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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论监督范文精选

网络舆论监督

网络舆论监督范文第1篇

关键词:网络舆论;公正司法;司法独立

一、网络舆论监督司法的法理基础

(一)人民主权理论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权力属于人民”,这蕴涵了人民主权思想,实质即主权在民。由此可见,政府的公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公意。人民有权根据不同的情况,决定国家与社会的大事小情。所以人民自然有监督国家权力运行的权利,以防止其异化。在我国,坚持对人民负责,接受包括舆论监督在内的人民的监督,是权力运行的本质要求。故此,人民主权理论阐述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归属,揭示了人民监督国家权力的逻辑起点,是舆论监督的政治基础。

(二)言论自由理论

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和政治自由。言论自由在范围上属于表达自由。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政治自由。在网络大大发展的今天,言论自由很大水平上由网络表达是否自由所决定,因此,有关言论自由的理论同样也适用于确定网络舆论的法理基础与合法性地位。在理论层面言论自由理论为网络舆论提供了法学理论依据;在实践中,这一理论推动了公民网络言论自由的发展和公民言论自由权的实现。

二、网络舆论监督司法的异化

网络作为新兴的一种媒体形式,网络舆论有可能会导致与新闻舆论监督的异化形式—“媒介审判”相同的情况。由于网络媒介具有传播速度快,受众广泛的特点使其会比普通新闻媒介传播观念的速度更快,影响的群体更大。从而造成更大影响,在群情激奋下很有可能影响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

(一)网络舆论异化冲击法院尊严与司法独立

司法独立是现代法治国家司法活动的准则,是“法治社会”的主要标志,这一规定很好的体现了这一点。而网络舆论作为舆论监督的一部分是现代民主国家公民权的体现。两者对于国家的和谐稳定均有重大作用。然而,一旦网络舆论形成异化就会对一国的司法公正与司法独立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比如刚刚发生的“大学生掏鸟案”,网络传言将判决书中的“捕猎”替换为具有生活性的词语“掏鸟窝”,并将原判决书中的“树林内”换为“家门口”。如果这种负面影响成为一种常态的话,将会使公众对司法机关的信任降低,认为司法机关无法公正判案,降低司法公信力。

(二)网络舆论异化对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

网络舆论往往随意使用定性词汇,以带有明显倾向性的语言描述所议论的案件,或者对当事人运用煽动性的语言做出带有很大主观色彩的评论,这都是对当事人名誉权、隐私权的严重侵犯。因为我国是明确禁止“有罪推定”的,而一些网络用户运用各种方式,引导公众做出当事人“有罪”的判定。而通过这种引导,有时会导致“私愤”变为“公愤”从而迫使司法机关因为必须顺应“民意”做出符合“民意”的判决。殊不知这使法官失去了其审判案件的独立性,恰恰有可能损害了当事人的利益。

三、网络舆论与司法公正的平衡

(一)实现司法公开是理性舆论的前提

网络时代,通过网络公开实现审判过程的公开透明,不仅是实现司法公正和司法民主的客观要求,也是网络时代背景下人民群众参与并监督司法的基础条件。网络舆论的异化,大多是因为网民们没有可靠的渠道得到事实的真相,这时由于网络鱼龙混杂,如果有别有用心的人在网络中恶意散布谣言就容易导致公众作出偏离真相的推断。所以建立司法公开制度,不仅有助于提高司法公信力,更有利于通过司法公开反馈的问题,使司法机关及时作出改善。

(二)规范传媒的介入行为

在完善的法治社会中,舆论监督也必须在法治的范围中运行,不能通过民意这种方式来影响司法机关的独立判案。网络服务的提供者应该做到必要的限制过激言论的措施,从而减少网络舆论异化的不当影响。同时立法者应规定网民的权利、义务以及违反法律所应承担的责任。以此给网民提供一个可预测的指引性标准来遵守。在另一方面,国家应加强在网络方面的教育,使青少年了解网络中存在的隐患,做到理性思考,不能盲从网络上的观点。

[参考文献]

[1]王立民.司法公开: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前提[J].探索与争鸣,2013(7).

[2]邱潇可.网络环境中言论自由权与名誉权保护之均衡[J].东岳论丛,2012(7).

网络舆论监督范文第2篇

[论文摘要]社会稳定包括政治稳定、经济稳定、思想文化及社会秩序稳定,等等。由于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以及带给整个社会和民众思想等方面的影响,思想文化中的社会舆论越来越成为影响当代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应正确对待社会舆论,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是指整体社会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安定、协调、和谐和有序,是通过政府、社会或人们的自觉干预、控制和协调而达到的社会系统的动态平衡。人类社会是一个由政治、经济和文化等诸种要素构成的系统,社会稳定包含了政治局势稳定、经济形势稳定、思想情绪稳定和社会秩序稳定等内容。因此,无论是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秩序哪一方面出现了问题并且产生相关影响,都可能会造成社会系统的震荡甚至无序状态。而在这一系列影响社会系统稳定的因素中,有一个因素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意,这就是思想文化中的社会舆论因素对社会稳定的重要影响。

社会舆论,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环境中的民众对社会发展或社会现象的共同意见和态度,是人们的经济关系、政治关系、思想关系和社会关系相互作用过程的思想产物,是社会系统中重要的精神生活现象。它所体现的思想内容是当时社会上发生的事件,反映的是人们现实的生活要求和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中可以触摸到时代的脉搏,倾听到现实的社会呼声。社会舆论往往会对公众个体形成强大压力,导致公众心理趋同倾向,成为公众看待问题的规范和行为规范,并进而影响部分或整体社会价值观念的变更,甚至形成新的社会价值观念。这些变化必然会对社会的经济发展、政治发展、文化发展和社会生活带来影响,从而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

社会舆论作为一种社会意识现象和无形的社会力量,几乎存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不仅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点、观念、情绪和行为,而且对社会权力、政府公共政策形成某种约束和制衡,是社会控制的重要工具和形式。马克思认为,舆论是社会中一种“普遍的、隐蔽的和强制的力量。”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近现代文明社会以来,反映社会发展进步要求的社会舆论之间的斗争,往往是社会发生巨大变革的先导。从中国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到欧洲中世纪的“文艺复兴”,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的马克思主义的传播,等等,社会的变迁、发展无不以进步的社会舆论作先导。而新的社会制度建立以后,社会舆论就成为统治新的社会制度和维持其稳定的重要手段之一。

近几十年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中国社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层面上都发生了极其深刻的变化,人们的思想活动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是在对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等看法上,由于传播媒介的多样化及现代网络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看法呈现出复杂、多变的趋势,社会舆论对社会发展和稳定带来一定、甚至有时是至关重要的影响。

因此,应正确认识和对待社会舆论,以促进社会稳定和发展。

一、要重视社会舆论

正因为社会舆论对社会行为有很大的控制力,对社会发展和稳定起着重要的影响,所以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社会舆论,尤其是在某些重要社会问题或事件发生时的社会舆论。

相传我国周代就有采诗制度,目的就是为了“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春秋时期的大政治家子产很重视街谈巷议这种自发的社会舆论,把它作为巩固政权的条件。他主张保留“乡校”、听取“国人”意见,并因才任用,采用“宽猛相济”的治国方略,将郑国治理得秩序井然。班固《汉书·食货志》:“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动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东汉何休《春秋公羊传解诂》:“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这些都是统治者为了更好地维护政治统治而观民风、察民政,重视当时的社会舆论。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我们同样要重视社会舆论。各级党和政府部门要倾听下情,倾听民意。特别是要充分了解、重视群众对一些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和反应。在进行某些社会改革和社会政策实施的时候,更要密切注意公众的意见,认真对待群众的呼声,尽量使我们的改革及政策符合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由于现代网络媒体及网民数量的快速发展,互联网自身的开放、迅速、虚拟、复杂等特点,使得通过电子网络传播的社会舆论变得更加复杂化。越来越多的网民通过网络来表达民意、参与经济社会及政治生活。网络的“舆论场”作用,日益受到中央高层的重视和肯定。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强调:“要高度重视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影响。

二、开展社会舆论调查

社会舆论调查主要是采用有组织、有系统的、科学的调查方法对公众意见进行集合和传导,分析和描述社会舆论状况与变化趋势。社会舆论调查作为社会运行的报警器,对社会发展或事件走势进行预测,了解社会舆论动态,倾听民众意见、群众疾苦,反映民情、民声、民意,突出社会矛盾、热点。社会舆论调查可以为政府决策机构反映舆情,提供决策依据,让决策更趋科学、合理,减少社会摩擦,降低改革“成本”,从而促进社会良性发展。比如,对“中日关系”进行社会舆论调查,可以让我们比较清楚地了解到中日双方民众在对待中日关系上的大体态度。通过分析问题,了解引起分歧的原因,谋求恰当地解决途径,积极、正确引导民众的态度向正常、有益的方向发展,达到消除分歧、增进两国人民互相理解的目的。同时,政府进一步修改或完善外交政策,促进中日关系良好发展,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做出贡献。

政府在进行社会舆论调查、重视民众呼声的同时,要加强民众呼声和政府政策的变动,使民众积极参与到政治生活和民主决策中来。这样,社会舆论调查既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和政府执政能力,又传达了社情民意,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增强了社会保障和治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当某种社会舆论兴起时,政府相关部门就应该快速做出反映,对此社会舆论开展调查,分析引起此种社会舆论发生的原因,社会舆论流传的时间、范围、类别,辨别真伪,并及时给出对策。只有这样,各级政府才能更及时发现、处理问题,掌握主动权,维护社会稳定。

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社会是复杂的有机体,由不同的阶级、阶层、利益群体组成。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利益要求、思维方式、情感心理,即使对同一个问题也会有不同的看法和理解。因此,社会舆论复杂多样,有正确的,也有错误的;有进步的,也有落后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同时,社会舆论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各个角落,有时又是隐蔽性的。特别是群众中自发产生的社会舆论中,有时会不可避免地带有非理性的成分,他们在表达公众意志的同时,也掺杂了种种私见和偏见。

社会舆论对社会生活的巨大影响力及其自身具有的多样性、多变性、复杂性,使得无论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任何时代,执政者都高度重视对社会舆论的引导。政府通过对社会舆论的正确引导,形成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发展的舆论环境,形成有利于增进社会团结和巩固自身执政地位的舆论导向。邓小平指出:“为了实现安定团结,宣传、教育、理论、文艺部门的同志们,要从各个方面来共同努力。毫无疑问,这些方面的工作搞好了,可以在保障、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方面起非常大的作用。但是如果出了大的偏差,也可以助长不安定因素的发展。”宣传舆论工作的这种地位和作用,使其成为实现社会稳定各个环节中重要的一环。也指出:“历史经验反复证明,舆论导向正确与否,对于我们党的成长、壮大,对于人民政权的建立、巩固,对于人民团结和国家的繁荣富强具有重要作用。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提高舆论引导能力,进一步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氛围”。

当今人们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获取信息和参与社会事务,网络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网络舆论中既有许多健康向上的内容,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比如西方敌对势力把互联网作为对我国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重要渠道;国内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借助论坛或聊天室等多种方式散布错误思想观点,传播腐朽落后文化;有人利用网络宣传过激的民族主义倾向及过分的政治言辞;一些网民有时会出现偏激言词、非理性言论,甚至对他人进行攻击和污蔑,等等。这些有时会对网络媒体的舆论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利于形成良性网络舆论环境,有时会引发负面效应,造成不必要的恐慌,甚至给我国外交决策造成不必要的干扰,等等。因此,为了促进网络媒体的健康发展,让其对社会舆论产生正面的引导,就必须积极强化对网络媒体的引导和管理。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必须要与时俱进,实事求是。既要坚持党对媒体的领导,又要适应现代传媒的发展趋势、内在要求、运行特点,自觉遵循客观规律,不断完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执政党要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信息传播渠道,导引信仰追求、示范道德典范、倡导观念潮流、促成价值认同。同时要求新闻媒体必须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坚持唱响主旋律,不要盲目模仿西方社会所谓的“新闻自由”。要大力宣传和弘扬一切体现中国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体现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体现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思想和精神,真正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着力营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良好氛围,营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氛围。营造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正确导向,有效引导社会舆论,为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四、正确开展舆论监督

舆论监督是我们党和政府现行监督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监督形式,是人民群众通过各种媒体对社会权力、公共政策以及社会事件进行评说、披露乃至批评的一种倾向性传播活动。新闻媒体运用社会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引起中央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公共准则的方向运作,促成问题的解决或状态的改善。舆论监督覆盖面广、迅速及时、震慑力强,“不怕上告,只怕登报”,因此被人们誉为“社会雷达”和“无处不在的眼睛”,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网络舆论监督范文第3篇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区新闻宣传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和“三贴近”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紧紧围绕全区移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打好主动仗,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统一了思想,鼓舞了人心,凝聚了力量,激发了斗志,为我区加快建设大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近段时间以来,我区新闻宣传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地方、部门不善于利用新闻媒体正面宣传,不能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特别是中央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不能认真落实我区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文件精神,不仅不利于争取舆论支持,不利于为我区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而且造成了负面影响,严重地影响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宣传工作是一把“双刃剑”,做得好,就能推动我们的各项工作,做得不好,对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对稳定工作将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是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的迫切需要。从国际形势看,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们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国际意识形态领域的竞争,特别是面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传播其意识形态、进行文化扩张和渗透的更大压力,新闻文化市场、文化资源、文化阵地的争夺将更加激烈。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社会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和利益关系进一步多样化,思想文化领域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织,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社会思想空前活跃,人们的思想认识出现多样化的趋势。从万州实际情况看,随着改革、发展、移民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日益显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教育、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少数党员干部中还存在着作风不实、消极腐败等现象,这些都给我们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维护稳定带来新的难度。因此,各级党委和宣传思想战线的同志一定要认清面临的形势,把新闻宣传工作摆上极其重要的位置,坚定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新闻宣传工作被提到了新的高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党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的高度,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四中全会《决定》从积极推进理论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握舆论导向等方面,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要出色完成这些任务,我们还有许多新的课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比如,如何引导群众正确看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不断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的问题等等。这对于广大新闻宣传工作者来讲,既是新的机遇,也是新的挑战,更是神圣的使命。我们一定要增强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增强新闻宣传工作时效。

(三)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是加快建设大城市的迫切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大城市,是我区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奋斗目标,既要有经济支撑,又要有精神支柱,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形神兼备。因此,新闻宣传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建设大城市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只有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研究和正确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巩固全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营造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区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培育特色文化,丰富城市内涵,才能为建设大城市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努力把我区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建设大城市的第一要务。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武装人、引导人、鼓舞人和塑造人,为促进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水平、深层次的服务。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舆论造势工作,促使全区人民关注和参与到各项经济社会工作中去;要加强正面宣传,振奋精神,鼓舞斗志,把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精力引导到加快万州的发展上来;要围绕改革开放、城市建设、稳定、干部作风等重大主题加强对外宣传策划,塑造形象,扩大影响,立体宣传报道万州,树立万州文明开放、快速发展的对外新形象。同时,要针对移民安稳致富难、就业岗位不足等群众急盼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针对干部作风飘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舆论监督工作。总之,要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推动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断营造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社会舆论环境。面对新的形势,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牢牢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正确舆论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引导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求真务实、扎实苦干,艰苦奋斗。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尊老爱幼、互帮互助、扶贫济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等良好美德。深入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倡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教育干部群众增强民主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纪律,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总之,新闻宣传工作要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的动员和鼓舞全区人民群众投身到改革发展大潮。

第三,发挥新闻资源优势,形成宣传合力,塑造**对外良好形象。**拥有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三大媒体,拥有一支具有较强实力的新闻队伍,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新闻舆论宣传阵地和资源优势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一是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全区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责,在政治上、政策上、导向上、热点引导上、宣传格调上把好关、把好度,为我区的发展高唱主旋律。二是加强区委报道组的工作。区委报道组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新闻敏锐性,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树立新闻策划意识,组织战役性新闻报道,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加大正面宣传我区力度。三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新闻报道工作。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组建强有力的新闻报道队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出台激励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努力在区级以上媒体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同时主动配合区委宣传部、区级新闻单位加强对新闻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四是各地各部门要善于借助区外媒体的力量加强对万州的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搞好新闻记者接待的同时,要主动出击,做好反映**积极向上、快速发展的正面宣传。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很多媒体在我区设立记者站的有利条件,加强与驻万记者站的联系,适时组织区外媒体前来**做好系列新闻报道。

第四,强化网络监管,发挥宣传优势,高扬**网上主旋律。互联网作为新型的媒体,被大家认可为继纸介媒体、电波媒体、视频媒体之后而出现的“第四媒体”。它已成为新闻传播的主力军,党和国家的重要舆论工具,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传播手段,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强化网络监管,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积极、准确、全面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万州的改革、发展、稳定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目前已有100多家网站,如何加强网络监管,是我们面临的又一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个别利用网络恶意攻击和诋毁、造谣生非的人要及时查处和处罚,对于敌对势力利用网络敌对宣传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查处。

三、积极主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监督工作

我们党历来重视舆论监督工作。舆论监督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新闻工作的职责,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的舆论监督工作。

(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党领导的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新闻单位开展舆论监督,其目的是促进整改、推动工作、加快发展。通过舆论监督和对热点问题的引导,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把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各阶段的方针政策告诉群众,把困难和问题、前景和希望也告诉群众,把我区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命运同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紧紧地结合在一起,这对增强我区干部群众的凝聚力、树立万州良好的对外形象,对弘扬正气、促进各项工作起着直接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求真务实,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去经受舆论的监督。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或多或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以“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满腔热情地关心和支持舆论监督,为开展舆论监督创造必要的条件,为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并善于借助舆论监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凡被监督的有关地方和部门应当对舆论监督做出积极的反映,对媒体揭露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处理结果,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二)切实把好舆论监督的关和度。开展舆论监督,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都很强,一定要把握好分寸、力度和角度。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什么可以报,什么不能报,什么时候报,报到什么程度,都要很好把握。特别是我们**处于**腹心,中央、市委对**的工作高度重视,如果舆论监督工作稍有不慎,都会给万州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的后果。各新闻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的意见》的要求开展工作,以对我区的发展稳定大局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讲清事实,讲明原因,解疑释惑,重在引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舆论监督要把握好分寸,多做耐心说明,提高认识的工作,在我区各地各部门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信任的桥梁。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中的疏忽或失误,诱发社会不稳定,损害建设和谐奋进新万州的工作大局。总之,舆论监督一是出发点应是帮助各地各部门改进工作,二是必须遵守规定的纪律和程序,三是有利于发展稳定的大局,四是应当遵循新闻规律,严格把好关、把好度。涉及到人的报道要实事求是,客观实际,监督性的报道一定要严格审查和把关,经区委、区政府以及宣传部同意后方可报道。同时,我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及时通报情况,交换意见,争取新闻媒体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新闻单位搞好舆论监督工作,减少负面效应,妥善搞好舆论监督。

(三)认真做好区外媒体舆论监督性采访的协调服务工作。

我区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特殊的区情,各项工作都倍受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关注,更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新闻敏锐性,按照区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媒体舆论监督性采访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对区外媒体舆论监督性采访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各被监督单位作为直接责任部门,要建立新闻舆论监督的信息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站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工作,努力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从根本上掌握舆论监督的主动权。在做好监督性采访信息报送和后勤服务的同时,要认真应对采访,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交换意见,加深理解,对事件的处理要积极主动,尽力挽回不良影响,力争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把问题化解在区内。决不允许一报告就不管,不负责任的现象出现,也决不允许不分青红皂白就将记者拒之门外的做法出现。

宣传部门作为新闻舆论监督业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牢牢把握新闻舆论监督引导和处置权,建立新闻舆论监督排查和协调服务机制。宣传部要会同信访等部门,加强对我区被媒体关注的问题的排查,了解问题的症结,对短时间无法处理完结或涉及面广的问题,要协助各责任单位建立接受监督采访的预案。在接到有关单位有区外媒体前来采访的报告后,宣传部门要争取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责任单位做好新闻单位的引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要及时将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及时做好协调解决。同时,要认真办好《新闻观察》,将记者采写的舆论监督的稿件,向区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把问题化解在万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媒体和记者,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开创我区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党管意识形态、党管新闻媒体、党管舆论导向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优势和重大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关键,必须始终坚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站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能力。要把新闻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本地区本部门整体工作布局中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分管领导要专司其职。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切实担负起加强联系、协调服务的责任;新闻出版、报社、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宣传业务单位要在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二)完善机制。党委宣传部门、文广新局、新闻单位和企业、镇乡、街道、机关、学校等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切实制定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措施、办法,着眼长效机制建章立制。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建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快速反应协调机制;新闻单位要探索建立能保证正确舆论导向、富有活力的工作机制。企业、镇乡、街道、机关、学校等要制定新闻宣传的工作制度,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

(三)建好队伍。我区新闻宣传工作队伍总体上看是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良好、作风过硬的队伍。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在新闻宣传领域,低俗之风、不良广告、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素质。要切实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把那些政治上清醒坚定、思想理论修养好、熟悉新闻工作的同志吸收到新闻工作岗位上来,努力培养一批在全市有知名度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队伍作风建设,倡导说实话、鼓实劲、求实效的良好风气,廉洁自律,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树立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宣传工作队伍。

网络舆论监督范文第4篇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新闻宣传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区新闻宣传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新闻工作的党性原则和“三贴近”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唱响主旋律,紧紧围绕全区移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打好主动仗,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统一了思想,鼓舞了人心,凝聚了力量,激发了斗志,为我区加快建设大城市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近段时间以来,我区新闻宣传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主要是个别地方、部门不善于利用新闻媒体正面宣传,不能高度重视新闻媒体特别是中央新闻媒体的采访报道,不能认真落实我区有关新闻宣传工作的文件精神,不仅不利于争取舆论支持,不利于为我区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而且造成了负面影响,严重地影响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新闻宣传工作是一把“双刃剑”,做得好,就能推动我们的各项工作,做得不好,对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对稳定工作将带来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充分认识到这些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一)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是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形势的迫切需要。从国际形势看,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们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国际意识形态领域的竞争,特别是面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传播其意识形态、进行文化扩张和渗透的更大压力,新闻文化市场、文化资源、文化阵地的争夺将更加激烈。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社会经济成分、就业方式、分配方式和利益关系进一步多样化,思想文化领域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织,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社会思想空前活跃,人们的思想认识出现多样化的趋势。从万州实际情况看,随着改革、发展、移民进入攻坚阶段,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日益显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就业、教育、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少数党员干部中还存在着作风不实、消极腐败等现象,这些都给我们统一思想、凝聚人心、维护稳定带来新的难度。因此,各级党委和宣传思想战线的同志一定要认清面临的形势,把新闻宣传工作摆上极其重要的位置,坚定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在新的历史时期,新闻宣传工作被提到了新的高度。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把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是党中央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领导水平的高度,对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四中全会《决定》从积极推进理论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把握舆论导向等方面,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要出色完成这些任务,我们还有许多新的课题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比如,如何引导群众正确看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何正确对待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何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不断增强新闻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的问题等等。这对于广大新闻宣传工作者来讲,既是新的机遇,也是新的挑战,更是神圣的使命。我们一定要增强紧迫感,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提高新闻宣传工作水平,增强新闻宣传工作时效。

(三)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是加快建设大城市的迫切需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大城市,是我区本世纪头二十年的奋斗目标。实现这一奋斗目标,既要有经济支撑,又要有精神支柱,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形神兼备。因此,新闻宣传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建设大城市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我们只有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研究和正确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不断巩固全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营造齐心协力共谋发展的良好氛围,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区干部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不断培育特色文化,丰富城市内涵,才能为建设大城市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精神动力。

二、把握重点,突出特色,努力把我区新闻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建设大城市的第一要务。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武装人、引导人、鼓舞人和塑造人,为促进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质量、高水平、深层次的服务。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舆论造势工作,促使全区人民关注和参与到各项经济社会工作中去;要加强正面宣传,振奋精神,鼓舞斗志,把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精力引导到加快万州的发展上来;要围绕改革开放、城市建设、稳定、干部作风等重大主题加强对外宣传策划,塑造形象,扩大影响,立体宣传报道万州,树立万州文明开放、快速发展的对外新形象。同时,要针对移民安稳致富难、就业岗位不足等群众急盼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针对干部作风飘浮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好舆论监督工作。总之,要通过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正气,推动党委、政府各项中心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不断营造团结奋进昂扬向上的社会舆论环境。面对新的形势,新闻宣传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牢牢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正确舆论鼓舞士气,凝聚人心,引导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求真务实、扎实苦干,艰苦奋斗。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尊老爱幼、互帮互助、扶贫济困、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等良好美德。深入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大力弘扬时代主旋律,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倡导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大力宣传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性,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教育干部群众增强民主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纪律,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总之,新闻宣传工作要积极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有利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最大限度的动员和鼓舞全区人民群众投身到改革发展大潮。

第三,发挥新闻资源优势,形成宣传合力,塑造**对外良好形象。**拥有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三大媒体,拥有一支具有较强实力的新闻队伍,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新闻舆论宣传阵地和资源优势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一是宣传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指导全区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责,在政治上、政策上、导向上、热点引导上、宣传格调上把好关、把好度,为我区的发展高唱主旋律。二是加强区委报道组的工作。区委报道组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新闻敏锐性,强化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树立新闻策划意识,组织战役性新闻报道,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加大正面宣传我区力度。三是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新闻报道工作。各镇乡街道、各部门要组建强有力的新闻报道队伍,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出台激励机制,落实目标任务,努力在区级以上媒体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同时主动配合区委宣传部、区级新闻单位加强对新闻队伍建设,提高其政治业务素质。四是各地各部门要善于借助区外媒体的力量加强对万州的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搞好新闻记者接待的同时,要主动出击,做好反映**积极向上、快速发展的正面宣传。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很多媒体在我区设立记者站的有利条件,加强与驻万记者站的联系,适时组织区外媒体前来**做好系列新闻报道。

第四,强化网络监管,发挥宣传优势,高扬**网上主旋律。互联网作为新型的媒体,被大家认可为继纸介媒体、电波媒体、视频媒体之后而出现的“第四媒体”。它已成为新闻传播的主力军,党和国家的重要舆论工具,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我们一定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传播手段,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强化网络监管,正确引导网上舆论,积极、准确、全面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万州的改革、发展、稳定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目前已有100多家网站,如何加强网络监管,是我们面临的又一新问题。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对个别利用网络恶意攻击和诋毁、造谣生非的人要及时查处和处罚,对于敌对势力利用网络敌对宣传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查处。

三、积极主动,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闻舆论监督工作

我们党历来重视舆论监督工作。舆论监督是社会发展的要求,是新闻工作的职责,是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手段。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的舆论监督工作。

(一)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党领导的新闻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新闻单位开展舆论监督,其目的是促进整改、推动工作、加快发展。通过舆论监督和对热点问题的引导,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呼声,把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各阶段的方针政策告诉群众,把困难和问题、前景和希望也告诉群众,把我区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命运同广大干部群众的切身利益紧紧地结合在一起,这对增强我区干部群众的凝聚力、树立万州良好的对外形象,对弘扬正气、促进各项工作起着直接的重要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求真务实,以一流的工作业绩去经受舆论的监督。在改革发展的过程中,我们的工作或多或少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以“闻过则喜,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满腔热情地关心和支持舆论监督,为开展舆论监督创造必要的条件,为新闻媒体采访报道提供方便,并善于借助舆论监督,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凡被监督的有关地方和部门应当对舆论监督做出积极的反映,对媒体揭露的问题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处理结果,争取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二)切实把好舆论监督的关和度。开展舆论监督,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都很强,一定要把握好分寸、力度和角度。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什么可以报,什么不能报,什么时候报,报到什么程度,都要很好把握。特别是我们**处于**腹心,中央、市委对**的工作高度重视,如果舆论监督工作稍有不慎,都会给万州的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的后果。各新闻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制定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的意见》的要求开展工作,以对我区的发展稳定大局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讲清事实,讲明原因,解疑释惑,重在引导,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舆论监督要把握好分寸,多做耐心说明,提高认识的工作,在我区各地各部门与社会各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信任的桥梁。决不能因为我们工作中的疏忽或失误,诱发社会不稳定,损害建设和谐奋进新万州的工作大局。总之,舆论监督一是出发点应是帮助各地各部门改进工作,二是必须遵守规定的纪律和程序,三是有利于发展稳定的大局,四是应当遵循新闻规律,严格把好关、把好度。涉及到人的报道要实事求是,客观实际,监督性的报道一定要严格审查和把关,经区委、区政府以及宣传部同意后方可报道。同时,我区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及时通报情况,交换意见,争取新闻媒体的理解和支持,协助新闻单位搞好舆论监督工作,减少负面效应,妥善搞好舆论监督。

(三)认真做好区外媒体舆论监督性采访的协调服务工作。

我区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特殊的区情,各项工作都倍受全国乃至全世界的关注,更是新闻媒体关注的焦点。我们一定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新闻敏锐性,按照区委办公室《关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区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外媒体舆论监督性采访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对区外媒体舆论监督性采访的协调和服务工作。

各被监督单位作为直接责任部门,要建立新闻舆论监督的信息报告和责任追究机制。站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工作,努力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从根本上掌握舆论监督的主动权。在做好监督性采访信息报送和后勤服务的同时,要认真应对采访,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交换意见,加深理解,对事件的处理要积极主动,尽力挽回不良影响,力争把矛盾消化在萌芽状态,把问题化解在区内。决不允许一报告就不管,不负责任的现象出现,也决不允许不分青红皂白就将记者拒之门外的做法出现。

宣传部门作为新闻舆论监督业务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牢牢把握新闻舆论监督引导和处置权,建立新闻舆论监督排查和协调服务机制。宣传部要会同信访等部门,加强对我区被媒体关注的问题的排查,了解问题的症结,对短时间无法处理完结或涉及面广的问题,要协助各责任单位建立接受监督采访的预案。在接到有关单位有区外媒体前来采访的报告后,宣传部门要争取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责任单位做好新闻单位的引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同时,要及时将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和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报告,及时做好协调解决。同时,要认真办好《新闻观察》,将记者采写的舆论监督的稿件,向区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把问题化解在万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有关媒体和记者,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断开创我区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领导。党管意识形态、党管新闻媒体、党管舆论导向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优势和重大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关键,必须始终坚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要站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能力。要把新闻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本地区本部门整体工作布局中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实施。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新闻宣传工作,分管领导要专司其职。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切实担负起加强联系、协调服务的责任;新闻出版、报社、电视台、网站等新闻宣传业务单位要在宣传部门的领导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入细致地做好新闻宣传工作。

(二)完善机制。党委宣传部门、文广新局、新闻单位和企业、镇乡、街道、机关、学校等要从自己的实际出发,切实制定加强和改进新闻宣传工作的措施、办法,着眼长效机制建章立制。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建立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快速反应协调机制;新闻单位要探索建立能保证正确舆论导向、富有活力的工作机制。企业、镇乡、街道、机关、学校等要制定新闻宣传的工作制度,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

(三)建好队伍。我区新闻宣传工作队伍总体上看是一支政治可靠、素质良好、作风过硬的队伍。但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在新闻宣传领域,低俗之风、不良广告、有偿新闻、虚假报道等还不同程度的存在,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工作队伍素质。要切实加强新闻宣传队伍建设,加强对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教育,把那些政治上清醒坚定、思想理论修养好、熟悉新闻工作的同志吸收到新闻工作岗位上来,努力培养一批在全市有知名度的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大力加强新闻宣传工作队伍作风建设,倡导说实话、鼓实劲、求实效的良好风气,廉洁自律,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树立新闻工作者的良好形象,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新闻宣传工作队伍。

网络舆论监督范文第5篇

(一)传统新闻媒介的继续作用

传统新闻媒介的力量,最重要的就是报刊的作用。报刊以其低廉的价格、便利性以及巨大的发行量的优势,渗透到社会生活中。马克思曾经形象地把报刊比作驴子,每天不厌其烦地驮着公共舆论在人们面前出现,让人们评价,也曾比喻“报纸是作为社会舆论的纸币流通的”[2]。可见,报刊在社会舆论的导向上发挥着多大的作用。报刊将分散的个人意见集合,形成一致的意见并将其公开与社会,而引起更大范围的针对性讨论。虽然,新兴的新闻媒介不断出现并在舆论监督中作用突出,而报刊并没有因此丧失其在舆论监督中的作用。全面报道、跨地区报道社会大事使得报刊业在与新兴媒介的竞争中立足的同时,更好地对社会问题进行监督。

(二)新兴新闻媒介的冲击作用

1.电视、广播等媒介的影响广播和电视的出现,无疑是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大进步。尤其是电视的出现,使公开审判成为一种可能。对审判过程的电视直播,使审判程序公开化,人们对司法的监督落到了实处。在1999年的重庆綦江虹桥垮塌事故的审理中,中央电视台进行了规模空前的“庭审直播”。作为司法程序公正的参量之一,公开审判理应受到重视。

2.网络虚拟空间的监督因特网技术的出现,让世界各地的距离瞬间缩短,因特网也由于其信息的全面性、迅捷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成为网民们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根据地。“人肉搜索”是网络监督的典型专业词语。“人肉搜索”主要是以强大的网络平台以依托和纽带,利用网民的积极参与代替单调的机器搜索,由网民汇集力量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源,对一些倡议和问题进行解答,获得更有效、更直接、更广泛的信息。通过“陈自瑶案件”、“虐猫案”、“猥亵门”等知名的案(事)件,人肉搜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对于人肉搜索是否侵犯隐私权,我们暂且不论,但是,“人肉搜索”机制在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促进舆论监督等方面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

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的冲突

丹宁勋爵认为:“法官的任务就是听取证词。只有在需要澄清任何被忽略或者不清楚的问题时,在需要促使律师行为得体以符合法律规范时,法官才能亲自询问证人。假如法官超越此限,就是自卸法官责任。”[3]法官自身的权限在此与群众的舆论监督就形成了较为严重的冲突。舆论监督主要是从公众自身的道德标准和对社会规范的角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的评价,忽略了犯罪嫌疑人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公众用道德评判代替了法律评判。但是,司法是需要经过冷静的理性思考来体现法律的精神的,这就决定了道德的公正标准和司法公正的标准是截然不同的:道德的标准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适当以情量之,但是司法公正更多地强调程序上的公正性,要求法官可以保持绝对的中立;道德公正要求法官主动发掘隐藏的证据线索,而司法公正对法官的中立性要求使得法官只能根据已有的证据进行审理,而坚决禁止法官主动适用未被提供的证据;道德公正要求案件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有效的审理,但司法公正要求一切案件必须按照程序审理……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的这种本质性的冲突,导致虽然其在司法公正中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但是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负面影响也不容忽视。

舆论监督的作用

(一)舆论监督对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

舆论监督将对权力监督的范围扩展到一些可能被遮蔽的角落,使权力的行使更加公开化、透明化,使所有的暗箱操作无法进行,从而推动社会正义的实现。林肯总统评价舆论的力量时说:“你有舆论的支持,无往而不胜;没有的话,无事不败。”①舆论对司法的监督,使司法工作人员畏于滥用职权,只可以在权限范围内执行公务,倘若失去了这个强大的监督力量,司法权的行使将会不受任何约束,从而导致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滋生。“正常的舆论监督,不仅不会影响稳定,相反可以成为领导者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为其提供决策依据,从而起到缓解矛盾、促进政府与群众沟通理解的作用。”[4]民众广泛参与到案件的审理和评价中,通过广泛的讨论和公开的表达,可以加强对司法机关的有效监督,督促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公正办案,促进有利于司法公正的政策和行为的实施,或者制止某种损害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的政策和行为的实施。

(二)舆论监督对司法独立的消极作用

艾伦•徳肖维茨曾说过:“忽视外在因素对司法判决的现实影响会非常天真。”[5]“法官对职业前途的关注几乎在每一桩案件中都深深影响着司法的天平,在被告人饱受谴责的热点案件中绝对如此。”[6]司法的公正性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中始终保持中立状态。但是,往往在案件正式进入审判之前,强大的舆论评价甚至是舆论一边倒的趋势又会造成“新闻审判”的效果。虽然《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但是,在舆论的影响下,媒体经常会超越司法程序进行预测性报道。“新闻审判是指通过新闻报道使受众对报道对象产生罪犯印象的报道方法。这种报道既是有意的,也是无意的。新闻审判的危害性在于煽动受众不正常情绪,影响司法判决,甚至使无辜者身陷牢狱。媒体在对‘黑哨’事件的报道中,就不经意地犯了新闻审判的幼稚病。媒体先入为主,不经意地灌输‘有罪推定’。”[7]舆论监督往往是民众根据自己的道德标准作出的评价,很多时候这种评价是缺乏理性的,更多地包含了冲动的义愤因素,这种评价不应该影响到法官的据法审判。但是,“法官渴望案件审理的结果能够被社会接受甚至赞成,别人的一致赞同有助于他们的判断、证明他们行为的合理性以及证实他们的信念”[8]。因此,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就会或多或少地考虑舆论的评价,并不断改正自己的判决,以期与社会的评价保持一致,避免因为违反群众的意见而遭受群众的责难。法官对于民众非理性评价的附和先入为主地对案件当事人形成偏见,在此基础上对案件进行的审判,必然会导致不公正的裁决。

如何让舆论监督真正成为司法的眼睛

舆论监督在司法中的双刃剑作用决定了我们不能一味地对舆论监督进行打压限制,而是应该采取正确的手段对舆论监督进行有效的规制,使舆论监督在法律的轨道上发展,使舆论监督和司法公正相得益彰。

(一)从舆论监督的载体入手,保证舆论监督的合法性

《芝加哥论坛报》的霍勒斯•怀特说过:“一份报纸杂志能给予读者最伟大的服务就是鼓励他们独立思考……所有报纸的责任是不带任何渲染或偏见地把最新消息告诉人们。这就是人们需要的真实。”①这就要求包括报纸在内的所有媒体不得超越司法程序进行预测性报道,对可能产生消极影响和负面效应的内容不得报道,重大案件新闻由最高法院统一口径,建立法院新闻发言人制度等。理性的报道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脱离事实、违法的报道是媒体扰乱社会价值观的不负责任的行为。从舆论监督的载体入手进行有效的规制,就必须建立切实可行的法律规制体系,对各种违反法律的媒体行为进行惩治。在目前制定新闻法的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我们的立法机关可以尝试从舆论监督专项法规的角度入手,具体规定新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的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规定公民接受新闻媒体的信息时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党政部门、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在规范新闻舆论监督上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规定违反这些权利义务时需要承担的责任等,使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的行为真正有法可依,避免某些新闻媒体钻法律的空子,进行不实报道和煽动性的报道,操纵舆论导向,阻碍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的实现。

(二)从舆论监督的主体入手,保证舆论有效监督司法

首先,必须厘清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之间的关系。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保障言论自由的实现是宪法规定的国家义务。言论自由的实现是公众进行舆论监督的前提。而公民行使自己的言论自由权并不意味着公民的言论不受任何限制。公民的言论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公民自己权力的行使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或其他机关、团体权利的基础上。现阶段的舆论监督的强大发展势头,公民的言论自由权的实现建立在了司法机关对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的放弃的基础上。这违反了法律的基本原则,必须对其进行有效地规制。在保障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赋予其一定的法定义务,保证公民在客观、公正、合法的范围内对司法机关的行为进行评价。其次,应该着重提高社会公众的素质。目前我国普法宣传已经有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公民的法制意识还是比较淡薄,甚至在很多领域还存在“法盲”。在对很多社会问题的评价中,大部分的公众仅仅从道德和社会规范的角度考虑问题,用感性代替理性,用道德代替法律,脱离法律对司法机关的活动进行评价,因而会陷入“舆论一边倒”和“先入为主”的思维泥潭。摆脱舆论阻碍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的尴尬局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民自身法律素养的提高。只有公民主动以法律规范思考各种问题,从法律的视角审视司法机关的活动,才能在评价时作出正确的见解,避免仅仅从道德的角度思考问题,以致对司法机关按照法律程序作出的公正裁决作出不理性的评价,被某些有意者操纵。

(三)从舆论监督的对象入手,保证司法的公正和独立

舆论监督的对象,应该包括所有权力机关和事业单位及团体等与公共事务相关的机关单位。在此,我们仅就司法机关所承担的责任进行讨论。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我国法律对法官的职业素质的规定要求法官在审判中保持中立。法官只能根据法庭上的举证质证作出判断,不能主动发掘隐藏的证据;法官应该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有罪或无罪判决,不能受外界因素的影响改变自己的判决,不能先入为主对犯罪嫌疑人形成主观偏见。法官在法律中的地位要求法官必须不偏不倚。我们应该在法官选拔机制和法官考核机制上做出一些改变。在法官的选拔机制上,应该强调对法学院毕业生的专业素养设定更高的标准,不仅仅要对法律规定了然于心,还要注意考查其是否具备法官的职业素质;在法官的考核制度上,避免“政绩为本”的考核机制,还应该注重考查其是否能够坚持依法办案,正确处理法律与舆论的冲突问题等,使法官们在工作中始终保持中立地位,促进司法公正和司法独立,维护法律的权威。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