上课时或下课期间要锁好门窗。坚决杜绝外来陌生人员进入校园。在外乘车或外出期间要看管好自己的钱财,对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发现盗窃事件即时报警。

3.防校园暴力: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互帮互助,团结友爱。若存在分歧、矛盾要及时沟通化解,不要心存怨恨。若发现对方寻衅滋事应及时向有关老师反映情况,寻求学校的帮助。

五体育运动安全:

在体育运动中一定要做好准备活动,听从体育教师的安排和调度,不可私自活动或打闹。老师讲解动作要领时要认真听讲,在做有一定难度的动作时要学会自我保护,加强保护意识。在做器械运动时要检查好器械是否存有安全隐患问题。

六发生火灾怎么办?

1.要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报警时要向消防部门讲清着火的地点,还要讲清什么物品着火,火势怎么样。

2.一旦身受火灾的威胁,千万不要惊慌,要冷静,想办法离开火场。

3.逃生时,尽量采取保护措施,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用湿衣物包裹身体。

七实践竞赛:

1、第一组代表表演防火:(一人读情节过程,三人表演)

2、大家认真观察表演后讨论:

(1)发生了什么事?他们是怎么处理的?发生火情应该怎样与消防队取得联系?(打火警119、讲清出事地点详细地址、火势情况)

(2)总结:情景表演向我们介绍了哪些方面知识。还有什么情况可能发生火灾?发生火灾怎么办?怎样防火?打什么电话求救?

八快板表演:安全知识小结

家用电器和煤气,阅读说明再使用。

发生火灾不要慌,断电呼救第一桩。

放学回家快快走,回家晚了爸妈愁。

遇上骗子多琢磨,抓住机会赶快溜。

一人在家关好门,与人说话要谨慎。

发现坏人来撬门,赶快拨打110。

安全隐患时时有,注意安全处处提。

安全常识牢牢记,快乐常伴我和你!

小班安全教学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

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三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四条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三)定期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改造。

举办学校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障师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

有条件的,学校举办者应当为学校购买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检验;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停止使用,及时维修或者更换;维修、更换前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者设置警示标志。学校无力解决或者无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当及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

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对于政府保障配备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日常维护,保证其能够有效使用,并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或者按照规定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发现老化或者损毁的,及时进行维修或者更换。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并将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置于实验室显著位置。

学校应当严格建立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的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制度,保证将危险化学品、放射物质存放在安全地点。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有条件的学校,应当设立卫生(保健)室。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托幼机构与小学在入托、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第二十五条有寄宿生的学校应当建立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住宿学生的生活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应当对学生宿舍实行夜间巡查、值班制度,并针对女生宿舍安全工作的特点,加强对女生宿舍的安全管理。

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标识样式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

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应当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安全档案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日常安全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的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校以及接受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九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负担的安全职责;

(四)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

第三十条学校应当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教学计划组织体育教学和体育活动,并根据教学要求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帮助措施。

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体育活动,应当避开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当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并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十一条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教学楼进行教学活动和晚自习时,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疏散时间和楼道上下顺序,同时安排人员巡查,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晚自习学生没有离校之前,学校应当有负责人和教师值班、巡查。

第三十三条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

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得将场地出租给他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学校不得出租校园内场地停放校外机动车辆;不得利用学校用地建设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当符合相应任职资格和条件要求。学校不得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

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第三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发现被监护人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应当及时告知学校。

学校对已知的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况的学生,应当给予适当关注和照顾。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第五章安全教育

第三十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第四十条学校应当针对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的安全防护教育。

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第四十一条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学校应当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到江河湖海、水库等地方戏水、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

第四十二条学校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

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第四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高等学校协商,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应当协助学校检查落实安全制度和安全事故处理、定期对师生进行法制教育等,其工作成果纳入派出单位的工作考核内容。

第四十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组织负责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第四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六条学生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

学校鼓励和提倡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章校园周边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听取学校和社会各界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八条建设、公安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周边建设工程的执法检查,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在校园周边设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场所或者设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场所或者设施。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把学校周边地区作为重点治安巡逻区域,在治安情况复杂的学校周边地区增设治安岗亭和报警点,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处置扰乱学校秩序和侵害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五十条公安、建设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在学校门前道路设置规范的交通警示标志,施划人行横线,根据需要设置交通信号灯、减速带、过街天桥等设施。

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学校上下学时间,公安机关应当根据需要部署警力或者交通协管人员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和交通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农村地区交通工具的监督管理,禁止没有资质的车船搭载学生。

第五十二条文化部门依法禁止在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并依法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新闻出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取缔学校周边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查处学校周边制售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等内容的出版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十四条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饮食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督,取缔非法经营的小卖部、饮食摊点。

第七章安全事故处理

第五十五条在发生地震、洪水、泥石流、台风等自然灾害和重大治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教育等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转移、疏散学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护措施,保障学校安全和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六条校园内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重大治安等突发安全事故以及自然灾害时,学校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教职工参与抢险、救助和防护,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

第五十七条发生学生伤亡事故时,学校应当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等,及时实施救助,并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十八条发生教职工和学生伤亡等安全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属于重大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逐级上报。

第五十九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学校安全工作和学生伤亡事故情况。

第八章奖励与责任

第六十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或者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视情况联合或者分别给予表彰、奖励。

第六十一条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不依法履行学校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责的,由上级部门给予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由上级部门和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学校不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对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学生和教职工伤亡的;

(二)发生事故后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瞒报、谎报或者缓报重大事故的;

(四)妨碍事故调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五)拒绝或者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小班安全教学范文第3篇

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对学校安全工作非常重视,并多次来我校进行视察,对我校的安全工作提出了不少宝贵的意见。今天,我利用一节课时间,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县教育局关于加强小学生安全工作的政策和要求,部署我们班本学期的安全工作。

下面,我想结合我校我班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种种形势,就如何贯彻落实市、县教育局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谈几点意见:

一、要深刻领会、坚决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学校和班级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这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同学们的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你们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你们每个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稳定,关系到民族的未来和希望。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广大干部、师生的安全意识得到增强,各种事故隐患有所减少,非正常死亡人数逐年下降。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同学们和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相当严峻,特别是最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学校接连不断发生火灾、交通、治安、危房倒塌、中毒等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年一季度全国各地共发生学校师生非正常伤亡事故50起,死亡68人,伤165人,伤亡人数虽比去年同期减少27人,但非正常伤亡事故发生次数却比去年同期增长117%。这些重大事故干扰甚至破坏了一些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使死伤学生的家庭遭受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也给社会增加了不安定因素,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如江西萍乡爆竹厂爆炸致使13名中小学生被炸死,江苏铜山县一小学墙倒压死6名小学生,吉林扶余县一中学火灾烧死4名学生等。从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和各地上报的情况看,危房倒塌、交通、中毒等事故多数发生在中小学;火灾事故、治安案件在高校居多。目前学校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的重点在小学,难点在一些管理混乱的班级。小学生人数多,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低。尽管三令五申,但总有一些干部和同学置若罔闻,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严重的失职行为。我们小学生见到类似的情形要及时汇报,敢于揭发,以避免灾难的发生。

各类事故、事件、案件接连不断地在大中小学校发生,引起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和严重关切。总书记在《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关于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中,反复强调并告诫全党和全社会,要为青少年学生创造一个安静、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家庭、学校、社会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关心他们在各方面的成长;要引导、安排和管理好学生的业余生活,使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也多次作出重要批示。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言简意赅,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现实意义。党中央和国务院对我们是如此的关怀,我们每一个小学生更要重视、珍视自己的生命安全。

为此,我们每一个同学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江、胡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市、县教育局领导的具体要求贯穿到我们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之中,以对党,对人民、对父母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并抓好我们的安全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的统一部署,标本兼治,把学校安全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抓紧、抓好、抓实。

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我们自己的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抓紧抓好。加强安全工作重在预防,预防的关键是加强安全检查和制度建设。这里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中央和国务院以及县教育局和学校的统一部署,立即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各种问题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及时进行整改,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二是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三是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四是安全监督管理力量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五是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案情况;六是宣传教育和培训情况。班级安全大检查的对象:一是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教学、生活设施和各种学生活动、娱乐设施;二是水、电、气

等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设施;三是消防、交通等安全防范设备和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要突出重点,对危旧房屋以及可能引发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和设施要进行重点检查。对查出的各种安全问题,要求学校有专人负责,限期整改,一抓到底,该关闭的一律坚决关闭,该停止使用的一律停止使用,以防范事故的发生。

(二)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做到有章必循,责任到人。各地、各位同学要从实际出发,并根据查找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确保人人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特别要注意加强安全教育制度、大型活动安全审批制度、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工作检查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设。要积极争取县人大和政府的关心支持,努力将学校和班级的安全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目前,教育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校事故处理办法”,为规范学校事故处理,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创造必要的条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责任制,使每一项加强安全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并且责任到人。今后,凡发生安全事故各班主任和课任教师必须及时上报,并按学校规定的调查处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要切实负起责任,担负起本班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凡因执行制度不严和管理不善酿成安全事故的,除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三)要切实加强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及安全防范能力。分析近年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师生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必备的法律知识和安全常识。各地、我们要结合典型案例进一步加强对各位同学的安全常识和法律知识教育,强化他们的责任感、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加强对广大小学生的法制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卫生防病和饮食安全教育以及自护自救知识的教育,增强我们每一位同学的自防自救能力。

目前,春游季节快到了,同学们的春游活动,我们必须加强管理,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切实加强安全和防范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小班安全教学范文第4篇

做到人人负责,群防群治;用小手拉大手把《安全法》宣传到社会和每个家庭,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我县多年来学校安全无重、特大事故。尤其是今年以来,重点对全县143所村委会办完全小学、118所村办小学、65所一师一校、16所初级中学、8所完全中学、1所师范、1所职业技术中学、142所幼儿园(含130所民办幼儿园),共计494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在校生140298人(小学生67477人,学前幼儿23384人,高中学生11157人,初中学生38280人),教职员工6274(在职在编4834)人,狠抓了安全教育。对34917人的住校生加强了24小时昼夜专人监控、管理,重点对山区、半山区薄弱学校的安全工作重点排查,投入省、市资金613.6万元,重点对全县91307㎡的危房进行重点改扩建和排除,使盘新、大泼、宗所堡、后所、水阁、双箐口、贞元、雾露顶、挪岩、甘河、上赛、雨补等学校的“d级”危房转危为安,确保学校安全工作顺利进行。为了防患于未然,根据省、市的要求,近期,我们组织中学、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普查工作(还未结束),对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安全出口、化学药品、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周边环境、水电设施等进行拉网式学校隐患集中行动专项排查,采取有力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的主要工作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教育局组织召开各类安全工作会议6个月共18次。通过18次会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和明传电报精神,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及“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力求把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各校都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的内容、职责、范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安全工作定期会议制度、节假日和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学校门卫(宿管员)制度等,从思想上为学校的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防范力度

全县各学校(园)针对“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来源警惕,事故出于麻痹”等内容,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教育局转发各级文件、内部明传电报,共59份。

2、我们以教育局文件印发有关安全内容的共7份。

3、我们印发有关安全的方案、说明和通知共32份。

4、本单位印发有关安全的信息报告共17期。

5、全县各学校印发加大宣传力度的具体做法是:

全县各学校印发《*县安全教育从我做起》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发《*县中、小学生安全自救常识》40000余份;组织全县各学校按班级征订《学生自救自护教师用书》1800余册,价值70000余元,要求各学校班主任认真组织学习书上的生活安全知识、饮食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社会实践安全知识、社会交往安全知识、校外活动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户外活动安全知识、校园防范安全知识、电脑网络安全知识、身体保护安全知识、野外活动安全知识、自然灾害防范安全知识;印发《*县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13000多份,县教育局、县交巡警大队联合举办了*县第二届中小学生撰写交通安全知识征文比赛,逐级评选出140多篇参加县的竞赛,评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40篇,分别奖品价值150元、130元、100元,评审总开支经费10000多元;教育局、*镇中心学校利用7月安全周,组织17校每校1名选手,参加小学生安全知识演讲比赛,评选出一等奖7名,二等奖10名,比赛共开支经费6000多元;组织全县381所中小学协调免费订购普法书籍4572册,价值70000多元。全县在校园醒目位置写下永久性标语291余条,针对防火安全写出临时标语,据不完全统计7000多条,各校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课间集合、应急演练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师生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火灾隐患、锅炉、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食堂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学校水电设施、周边环境、防非典、防禽流感工作等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学生在遇到特殊情况能有效、有序地自动疏散到安全地带,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学校安全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今年上半年以来,教育局组织各中学、中心学校、幼儿园领导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文件和明传电报精神,利用各种会议专题研究、讲解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教育系统层层领导每次会议都重点强调学校安全工作,每个教师都把《安全法》和《学校安全》贯穿在课堂教学中,利用活动课、学科为途径,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疾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地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各校各班都把学校安全、交通法规、防艾禁毒、消防安全等知识用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国旗下的讲话、讲义、警示标语、演讲活动、应急演习、文艺演出、主题会、班队会、晨夕会、天天讲、时时讲、具体讲、讲到位、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进行宣传,时刻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弘扬正气、关爱生命、远离危险、警示安全。

做到人人负责,群防群治;用小手拉大手把《安全法》宣传到社会和每个家庭,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我县多年来学校安全无重、特大事故。尤其是今年以来,重点对全县143所村委会办完全小学、118所村办小学、65所一师一校、16所初级中学、8所完全中学、1所师范、1所职业技术中学、142所幼儿园(含130所民办幼儿园),共计494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在校生140298人(小学生67477人,学前幼儿23384人,高中学生11157人,初中学生38280人),教职员工6274(在职在编4834)人,狠抓了安全教育。对34917人的住校生加强了24小时昼夜专人监控、管理,重点对山区、半山区薄弱学校的安全工作重点排查,投入省、市资金613.6万元,重点对全县91307㎡的危房进行重点改扩建和排除,使盘新、大泼、宗所堡、后所、水阁、双箐口、贞元、雾露顶、挪岩、甘河、上赛、雨补等学校的“d级”危房转危为安,确保学校安全工作顺利进行。为了防患于未然,根据省、市的要求,近期,我们组织中学、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普查工作(还未结束),对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安全出口、化学药品、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周边环境、水电设施等进行拉网式学校隐患集中行动专项排查,采取有力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的主要工作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教育局组织召开各类安全工作会议6个月共18次。通过18次会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和明传电报精神,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及“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力求把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各校都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的内容、职责、范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安全工作定期会议制度、节假日和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学校门卫(宿管员)制度等,从思想上为学校的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防范力度

全县各学校(园)针对“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来源警惕,事故出于麻痹”等内容,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教育局转发各级文件、内部明传电报,共59份。

2、我们以教育局文件印发有关安全内容的共7份。

3、我们印发有关安全的方案、说明和通知共32份。

4、本单位印发有关安全的信息报告共17期。

5、全县各学校印发加大宣传力度的具体做法是:

全县各学校印发《*县安全教育从我做起》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发《*县中、小学生安全自救常识》40000余份;组织全县各学校按班级征订《学生自救自护教师用书》1800余册,价值70000余元,要求各学校班主任认真组织学习书上的生活安全知识、饮食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社会实践安全知识、社会交往安全知识、校外活动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户外活动安全知识、校园防范安全知识、电脑网络安全知识、身体保护安全知识、野外活动安全知识、自然灾害防范安全知识;印发《*县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13000多份,县教育局、县交巡警大队联合举办了*县第二届中小学生撰写交通安全知识征文比赛,逐级评选出140多篇参加县的竞赛,评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40篇,分别奖品价值150元、130元、100元,评审总开支经费10000多元;教育局、*镇中心学校利用7月安全周,组织17校每校1名选手,参加小学生安全知识演讲比赛,评选出一等奖7名,二等奖10名,比赛共开支经费6000多元;组织全县381所中小学协调免费订购普法书籍4572册,价值70000多元。全县在校园醒目位置写下永久性标语291余条,针对防火安全写出临时标语,据不完全统计7000多条,各校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课间集合、应急演练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师生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火灾隐患、锅炉、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食堂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学校水电设施、周边环境、防非典、防禽流感工作等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学生在遇到特殊情况能有效、有序地自动疏散到安全地带,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学校安全是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有力保障。今年上半年以来,教育局组织各中学、中心学校、幼儿园领导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文件和明传电报精神,利用各种会议专题研究、讲解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教育系统层层领导每次会议都重点强调学校安全工作,每个教师都把《安全法》和《学校安全》贯穿在课堂教学中,利用活动课、学科为途径,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接受比较系统的防溺水、防雷击、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疾病、防体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地震、防骗、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各校各班都把学校安全、交通法规、防艾禁毒、消防安全等知识用黑板报、手抄报、校园广播、国旗下的讲话、讲义、警示标语、演讲活动、应急演习、文艺演出、主题会、班队会、晨夕会、天天讲、时时讲、具体讲、讲到位、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进行宣传,时刻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弘扬正气、关爱生命、远离危险、警示安全。

做到人人负责,群防群治;用小手拉大手把《安全法》宣传到社会和每个家庭,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我县多年来学校安全无重、特大事故。尤其是今年以来,重点对全县143所村委会办完全小学、118所村办小学、65所一师一校、16所初级中学、8所完全中学、1所师范、1所职业技术中学、142所幼儿园(含130所民办幼儿园),共计494所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在校生140298人(小学生67477人,学前幼儿23384人,高中学生11157人,初中学生38280人),教职员工6274(在职在编4834)人,狠抓了安全教育。对34917人的住校生加强了24小时昼夜专人监控、管理,重点对山区、半山区薄弱学校的安全工作重点排查,投入省、市资金613.6万元,重点对全县91307㎡的危房进行重点改扩建和排除,使盘新、大泼、宗所堡、后所、水阁、双箐口、贞元、雾露顶、挪岩、甘河、上赛、雨补等学校的“d级”危房转危为安,确保学校安全工作顺利进行。为了防患于未然,根据省、市的要求,近期,我们组织中学、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普查工作(还未结束),对全县学校消防安全、安全出口、化学药品、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周边环境、水电设施等进行拉网式学校隐患集中行动专项排查,采取有力措施,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毕业工作的顺利进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的主要工作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教育局组织召开各类安全工作会议6个月共18次。通过18次会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文件和明传电报精神,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及“安全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力求把学校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好,各校都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的内容、职责、范围,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突发事故及时报告制度、安全工作定期会议制度、节假日和安全专项检查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制度、学校门卫(宿管员)制度等,从思想上为学校的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广泛宣传,加大安全防范力度

全县各学校(园)针对“关爱生命,关注安全,安全来源警惕,事故出于麻痹”等内容,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1、教育局转发各级文件、内部明传电报,共59份。

2、我们以教育局文件印发有关安全内容的共7份。

3、我们印发有关安全的方案、说明和通知共32份。

4、本单位印发有关安全的信息报告共17期。

5、全县各学校印发加大宣传力度的具体做法是:

全县各学校印发《*县安全教育从我做起》宣传资料10000余份、印发《*县中、小学生安全自救常识》40000余份;组织全县各学校按班级征订《学生自救自护教师用书》1800余册,价值70000余元,要求各学校班主任认真组织学习书上的生活安全知识、饮食安全知识、交通安全知识、社会实践安全知识、社会交往安全知识、校外活动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户外活动安全知识、校园防范安全知识、电脑网络安全知识、身体保护安全知识、野外活动安全知识、自然灾害防范安全知识;印发《*县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知识》13000多份,县教育局、县交巡警大队联合举办了*县第二届中小学生撰写交通安全知识征文比赛,逐级评选出140多篇参加县的竞赛,评出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40篇,分别奖品价值150元、130元、100元,评审总开支经费10000多元;教育局、*镇中心学校利用7月安全周,组织17校每校1名选手,参加小学生安全知识演讲比赛,评选出一等奖7名,二等奖10名,比赛共开支经费6000多元;组织全县381所中小学协调免费订购普法书籍4572册,价值70000多元。全县在校园醒目位置写下永久性标语291余条,针对防火安全写出临时标语,据不完全统计7000多条,各校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课间集合、应急演练等形式广泛宣传,让师生充分认识到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火灾隐患、锅炉、化学药品、易燃易爆物品、食堂卫生、道路交通安全、学校水电设施、周边环境、防非典、防禽流感工作等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学生在遇到特殊情况能有效、有序地自动疏散到安全地带,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通过上述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具体表现在:①、各类学校都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了安全制度,层层签订了安全工作责任书,各学校认真宣传、动员,采用各种会议宣传安全与健康,多数学校有会议记录及具体措施;②、安全工作警钟常鸣,做到常抓不懈,狠抓危房改造、改建工作,不留隐患。不准师生到校外野炊,不准将火种带入林区,要求学生向家庭和社会宣传。安全防火,人人有责;③、学校内部都经常性地排查防火隐患,学生进入宿舍不准点油灯与蜡烛,并对宿舍电灯实行统一开关,杜绝火源;④、多数学校都有专人看管学生宿舍,专人管理水电;⑤、绝大多数学校安装了消防栓和灭火器,同时对实验室也进行专人管理,安装了换气扇,增加了柜子妥善保管化学药品。⑥、各学校加强校车管理,学校与车主、学生家长、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

五、存在问题

小班安全教学范文第5篇

一、完成工作情况

(一)、落实上级工作

年初校长代表学校与县教育局签订了2009年安全工作责任状,增强了安全工作责任感。

落实县局下传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文件精神,认真组织自查。

贯彻县局“学校治安环境集中整治”的文件精神,自查严重影响学校环境的不利因素。积极配合手足口病的宣传防疫工作,控制此类病在我校零发生率状态。

传达宣传镇“安全生产月”文件精神,创建平安、文明与和谐校园。

(二)、开展本校工作

为了使安全教育进学校、进教室、进课堂和进校园超市,始终坚持“一切为了孩子的安全”工作宗旨,多层次、变形式地开展工作,着重做了三方面工作。

⑴确保安定环境

调整安全工作领导班子,成立了以组长:*,副组长:*、*的安全领导小组。分线负责,分班管理。

年初与县保安服务公司签订了《保安合同书》,为校园安全工作提供了安全保障。

加强校外寄宿生管理,与相关教师签订了工作责任状。

坚持每月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抓住安全隐患,及时扼杀事端。

加强门卫管理,增强工作责任。

⑵加大宣传密度

楼层增设警示牌,规范同学们各方面的文明行为。

更换“安全宣传专栏”,及时宣传上级文件精神。

设立永久“安全知识橱窗”,教育学生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食品安全卫生,培养应变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⑶开展多种活动

结合5.12学生安全教育报展,对学生开展“三生教育”(即热爱生活、珍惜生命、学会生存)。

确定3月为“安全教育月”德育系列教育活动,通过校园广播、主题班会和国旗下讲话,时刻告诫师生,注意人身安全,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定环境。

安全知识进驻庆“六.一”活动,通过节目提醒学生要乐做文明处事的小天使,争当安全出行的好市民。

开展维护校园超市活动,教育学生有秩序进店,有节智选物,有诚信付钱,做文明消费者。

二、存在安全隐患

保安责任心不够强,特别是深夜门未全关闭,校产和老师家产容易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