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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市场范文精选

农村金融市场

农村金融市场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问题;对策?オ?

1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现状

我国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主要由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三大金融服务市场构成。中国农业银行是中国最大的涉农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农村信用社是农村最基层的金融机构,直接向农户提供贷款,满足农村的资金需求,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主力军。除以上三个正规金融机构外,还有邮政储蓄、农村扶贫社和民间私人借贷等非正规的金融服务机构。

2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2.1农村金融机构功能缺失,定位不明确

功能缺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政策性功能缺失。表现在中国农业银行商业化运作,大量收缩农村的营业网点,扶贫的政策实施不理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功能单一,政策功能不全;农村信用社存在产权不清晰、治理结构不完善、残缺等问题。二是商业性功能缺失。四大国有银行的商业化运作导致农村网点大幅度减少,直接面向农村的涉农业务减少,对农村的信贷只限于大型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户、农业生产的金融服务处于萎缩状态。

各大金融机构定位不清,农业银行支农功能“边缘化”。农行在农村的机构大幅减少,被撤并的机构主要是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基层营业网点,因此,贷款业务逐渐远离农村,农业银行的大部分贷款投向了城镇工商企业,而农业贷款投入较少。

2.2农村金融服务机制落后,金融机构数量不足,金融服务品种单一

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主要是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和农村信用社。随着国有商业银行实行战略调整,县级商业性金融机构逐渐成为“储蓄所”。农业发展银行只限于粮棉油的收购和加工,而无法满足农村生产和农民生活等资金需求。目前在大部分农村已经形成农村信用社一家独撑的局面,然而农村信用社仍停留在手工操作阶段,科技含量低,效率十分低下。由于受技术、人才、资金、交通等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结算资金时间长,资金到帐不及时。农村金融机构支农信贷的品种单一,主要以小额贷款为主,而且中间业务欠缺。农村金融功能弱化,金融产品少,金融服务种类单调,基本上只有传统的存贷业务,中间业务和外汇业务种类很少。

2.3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资金外流严重

随着国有商业银行撤离农村,为邮政储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形成了与信用社两足鼎立的局面,据统计在新增的存款中信用社约占2/3,邮政储蓄约占1/3,但邮政储蓄只存不贷,随着存放资金的增多,这些资金又回流到城市,同时农业银行存多贷少,吸收的资金倒流到城市,使得农村资金供给缺口加大,加剧了农村资金供求失衡。

2.4农村经济补偿机制缺失

我国农村的保险业发展缓慢,目前只处于初创阶段。农业保险还不适应农业发展的需求。由于农业生产受自然条件和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使其赔付率较高,商业保险公司的目的是盈利,所以保险公司不太愿意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此外,由于农民的金融知识不足,缺乏主动投保的意识,故农业保险的覆盖率低。我国农业目前仍主要是靠民政主管的灾害救济为主的农业保险保障。补偿性质的灾害救济,受国家财力的限制,不适应农村经济市场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培养农户参与保险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发展。同时,我国还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担保机制,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导致农业投资缺乏高效的风险分散渠道和农业风险保障机制,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和市场价格波动,农户就无力偿还贷款,风险转嫁给银行,进而制约了金融机构支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导致农村信贷资金投放不足。

3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存在问题的产生原因

3.1政府对农村金融市场缺乏有效监管

国家将信用社交由地方政府管理,却没有给予相应的监管职能,使其只负责经营活动,风险和成本仍由国家承担,这种制度安排有可能会导致信用社新一轮的亏损。

3.2资金结构失衡,农村资金匮乏

我国缺少专门面向单个农民的政策性扶持的金融机构,农民也没有得到真正的资金资助,农民的经营活动在很大程度上被排斥在金融体系外。而国有银行的体制改革,大量撤并农村乡镇的营业网点,向县城和城市收缩,导致农村基层金融机构欠缺。县域的金融机构不仅不能发挥“供水站”的作用,反而成为资金的“抽水机”,大量资金抽离农村市场。农村市场资金匮乏,影响了农民扩大在生产开拓市场和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推广优良品种,进而影响了农民的收入。

3.3农村保险严重缺失,农村经济补偿机制不健全

一是农业保险的风险损失率较高,农户分散,展业成本高,使农业比其他财产保险费用高很多,而农民又是低收入的投保者,自愿购买保险几乎不可能。二是要分散农业风险必须大面积的建立保险制度,由于国家的扶持力度有限,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只能进行试点,尚未大面积展开。三是农户和农村企业缺乏有效的担保手段。四是通过财政手段对支农信贷的风险补偿有限。

3.4其他金融组织发展不规范

尽管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着各种形式的民间借贷,但这些金融组织并不受国家政策上的鼓励和保护,使得大部分非正规金融组织走向地下经济化,没有实现规范发展。相当一部分的民间借贷采用口头约定等简单形式,利率高,制约了资金的需求,使信用社成为农村金融市场上唯一正规的金融组织,没有其他组织对其产生竞争威胁,其相互间也没有竞争。

4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服务体系的对策措施

4.1建立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明确产权关系,强化支农职能,充分发挥信用社直接服务农业、农村、农民,覆盖面广的优势,把农村信用社培育成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扩大邮政储蓄的功能,加速建立邮政储蓄的支农机制。在保留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定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其政策性支农领域,应该把农业开发、扶贫贴息等政策性业务转给农业发展银行,使其信贷重点由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在抓好农业银行改革的同时,克服其偏离农村的倾向,强调其服务对象是涉农企业,要为农村和农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放宽民间资金进入金融业的限制,通过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实现非正规金融组织合法化,要建立农村金融监管体制和破产保护制度,强化民间金融市场的退出制度,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和担保补偿制度,保护中小贷款人的利益,为民间金融的发展提供保障。

逐步形成竞争性、多样性的金融体系,构建符合农村需要的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和其他形式并存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实现各金融组织合理分工、优势互补、正规与非正规金融机构有机互动,更好地支持三农、服务三农。

4.2加大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

国家应充分考虑金融机构在服务农村经济过程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实行积极的支持和保护政策,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的扶持和指导功能。对农村信用社给予财政补偿和金融政策扶持,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免税政策,适当减免农村信用社接受抵债资产收回不良贷款征收的相关税费,促进信用社落实债权。改变农业政策性资金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资金来源不稳定的现状,通过发行农业金融债券、建立农业发展基金面向农民筹资、境外筹资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进一步调整农业政策性金融信贷结构,进一步拓宽支农领域,逐步将支持重点由农产品流通领域转向农业生产领域,改善农业生产环境。

4.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增加金融产品种类

根据我国农村金融需求的多样性,探索更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组织形式,鼓励金融产品和业务品种创新。引进国外农村金融产品,结合中国国情,使其满足农村金融需要。创新业务流程,对超过支行授权的业务,可直接提交地市行决策。扩大服务领域,发挥农村金融机构在项目评估、产业信息、理财等方面的优势,为农村企业出谋划策,帮助规避投资与经营风险,努力实现“多赢”目标。

4.4减少农村资金分流。建立农村资金回流机制

首先要以法律形式规定国有商业企业将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投放到农业或涉农领域,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应修改资金上存制度,以减少和解决农村资金继续流入城市的问题。其次,完善邮政储蓄功能,开办贷款业务,将吸收的部分存款在一定限额内,允许发放小额贷款业务,将信贷业务锁定在广大农村地区。国有商业企业还应缩小乡镇的营业机构,把有限的农村信贷份额转给农村信用社,可减少农村资金通过合法途径流向非农业区域。其他金融机构在县以下农村吸收的存款应直接转存到农村信用合作社或农业发展银行,统一安排在农村使用,避免资金的流失。对支农贷款进行财政贴息,引导资金流向农村,从而加大对农业的信贷投入,降低农民贷款成本。

4.5加快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

第一,要完善财政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农业贷款担保机构,配合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开展信贷业务,多渠道筹集农村信用担保基金,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抵押担保难的问题。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强与保险部门的合作,大力开办农业贷款保险,分散农业贷款风险。并逐步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第二,政府部门出资组建农业风险投资基金,用于对高科技农业项目的投资,并引导社会资金融入。第三,保险公司要根据农村的实际情况开发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保险产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率,提高农业抗灾和补偿能力。第四,各地政府部门应引导农民和农村合作经营组织建立农业保险合作社,形成以农业保险公司为主导,多元化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参考文献

[1]?@蔡则祥.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完善与创新[J]农业经济问题,2002,(04).

[2]?@徐家元.关于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思考[J].金融纵横,2004,(05).

[3]?@张丹丹.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J]当代经济,2006,(07).

农村金融市场范文第2篇

(一)资金需求1.农户农业生产资金需求农户是农业生产中最基本的单位,农户资金借贷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由农户组成的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状况。本文根据王双正(2008)的观点将其分为以下三个类型(见表1)。从表1中可以看出市场型农户由于从事专业化、规模化生产,资金需求量较大,又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来承担贷款风险,因此一般金融机构更愿意将贷款投放给这类农户;贫困型农户主要以传统农作物植为主,收入来源单一,金融机构出于信贷回收风险考虑也不愿意投放贷款,贫困型农户只能依靠财政扶贫性资金和亲友借款来维持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末湖北省农村贫困人口仍高达589.81万人,脱贫形势不容乐观。处于中间地带的维持型农户收入来源多元化,借贷风险较小,金融机构也愿意在有人担保的条件下发放贷款。2.农村小微企业资金需求小微企业融资一般会优先考虑从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和亲友借款,根据张新美(2011)在湖北宜昌、荆州、黄冈、十堰等地区70多天的实地调研发现,农村小微企业实际融资行为与融资潜意识偏好相背离。除了亲友借款外,农村小微企业从民间借贷的比例高于从银行、信用社等正规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迫切,虽然正规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相对较低,但是审批时间长、手续复杂、贷款金额较少,迫使农户通过民间信贷来补充,不得不忍受高息贷款之痛。

(二)资金流向笔者根据2003-2008年的存贷款数据,将湖北农村信用社与全国信用社存贷情况进行了对比。根据表2可以看出,湖北和全国存款与贷款之间的差额都在不断扩大,存贷比率逐年递减。国家的惠农措施在湖北农村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湖北省农村资金的净流出大于净流入,农村资金的自给率依然不足,湖北省农村资金存贷比远低于全国水平,湖北农村的资金外流现象比较严重。

二、湖北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发行业务功能弱化为“粮食银行”,支农作用逐渐萎缩。由于农发行采用信贷配给的方式,只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政府的特殊需要来发放贷款,并不关注利率和贷款的风险,使得政策性金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2)中国农业银行大部分信贷资金转向城市及大中型企业,农村地区的网点正在撤离。有调查显示湖北省内农业银行县域以下在2001-2004年间的贷款比例从44%剧烈下降到16%,农行基层农业贷款比重减小,资金投放越来越少,支农作用日益被边缘化。(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长期以来在农村只吸收存款而不发放贷款,抽走了农村大量资金,成为农村资金外流的“主凶”,使得原本脆弱的农村经济雪上加霜。为增加盈利,邮政储蓄银行将从农村获得的大量存款转移到城市获取利差,使得邮政机构原来服务于“三农”的市场定位化为泡影。(4)商业银行大规模从农村撤离,农信社在农村信贷中处于垄断地位。农村信用社利用在贷款利率方面享有的独立定价权及其垄断地位,在向农民贷款时采用的利率普遍上浮,使得农村借贷的成本大大提高。(5)民间金融机构是非正规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较大。由于大部分民间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较为混乱,多为无序经营,并且没有建立严格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从业人员素质普遍不高,农村地区在产生融资纠纷后容易引发暴力犯罪等不稳定因素,存在较大风险。

三、湖北农村金融市场改革思考

现阶段农村金融机构不能满足新农村建设和农业发展的要求,促进“三农”发展,农村金融市场改革势在必行。

(一)完善农村金融市场政策法规首先,政府需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制定税收优惠补贴、利率补贴等优惠政策来鼓励金融机构为农村提供贷款,继续为政策性金融机构进行财政支持等,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其次,政府应改进农村金融监管,对正规金融机构和非正规机构建立特别的监管框架来提高农村金融运行效率。

(二)引导农村金融市场主体改革创新第一,加强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的支农力度。湖北农村市场政策性金融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农业发展银行,湖北农发行应当因地制宜地制定出合适的支农方案,发挥政策性金融的优势,在完善职能和组织机构体系的基础之上进行商业化改革。农业银行应更多支持普通农户的融资需求,创新产品服务体系,构建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管理模式,增加加大对县域支行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投入。邮储银行需改变其农村“抽水机”的角色,除实行农村小额质押贷款外还应利用储蓄获得的大量存款承担相应的支农义务,同时可以发展一些农业保险和理财产品,满足农村多元化需求。第二,强化湖北合作性金融体制改革。当前的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期产权制度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管理职权和责任不到位,应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化改革,组建股份合作制的农村商业银行,向现代公司发展模式转变。第三,规范湖北农村民间信贷。对民间信贷的规范一方面要降低农村金融市场的准入门槛,鼓励有能力的民间机构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对条件不合格、审核不达标、未注册备案的机构要坚决取缔。在对民间金融机构监管体系的设置上应做到监管主体多元化,使其相互牵制,降低风险。

(三)减少农村资金外流解决农村资金外流问题就要解决农村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问题。涉农存贷款利率放开后,可以有效地通过溢价降低涉农服务的商业风险、成本,激发金融机构发放支农贷款的积极性,有效遏制信贷资金进入其他行业。完全市场化的存贷款定价可以发挥利率杠杆作用,实现农村金融资本的合理配置,促进地区经济发展。

农村金融市场范文第3篇

笔者通过研究宁夏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状况,发现自2008年以来,随着宁夏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农村合作基金会被取缔,国有商业银行及其营业网点从农村已经退出或正在退出,极少或者不发放涉农贷款,农业发展银行业务范围狭窄,经营状况不佳,因此对于广大农户来说,面对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这单一的供给渠道。而农村信用社目前也存在各种问题,“一农”难支“三农”,结果使农村地区本来就投入不足的信贷供给量更加减少。单一化的融资渠道及信贷总量投入不足造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上的严重供给不足,由此形成了农村金融市场上信贷供给的一种完全“卖方垄断”局面,因此,现阶段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处于市场失灵状况。

二、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失灵状况下农户选择民间借贷行为的进一步解释

交易费用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范畴。罗纳德.科斯(R.H.Coase)作为提出“交易费用”的第一人,他认为,为了进行交易,有必要发现谁期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执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花费成本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后来,科斯进一步补充说,谈判要进行,契约要签订,监督要执行,解决纠纷的安排要设立,等等。这些费用后来被称为交易费用。简单来讲,交易费用就是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新制度经济学家达尔曼(Dahlman.C.J)从契约过程解释了交易费用。他认为,从契约过程来看,交易费用包括了解信息成本、讨价还价成本、决策成本、执行和控制的成本。阿罗在更为一般的意义上明确了交易费用的概念,他认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的运行费用。

1、交易费用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影响新制度经济学家将交易费用理论应用于广泛的领域,如关系、寻租活动、企业内部考核等等。农户的借贷行为,是农户与农村金融机构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一种以资金为对象的交易活动,同样要面对为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谈判、签订契约、监督执行而付出费用的问题。出于降低交易费用和节约成本的考虑,可以很好地解释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存在的合理性问题。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要为与农户的贷款交易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宁夏农村自身具有的很多特点,如地广人稀、基础设施不发达、较大程度上依赖社会关系等,这些特点构成农村信用社发放农户贷款的较高交易费用。根据达尔曼和阿罗的交易费用理论,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的贷款交易具体要支付下列费用:

①、客户信息搜集费用。农村信用社作为经营货币的金融企业,只有将贷款成功发放、按期收回才能盈利,获得可持续发展,因此农村信用社为了避免贷款不还的金融风险,提高经营效益,必须花费一定的费用用于搜集优质客户信息费用。

②、贷前调查费用。由于农村社会缺乏象城市信贷记录这样的信息网络,为了尽可能地减少信贷风险,农村信用社会在贷前对贷款农户的财产、资信等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地广人稀的农村,尤其是在宁夏南部山区,这种调查费用是非常高昂的。

③、签订贷款合同的费用。对于每一位贷款农户,无论其贷款数额大小,农村信用社都要在层层审核之后与之签订贷款合同。由于农户贷款具有数额较小、分散等“规模不经济”的特点,农村信用社与农户签订贷款合同时,就要为单位金额的农户贷款负担较高的交易费用。

④、贷后检查、监督费用。农村信用社为了保证发放的农户贷款按时、足额收回,就需要对农户的贷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在居住地非常分散的宁夏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要为此付出高额的费用。笔者认为,基于以上分析,农村信用社在与农户发生贷款交易时要支付高额的交易费用,而在国家对贷款利率实行制度约束的情况下,较低的贷款利息与高额的交易费用相比,农村信用社出于经营效益的考虑,就会理性地选择对农户“慎贷”、“惜贷”或“不贷”,必然造成农村金融市场的供给短缺。

2、交易费用对农户借贷的影响如前所述,现阶段宁夏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状况,是一种“卖方垄断”市场,农户作为农村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主体,为了获得贷款,也要支付一定的交易费用。农户在与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交易时发生的交易费用主要包括:

①、贷前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的费用。由于宁夏农村金融市场上资金的短缺和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供给,农户必须主动去搜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受自身文化水平的影响,加上宁夏农村闭塞的通讯和交通的不便导致的信息不畅通,农户为了获得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信息要支付较高的交易费用。

②、获得贷款的费用。农户在获得农村信用社信贷信息后为了获得贷款还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由于在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申请、合同谈判时处于不平等地位,农户必须按照农村信用社的要求,提供各种繁琐的信用、担保或抵押证明,这些无形中增加了农户的交易费用。

农村金融市场范文第4篇

1.1政府与农村金融机构间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模型假设有两个理性个体,即博弈方为政府和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活动中,政府对金融机构可采取给予资金补贴或不给予资金补贴两种策略,而金融机构可以选择对农户放贷,或者不放贷。由博弈双方策略空间里的策略可以组成4个策略组合:(补贴,放贷),(补贴,不放贷),(不补贴,放贷),(不补贴,不放贷)。在考虑博弈支付时,这里以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金额的数值来度量政府所获得的政治收益,金融机构放贷越多,政府获得的政治收益越高。具体模型参数及释义如表1所示,博弈双方的支付矩阵如表2所示。

1.2新型合作供给主体的非对称鹰鸽博弈模型由于在面对农村潜在客户资源时,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可选策略(争夺或合作开发客户资源)与“鹰鸽博弈”模型中的可选策略(鹰策略或鸽策略)存在一致性,因此,我们选择鹰鸽博弈模型作为基准模型。在经典“鹰鸽博弈”模型中,假设有两个理性个体,它们都有两个策略:鹰策略(简记为H),鸽策略(简记为D)。对于该博弈参与方,由它们策略空间里的策略可以组成4个策略组合:(H,H),(H,D),(D,H)和(D,D)。设博弈方为了获得某一固定收益v,若博弈双方都选择鹰策略,双方付出冲突的成本为c。经典“鹰鸽博弈”模型中,假设暗含了系统弈双方实力是对等的。结果,当v>c时,此博弈存在纯策略纳什均衡(H,H)且是进化稳定的;而当v<c时,此博弈不存在纯进化稳定策略,但有一个混合进化稳定策略均衡(p,1-p),其中p=v/c,为博弈方采取鹰策略H的频率。当v<c时,此博弈含有2个纯策略纳什均衡(H,D)和(D,H),但二者均不是进化稳定策略。王瑞武等在经典鹰鸽博弈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博弈双方实力不对等假设,并运用博弈理论发现博弈双方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解的大小依赖于博弈双方实力比率的大小。而本文研究的博弈参与方为大型商业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双方实力也不对等,且在王瑞武等研究的基础上,考虑了博弈参与方在两方面实力不对等时,其合作可能性受非对称强度的影响,并对混合策略纳什均衡解做了进化稳定性分析。本文中,博弈参与人两方面的实力不对等主要表现为:大型商业银行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占明显的资金优势,而在农户信息,即金融机构所拥有的我国农村地区农户(或金融机构其他潜在客户)的信息方面,大型商业银行则处于劣势地位。当博弈双方均采取鹰策略,即对我国农村地区客户资源进行争夺时,受到的伤害程度是不同的,综合实力(金融机构的综合实力即为其所占有的资金资源及信息资源之和)大的一方受到的伤害比实力小的一方要小;当双方选择合作,即共同开发农村客户资源时,对合作收益的分配也应该是综合实力大的一方得到的收益高。因此假设:(1)博弈参与方所拥有的资金、信息总资源均为单位1,大型商业银行(简记为A方)所占据的资金及信息资源分别为k,s(这里0.5≤k<1,0<s≤0.5,可理解为资源占有率),则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简记为B方)所占据的资金、信息资源分别为1-k,1-s;

2结果与分析

2.1政府与农村金融机构间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均衡结果从模型1均衡结果可以看出,对农村金融机构不给予补贴是政府的严格占优策略,农村金融机构放不放贷,取决于放贷回收率p与放贷利率r间的关系,机构不放贷收益大于放贷)时,金融机构依然会选择不放贷,致使政府补贴资金不能有效地投放到农村金融市场,这也很好地从理论上解释了金融机构选择策略性不放贷是政府补贴机制面临的“道德风险”(指政府给予金融机构补贴以鼓励其放贷,但金融机构拿到补贴后不放贷,或转贷到其他非农领域)问题产生的真正原因。因此,为实现农村金融的高效快速发展,政府更应在制定规则、完善农村金融制度上下功夫,仅通过发放补贴来扶持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是不可持续、低效的。

2.2新型合作供给主体博弈均衡结果

2.2.1均衡点讨论根据各参数取值范围及x0的表达式可知,当冲突的单位成本收益m给定时,x0的大小只受博弈双方综合非对称强度参数t的影响,利用数学软件Matlab进行数值模拟,可得x0关于t的变化如图1所示。由图1可知在冲突的单位成本收益m给定时,博弈双方综合实力非对称强度越大,二者选择合作的概率x0越大,当二者综合实力相当,即t=1时,博弈双方选择合作的概率达到最小。因此,混合策略均衡解中的合作概率x0与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间的综合(资金、信息两方面)非对称强度正相关。即是说,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间的综合非对称强度越大,二者选择合作的可能性越大。而当博弈双方综合非对称强度一定时,从图1可知,博弈双方冲突的单位成本收益m越小,二者选择合作的概率x0越大,即x0与m负相关,这符合理性人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趋利本性。

2.2.2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合作供给的进化稳定性为便于分析,我们将博弈方采取的混合策略记为I=PD+(1-P)H,则对于大型商业银行(博弈方A)而言,其混合策略IA=xD+(1-x)H。再用E(H,D)表示个体选择H策略而对手选择D策略所带来的回报(其他策略组合所带来的回报也由类似的符号表示)。根据梅纳德•史密斯和普瑞斯[13]给出的进化稳定策略(ESS)的标准判别条件:J≠I,有:因此,对于博弈方A,当v<c时,混合策略IA是进化稳定的。对于博弈方B,证明过程同理。所以,对于整个博弈系统,混合策略均衡(IA,IB)是进化稳定的。结合上述关于均衡点的讨论可知,当大型商业银行与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资金、信息两方面综合非对称强度越大,二者选择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且这种以概率选择合作的混合策略均衡是进化稳定的,从而从理论上保证了二者对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进行合作供给的可持续性。

3结论与建议

农村金融市场范文第5篇

关键词:湖北省农村金融;存在问题

尽管农村自金融改革以来,湖北省的农村金融体系得到了一定改善,初步解决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对金融的需求,有助于提升农民收入。但目前来说,湖北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还远远不能满足广阔的农村市场各行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当前来说,湖北省的农村金融市场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湖北省农村金融的供给主体有待提高

从湖北省当前的金融市场的供给来看,其主体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商业性银行以及其他多种非正式金融机构。(

一)在政策性银行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目前湖北省

农村地区主要的政策性银行,国家建设农业发展银行的初衷便是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通过信贷资金,服务农业发展。政策性银行本身的性质决定了农民在进行贷款申请方面的烦琐,在时间上跟不上农业资金的需求,导致了落实结果与实际需求的不匹配;从数量上来说,农业发展银行的宗旨是服务大众农户,这就意味着落实到单一农户的资金量是有限的,而随着目前农村经济的进步,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被大面积种植的方式所取代,这就意味着资金的大量需求。

(二)商业性金融方面,湖北省目前的金融支持体系的困

窘在于商业性银行对农村经济支持的萎缩。随着商业性银行的改革,国有商业银行的体制变更为商业银行,这就决定了商业银行在农村市场的政策支持会逐渐减弱,直至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对营业利润的追逐,这是由商业银行的本质决定的,但矛盾的是近年来湖北省农村地区对金融支持资金的需求确实上升的。笔者曾经访查湖北省众多农村,调查到的结果是多数的农村地区只有一家商业银行,少数农村根本没有商业银行的存在。据村民反映,即便商业银行在本村设立了营业网点,但其主要业务是存款,贷款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同时笔者还发现,农村的商业银行以中国农业银行为主,占比超过50%。

(三)以农合行、农商行和农信社为代表湖北省农村合作

金融机构自成立以来,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短缺、农民资金需求的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但其内部也存在各种各样的形式。首先,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是大部分农民出资设立的,相对来说,股权结构分散且农民的眼界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被一些人或者利益所诱导,这就造成了目前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实际被一些内部人员所决定,作为所有者的大部分农民无法参与到该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管理中去,以至于一些农信社人员携款跑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其次,农信社的决策管理上存在一刀切的陋习。这体现在金融体系改革上,是自上而下根据政策层层审批进行金融改革的,而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不能因地制宜地根据湖北省的农村现状进行制度上的改进,对改革的成果与现实的需求未免有出入的地方,既造成了金融资源的浪费,又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湖北省农村金融在信贷管理上有待改进

目前湖北省农村的农户在有贷款需求时,面临一系列贷款难的问题,如农民贷款门槛高、手续烦琐等。按照商业银行的贷款原则,对贷款主体要有质押的要求,而质押物品多为价值高的资产,在这种要求下多数农民因无法提供合格的质押品而被银行贷款阻挡在门外。同时,由于农村信用环境的有待提高,当前的农户如果想成功贷款,既要提高合格的抵押物又要在银行方面的“熟人”,即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需通过走后门的形式才能成功贷款。从期限上来看,进行贷款的流程相对较长,过程较为烦琐,将很多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拒之门外。农业的天然属性决定了其为弱质行业,不仅农作物的生长周期长,而且收益率很低。当前湖北省农村的金融机构没有专门针对农户的贷款确定的定价机制。以湖北省农信社农户小额贷款为例,一般1年期贷款利率达到10%以上,大大加大了农民的利息负担,这也是农村金融发展较慢的原因。而通过笔者研究,城市银行3年期贷款的利率为4%-6%,远远低于农村的1年期贷款利率。担保制度的不完善,也是目前湖北省农村金融发展的一个绊脚石。与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发展缓慢、数量较少呈鲜明对比的是,湖北省目前的担保公司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将近800家的总量,几乎都分布在城市里,鲜少涉及农村地区。担保制度的缺失,是阻碍农村地区融资困难的一个影响因素。即便有少数担保公司分布在农村地区,服务于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但过高的担保费用使众多有担保需求的农户望而却步。最后,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也是当前湖北省农村金融面临的一项日益严重的问题。传统的农民心理是将钱存进银行,以获取利息或者储蓄为目的,导致大量的农村资金以定期存款的形式进入银行,而结合上述银行贷款难的问题,导致的现状是农村地区大量的资金通过定期存款形式集中到银行,银行将其输送到城市的现象,而从银行输出到农村的资金却少之又少,即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成了农村资金转移到城市的枢纽。长期形成的格局是,农村的大量资金流出,在农村资金力量本来就薄弱的情况下加剧了农村资金的紧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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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吴占权.农村新型金融组织业务创新研究[M].冶金工业出版社,2012.

[3]颜琳琳,薛桂芝.我国村镇银行信用风险的供求分析及防范策略[J].商品与质量,2012(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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