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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管理范文精选

收益管理

收益管理范文第1篇

一、收益

(一)引进竞争机制外资银行具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管理经验和服务技术,高水平的服务效率和卓越的商业信誉,必然对中国银行业产生强大的竞争压力。外部竞争力量的引进,有利于推动中国银行业素质和各方面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推动中国银行业改革和服务现代化的进程。

(二)增加外部资金进入渠道外资银行的进入增加了外部资金进入中国的渠道,为中国境内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新的融资渠道。到1999年8月底,中国批准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已达到33.55万家,已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超过20万家。毫无疑问,如此众多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果单靠几家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很难满足其数额巨大的金融需求。

(三)有利于中资银行扩展海外业务根据WTO互惠原则,在允许大量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同时,中资银行开展海外业务将会较少受到市场准入的限制,这就为国内经营状况良好的一些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争取更广泛的生存空间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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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改变中资银行税负不利地位目前外资银行与内资银行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突出表现在税收负担水平相差过大。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可享受免征或减征营业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由于外资金融机构享受着众多的税收优惠,因而极大地削弱了中资银行的竞争力。中国加入WTO后,内外资银行的税负水平将会统一,使内资银行能够与外资银行进行平等的业务竞争。

(五)促进向国际惯例接轨加入WTO,意味着中国银行业将全面融入国际金融市场,中国银行业必须遵循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游戏规则”,也就是要按照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惯例来运作,特别是要根据以巴塞尔协议为准则的国际银行业有效监管原则及标准和方法进行经营管理。这必然迫使中国的银行业加快实施全面的风险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同时,促使中央银行推进全方位和规范化的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二、成本

(一)银行业市场份额的损失预计在中国加入WTO五年之后:外资银行的外币存款和人民币存款的市场份额将分别上升到15%和10%左右;外资银行的外币贷款市场份额可超过1/3,人民币贷款市场份额将达到15%左右;外资银行中间业务的市场份额很有可能超过50%;外资银行将获得绝大部分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以及投资银行业务的市场份额。预计在中国加入WTO十年之后,从整体上来看,外资银行将占有1/3左有的银行业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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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削弱赢利能力伴随着中资银行市场份额的缩小和优质客户的减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将丧失很大部分的赢利业务和赢利区域,极有可能进入亏损状态。中资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不仅历史包袱沉重,而且在开展新业务时必须顾及国家利益,因此不赢利业务在中资银行中占有相当比重。虽然目前外资银行的许多银行业务市场份额都还不占优势,但其业务基本上都是赢利业务。这将导致中资银行的不赢利业务比例上升,使中资银行处于十分危险的境地。

(三)影响中资银行的流动性中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银行业市场,外资银行将逐渐分流中资银行的资金来源,从而影响中资银行的流动性。在中资银行存在流动性被大量不良资产侵蚀的情况下,如果外资银行大规模进入并且扩大吸收国内居民与企业持有的外币和人民币存款,必然对中资银行的流动性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甚至会影响中资银行的生存。

(四)金融风险监管面临严峻考验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1)由于中国金融监管水平较低、监管工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如果对外资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将在一定程度上加大金融体系风险。目前,在中国境内的一些外资银行存在的问题有:多存少贷,将其在境内吸收的外汇资金调往境外套汇和套利;转移利润,逃避中国税收;违规经营,少交存款准备金;利用非价格手段,进行不公平竞争,采用如回扣等手法与国有银行争揽业务和客户、争夺市场,采用高薪等优厚条件从国有银行挖走人才等。(2)在追求高额利润的动机驱动之下,外资银行将其业务的重点集中在成本低、风险小、收益高的中间业务方面,特别是国际结算业务,在这些方面与国有银行展开激烈竞争,而对那些中国经济建设中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则不屑一顾。外资银行的这种经营活动将风险转嫁给中资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国金融业的风险。(3)外资银行大规模进入后,随着银行结构的复杂化以及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而使银行体系的不稳定性和系统性风险进一步增加,对这一体系的监管将变得更为困难,谨慎性监管成本将大幅度增加。

(五)加大金融宏观调控难度首先,货币政策调控的难度加大。由于外资银行可以通过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来抵制货币政策的影响,从而弱化货币政策的效应。而且,外资银行进入中国货币市场可能强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传导机制,将进一步加大中央银行的调控难度。其次,对资本流动风险控制的难度增加。由于外资银行可以在国际金融市场上进行低成本融资,中国加入WTO之后将逐步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外汇业务和人民币业务的客户限制,中国的各类企业都可通过外资银行融资,这就意味着本币与外币的融通、国际资本的流出入将更加频繁,因此中央银行对资本流动风险控制的难度加大。再次,将增加人民币汇率变动的不确定因素。在中国金融业监管措施尚不够严密和完善的情况下(据估计近年来每年约有上百亿美元的资本通过各种途径外逃),当人民币汇率出现波动时,持有大量人民币资产的外资银行将是一个十分不确定的因素,有可能推波助澜,加剧汇率波动,影响人民币汇率的稳定性。字串4

收益管理范文第2篇

一、经济收益:社会财富观

按照经济学的观点,收益是纳税的基础,是社会财富分配的对象,也是评价企业管理绩效的重要标准,是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收益的确认、计量、评价及真实性研究一直都是经济学以及会计学研究的重点。经济收益和资本保全概念是密切相连的。要想更好地理解收益的经济学概念,必须了解资本保全概念。所谓资本保全,是指在资本得到保持或成本得到补偿之后多余的部分才可确认为收益,也就是说,在确认收益时必须区分资本收益和资本返回。二者如何划分,有不同的标准,相应地就有三种资本保全概念:

(一)财务资本保全

亦称名义资本保全、货币资本保全。即以名义资本的保持为基础来确定企业收益。当企业在一个特定会计期间的名义收入超过其发生的成本费用、达到了资本保持的目标时,其超过额就可确认为企业在该期间的收益。这一概念不考虑货币价值的变动,或认为货币价值的变动微不足道,可忽略不计。

(二)不变购买力资本保全

亦称一般购买力资本保全,是指在不改变会计计量标准但改变会计计量单位的前提下确定收益,即企业的收益确定必须保持原有资本的购买力不变,企业的现时收入超过原有资本购买力的部分才能确认为收益。

(三)实物资本保全

亦称再生产能力资本保全,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保持原有的实物资产或原有的生产经营能力。由于企业生产经营具有持续性的特征,故要求企业在一个资本循环终了时收回的资本至少能满足下一个资本循环垫支的需要。这一资本保全理论引入了重置成本概念,认为现时收入超过资产重置成本的部分才能确认为收益。英国桑迪兰兹委员会就曾指出:“利润不是维持货币资本后的剩余,而是维持实物形态资本或者说是维持生产一定量产品的能力之后的盈余。”

显然,社会财富观严格地以资本保全理论为基础,只把不损害资本完整前提下的价值增值作为收益,从而保证收益的分配具有足够的资源基础。从这个角度看,经济收益是社会财富增加的主要途径。

二、账面收益:虚拟会计收益观

会计学上的收益具有特殊的含义。一般而言,会计收益与特定的会计主体有关,是会计主体在特定时期内实现的收入与相同期间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配比后的差额。会计收益通常具有如下特点:1.会计收益是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以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所获得的销售收入减去为实现销售收入所耗用的费用后的差额。2.会计收益建立在会计分期假设的基础上,是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期的生产经营成果。现代的会计收益是按照权责发生制计量当期收入和费用的,相应的会计收益的确定也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3.会计收益的计算是以历史成本原则计量费用的。由于现行会计实务中企业的资产是按历史成本计价的,因此费用是已消耗的资产的历史成本。4.会计收益是依据配比原则计量的。与当期不相关的成本应作为资产项目结转为以后期间的费用。5.会计收益的确认遵循收入实现原则。只有与资产价值增加的相关条件得到满足之后,才能确认为收益,即会计收益的确认要遵循收入实现原则和稳健性原则。

账面收益观是一种传统的会计收益观念,编制财务报表的首要重点是通过收益及其组成内容的计量,提供关于企业经营业绩的信息。投资者、信贷者和其他人士,他们出于对估量企业现金流量的关切,对这种信息特别感到利害攸关。他们对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对企业获得现金流量顺差的关心,转化成主要关心收益方面的信息而不是有关现金流量的信息。

但是,尽管会计收益是按照特定的会计准则与会计程序形成的产物,尽管它被认为是企业的收益,但仍难以说明它与企业财富特别是现金流量增加之间的关系。因为会计在确认收入和成本费用时,普遍遵循着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并以历史成本原则计量经济业务的价值,这就使会计收益更具有一种“虚拟收益”而非真实收益的倾向。因为会计收益的形成并不意味着企业获得了相等的现金流量,而可能是以一种虚拟的形式(债权)表现出来。其结果是会计收益只能说明企业“赚得的钱”,而不能说明企业“赚得的现金”,从而使企业利润与现金流量之间发生“滞脱”。当然,这种收益观还与特定的会计期间有关,而非与企业整个的持续经营期间有关。当企业因为某种不可控制力破产或清算时,所有的资产(真实的或虚拟的)都需要转换为其初始形态(现金),即所有资产在企业整个寿命期间流动的结果是其终极形态等于初始形态(所不同的只是其量上的变化)。这便说明了资产的最根本的特征是它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而这种经济利益最终是以现金流入为标志的。

三、变现收益:真实会计收益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决策有用性会计目标逐渐占据统治地位,现金流量信息受到了普遍关注。与特定企业最直接相关的财务信息的潜在使用者,一般较关注企业获得有利现金流量的能力,因为他们的决策都和期望中的现金流量的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有关。现金流量表进入财务报表体系后,对现金流量以及变现收益的关注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所谓“现金至上”“现金为王”的观念日益受到重视。因为从理财的角度看,企业持有足够的现金,不仅可以满足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物质资源的需要,而且可以满足对外投资的需要,还可以满足日常支付、临时性需求等需要。如果没有足够的现金流量或可动用的现金资源,则可能导致生产经营的中断,或者丧失良好的投资机会,甚至引发财务危机。因为只在账面上表现的会计收益对于企业来说没有实际的使用价值,企业不能拿这种收益进行分配,不能补充生产资料,不能缴税。收益的“虚拟性”必然导致企业盈利能力与支付能力的不协调,甚至使企业暴露在财务风险之下。当企业的收益大部分为“虚拟收益”时,也可能就是企业面临清算之日了。利润是一个抽象概念,而现金是一个物质资源。收益的虚拟性导致会计盈利是一些毫无意义的数字,所以它们无助于投资和生产决策,并且,建立在这些数据基础上的股票价格也不可能向竞争性投资活动中的资源分配发出有用信号。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企业的会计收益与其现金流量之间确实存在着差异。由于会计确认和计量的收益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收入和费用应当在实现或发生时就确认,而不必等到实际收到现金或者支付现金时才确认。这就导致了有些收入虽然没有形成现金流入,但可确认为收入;有些成本费用虽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可确认为成本费用。虽然从企业持续经营的整个期间来看,企业的总收益和现金净流量是一致的,但在特定会计期间,两者往往存在着差异,因为有很多会计收益并未真正实现现金流入。

收付实现制作为与权责发生制可以相提并论的一种会计确认基础,在确认收益时既不遵循持续经营假设,也不遵循收入实现原则,而是以现金的流入和流出作为确认标准。因此,按照收付实现制确认的会计收益是一种更具直观性的收益,是真实收益,是可以进行分配、缴税、偿还债务的收益。收付实现制的运用可以使企业的会计收益最大限度地与其发生的现金流量接近,使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因此,对于投资者和债权人而言,真实收益比账面收益更具有决策相关性。西方资本市场的实证研究表明:企业价值的最终决定因素是企业的现金流量而非权责发生制下的会计收益。

收益管理范文第3篇

在转入评述之前,需简略说明我们是如何界定这个文献评述的。为了这一目的,我们尝试对“环境经济学”和“自然资源经济学”作一划分。自然资源经济学的突出特征是,它专注于可再生的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的跨期(inter-temporal)配置。自然资源经济学理论是运用动态控制方法来分析跨期资源利用问题的典型,它起始于Hotelling。的一篇开创性文章。此后,关注渔业、森林业、矿产业、自然能源、濒危物种的管理以及可持续发展的文献大量涌出。我们评述的对象不包括这类文献。此外,必须指出的是,环境经济学与自然资源经济学的划分界线是相当模糊的。然而,为了使文献评述易于处理,我们将集中于环境管制的两个重要方面:环境管制收益和成本的评估与分配,来展开评述。

一、环境质量变化价值的评估

环境经济学文献的标准方法,是将生产过程中的废物排放导致的污染,作为“公害”(public“bad”)来处理。cornes和Sandler以及Baumol和Oates,将代表性个人的效用函数、产品生产函数及环境质量水平函数,表述为如下基本关系:(1)代表性个人的效用被表示为消费品向量和环境质量水平的函数,并随着消费品数量的增加而提高,随着环境质量水平的下降而降低。(2)环境质量水平被表示为废物排放量的函数,随着废物排放量的下降而提高。(3)产量被表示为传统投入品(如劳动和资本)向量、废物排放量以及环境质量水平的函数,并随着传统投入品、废物排放量以及环境质量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在这个函数关系中,废物排放被简单视作为一种生产要素。降低废物排放量将意味着,部分其他的投人品将被用于废物削减活动,从而减少了用于产品生产的其他生产要素的数量。如果从这个角度看,是不难理解的。简言之,降低废物排放量将导致产量的下降。产品生产函数将环境质量水平作为一个自变量,是因为污染对产品生产(如对周围的洗衣店或农业生产)产生负面效应。在最简化的情况下,环境质量的提高可视为所有生产者的废物排放量减少的总和。

这里有两种情形值得关注。第一种是,如果消费者(或厂商)将环境质量视为非个人所能控制的,我们能定义居民对环境质量变化的评价值,然后,根据污染水平的变化,来推测居民对环境质量变化的评价。第二种情形更为复杂。有时通过使用一些投入品,能削弱污染的影响。例如,药品可用来减轻由空气污染引发的呼吸道疾病症状。这样,就必须改写环境质量水平函数,在改写后的函数中,自变量有污染水平和用来减轻损害的投入品。这样,必须评价的是污染水平而不是居民的评价,因为居民的评价不再是外生的了。

对厂商而言,环境质量变化的价值,是当环境质量变化时厂商利润的变化量。不论所讨论的是厂商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topay,WTP),还是厂商对环境质量下降的赔偿接受意愿(willingnesstoaccept,WTP),这个数量是相同的。对消费者而言,污染水平变化的价值依赖于初始的产权配置。如果消费者被视为必须为环境质量的改善而付费,他们应该愿意为这个变化而支付的最大额是,当环境改善时,为达到他们原先的效用水平必须的支出的下降。另一方面,如果消费者被视为拥有更高水平的环境质量的权和,因为环境质量的下降,必须要对其进行赔偿,那么大多数人愿意接受的最小数额是,为达到原先的效用水平,他们必须花费的额外数量。一般而言,与环境质量下降相对应的赔偿接受意愿,将高于为相同数量级环境质量改善的支付意愿。正如Hanemann所表明的,接受意愿超出支付意愿的数量,直接随着对环境质量需求的收入弹性的变化而变化,同环境质量与私人物品之间的替代弹性成反向关系。如果对环境质量需求的收入弹性为零,或环境质量是对一私人物品的完美替代,支付意愿应该等于接受意愿。然而,如果环境质量与私人物品之间的替代弹性是零,接受意愿和支付意愿之间的差额可能是无穷大。因此,采用哪个评估概念,是支付意愿还是接受意愿更为合适,取决于所研究的问题。

环境质量变化价值的定义,并不是依靠自己来单独地描述环境政策福利效应的所有方面。环境质量的改善除了改变空气和水的质量外,可能还会改变价格。因此,除了评估质量变化之外,还必须评估这些价格变化。相比于评估质量变化,评估价格变化是相当直观的。对价格下降的支付意愿,恰好是在价格下降时消费者为达到原先的效用水平而必须支付的下降。对价格上升的补偿接受意愿,是当价格上升时为达到低价格水平时的效用而必须的支付增加。不像环境质量变化的情形,对一个价格上升的补偿接受意愿超过对一个价格下降的支付意愿的数量,仅是收入效应的规模。只要对所讨论物品的支付是总支出中的一小部分,这两个福利指标之间的差额将是非常小的。而且,以消费者剩余,即马歇尔需求曲线左边的面积,作为支付意愿或接受意愿,在大多数情形下,所产生的误差不超过5%。

环境质量变化价值的定义,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并不是所有的环境收益都是确定的。Jones-Lee利用事前方法和事后方法,给出了结果不确定情形下的环境质量变化价值的定义。至此,我们到了需讨论评估环境质量变化价值的主要方法的时候了。

二、评估环境质量收益的间接方法

经济学家在评估环境质量变化的价值时,常使用以下三种方法:预防行为法、弱互补法以及享乐市场法。

(一)预防行为法

预防行为法(theavertingbehaviorapproach)依赖于这样一个事实,通过一些预防或避免措施来减轻污染造成的损害。因为,一般来说,人们不会花过多的钱来避免出现某一问题,而宁愿花更多的钱来解决由某种问题造成的后果,预防支出可提供由污染造成的损害的下限估计。只要其他投入品能用来补偿污染的效应,污染水平小幅度变化的价值,可通过用于补偿污染变化的投入的价值来估量。评估污染的非边际变化,必须知道受污染影响的物品的成本函数和这种物品的边际价值函数。当所讨论的这种物品是非市场产品时,边际价值函数的估计将变得非常困难。

预防行为法的适用范围,明显受到污染效应能被其他投入品削弱情形的约束。受污染损害的厂商,大多分布在农业、森林业、以及渔业等领域。在农业的情形下,灌溉能补偿全球变暖对农产品产出的影响。同样地,资本(渔船和索具)和劳动能补偿因水污染而导致的存鱼量下降的影响。对于受污染损害的居民而言,预防行为法能被用来评价健康损害和由空气污染导致的受污损害。一方面,居民能够通过避免与污染的接触,或者,一旦接触,通过削弱接触的影响,来避免健康损害。例如,安装室内清洁器过滤污染空气,或靠瓶装水来解决当地饮水供应问题。

(二)弱互补法

预防行为法利用污染与其他投入品之间的替代,而弱互补法(theweakcompleme-ntaritiesapproach)则是利用环境质量与购买的商品之间的互补性,来评估环境质量变化的价值(Moler;BockstaelandMcConnell)。在实践中,弱互补法最常用于评估休闲娱乐场地的贡献。尽管场地访问没有市场价格,但是它们的成本可通过加总到场地的旅行成本(包括时间成本和所有的门票费)来估算。在测度以场地质量作为自变量的场地访问次数函数时,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在访问场地的人们之间,对场地质量的评价没有差别。对这个问题的一个通常解决方法是使用变化的参数模型,它使场地质量以与旅行成本或收入相乘的方式进人休闲娱乐需求函数,旅行成本或收入,在家庭之间是有差异的。这种方法的一个缺陷是,它允许对一特定场地的访问次数,仅依赖于访问场地的成本,访问替代场地的成本不在考虑范围之内。这等价于假定所有的场地之间都是完美的替代品。如果希望评估几个场地的环境质量变化,这种变化参数模型可能会给出一个具有误导性的结论。

评估环境质量变化的第二种方法是离散的选择模型。这个方法考察在特定的某一天,把对某一场地的选择作为一个访问其他场地的成本和其他场地质量的函数。如果在休闲娱乐的第一天,对某一地的访问可视作独立于在另一天对该地的访问,一个简单的离散选择模型,如多元logit回归分析,能被用于对场地选择的条件回归(BinkleyandHanemann;FeenbergandMills)。离散选择模型的优点是,访问一地的概率依赖于访问其他场地的成本和其他场地的质量水平。这个模型的缺点是,在某一天,是否旅行的决策以及所要访问的场地,独立于季节。以前的旅行数量既不影响个人在某一天对旅行场地的选择,也不影响他是否旅行的决策。这样,这些模型必须与预测总的旅行数量的模型相结合,才可有效使用。

(三)享乐市场法

享乐市场法(hedonicmarketmethods)又可分为享乐财产法与享乐工资法。它们具有的特征是,使用多元回归分析统计方法,在相关的市场中分离出环境成分的价值。享乐财产价值研究,试图将财产价值按其构成特征分解开来。例如,可能会发现在所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财产在污染区域比在洁净区域的价值低。多元回归分析将财产价值与污染分离开来,这样便可确定减少污染的支付意愿(Epple;Ohsfeldt)。享乐工资法与享乐财产法基本相同,试图把用于补偿工人在工作中,承受危险的部分与其他工资部分分离开来,这可用来确定工人的补偿接受意愿(Dickens)。享乐市场法主要用于评价在市区,由空气污染、接触有毒废弃物等引起的不舒适,它反映在房屋价格和工资上。它也被用于通过考察使工人自愿接受工作风险的补偿,来评估死亡率风险的价值。

三、评估环境质量收益的或有估价方法

尽管上文所描述的间接市场方法,能用来评价许多污染削减的情形,但在一些重要的情形中却不适用。在适当的预防行为不存在时,间接方法不能用来估算因污染削减引致的发病率下降的收益。另外,有一类收益--非使用价值(nonusevalues),甚至在原则上也是不能用间接市场方法来估算的。非使用价值反映的是,人们普遍拥有为改进和保护那些即使从不使用的资源的支付意愿。如保护濒危物种,或提高某一名胜古迹所在地区的能见度。就名胜古迹而言,这一独特资源的价值损失将是巨大的,即便对那些从未参观过,并且也可能永远不会去参观的人来说。因为这一价值不是产生于直接使用或潜在使用,它代表一种非常不同的价值类型。这表明直接调查在估算污染控制收益中能起到一定的作用。典型地,直接调查或或有估价研究,问询受访者对某一产品的评价,如对钓鱼或打猎一天愿支付多少等,而不是就污染浓度削减本身做出评价。用或有估价方法(thecontingentvaluationmethod)评价的物品例子有:某地水质改善使得捕鱼和游泳活动变得可行(carsonandMitchell)、削减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能见度(DecisionFocusIncorporated)、保护濒危物种的价值(BowkerandStoll)、以及远离呼吸道疾病的天数(Dickieetal)。

任何或有估价研究必然包括:(1)对所要估价商品的描述;(2)支付方式;以及(3)引出受访者的估价的方法。在对与娱乐相关的物品估价研究中,假设的支付可能采用使用者费(userfee)或增加税收的形式;在改善能见度的情形下,可能采用公用事业费的形式,因为空气质量恶化可能是由发电厂的污染引起的。为决定个人愿为环境改善支付的最大数额,访问者可简单地问询这一数额是多少(末端开口的),或访问者要求受访者在几个给定的数额选项中选择一个(末端封口的)。末端封口的问题对于受访者容易回答,因而比末端开口的问题能得到更为可靠的信息,特别是当被评价的物品是非传统市场物品时。这一点似乎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对于一个受访者从未评价过的物品,例如能见度的改善,末端开口的问题经常使得受访者的回答,分布在最低端和非常大的数字这两个极端。这反映了这样一个事实,受访者在回答时没有一个参照标准,不愿经过必要的推理来发现要他们评估的物品的价值。相比而言,回答给出选项的问题较为简单,类似在传统的市场上购买商品。

必须承认,尽管或有估价方法自出现以来,经过了不断完善,但是许多人对这一方法仍心存疑虑。也许最有力的批评是对或有估价问题的回答是假设性的,它们代表声称的而不是实际的支付意愿。已有一些文献将或有估价问题的回答,与对同一商品的实际支付进行对比研究。声称的支付意愿与实际支付意愿的差异,取决于商品是共用物品还是私人物品、问题设计的技术、以及是支付意愿还是补偿接受意愿。对私人物品的声称支付意愿和实际支付意愿的对比实验,发现两者的均值之间并没有显著的统计性差异(Dickie,FisherandGerking)。当所比较的是声称的补偿接受意愿和实际的接受意愿时,结果并不是这样。在三个涉及到对捕猎许可的补偿接受意愿的实验中,Bishop、Heberlein和Kealy发现有二次实际接受意愿,显著地统计性低于声称的接受意愿。当所评估的商品是共用物品时,声称的支付意愿不同于实际的支付意愿(Kealy,DovidioandRockel)。对或有估价方法的其他批评集中于以下三点:(1)个人在回答问题时可能会策略性地行事,即,如果虚报支付意愿能提高改善的可能性,个人便会虚报支付意愿;或如果低报支付意愿能减少个人的成本份额,个人便会低报支付意愿;(2)对所要评估的物品不熟悉的事实;(3)对一种物品的支付意愿通常远远低于对失去这种物品的补偿接受意愿。在验证对共用物品的声称的支付意愿,是否随着所使用的融资方法不同而变化的实验室试验,检测到了回答者存在着策略性行为。VetnonSmith表明策略行为并不构成问题,因为有效的策略行为需要付出努力。如果所要评估的物品并不为受访者所充分了解,或有估价的回答可能是不可靠的:回答的数额差异过大且分布过散,甚至回答者对一项正常物品,可能表现出“少”比“多”好的倾向!这是一个严肃的批评:人们对所要评估的地下水污染或生物多样性真的充分了解吗?幸运的是,通过观察回答是如何随所提供的关于所要评价物品的信息量而变化的,对这一批评做出回应是可能的。如果价值被很好地定义,平均起来,它们不应随信息量微小的变化而变化。这项工作中的一个惊人发现是,对环境质量改善的支付意愿,通常比对同等程度的环境恶化的补偿接受意愿小许多倍(KnetschandSinden)。这有时被解释为调查方法不理想所造成的。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另一个解释是,接受意愿和支付意愿不一致,是由个人对同一项交易买与卖的了解程度不同所导致的(BrookshireandCoursey)。他们在实验中发现,经过几个回合的交易以后,支付意愿与接受意愿趋于一致。Kahneman、Knetsch和Thaler发现,对交易双方都很熟悉的商品,经几轮交易后,支付意愿与接受意愿的不一致性并未消失,他们认为两者的不一致性,来自于财产权的初始配置(即“禀赋效应”)。

四、环境管制成本的度量

环境管制的成本,可用与度量环境管制收益相同的概念来度量,即,利用与管制、价格或收入变化相关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的变化来度量。当环境管制影响像电力这类重要的中间品生产者时,度量环境管制对整个经济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可能需要利用可计算一般均衡(computablegeneralequilibrium,CGE)模型去准确地度量环境管制的社会成本。Hazilla和Kopp利用一个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计算1981-1990年间,美国实施《清洁空气法案》和《清洁水法案》的社会成本。在模型中,厂商能通过改变它们的收入和产出的选择来适应这些管制,这些管制对企业的影响被模型化为向上倾斜的厂商成本函数。用这个方法得出的社会成本的估计量,与美国环境保护局的企业执行成本(compliancecosts)估计量相比是非常有意义的。美国环境保护局估计1981-1990年间企业的《清洁空气法案》和《清洁水法案》的执行成本是425亿美元(1981年美元)。Hazilla和Kopp估计的成本是283亿美元。较低的数字反映了环境保护局所使用的支出法忽视了替代的可能性。然而,在长期,《清洁空气法案》和《清洁水法案》的社会成本超过了简单支出法的估计量,这是因为收入下降对储蓄和投资产生了影响。。Jorgenson和Wilcoxen。在对环境管制对美国经济增长影响的分析中,度量了这一效应。利用美国经济的一个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Jorgenson和Wileoxen估计出在1973-1985年间,实施污染控制使美国每年GNP增长率下降了O.191个百分点。张友国和郑玉歆利用一个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对2003年7月1日中国开始施行的排污费改革进行了模拟。模拟的结果表明,在获得环境效益的同时,排污费改革对经济增长以及就业率的不利影响十分有限。单一的排污费改革只不过使经济增长率降低了0.06个百分点;即使将排污费收入专款专用,经济增长率也只降低了0.11个百分点,在这种情景下总就业增长率也只降低了0.2个百分点。

五、环境管制收益和成本的分配

除了考察环境管制的收益和成本之外,知道谁为污染控制活动付费和谁从污染控制活动中受益,也是一个令人非常感兴趣的问题。典型地,环境管制收益与成本的分配效应研究,主要是从货币收入方面进行的。为了确定环境管制的收益是如何在不同收入阶层分配的,必须度量管制是如何改变不同收入群体的物理环境的。在一项针对整个美国空气质量改善的管制收益分配研究中,Gianessi、Peskin和Wolff发现,在收益分配方面存在着显著的地区性差异,空气质量改善的收益大部分集中在更为工业化的城市区域,特别是重工业地区,而农村居民受益很少。甚至在同一个大城市里,空气质量差异也可能很大。因为穷人通常居住在污染最为严重的城区,他们被认为是削减空气污染不成比例的大的受益者,有证据表明事实的确如此(AsehandSeneca)。然而,这也可能是真实的,随后某些间接效应可能会抵消这类收益。例如,在原来空气污染相当严重的地区,污染削减可能会增加对该地住房的需求,从而使房租上升,使低收入的租房者被替代。总而言之,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某种意义上,在环境管制成本分配方面的结论更为确定(ChristainsenandTietenherg)。利用产业的污染控制成本数据,能够估算出成本是如何影响各类商品价格的,依次地,估算出价格升高是如何降低不同收入阶层的真实收入的。这类研究(Gianessiand:Peskin)通过考察《清洁空气法案》的成本分配模式,发现低收入群体承担的成本占他们收入的比例要高于高收入群体。Robison利用投入-产出模型,来估计产业污染控制成本的分配,也得出了这个结论。

然而,环境管制的分配效应并不总是有益的,不应夸大它的重要性。应强调的是,环境管制的主要目标是经济意义上的资源有效配置。正如Freeman所强调的,环境管制并不能很好地适用于实现再分配的目标。

六、环境管制成本-收益分析在环境标准设置中的应用

在这部分,我们以美国为例,对成本-收益分析在环境标准设置中的应用进行述评。这自然地把我们引向了成本-收益度量领域研究重点的讨论。

收益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国有资本收益确认国有资本收益监管

党的十七大指出,要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是国家作为国有资本投资者应当享有的权利,也是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而准确确认国有资本收益是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的第一步。国有资本收益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投资收益,《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界定的国有资本收益包括:(1)国有独资企业按规定应当上交国家的利润;(2)国有股股利、股息;(3)国有产权转让收入;(4)企业清算收入;(5)其他国有资本收益。其中,应交利润是目前国有资本收益的主要形式。

一、国有资本收益的确认

国有资本收益的确认包括对国有资本投资企业的会计收益进行确认和对国有资本应当分得收益进行确认两部分。两部分收益确认的程序、方法有很大不同,而且企业会计收益的确认是国有资本应分得收益确认的基础。

1.企业会计收益的确认。国有企业会计收益的确认实际上是根据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确认会计利润的真实性,防止利润虚增或虚减。国有企业按照规定,年末需依据有关会计账簿记录和相关财务会计资料,编制上报财务决算报告,反映企业年末结账日财务状况和年度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基本经营情况。中央企业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新准则,相同的经济业务采用不同的会计政策处理,将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而影响国有资本收益。

2.国有资本应分得收益的确认。国有资本应当分得收益的确认是指根据有关财务法规确认国有资本应分得的利润,防止同股不同利。在确认国有资本应分得收益时应贯彻以下原则:(1)等量资本获取等量收益。防止企业在内部人控制下,采取各种手段侵蚀国有资本股权收益,如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国有股低价转让、剥夺国有股配股权等。(2)统筹兼顾,适度集中。要统筹兼顾企业自身发展和国民经济宏观调控的需要,合理确定国有资本收益分配的比例。从既有利于继续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又有利于国家宏观调控、规范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出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初期,国有企业税后利润收取比例的确定,应以“适度、从低”为原则。(3)循序渐进,分类处理。我国不同行业企业由于受不同条件因素的影响,税后利润水平差异很大,不宜采取“一刀切”的办法,统一确定一个上交比例。因为企业的现金流和资本结构不同,对不同行业的不同企业需要一个不同的比例。二、国有资本收益的监督管理

国有资本收益在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国有资本收益的确认不正确。二是国有资本管理过程存在层层授权、链过长,导致信息层层失真。因此,构建一个有效的国有资本收益监督管理机制,是防止国有资本收益的流失和转移的必要措施。监督主体包括企业、社会中介机构和国家。

1.企业监督。国有资本收益的企业监督主要是指公司治理结构、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系统。(1)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治理主要是通过一定的制度安排,使出资者(股东)能够运用自己享有的监控权来建立对其人(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机制。这种制度安排包括以下几方面:①促进股权多元化,引入更加积极的股东,提高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有效性。②增强董事会的功能,建立对经理人员的有效约束机制。③强化监事会权威。现实中,上市公司监事会的权威和受重视程度往往不够。④以股权激励方式建立市场化、动态化、长期的激励机制。(2)内部审计。在企业决策、执行与监督组成的企业管理体系中,内部审计处于监督位置上,代表经营者对本企业和基层单位进行经济监督评价。在我国的审计体系中,内部审计发挥着基础性的作用。(3)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并且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可以保证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减少财务信息失真,保证国有资本收益确认准确。

2.社会中介机构监督。国有资本收益的社会中介机构监督主要指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资本收益实施的监督。在现实中,会计师事务所在国有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国有企业改制及国有资产评估中均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中,注册会计师受托对国有企业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企业会计收益的准确确认。为保证企业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根据财务监督工作的需要,国资委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

3.国家监督。国有资本收益国家监督是指由国家审计部门、财税部门及外派监事会等对国有资本实施的监督。(1)审计监督。在我国审计监督体系中,国家审计处于最高层次和主导地位,它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对国有资本进行宏观和微观的监督。从宏观角度看,政府审计部门要在审查监督国有资本配置与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方面、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方面、在国有资本收益分配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方面要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从微观角度看,政府审计部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状况也要进行监督。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共同形成防止国有资本收益流失的防线。(2)外派监事会。2000年3月,国务院颁发了《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进一步明确监事会以财产监督为核心,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本及其权益不受侵犯。

参考文献:

[1]宋文阁:国有企业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国有资产管理,2005.05

[2]陶友之:破解国企利润上缴的十个难题.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

收益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每股收益;摊薄;投资决策

每股收益是衡量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最重要的财务指标。它反映普通股的获利水平,也是投资者最关心的指标之一。通过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计算,有助于引导投资者正确运用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对上市公司的收益情况和盈利能力进行评价,进而使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IAS33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已经趋同于国际会计准则。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提供每股收益信息依据的是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相关规定。按照两者的要求,各公司需计算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其中,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加权平均每股收益=净利润÷加权平均普通股股份数。关于加权平均股份数的计算,前者只要求简单地按照期初、期末普通股股份数除以2的平均数来确定;而后者要求以时间为权数进行计算。如果一家上市公司报告期内的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化,那么上述两种的每股收益是一样的。媒体和投资者经常使用的是全面摊薄每股收益。这些规定和具体做法与国际会计准则和GAAP的规定有所不同。

一、每股收益的计算

计算“每股收益”是自1950年以后在美国逐渐发展起来的,主要用来帮助投资者评价企业的获利能力。目前,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如美国、英国)均有每股收益的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其第33号准则中对“每股收益”的计算、列报和披露等也做出了规定。无论是国际会计准则还是美、英等一些国家关于“每股收益”的准则,均要求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的每股收益。

我国证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对每股收益的计算做出了调整。

(一)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

根据我国证监会“第9号”规则的第六条规定,基本每股收益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每股收益=P÷S

且S=S0+S1+Si×Mij÷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以上公式以文字形式表达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缩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也可以按月份简化计算)。

例1,2005年,某公司1月1日已发行股数800股,库藏股数为120股;5月31日发行新股320股;12月1日购买库藏股100股,则该公司2005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800

-120)×12÷12+(320×7÷12)-(100×1÷12)=858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根据我国证券会“第9号”规则第七条的规定,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S1+Si×Mi÷M0-Sj

×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影响,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

(三)潜在普通股对每股收益计算的稀释作用

公司在计算当期每股收益时,还应考虑到当期发行在外的潜在普通股由于权利的行使,而对其造成的影响。潜在普通股是指可能赋予其持有者普通股权利的一种金融工具或合约,如:可转换成普通股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或权益(如优先股);认股证或认股选择权;或有发行股等。潜在普通股的发行对当期每股收益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并不是所有的潜在普通股都会对当期每股收益产生稀释作用。只有当潜在普通股转换成普通股会减少每股持续正常经营净利润时,它才能被视为具有稀释性(称为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否则就不具有稀释性或称为具有反稀释性。

当公司发行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时,当期除计算基本的每股收益外,还应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

1.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分子的影响:

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成普通股后,以前与这些股份有关的股利(如可转换优先股)、利息(如可转换债券)和其他收益或费用(手续费、债券的折价、溢价等)将不再有效。相应地,这些节省下来的股利、利息和其他收益或费用会增加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新转换的普通股也将有权参与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分配。现举例说明可转换债券对每股收益计算的影响:

例2,某公司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1000万元,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为500万股,可转换债券100万张,并且每10张债券可转换2股普通股,与可转换债券有关的本年度的利息费用为9万元,与利息费用有关的当期所得税利率为33%,则每股收益的计算为:

基本每股收益=1000万元÷500万股=2.00元

调整后的净利润=1000+9×(1-33%)=1006(万元)

债券转换形成的普通股数量=100÷10×2=20(万股)

用于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的普通股总数=500+20=520(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1006÷520=1.93元

2.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分母的影响:

由于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转换而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时,作为分母的普通股股数除了原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外,还要加上全部具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换成普通股时将发行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对于股份选择权(认股权证或认股选择权)而言,如果其以低于平均市价的价格发行,则其具可稀释性,稀释金额为平均市价减发行价格;按发行价格转换的普通股股数与其按平均市价可发行的普通股股数间的差额应作为不需补偿的普通股发行处理,只有这部分不产生发行收入的股份才是具稀释性的,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加到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中;而其按平均市价可发行的股份由于是公允定价的,发行收入已按市价从发行中收取,因此,按IAS等的规定,被假定为既不具有稀释性也不具反稀释性,在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时不予考虑。现举例说明股份选择权对每股收益计算的影响。

例3,1999年,某公司净利润为1200万元,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为500万股,每股普通股的平均市价为20.00元,选择权中的股份加权平均数为100万股,选择权中的股票行使价格为15.00元,则每股收益的计算为:

基本每股收益=1200÷500=2.4(元)

选择权中的股数1000000股

选择权中按市价发行的股数=100×15.00÷20.00=75(万股)

选择权中不需补偿的股数=100-75=25(万股)

稀释每股收益=1200÷(500+25)=2.29(元)

(四)多种普通股同时发行时,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

如果公司有一种以上的潜在普通股转换成普通股,那么,在分析它们是具稀释性还是具反稀释性时,应对每股潜在普通股进行单独分析,而不是汇总分析。考虑潜在普通股时所使用的顺序不同,将会影响到对其是否具稀释性的判断,进而影响到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因此,国际会计准则(IAS33)及一些国家的每股收益准则(如SFAS128等)均规定,为使基本的每股收益稀释达到最大化,潜在普通股的转换应按稀释程度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来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现举例对多种潜在普通股在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中的顺序加以说明:

例4,2000年,某公司的可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0000000元,发行在外普通股为2000000股,年内普通股的每股平均市价为75.00元,其潜在普通股为:

1.股份选择权100000股行使价格为60.00元;

2.可转换优先股为800000股,每股拥有累计股利8元;每一股优先股可转换成2股普通股;

3.利率5%的可转换债券名义金额100000000元;每1000债券可转换20股普通股,税率为33%。

从以上计算结果可见,选择权的新增每股收益为0,因而,最具稀释性;可转换债券次之;可转换优先股最少稀释性。因此,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时,应按此顺序排列,如表2所示。

由于考虑可转换优先股时稀释的每股收益会增加(从3.32增至3.51),因而可转换优先股是具反稀释性的,则在计算稀释的每股收益时不予考虑。因此,本例中公司的稀释每股收益总是3.32。

二、我国每股收益计算的不足及其改进

(一)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每股收益的不足

在比较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与IAS33的差别后,笔者发现,我国每股收益准则的规范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全面摊薄”这一术语不准确。

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与公司的资本结构关系密切。如果公司没有发行认股权、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对每股收益具有潜在稀释性影响的证券项目,即为简单资本结构的公司,按照国际惯例,只要披露单一的每股收益指标——基本每股收益;如果上市公司除了发行普通股和不可转换优先股外,还存在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职工认购股权证、优先认股权等,成为复杂资本结构的公司时,才使用“全面摊薄”概念。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尚属于简单资本结构的公司,一般不存在上述对每股收益具有稀释作用的证券项目,使用“全面摊薄”这一术语,其实际含义并不符合国际惯例,容易造成误解。

2.“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这一指标的信息含义不明确。

每股收益作为评价公司经营业绩的指标,反映的是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每股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的收益额,该收益额是由公司在整个会计期间内对应的实存资本所创造的,应采用整个会计期间内加权平均的普通股股数来计算。而《格式准则》中所要求计算披露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却是采用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来计算的,反映的是年度末普通股每股所能分摊到的收益额。可见,“全面摊薄的每股收益”并不符合每股收益指标的信息含义。

3.每股收益指标的预测性差。

投资者使用每股收益指标进行决策,是因为他们认为该指标具备预测价值,通过该指标可预测该企业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然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对分子的计算简化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这一指标,这在我国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盛行的现阶段,会对每股收益计算的准确性和该指标的预测性造成负面影响。

4.过于简化的配股计算方法。

在配股计算方面,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采用了简化的计算方法,不计算配股后的理论除权价格及其调整系数,只将配股视同发行新股处理。这主要是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比较特殊,流通股与非流通股同时存在。虽然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在利润分配方面享有同样的权利,但由于非流通股不流通,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难以计算除权价格和调整系数。

(二)对我国会计准则每股收益改进的建议

1.每股收益准则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从证券市场前瞻性的发展角度出发,可根据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类型,对每股收益信息的披露作不同的要求。对于简单资本结构的上市公司,由于不存在稀释性证券,按照国际惯例,只需要披露基本每股收益,即净利润除以加权平均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我国现行规定中按年度末普通股股数计算得出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可作为补充的信息加以披露,以反映年度末普通股每股所享有的收益额。对于复杂资本结构的上市公司,应同时披露基本每股收益和充分稀释每股收益,后者是在考虑了认股权、认股权证和可转换债券等对每股收益的潜在稀释影响后计算得出的。

2.每股收益准则应规范其计算标准。

为了使每股收益指标的计算具有可比性,对于时间权数的计算应统一。在《格式准则》中规定按“月”进行加权的基础上,可补充规定一个具体的时间范围。例如,凡是在每月15日之前(包括15日)发行的,视为当月月初1日发行在外,凡是每月15日后发行的,视为下月月初1日发行在外。此外,也可考虑按特定股份发行在外的天数占当期总天数的比例来计算时间权数,这样更为准确。

3.每股收益的计算重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考虑货币时间价值,以合理贴现率来修正净收益和每股收益,便于投资者在较长时间内进行投资预测和决策。每股收益指标不能具体反映股东收益的时间性和连续性,为克服这一缺陷,可以将公司一定时期的净收益,按投资需要的最低报酬率进行折现计算,然后算出每股收益,这样算出的每股收益更有说服力,更具有预测、决策价值。其计算公式为:每股收益净收益折成现值÷普通股股数。

三、正确运用每股收益提供的相关财务信息

(一)每股收益提供财务信息的局限性

虽然每股收益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财务数据,能够反映公司过去的盈利情况,并能用来预测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但是由于许多人倾向于直接使用该数据,而不去详细阅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就可能得出错误的结论。过分强调单一的每股收益数字会使报表使用者忽视企业的总体经营状态与财务状况,因为每股收益数据存在以下几方面的局限性:

1.每股收益不能反映股票投资所内含的风险。例如,假设某公司原来从事日用品的产销,最近转向房地产投资,公司的经营风险增大了许多,但每股收益可能不变或提高,并没有反映风险增加的不利变化。

2.股票是一个“份额”概念,不同公司股票的每一股在经济上不等量,它们所含有的净资产和市价不同,即换取每股收益的投入量不相同,这样势必会影响公司间每股收益的比较。

3.每股收益多,不一定意味着公司能够分配较多的现金股利,这还要受公司的现金流量、未来投资机会以及股利政策的影响。

(二)每股收益数据的使用者必须注意的问题

缺乏经验的报表使用者常过分注重每股收益额,这实在是一个错误。这一总括性的数据并不能囊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尽管对于权益投资而言,每股收益数据具有一定的重要性,但是,它只不过是财务报表里许多数据中的一个,所有这些数据都反映了证券的价值以及管理人员的业绩。为了能够从正确的角度看待每股收益,一定要仔细分析其他数据。在使用每股收益数字时,报表使用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计算每股股利与每股收益采用的并不是同一个股份数。因此,不应该用每股股利去除每股收益数字来计算股利支付率。每股股利是以股利日实际发行在外的股份数为基础的,而在计算每股收益时,必须根据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的规定,对实际发行在外的股份数进行调整。

2.由于各个公司在会计方法上的差异,具有稀释性质的股数转换为实际普通股的概率不同,加之公司间财务风险的水平不同,每股收益数据是不能进行简单的比较的。

3.稀释的每股收益数据可用于许多相关的目的,然而,如果它不能反映现实,或不能反映计算中相关证券的期望,那么,它就可能具有误导性。因此,有经验的报表用户总会在每股收益的计算中确认稀释性证券的影响,检查那些引起调整的关键证券的市场状况,并且,如果他们认为市场与会计对这些证券的看法有所差别,就有可能重新调整每股收益。

鉴于每股收益信息的复杂性,财务信息使用者在使用该数据时一定要充分收集其它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只有结合了充足的其它信息,该数据才能对使用者的决策有所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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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吕兆德,刘冬.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的每股收益计算方法解析[J].财会月刊,20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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