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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论文范文精选

水资源论文

水资源论文范文第1篇

1.1给水配件阀压力过大

在建筑给水排水的工程建设中,如果给水配件阀压力过大,已经超出了流出水头的实际流水量,那么在一定时间内,给水配件实际流出的水量就会远远大过与配件额定出水量的最高值。超压流出会严重的影响给水系统关于水量正常的、合理的分配,造成无效用水量的增加,这是造成水资源浪费的主要原因之一。另外过大的水压会是水龙头在打开和关闭的过程中因为压力的过大造成水击或者管道发生振动,加速阀门、水龙头等配件的磨损,使其使用寿命大打折扣,而且管道连接处会因为长期的振动影响发生松动而漏水,使水资源浪费的情况加重。

1.2废水不能有效利用

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城市生产活动的增加,造成了生活和生产中污水和废水量的大幅度增加,废水不能进行有效的处理和回收,不仅会对环境造成污染,而且直接导致水资源的浪费。特别是城市生产的废水排放,一般排放量很大,对城市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巨大的,水资源浪费也很严重。如果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城市废水加以处理,使其水质指标达到排放的标准要求,不仅对环境保护有利,而且通过一定的措施对其进行回收再利用,可有效的降低水资源的浪费。

1.3管道和配件老化

建筑给水排水管道在长期的投入运行后,发生老化生锈在所难免,加上配件阀门的老化损坏,会造成大量的水资源浪费。在给水排水工程的施工方面,施工人员技术不高加上质量控制上存在漏洞,管道配件的安装质量不合格,爆管漏水等事故层出不穷。如果是地下水管道发生漏水或者爆管难以发现,会造成大量水资源的流失浪费。另外很多建筑经过长期的使用,给水管道的阀门、水表、水龙头等配件不同程度的老化损坏,出现漏水。

2提升建筑给水排水工程与节能效果的措施

2.1将市政给水管网的压力有效利用

在我国城市中市政水管网一般压力在0.15~0.3MPa之间,对市政水管网的压力可选择分区供水的方式充分加以利用,这样可以有效的减少因为二次加压而造成的能源消耗。这样不仅使市政管网的余压得到充分的利用,又可以有效的避免低楼层管网压力过大而水资源浪费。同时,分区给水的方式对超压出流也能起到有效的预防作用,避免隐性水量浪费。

2.2使用无负压供水设备

无负压变频供水设备是在继承了变频恒压供水设备的基础上经过更新升级而发展起来的新型设备,其构成组件包括无负压调节罐、气压罐、水泵以及智能控制系统等。自来水管网中的水进入到无负压供水设备的调节罐中,调节罐中的空气向真空消除器内排放,当罐中充满水之后,消除器关闭。当自来水的水量和压力满足要求时,向水管网供水。如果压力不够,系统中的传感器会向水泵发出启用信号,水泵接受到信号后开始运行。在供水高峰,如果管网内的水量过低,调节罐内的水被调动用以作为供水的补充水源。过了供水高峰期后,系统自动恢复成原有的正常状态。当市政管网停水,调节罐内的水位会随之不断的降低,野味探测器向水泵发出信号,水泵接到信号后自动停机,防止水泵机组受到损害。无负压供水具有占地面积小,避免污染等优点,能够对市政水管网的余压充分加以利用,节省资源。但是因为其是直接与市政管网相连,因此设备的性能要求很高。

2.3中水利用

中水是经过处理净化后达到一定范围内使用标准的污水,也叫再生水。中水水质介于“上水”和“下水”之间。中水一般作为工业冷却水使用,也可用于农业和绿地的灌溉,冲厕,河湖景观灯非人体直接接触的用水。对中水有效的回收和利用不仅能够有效的降低自来水的消耗,同时大大减少了污水的排放量,使污水总量降低,减少了污水对水资源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属于城市的第二个水源。中水处理系统在投资成本和运行维护上一般投入较大,但是其对于节水节能来说却是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2.4太阳能或热泵的使用

太阳能的使用时节能的最直接有效的途径。我国的气候条件对于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是非常适合的。使用太阳能热水器进行热水供应,能够很好的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节能效果显著。热泵是由蒸发器、压缩机、冷凝器以及膨胀阀组成的一种节能工程系统。利用工质对热量进行吸收利用放出热能。热泵在运行过程中会消耗能量,但是其放出的热量要比其消耗的能量高出很多。热泵不仅能够提供人们日常生活中需要的热水,而且还可以供暖和制冷,有效节省能源的同时还能够产出能源,而且环保性好,运行稳定,可靠性高,具有良好的应用价值和推广价值。

3结语

水资源论文范文第2篇

就目前白洋淀湿地的现状来讲,白洋淀湿地正在收到巨大的生态问题。这主要是由于气候的不断变化以及人类对于环境、资源的过渡开发,造成了白洋淀湿地的进水量不断的减少,并且湿地内的水质也受到了严重的污染,使得白洋淀湿地的生态功能也发生了严重的降低。白洋淀湿地具有“华北明珠”之称,但是由于连续多年的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与破坏,白洋淀湿地已经逐渐的失去了原有的光环,原来的湿地特色已经不复存在。由于白洋淀湿地受到的污染严重,使得其生态环境极为脆弱,并且生态环境已经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珍贵的生物也已经大量的灭绝。白洋淀湿地的生态环境已经由原来的流动态的环境向封闭或是半封闭的环境转化,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白洋淀湿地已经由生命力较强的湖泊逐渐向死亡湖泊发展。

2、白洋淀水资源的承载力

水资源的承载能力的概念是在二十年前提出的,但是并没有对水资源的承载能力进行统一的定义。通过对不同种类的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定义进行综合分析后可以得出,在对水资源的承载能力进行定义刘字威的时候主要涉及到以下几方面:(1)水资源的承载力其主体是水资源;(2)水资源的承载力其客体是人类所生存的社会经济系统以及生态环境系统;(3)并且水资源的承载力主要具有一定的空间、时间属性。对于白洋淀的生态系统来讲,其水资源的承载能力需要更加重视湿地的生态环境。其首要的问题就是要探索怎样找到维护湿地生态环境的是资源。而对于具有一定特殊性的白洋淀湿地来讲,特别是在海河流域异常缺水的情况下,同时南水被调的工程还没有全线贯通的情况下,白洋淀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主要是指可以确保白洋淀湿地具有正常生态环境的一种支持生态系统进行正常运转的一种能力。通俗的来讲,所谓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主要就是只维持白洋淀湿地的生物多样性的一种能力,而这种能力并不是用来支撑白洋淀周边的工业发展的。白洋淀湿地承载能力的主体是水资源,承载对象主要是指客体的生态环境,确保白洋淀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的重要组成是水,白洋淀湿地生态系统进行良性循环,可以有效的推动华北平原的社会经济发展;与此同时,对于区域经济的发展可以大量的投入资金,可以通过在生态系统的内部增加节水设备,以及采取夸地区的补水措施在补偿白洋淀流域内的水资源不足,通过以上方式可以有效的提升白洋淀湿地水资源的承载能力,这样可以有效推动白洋淀湿地生态系统的优良循环。

3、白洋淀水体污染的防止办法

3.1白洋淀水体污染的工程措施

需要积极的落实成城市环保以及市政建设的总体规划,尽快建设二级生化污水处理厂,同时根据城市所产生的污水量对污水量的预测以及预测结果,从而可以促使全部的污水处理都回归到合理的状态。要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收集系统,实现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流,雨水污水分流,没有被完全收集的污水,应把它进行改道处理,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推行工厂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尽量减少污水和污染物排放;对临时性的唐河污库进行加固,防止被污染的水体通过渗流作用进入淀区,继而随汛期河水进入淀区。

3.2生物措施目前白洋淀的生态环境十分脆弱

虽然上游的保定市在努力限制污水排放,但是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毕竟有限,部分污水还是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白洋淀"如果在污水入淀之前利用湿地生态功能将其净化,将会大大改善淀内水质。从实验结果来看,芦苇具有净化污水、促淤防蚀、抑制藻类、防洪固堤、维持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作用,芦苇对污染物抗性强,并具有一定的分解净化能力,芦苇湿地对工业和生活污水中的有害物质有较强的吸收和吸附能力。

3.3水体富营养化防治富营养化是全封闭式

浅水湖泊很易发生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与其它湖泊相比,白洋淀有着更易于诱发富营养化的条件:淀泊浅平,水量小,常年关闭,水体不流动。白洋淀湿地水体富营养化主要是由农业生产及施用的化肥、畜牧业、农业废物等造成的。

4、结语

水资源论文范文第3篇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从“面上”开展水资源论证,充分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和承载能力,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利用间的关系,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中可能产生影响的因素和事物,降低或消除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不良影响。在相关论证导则、技术导则和规划环评条例等技术指导下,对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总体目标和原则的合理性、水资源条件的制约性、用水格局的完善性、配置方案的协调性、水环境保护的可实现性和补偿补救措施的可行性,进行详细的论证分析。《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525-2011),强调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水资源总体论证应从工程概况、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分析、取用水合理性分析、取水水源论证、取水和退水影响分析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进行充分论证分析,建立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建设方案。

二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例分析

1工程概况

为缓解绥阳县中心城区近期城市生活用水严重缺水问题,拟在绥阳县洋川镇团山村的石梁河上游修建团山水库。水库坝址距绥阳县城17km,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4.7km2,多年平均径流量922万m3;水库校核(P=0.2%)洪水位918.62m,设计(P=2.0%)洪水位917.41m,正常蓄水位915.00m,死水位886.00m;水库总库容721万m3,正常蓄水位库容571万m3,死库容30万m3,兴利库容541万m3,库容系数58.7%,属多年调节水库。

2分析范围及论证范围团山水库分析

范围为石梁河全流域(流域面积239km2)及受水区绥阳县中心城区退水所涉及的洋川河全流域(流域面积126km2),共计365km2;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石梁河团山水库坝址以上流域(流域面积14.7km2);取水影响论证河段为团山水库库区河段(河长约2.84km,库区面积约0.42km2)、团山水库坝址至石梁河河口区间河段(河长25.3km),共计河长28.1km;退水影响范围主要为洋川河绥阳县城污水处理厂退水口至下游河口区间长9.7km河段。

3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分析范围内主要河流有团山水库所在河流石梁河、工程受水区绥阳县中心城区退水所涉及的洋川河。石梁河系芙蓉江右岸一级支流,属长江流域乌江水系,全流域面积239km2,主河道全长32.2km,主河道加权平均坡降为11.9‰,流域形状系数0.231,多年平均径流量15000万m3。洋川河系洛安江左岸一级支流,全流域面积126km2,河长28.9km,主河道平均比降11.8‰,流域形状系数0.151,多年平均径流量7900万m3。分析范围内已建成灌溉水库工程2处,小型引水灌溉工程42处,提水灌溉工程30处。灌溉面积22182亩(其中水田20339亩,旱地1843亩)。分析范围内水资源总量22900万m3,现状开发利用水量1786万m3,水资源开发利用率7.80%;耗水量1079万m3,占水资源总量的4.7%。分析范围内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一般,水资源具有一定开发利用潜力,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有条件和必要对石梁河水资源进行进一步的开发利用。

4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城市生活用水方面:绥阳县城市生活用水量预测主要根据《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2006)采用分类预测法进行预测,远期规划水平年(2030年)采用180L/(人•d);供水管网损失10%;未预见水量按10%考虑;水厂自用水量按总用水量的5%计。由于县城工业用水单独考虑,故上述所取定额符合一般城市生活用水规律。农田灌溉用水方面:根据当地灌溉习惯结合现状灌溉渠系实际情况,下游农田灌溉P=80%保证率灌溉用水定额水稻取320m3/亩、玉米56.4m3/亩、辣椒45.9m3/亩、油菜59.3m3/亩基本合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面:绥阳县现状用水量1.787亿m3,2015用水指标1.812亿m3、2020用水指标1.985亿m3、2030用水指标2.041亿m3,分别比现状增加0.025亿m3、0.198亿m3和0.254亿m3,团山水库供水量仅0.0599亿m3,而且主要是用于绥阳县城生活用水,符合《遵义市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指标方案》对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5取水水源论证

团山水库坝址以上流域面积14.7km2,多年平均径流量922万m3,经长系列调节计算,团山水库坝址处流域水资源量可满足团山水库设计供水量599万m3/a(P=95%城市供水588万m3/a、P=80%农田灌溉用水10.8万m3/a)的要求。至规划水平年(2030年)上游流域内用水较现状增加耗水量仅占来水量的0.03%。因此,团山水库工程取水在水资源量方面是可靠的。根据坝址河段水样水质检测结果,现状水质能满足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和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取水口以上流域内无工矿企业,主要污染源为少量农田灌溉用水退水,农村生活用水基本无退水,今后水质下降的可能性不大。取水口以上流域今后将划为水源地保护区,农田灌溉用水退水量将进一步削减,同时严禁新设排污口等活动,取水水源水质可得到保障并有改善的可能。取水口河段具备成库建坝的地形地质条件,同时取水口的设置也能够满足水库泥沙淤积需求和取水量的需求,且坝址下游农田灌溉用水今后由团山水库生态放水管一并下放,管道尺寸满足放水要求,取水口设置合理可行。

6取水和退水影响分析

团山水库取水对区域水资源量虽有一定影响,但按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0.029m3/s)下放生态流量,对区域水资源及下游河道的生态影响较小。水库下游有农田灌溉工程,灌溉设计流量为0.021m3/s,下游灌溉用水量由生态放水管统一下放,对下游农田灌溉取水影响不大。同时,建议在初蓄期积极引导灌区群众进行适度水改旱,尽可能减少灌溉用水量,确保水库尽早正常蓄水,正常发挥效益。团山水库工程在建设期其污废水按退水处理方案处理达标后排入石梁河,坝址河段枯季情况下接纳排放的污废水后悬浮物(SS)、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需氧量(COD)浓度均小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水质要求。施工期对河道水功能区造成一定影响,但该影响将随着施工的结束逐渐减弱直至消失。运行期影响较大的绥阳县中心城区城市用水退水。退水影响的洋川河属“洛安江绥阳遵义县保留区”,由于纳污河流洋川河退水口来水量较大,只要对城市用水产生的污废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后排放,退水对水功能区的影响较小,加之影响河段无其他用水户取水,故绥阳县中心城区城市用水退水对水功能区和第三者的影响不大。

7水资源保护措施

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达标排放,严禁将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作好水土保持工作,对弃渣进行妥善处理,对项目施工造成的裸露地表恢复植被。对水库大坝、泵站及库尾河段进行水质监测,遇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并报告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停止供水并采取措施即时解决。水库蓄水前,必须对淹没区进行库底清理,以免蓄水后淹没区内植物腐烂、农厕中粪便等造成二次污染。水库管理站修建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浇灌农田和绿地,生活垃圾拟与当地生活垃圾一同处理。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植树种草、对库区25°以上坡耕地实行退耕还林、坡改梯等水保工程,缓解库内泥沙淤积,逐步恢复库区库周生态环境的同时,提高水库自身运行年限。合理安排水库蓄水计划,通过下泄一定流量等措施来减小水库蓄水和运行对下游河段生态环境和农田灌溉的影响。建立一个自上而下的水资源保护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水库在运行过程中,实施水资源保护的领导、管理和监督实施工作。配合涉及县、乡、村对负责范围内水资源保护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搞好工程水资源保护工作。

三结论

水资源论文范文第4篇

一个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笔者认为,要想深入研究清楚黑树林的水资源纠纷问题,离不开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重要概念,以便我们在这一视角下挖掘黑树林水资源纠纷的解决方法。其次,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寻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

1新制度经济学的一些重要概念

1.1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新制度

经济学的产生被认为是起于1937年美国经济学家科斯发表的《厂商的性质》一文,但是新制度经济学学派的形成和发展是在20世纪下半期。有学者为了把它区别于19世纪形成的美国制度学派及后来的新制度学派(也叫新制度主义),而把它称为新制度主义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派以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方法来分析制度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而制度学派及新制度学派是批判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正统分析方法的,它们是“作为古典经济学和新古典经济学的对立面出现的”。我们都知道,新古典经济学的基本假设是“经济人”,即每个人都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原则。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假设虽然延续了新古典经济学的传统,但是它关于人的假设是从实际的人出发来研究,即受到现实生活中制度的制约条件下的活动,因为“更接近现实的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科斯在回答企业起源的问题时提出了“交易费用”这个概念,他认为,每种经济活动的资源配置都需要发现价格、签订合同等等,资源的配置由市场决定,而市场由价格机制决定,这就必然产生一定的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一种市场制度,它的产生是为了降低经济过程中交易费用,起到了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因此,科斯揭示了交易成本和制度的某种内在联系。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对交易费用进行了定义,科斯认为交易费用是指为获取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付出费用以及谈判与契约的费用。威廉姆森认为交易费用是事先交易成本和签订契约后的一系列费用。如今,交易费用泛指一切与交易相关的费用。

1.2科斯定理与产权在解决外部性问题上

后人根据科斯的理论总结了“科斯定理”,即只要交易费用为零,那么无论法定权利归谁都不重要,资源配置都可以达到帕累托最优。产权经济学作为新制度经济学的组成部分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它强调产权、激励与经济行为的联系。它为解决外部性问题提供了一个解决办法。产权经济学认为,产权不清是造成外部性和“搭便车”的主要根源,外部性的产生与产权的起源有着必然的联系,有效的产权可以降低或克服外部性。那么影响产权的形成因素有哪些了?根据卢现祥归纳的有:第一,技术。新技术可以降低成本,增加收益,而缺乏相应的技术可能是“搭便车”的一个重要原因。第二,人口数量。人口数量的增长与资源的有限,造成了人均资源的降低,于是,资源变得“稀缺”起来,这必然导致排他性行为。而产权就是种排他性的经济权利约束。第三,资源的稀缺程度。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离开产权,任何稀缺资源的配置都是无效的。第四,要素和和产品的相对价格的变动。价格的上升导致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经济行为,“独占性”成为一种优势选择。那么明晰产权意义在哪呢?明晰产权可以解决责任不清的问题,有利于激励经济主体,有利于形成约束机制。通过以上新制度经济学的简单回顾,我们下面对黑树林的水资源纠纷进行适当的分析。

2黑树林水资源纠纷中的新制度经济学问题

黑树林有两条水沟,打洞大沟与竜宾大沟,黑树林地区的人们就是围绕两条水沟的问题展开的。这场纠纷的主体实则是“同一民族的同一个支系”,由于不同的行政区划,一种“地域认同”高过了“民族认同”的一种现象。生活在有限的同一水资源地区,几个村子围绕水资源的使用权展开了长达两百多年的争夺纠纷,不得不思考根本原因是什么的问题。对于黑树林地区的纷争原因,我们的直观感受就是因为“水”,缺水造成的。胡忠文、杨剑波和胡阳全都有各自的看法。胡忠文认为:“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是贫穷和人的素质低。过去因为穷而争资源和生存条件,过去人的素质低,封建宗法观念一度突出,群众中只有比高低、比输赢。现在的人观念变了,法制意识增强了,有分歧找政府,有争议靠法律。上级的扶持、基层干部的带动,使黑树林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有了坚实的基础”。杨剑波分析了村社组织的特点,认为:“传统的村社组织:(1)有较明显的习惯区域。(2)山林、土地、水等自然资源为村社共有。(3)有共同的祭礼活动与节日。(4)共同对外。这种由村社内不断发展的私有制和原来公有制之间的矛盾,反映到人与人、户与户、村寨与村寨之间,最容易引发矛盾,最突出的是对原来公有的自然资源的分配使用问题。在黑树林地区哈尼族中,村社观念对现实生活有着深刻的影响。在传统观念中,部分自然资源属于公有,谁使用谁拥有,部份村寨和农户仍按传统习惯去做,但现实的黑树林四个乡却分属于不同的两个县,并实行了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胡阳全认为:“影响西南民族地区农村稳定的原因是因争夺草场、山林、矿山、湖泊、水源、土地等资源引发的纠纷经济因素,还包括社会治安、宗教信仰等因素。”我们都知道,水资源属于公共资源,对于公共资源的产权界定是相当困难的。公共资源具有非排他性、公共性、外部性等特征。正是由于公共资源具有这些基本特征,才使得公共资源具有尤为明显的外部性问题,而这种外部性伴随的产权问题是无法像私有财产那样界限十分分明的。新制度经济学认为,要解决外部性问题,应该从产权的界定。经济学界一致认为,产权是一种权利,也就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或者说是一种有价使用的权利。而像黑树林纠纷中的水这样的公共资源能够用“产权”进行解决吗?在黑树林水资源纠纷中,实质就是围绕“水”资源的使用权问题展开的一场资源使用权的争夺战。而当地村民围绕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始终处于传统的解决思维中。虽然黑树林纠纷中有以立碑方式的“契约”、购买等权利意识,但是却没有真正现代意义上的“产权”之说。笔者认为,黑树林纠纷的最终解决办法还是从治贫和解决当地生活条件入手。由于当地人的利益不同,认识不同,行政介入是不当的。云南省政府在黑树林地区大力投资,通过兴建水利工程、能源和通讯基础设施,改善当地交通,修建贸易市场,投资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有其修建一座新水库,多头并举,有力改善了当地人的生活条件,提高了当地人的生活水平。这为解决当地资源纠纷起到了关键作用。而这些措施恰恰有效解决了当地资源“稀缺性”的贫困性竞争问题。

3黑树林给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下的公共资源管理的启示

从新经济经济学视角来看待黑树林的问题,是可以得到关于公共资源管理的相关启示的。王艳、韩方彦、楼惠新和王黎明都有各自的独特见解。谈到公共资源的管理,王艳认为“公共资源的产权界定是一个复杂的网络式工作,界定公共资源产权的方式不存在“唯一”,以政府职能转变为主,辅之以法律、市场手段,以及民众支持,采取多中心治理体制才是合理界定公共资源产权的明智之举。”韩方彦认为:“公共资源产权的界定制度缺陷突出表现为未能清晰界定公共资源产权主体所有权以外的其他经济权利。因而,需要健全公共资源产权制度,强化公共政策执行的目标指向,维护公共利益,建立并完善公共资源政策工具体系,构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管体系。”楼惠新和王黎明认为:“公共资源的参与式管理可以解决好各方利益,有利于公共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综合效益的提高。以上都是都是学者给解决公共资源提供的一个问题解决思路。”笔者认为,由于公共资源的特殊性,它注定无法像用私有财产那样产权明确,所以,应当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探索恰当的解决因公共资源造成的纠纷的办法。黑树林是几个村之间因水引发的纠纷,对于群体性争夺资源使用权,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点解决:第一,以发展当地经济作为根本大计。集体性争夺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无非是因为经济生产条件的制约,目的是为了生产和生活。因此,发展经济,解决贫困是首要的大事。第二,公共资源的参与式开发利用。由于共同需要同一资源,而中国乡村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这就决定了不可能从私有产权的角度进行解决。公共资源的参与式开发利用要求各方主体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有节制的使用资源,而不滥用、消耗等。各方制定好规则,依据制定的规则,根据自己的权重进行活动。第三,搁置争议,合作共享,共同开发。建立一种合作机制是互利双赢的模式,集体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帮助,团结协作。第四,建立综合治理管理机制,协调好集体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潜在的纠纷问题。第五,进行教育引导。第六,政府应当特殊问题特殊解决,对因资源稀缺而造成贫困的地方,应该大力投资,帮助发展,解决人们发展的自然制约条件。总而言之,公共资源的开发、使用和管理,应该朝着合作开发、利用和共同管理的合作机制出发,制定好规则,明确各自权重,共同发展。

二结语

水资源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水是万物之源,然而,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我国水污染日益严重,水资源严重短缺,已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要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盐须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改革、完善我国现行水资源保护制度,为水资源保护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人类和其他一切生物生存和发展不可缺少也不可替代的环境要素。我国水资源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但人均占有量只有2220立方米,约为世界人均水量的四分之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特别是在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下。我国的水资源浪费和水污染十分严重,使得水资源的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目前,我国七大重点流域有机污染普遍,各流域干流有57,7,的断面为三类水质,21,6,为四类水质,6,9,为五类水质,13,8,为五类以上水质,主要湖泊富养营化问题突出,城市地下水50,以上受到严重污染,流经城市的河流水质90,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水资源短缺、水污染严重仍将是我国水环境面临的突出问题,同时也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

要解决日益严峻的人水之争,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除了要借助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法律的协凋、平衡与保障更是不可缺少,在新的形式下,改变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建立完善的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是实现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及其对水资源保护的意义

循环经济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之后,在少数发达国家中出现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此后为许多国家所接受和倡导。循环经济是相对于传统经济而言,其基本内涵是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要求首先是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讲求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以减少资源的投入,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其次是对生产和消费产生的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体现回收再使用和循环利用的原则,达到废弃物的资源化,最后是对不能循环再生的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使其不对环境带来污染。具体到水资源的保护,是指在生产和生活的全过程中。尽量减少水资源的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对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循环经济将水资源保护从传统的“末端治理”引向“源头治理”、“污染预防”,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功效。在中国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解决水资源日益短缺、水污染日益严重的这一迫在眉睫的重大难题,必须走循环经济之路,建设节水型社会,目前,我国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只有60,,发达国家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一般在90,以上,我国万元GDP用水量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4倍,是美国等先进国家的8倍。若2030年和2050年全国废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80,和95,,则污水再生量将达到680亿m3—850亿m3和1000亿一1450亿m3,将大大缓解未来我国水资源紧张状况并改善环境。因此,要有效保护水资源,应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水资源保护立法,让其成为被社会普遍接受、有效运转的制度。为我国水资源的循环利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现状及存在问题

基于水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性,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水的法律保护,我国亦不例外。现有有关水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众多,已基本形成了一个有水法律(4件,《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和《防洪法》)、行政法规(20件)、地方性法规(160多件)和水利部等部门规章(90件)、地方政府规章(170多件)和规范性文件组成的水法规体系,为水资源的保护管理及水利法制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基础,使各项水事活动基本实现有法可依。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缓解我国的水资源危机,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了再次修订(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法在加大政府责任、明确违法界限,强化有关制度、关注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做好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及加大违法排污处罚力度等方面,都有一些新的刚性规定,扩大了处罚对象、提高了处罚标准,赋予了环保部门更多的处罚手段和权力,使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工作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然而,总览现行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仍能发现其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水型社会不相适应的一些问题,

(一)法律体系之符合,不完善

首先。作为循环经济基本法的《循环经济法》尚未出台。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起引入了关于循环经济的思想,此后对于循环经济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不断深入,然而,《循环经济法》从2005年开始由全国人大环资委组织起草。2007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法》(草案)进行了初审,但至今仍未出台。《循环经济法》是循环经济法律体系的核心,它的缺失导致难以形成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大背景,使得建没节水型社会所需的各类社会资源如法律保障、政策扶持等都难于获取。从而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其次。已有法律、法规缺乏循环经济理念。现行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中,除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在立法上明确了可持续发展的目的(第一条为了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外,其它法律、法规在立法理念上仍停留在“末端治理”的阶段,没有更多地从“源头治理”出发,对于节约用水、污水再生利用等体现循环经济理念的制度规定较少。因此多年来,我国水短缺、水污染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

(二)相关基本制度之缺失

循环经济是一种反传统的经济模式,具有典型的建构性,循环经济理念下的水资源保护需要相应的基本制度作支撑,然而我国目前与循环经济相契合的一系列水资源保护制度尚不完善或缺失。

首先,目前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制度存在诸多缺陷。循环经济的首要原则是减量化,因此,节水是水资源保护的首要环节,但我国有关节水的法律制度还比较薄弱,《水法》等国家和地方已颁布的法律文件,虽然对节水有所规定,然而对于浪费水的行为却未规定任何法律责任,已有相关法律、法规偏重于末端治理,对于从源头节水和减少水资源浪费规定甚少,有关推行节水技术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不到位,节水标准体系不健全,如煤炭、水泥、电解铝等其他一些耗水量较大的行业尚无节水标准,服务业、农业领域也还没有制定节水标准,在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目前我国尚未建立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制度,在城市建设规划中,虽然进行了城市的供水及排水规划,但在污水再生利用方面缺乏统一的规划,由于相关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以及没有按照市场化进行运作,目前我国城市普遍存在污水集中处理滞后和中水利用率低的现象,使水资源危机日益严重。

其次,与循环经济配套的一系列水资源保护激励机制尚未建立。例如。目前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存在收费项目不全和收费标准偏低等问题,排污费低于治理成本,使排污者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低价购买合法排污权的现象十分普遍。当然,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加大了违法排污处罚力度、扩大了处罚对象、提高了处罚标准,这将提高生产者的排污成本,对排污具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同时,我国目前尚未开征水资源税,并未将水资源的环境价值计人经济成本,企业运作的外部经济,仍然是导致水资源大量浪费和污染的关键因素。

(三)水之源管理体制之缺陷

目前,我国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对水资源污染控制采取分级和分部门的管理体制,这种管理体制存在较大缺陷,首先,现行的流域管理机构,其性质和权限都不足以实现综合统一管理,并且相应的配套法规不健全,流域管理机构的权限划分,流域管理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适用仍需要进一步明确,这十分不利于流域水资源的合理规划和水污染的全面系统防治,其次,根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环保部门对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水利、城建、交通、市政等部门分工负责,但并未明确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权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权之间的关系。这使得部门职能和利益交叉。不利于集中统一执法,造成执法不便,同时,各部门之间争夺权力、推诿责任。不利于对节水及污水再生利用工作的监管,在中央和地方水资源管理的关系上,我国实行分级管理制,中央一般无权取代地方的执法权力。从而导致水资源管理中的地方保护主义严重。

(四)公众参与之不足

虽然《水污染防治法》、《水法》等一些对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其中涉及到对非持续消费的节制和对绿色消费的倡导,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关于规范消费活动和行为的法规。绿色消费是广大社会公众参与循环经济消费的行为规范,而我国的绿色消费起步较晚,还没有成为人们的消费习惯。在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上,仍未摆脱“天赐之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传统观念,节水和对水的再生利用意识还比较淡薄。同时,公众参与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法定渠道还不多,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建设节水型社会的进程。

三,完善我国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议

(一)完善水资源保护法律体系,依法落实科学发展观

1,构建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针对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生态安全岌岌可危的客观情况。应充分考虑我国国情,借鉴与吸收国外先进经验成果。先行出台《循环经济法》,对建立循环型社会遵循的宗旨及基本原则、可循环资源的循环和处置的原则以及对国家、企业和公众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责任予以规定。在此基础上。加快制定循环经济的单行法规和标准,如废旧家电、电子产品、废旧轮胎、建筑废物、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对资源的回收、再生利用作出特殊的规定,加快完善循环经济的标准体系。如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人标准,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标准和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推动循环型社会的形成,从而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水型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大背景。

2,适应循环经济的要求,改革,完善现有水资源保护单行法规与标准。修订《水法》、《水土保持法》等单行法规的部分内容,在循环经济的理念下,突出“源头治理”,节约用水,同时,根据建立循环型和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制定水资源再生利用的专门法规,例如制订《资源再生利用管理条例》、《污水再生利用管理办法》等,专项立法应对污水处理主体的市场准入制度、运营机制及相关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同时应建立健全各行业节约用水的国家、地方标准体系。制定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人标准。依法规范企业与个人节约用水、污水再生利用的法定义务,明确浪费水的法律责任。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环境经济下的水资源保护

1,完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制度。首先,要完善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规划制度。污水再生利用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水资源利用规划之中,其次,城市节约用水要真正落实“三同时、四到位”,即建设项目主体工程与节水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取水用水单位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和管水制度到位。最后。要尽快完善有关推行节水技术的配套优惠政策和措施,健全节约用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和发展节水产业。

2,建立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专项资金制度。基金的收入来自国家财政拨款、环境税费及企业和个人捐赠,对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行财政支持,对科研单位和企业在水资源节约、替代和循环利用等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给予资金倾斜,使节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研究开发资金风险社会化,有利于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及推广。

3,健全水资源税费制度。目前。我国的排污收费制度存在收费项目不全和收费标准偏低等问题,排污费低于治理成本,使排污者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低价购买合法排污权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较大幅度地提高收费标准,使排污收费切实起到预防和控制水污染的作用。同时。应将水资源税作为环境税之一。尽快开征。以缓解日益突出的缺水问题,总之,采取国家实行环境税,地方实行排污收费的“双轨制”,将水资源的环境价值计入经济成本,有利于遏制水资源浪费和减缓水环境污染。超级秘书网

(三)改革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环境行政执法

水资源管理体制是国家管理水资源的组织体系和权限划分的基本制度。是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以及防治水害,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组织、保障,针对目前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要实现水资源的节约与循环再生。保护我国水环境。必须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环境执法。目前。流域管理已是世界水资源管理的大趋势,因此。应根据水资源的自身特点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借鉴一些国家水资源管理的通行做法和经验,确立完善的流域管理体制j建议修改《水法》,由国家授权流域管理机构根据流域具体情况制定单行法,使流域管理机构的地位得到相应的提高并获得立法权。以实现统一规划、综合决策、综合治理。同时,为进一步强化环境行政部门的权威,应建立从中央到地方垂直管辖和监督、不隶属当地政府主管的环境管理体制,在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中,各级政府与各部门应配合环境行政部门的工作,这样就能有效地制止地方与部门保护主义,增强环境、行政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大大提高执法效能,最后,要强化水环境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循环经济意识,转变传统经济观念。更新知识结构和强化环保科技技能,加强水环境执法监督。提高执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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