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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调查报告范文精选

能源调查报告

能源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县医院能力建设及转诊情况

近年来,县医院领导重视,县财政给予支持,加大能力建设,改善诊疗环境,添置仪器设备,县医院发展重点逐步从房屋、设备等硬件设施转向人才、技术、管理等软实力,努力实现医疗资源的进一步优化,医院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可喜成绩。但是由于基础薄弱,县医院改革发展任务非常艰巨。特别是与发达地区县医院综合实力差距较大,县医院人才、技术、管理等软件建设亟待增强。突出表现在高水平技术人才极度匮乏,专业管理能力普遍短板。因待遇、生活及工作环境等原因,县医院难以吸引和留住技术骨干,县医院高级职称和高学历技术人员人才比例非常低。尤其县医院科室发展不够均衡,重点科室优势不够明显、重症医学及院前急救体系薄弱等问题。目前,我县医院只设有内、外、妇、儿、中医、急救等级诊疗科室,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普外科、骨科等专科资质等级低、规模小,专科尚未实行三级分科,如普外科无力细分为肝胆、胃肠等四个专科。由于专业学科不足和诊疗技术水平及服务能力的有待提高,常见疾病患者外转诊治较为严重。如附表1所示:、、、疾病外转率都比较高,也反映出县医院这些学科力量薄弱和建设迟缓。县医院管理手段也较落后,信息化水平不高。县级政府财力有限或认识不足,未能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医院发展资金主要依靠医院自筹,而医疗服务价格远低于成本,药品加成收入成为医院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

附表2、常见外转疾病不同级别医院费用分析,从费用分析看,------等疾病,县外医院的费用明显高于县内医院的费用(计算t值,p≤0.01),---等疾病县医院的治疗费用低于乡级医院治疗费用(因为县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管理,有些病种费用确实比乡镇医院要低,计算t值,p≤0.05,结果有显著性意义,),---等疾病县医院的治疗费用明显低于县外医院治疗费用(计算t值,p≤0.01,结果具有非常显著性意义),从统计分析再次推出结论:外转与县内技术水平的关联性进一步提示医院应尽快加大学科建设力度,加强医院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减少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方面与上级医院的差距。

二、造成转诊率高的主要原因

(一)管理体制和治理机制不完善,政府财政投入不足。总体来

看,县级医院在基础设施条件、人才队伍建设、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体制机制也需要综合改革。政府对县立医院的财政拨款不能对医院进行足额补偿。医院既要完成政府下达的指令性任务,又要确保自身生存发展,在经营上就难以避免趋利性。有时,县医院还出现负债经营现象。目前,县医院负有债务万元,这些负债大部分只能通过收取患者的医疗费用来偿还,从而直接推动了医药费用的上涨。

(二)专科建设乏力,人才队伍建设滞后,严重制约县级医院发展。高水平的医务人员以及专业特色人才相对不足,人才队伍不稳定,“引不来、留不住、养不起”现象普遍存在,人才流失率相对较高。

(三)医疗设备配置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落后,难以满足需求。财政对县医院的配套能力不足,财政缺口仍较大,建设投入与实际需求的差距较大,县医院医疗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进度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医院业务用房陈旧落后,存在安全隐患;诊疗设备与省市三级医院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影响了部分诊疗项目的开展,难以适应县级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相对落后,群众信任度不高。

(四)农民期望值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低。首先农民的经济条件有明显改善,这是改革开放、社会向前发展的成果,是客观不争的事实,经济条件的改善导致期望值的明显提高,其次提高本地新农合补偿比例,加大本地治疗和外地治疗的补偿差距,应该是降低外转率的重要手段,也是体现社会公平性的表现,同样的疾病,同样的缴费金额,而外转治疗会耗费更多的新农合资金,对在县内治疗的患者来说造成不公平。第三,目前新农合基金的补偿范围,只限于参加新农合农民的医药费用补偿,除外责任、目录外用药、诊疗项目外费用不能纳入补偿范围;如门诊统筹补偿、住院补偿等也不统一,某种程度上降低了农民来县医院就医的积极性。

三、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降低转诊率的措施与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县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和患者的就医需求,县委、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及县医院,要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高度,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县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政策、人力、财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多措并举,协调联动,加强县医院能力建设、切实降低转诊率,提高县医院的医疗水平,更好地为全县农民群众服务。

(一)全县上下联动,推进县医院综合改革。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医药卫生体系规范有效运转。一要建立补偿机制。要落实财政投入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切断药品和医疗之间的利益联系,减少药品滥用,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坚持县医院的公益性,就可以大范围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增强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保证县级公立医院可持续发展,县域内就诊率明显提高,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二要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县医院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作用,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大力支持和带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三要建立监管考核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开展县医院评审评价工作,建立健全县级医院医疗安全质量控制评价体系,持续改进县级医院医疗质量安全。

(二)加快专科学科建设,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快县医院的专科、学科建设,是提高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降低转诊率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径。一是有利于推动全县整个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增强卫生科技系统的整体素质和力量,使科学技术能对经济和社会发挥更好的作用。二是有利于形成优势和特色,带动县医院乃至全县医疗与科技工作的开展。社会对不同门类的学科的需求度在不断变化,有着主次、轻重、缓急之分。通过开展重点学科建设,有利于医院集中建设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优势学科,这些优势学科将成为医院科学研究中心和人才培养基地。并以此为“龙头”和依托,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和技术辐射作用,带动县医院其他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逐步形成一个门类、结构、比例较合理的科研体系,增强医院科研实力和后劲,为医院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有利于促进医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重点学科建设有赖于一支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精、学术造诣深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学术带头人队伍。通过重点学科建设,有利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有利于增强学科带头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他们在一定的压力和较优越的条件下不断成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和作用,使之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为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多作贡献。

(三)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县医院硬件环境。县医院应当由政府规划、建设,医疗机构的基本建设、大型医疗设备的购置、职工工资等,要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足额拨付以维持县医院正常运转、专科学科建设和业务技术的开展。政府应当认识到,医疗卫生是一个涉及到人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特殊行业,同时也是一个涉及到社会稳定的重要行业,不应该简单地把它视为一种普通的行业推向市场。同时,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县医院的扶持和政策倾斜力度,尤其装备、充实、完善县医院急救、检验、感染性疾病科基础诊疗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能力和诊疗水平。开展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县医院主要临床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提高主要临床和医技科室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这样医院的公益性才能充分体现出来,农民才乐意来院就诊看病。

(四)提高补偿标准,增强新农合的吸引力。加大新农合对本地住院治疗的补偿力度,提高补偿标准,是降低外传率、解决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效手段。患者外转与新农合补偿的关联性分析结果显示,有较高水平的新农合补偿是农民外出治疗的较大因素。因此,县委、县政府要从长计议,尽快出台受益于民的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群众(患者)就近就医,本地就医,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增强新农合的吸引力。

首先,要明确工作目标,稳步发展新农合。在已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基础上,要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出发点,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农合制度,逐步提高筹资标准,进一步调整、完善和统一统筹补偿方案,全面推行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和受益水平。

其次,逐步提高筹资水平,完善筹资机制。要根据我县财力状况和农民收入增长情况及承受能力,逐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及农民个人筹资水平,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可靠、合理增长的筹资机制。全县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财政对参加新农合农民的补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150元以上,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30元。五保户、低保户个人应缴纳的全部资金从医疗救助资金中列支,特困优抚对象个人应缴纳的全部资金从优抚经费中列支。随着经济条件改善可随时提高财政补助标准,最终实现公费医疗、免费医疗。

能源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一、××市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发挥职能作用中存在的问题

近些年来,××市法院从审判工作实际出发,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加强自身建设、推动社会和谐方面履行了职责,发挥了审判职能作用。但是,我们也清醒地发现在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了不良的影响。

(一)发挥案件裁判职能作用中存在的问题:1.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主要表现为:(1)对于一些主要或相关事实没有查清;(2)对当事人列举的证据材料或辩解意见没有进行必要的回应;(3)在案件事实相对复杂的情况下错误分配举证责任;(4)证据之间未能有机衔接并导出一致而排它的结果等。2.法律适用不准确。主要表现有:(1)由于对事实判断的错误、案件定性偏差而导致法律适用错误;(2)事实清楚、证据明晰,但对于法律的不当理解而导致法律适用错误;(3)只注重实体裁判的合法与合理性,但对程序法的适用却发生疏漏,应引用的条款没有引用,或者引用条款不明确。3.自由裁量标准不统一。在刑事审判中法定刑幅度较宽,民事审判中损害赔偿或补偿的法定标准较原则等情况下,由于法律赋予法官的裁量权范围较大,并缺少相对明细而规范的具体衡量标准,导致裁判结果弹性较高。在我市的司法实践中相类似的案件在不同法院之间、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之间、甚至于同一法官的不同判决之间,其裁判结果往往也有区别。4.司法文书质量有待提高。司法文书特别是裁判文书是法院“公正与效率”主要载体,反映国家对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及对不法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要做到合法入理,使当事人无论胜败皆服。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理念滞后,不具备新形势下制作裁判文书的现念;(2)格式不符合要求,裁判文书样式存在混乱的现象;(3)裁判文书普遍存在着繁简不分问题;(4)适用语法不规范,论证不透彻。

(二)发挥审判程序职能作用中存在的问题:1.超期限。超审限问题不但增加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而且影响当事人实体权益的最终有效实现。在刑事审判中,超期审判所造成的逾期羁押更会严重侵害公民自由这一基本人权。此外,在有的案件的审理与执行中,即使并没有超出法定的期限,但是由于不合理地过于迟延,也会造成审判效率低下。2.内部请示。对于一些影响较大、复杂疑难案件,基层法院为求慎重而就个案向中级法院作内部请示,在一定程度延长审理期限。当然,这里并不包括由于立法的不完善,而导致的对法律适用方面的内部请示情形。3.变相独任审判。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合议制度在审判实践中有时没有得到真正贯彻和落实,除主审法官外,其余合议庭成员只是“坐庭”。4.办公室等同于法庭。在案件多时,有些审判人员只能在办公室与当事人挤在一起开庭。规范化法庭审理难以实现。5.区别对待不同当事人。有的案件中,当一方当事人是大型国企时,作为另一方当事人的个人,往往在有关提供材料规格、证明标准等各方面具体要求上,难以获得与审判人员的平等对待。而在个别刑事案件中,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还会把与公安、检察部门的关系协调因素纳入衡量的范畴。这些做法都违背了相同情形同等对待的基本诉讼原则。

(三)发挥队伍建设职能作用中存在的问题:1.人员学历层次仍待提高。全市法院系统共有在编干警826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42%,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审判员占全部审判员人数的85%,研究生学历的审判员占全部审判员3%。学历层次仍有待提高。2.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法院干警在工作中的言行举止也反映出素质的高低。如干警在开庭时有着装不规范、接听手机、抽烟等现象,给当事人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以2003和2004年为例,全市法院系统共有8名干警因违纪受审判纪律处分。3.落后的司法观念和不规范办案现象仍然存在。如在2002年至2003年的案件评查活动中,对评查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卷宗、裁判文书等六个方面进行质量评分,共评查案件3145件,其中基层法院2678件,中院467件,查摆出各类案件共性问题,例如,法律手续不完备,合议庭、审委会笔录太简单等问题;查摆出各类案件个性问题,例如,有的案件适用法律条文不准确,有的卷宗装订不规范。

(四)发挥司法体制改革职能作用中存在的问题:1.改革的力度不够,具体表现为:(1)法官职业化建设没有到位;(2)审判方式改革不够到位,比如,定位审判委员会,发挥合议庭职能作用等问题。2.改革的规范性不到位,具体表现为:(1)制度陈旧,已成为名存实亡;(2)制度不配套,无法执行;(3)无相应制度,管理出现真空。3.改革的统一性不到位,比如基层法院的有些做法不一。

(五)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中存在的问题:1.执行制度不严。现在各法院对审判工作各个环节进行制约的机构虽然都建立了,但实际执行还不够严格,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现象仍有发生。2.监督机制不健全。现行的法院监督机制有审级监督、本院院长监督。然而这些法院组织体内的监督机制一般都流于形式,而审判监督庭囿于职权不可能对所有案件实施监督。3.没有形成对基层法院监督、指导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探索法院发挥职能作用奠定基础

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社会公正与和谐的重要保障。在调研中发现影响法院职能作用发挥的原因可分为内因与外因两方面:

(一)内因在客观方面的表现:1.司法资源不足。如我市基层法院大部分存在人员缺编现象,存在办案经费不足现象,不可避免地导致案件积压超期,此外,以合议之名行变相独任审理之实的现象,很大程度上也源于此。2.新体制尚不完善,老做法仍然存在。尽管我市经过五年的司法改革,使程序的公开性与科学性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司法体制改革仍有待进一步深化。如合议制为变相独任审判所侵蚀,反映出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之间在转换衔接上存在问题,更深地反映出在程序启动权的设置上缺乏对作为诉讼主体的当事人诉权行使的合理考虑,使法官的权限太大而随意性过强。再如定位审判委员会制度问题。又如二审案件程序公开性不强,书面审理与开庭审理之间的界限尚不明确等。3.物质装备建设仍相对落后。全市法院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落后、技术装备缺乏、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如表现为警用车辆严重不足、通讯设施落后、信息网络建设滞后和办公自动化水平低。4.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不高。如裁判文书的审核与校对、诉讼材料的填发送达制度等均无明确的规定,再如相关制度落实的不好,如合议制度发挥不充分等。此外,在异地执行,依职权调查取证等方面,规范化监管制度还没有较好地建立起来,这些都现实地影响着审判权运作的效率与质量。

内因在主观方面的表现:1.部分审判人员程序法意识依旧薄弱。审判人员法治意识与思维习惯的转变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从本次调研的情况看,程序法意识薄弱的问题还是渗透于各个具体环节当中。如在法律适用方面,不注重程序法的适用问题。2.部分审判人员责任心不强,使命感不强。调研活动中查找出来的工作瑕疵虽然无关司法人员的工作水平,但反映出部分审判人员与书记员工作态度不严谨、责任心不强,缺乏司法职业人员应当具备的神圣使命感,易损害司法的严肃性及权威性。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二)外因表现为:首先司法独立性不强。法院的人事、财政与物资装备均受制于同级地方政府,无论该因素是否左右着裁判的结果,当事人在涉地方经济或行政部门的诉讼中败诉之后,总习惯地将之作为不满的借口。因此,司法独立性不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市司法裁判的公正性,但在更大程度上则形成人们思维惯性而影响着对司法公正的评价度。其次,人治、厌讼的传统观念仍未消除。中国历来具有人治传统,有关人治的说法有,“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以言代法”、“以人代法”;而与人治传统的产物----厌讼传统有关的说法有,孔子及其弟子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等。这些传统经过数千年的积累沉淀,加之司法独立性不强、司法腐败现象不绝,使司法的权威性无法在民众心目中获得高度的认同,从而极大阻遏了维护司法正义效能的发挥。如广大群众不具有强烈的法律信仰,他们在合法权益受侵犯时首选的解决途径往往并非寻求法律,即便诉诸法律,多数人也将信将疑。第三、人际关系复杂导致公正司法障碍多。在我国人际关系的疏通是社会普遍崇尚的立身处世的基本原则,法官作为错综缠绕的关系网上的一个交点自然不例外。因此,职业道德约束法官的力量就显得尤为薄弱,而取信于民的程度就变得尤为浅薄。第四、立法不完善造成司法工作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我国基本的法律体系虽已建立,但是立法上多有缺漏、矛盾之处,如关于民事强制执行的立法、证据规则的立法等问题导致司法工作存在不可避免的困难。第五、法官经济待遇相对偏低。与法官沉重的责任相对应的是其微薄的薪酬与微弱的权利,两者间处于显著的失衡状态。比如,虽然我市法官的收入与公务员一起经历数次调资有了一定提高,但是与律师等近邻行业的高收入形成鲜明对比。

综上,原因属于体制性的、长期性的这些问题并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属于履行职责不好,发挥职能作用不够的问题,应当认真研究,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以解决。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正视存在的问题是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职能作用的前提,分析问题的原因是发挥职能作用的条件,在此前提和条件下,通过详细认真的调研活动,笔者认为人民法院作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必须要充分发挥如下七方面职能作用。

(一)探索司法价值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项基本特征是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价值观的反映,也是求真务实、按经济和社会客观规律办事价值观的反映,更是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具体反映。司法价值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观在司法领域的生动体现,需要人民法院探索、追求、维护。“公正与效率”是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更是人民法院追求与维护的永恒价值;“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宗旨与具体要求,更是执政为民价值观在人民法院的体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指导方针,更是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在人民法院价值化的体现。司法价值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也是与时俱进,不断创新的,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在具体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提炼,以此指导人民法院发挥定纷止争、惩罚犯罪、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发挥在党领导下司法为民、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的职能作用;发挥宣传法制、弘扬法治、维护正义的职能作用,从而使人民对宪法、对法律、对法治、对法院、对法官、对公正产生信仰,发出赞叹,做出行动,维护和谐。

(二)把握新时期司法工作特点、规律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并要求司法机关“有效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总书记在阐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六项特征中也明确提到“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司法机关在新时期,要面对新任务,适应新形势,做好新工作,必须摸索新情况下司法工作的特点、规律,把握法院工作司法化、中立化、公正化、高效化特点与规律,把握群众纠纷诉讼化、多样化、复杂化、广泛化的特点与规律,把握党对司法工作的改革与指导的制度化与规范化的特点与规律,把握当今形势国际化、一体化特点与规律,做好司法工作,创建好和谐社会。

(三)改革、完善司法体制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和谐社会的特征也包括公平正义。为此,坚持用时展的要求审视自己,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和完善自己,这是我们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发挥职能作用建设好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在党的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个人民法院改革纲要》的指导下,在上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在人大的支持、监督下,我们必须发扬太行精神,既善于总结成功的经验,又善于记取失误的教训,把全市人民法院的改革继续推进,取得成效。

(四)发展司法“生产力”

司法工作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促进、保障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力”。如去年我市中级法院共受理各类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和执行等案件2426件,审(执)结2299件,结案率为94.8%。各基层法院在市中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全年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10119件,审(执)结9117件,结案率为90.1%。通过加强刑事审判,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了社会稳定,还按照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快了建设“平安××”的进程;通过及时审理民商事案件,平等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法调节、保护和规范了经济活动,促进了“民本××”的建设;通过加强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工作,推进了依法行政,推进了依法治市;通过健全统一管理和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新机制,采取指定执行、提级执行、交叉执行、集中执行等方式,冲破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障碍,切实采取措施在解决“执行难”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促进了“诚信××”的建设。

(五)建设司法文化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党要带领人民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司法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不可低估。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司法文化建设,在司法文化建设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了以公正为主题,以讴歌党、讴歌法官为主旋律的多种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了广大干警的业余生活,陶冶了情操;二是守住《××审判》机关刊阵地,宣传先进法官、法院,先进庭室的事迹与经验,交流法学观点,传播现代司法理念,提升法学理论;三是加强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公众对法院公正的正确评价,主要从发挥信息、简报的传播作用,发挥媒体导向作用,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执行,群众关注的热点案件、重要会议等及时联系媒体进行报道,宣传了法律的公正,促进了良好法律文化的形成。

(六)维护宪法尊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活动的总章程。在构建和谐社会、依法治国的今天,维护宪法尊严是人民法院的天职。宪法具有原则性强的特点,其精神与主旨大多通过基本法律、国家法规等形式予以明确具体,因此维护宪法尊严必须忠实地维护国家各项法律法规的尊严。人民法院依法裁断诉讼案件,辨析法理,严格执行裁判结果,维护法治尊严,为我国早日迈进宪政社会奠定了基础,这既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又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使党的主张和人民的利益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能源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国家汇交地质资料。

第三条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全国地质资料机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资料机构是地质资料汇交的管理机关,负责地质资料的收集、保管和提供使用,并对地方、基层单位的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地质资料汇交范围按本办法附件规定办理。

第六条地质资料从审查批准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下列规定的期限汇交:

一、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区域物、化探和航空遥感地质报告以及大中型矿区的勘探报告,二年以内汇交。

二、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地质资料一年以内汇交。

第七条地质资料的汇交份数规定如下:

一、小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一式二份。

二、除前款规定外的其他地质资料一式四份。

第八条汇交地质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资料管理机关提交资料。汇交一式四份的地质资料,其中二份由地方地质资料管理机关转送全国地质资料管理机关。

第九条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附有矿产储量委员会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地质资料审查批准的正式文件,或者委托单位对地质资料正式验收的凭据。

二、完整、齐全。经行政、技术负责人和编写人签名盖章,并盖有汇交单位的印章。

三、资料正文及其附件的规格为:长27厘米,宽19厘米(标准16开本)。附图按同样规格进行折叠,图签折在外面。

四、文字报告编有页码,并印有章节、附图、附表及附件目录。附图、附表、附件编有顺序号。附图顺序号依序一张一号。

五、使用胶板纸或者其他利于长期保存的纸张印刷。

六、正文、附表、附件不得用易锈蚀的金属物装订。

第十条汇交的地质资料应当按下列规定印制:

一、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区域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区域物、化探报告等,文字、表格应当铅印或者胶印,图件应当胶印。

二、矿区详查、勘探报告以及石油地质、海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热地质、环境地质、地震地质、遥感地质和物、化探普查、科研等成果的文字报告,应当铅印或者胶印;图件表格应当胶印或用其他利于长期保存的方法印制。

三、其他地质资料,包括计划外承包项目等地质资料,也要印制清晰,着墨牢固。

第十一条汇交的地质资料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汇交资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资料管理机关的要求在限期内补充、修正、完善后重新办理汇交手续。

第十二条借阅、使用下列各项地质资料,资料管理机关应当提供资料目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偿服务:

一、部门、地方政府、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用于国家预算外项目所需的矿产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等可获得经济收益或者避免经济损失的普查、详查、勘探资料。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会同计划部门规定的其他有偿使用的地质资料。

第十三条第十二条规定以外的地质资料,由资料管理机关无偿提供借阅使用。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将馆藏的资料,或者借阅复制的资料用于转让或者营利活动。

第十五条地质资料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秉公办事,对各汇交单位和个人一视同仁,做好地质资料的接收、借阅和咨询等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各有关主管部门不得对地质资料汇交、借阅工作施加任何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干预。

第十七条对地质资料的汇交、借阅工作产生争议的,由资料管理机关会同有关单位或者部门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由国务院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主管部门裁决。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按期汇交资料的,由资料管理机关提出警告、通报,并限期补交;无正当理由不按期补交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停止其借阅地质资料,直至补交为止。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应当给予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资料管理机关可停止其借阅资料1至3年,没收违法所得,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资料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应当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使资料汇交单位或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该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第十八条和第二十条规定的行政罚款收入一律上缴国库。当事人对行政罚款处罚不服的,可以向处罚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上一级部门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三条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放射性矿产地质资料的汇交工作,并接受全国地质资料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

第二十四条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国投资项目的地质资料汇交,按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之日起施行。1963年5月30日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地质资料汇交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

地质资料汇交范围

一、区域地质调查资料,包括:各种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报告及图件。

二、矿产地质资料,包括:矿产普查、详查、勘探和矿山开发勘探及闭坑地质报告。

三、石油、天然气地质资料,包括:

(一)石油、天然气地质普查、详查、勘探报告,油(气)田开发阶段的地质总结报告及油(气)资源评价报告。

(二)基准井、参数井、超过工作区探井平均深度1000米的超深井、新区重点探井、日产原油500立方米和天然气50万立方米以上高产油、气井的完井地质报告,以及试油(气)总结报告。

四、海洋地质资料,包括:海洋(含远洋)地质矿产调查、地形地貌调查、海底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物化探及海洋钻井(完井)地质报告。

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包括:

(一)区域的或国土整治、国土规划区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调查报告和地下水资源评价、地下水动态监测报告。

(二)大中城市、重要能源和工业基地、港口和县(旗)以上农田(牧区)的重要供水水源地的地质勘察报告。

(三)铁路干线,大中型水库、水坝,大型水电站、火电站、核电站,重点工程的地下储库、洞室,主要江河的铁路、公路特大桥,地下铁道、3公里以上的长隧道,港口码头、航道、运河等国家重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阶段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四)单独编写的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报告,地下热水、矿泉水等专门性水文地质报告以及岩溶地质报告。

(五)重要的小型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六、环境地质、灾害地质资料,包括:

(一)地下水污染区域、地下水人工补给、地下水环境背景值、地方病区等水文地质调查报告。

(二)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面开裂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调查报告。

(三)建设工程引起的地质环境变化的专题调查报告,重大工程和经济区的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报告等。

七、地震地质资料,包括:自然地震地质调查、宏观地震考察、地震烈度考察地质报告等。

八、物、化探和航空遥感地质资料,包括:区域物探、区域化探和物、化探普查、详查报告;航空遥感地质报告及与重要经济建设区、重点工程项目和与大中城市的水文、工程、环境地质工作有关的物、化探报告。

九、地质、矿产科学研究成果及综合分析资料,包括:

(一)经国家和省一级成果登记的各类地质、矿产科研成果报告及各种区域性图件。

能源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主要内容:

1.总论,包括项目名称,利用外资方式,主办单位,主管部门,项目负责人,项目背景,项目具备的条件等。

2.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包括产品名称、规格与性能、市场需求情况,生产规模的方案论证,横向配套计划,产品国产化问题及销售方式、价格,内外销售比例等。

3.主要技术与设备的选择及其来源,包括采用技术、工艺、设备的比较选择,技术、设备来源及其条件与责任。

4.选址定点方案,包括定点所具备条件(地理位置、气象、地质等自然条件,资源、能源、交通等现有条件及其具备的发展条件等)、所定厂址的优缺点及最后之选定结论。

5.企业组织的设置与人员培训,包括组织机构与定员、人员投入计划与来源、培训计划及要求。

6.环境保护内容。

7.资金概算及其来源,包括合资各方的投资比例、资本构成及资金投入计划。

8.项目实施的综合计划,包括项目实施进程及施工组织规划等。

9.经济指标的计算分析,包括静态的财务指标分析和敏感性分析、外汇平衡分析等。

10.综合评价结论。

范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参考格式

第一章概况

合营企业的名称

合营企业的地址

中方负责人

外方负责人

1.合营的由来

介绍双方从接触到签约的简单经过、中方企业的生产历史及寻求外资合营的目的。

2.项目主办人简介

介绍中方企业的简况,包括企业的地理环境、厂房设施、职工队伍、技术力量、生产能力及能源交通等。介绍外方的生产情况、技术能力以及国际地位等。

第二章合营目标

1.合营的模式

2.合营的规模

确认合营

企业的总投资额和注册资本,双方各占投资总额的比例及投资的方式。

3.工艺过程

包括工艺流程、产品纲领及生产工艺等。

4.市场预测

介绍合营企业产品的市场销售情况及双方的销售责任(应附国际国内市场供应情况的调查报告)。

5.产品销售方案

作出若干年内产品外销与内销的计划,并规定双方的销售渠道与销售责任。

第三章合营企业的组成方案

董事会的组成及权限,整个合营企业各办事机构的组成框架(附图)

1.公司职工定员

2.职工来源及培训

职工来源包括管理人员和工人。培训应作出初步计划,对不同层次的职工进行不同级别的培训。

3.薪金及工资

第四章生产原料供应方案

1.主要原料

说明每一种主要原料所需求量以及供应的渠道。

2.水、电、燃料

说明每日(或每年)的消耗量和解决的途径。

3.包装材料

说明年需求量和解决的途径。

4.主要设备生产能力的预算及购置计划(应列表说明)

第五章安全环保

应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安全规定、工业卫生标准的要求执行。

1.污染物的处理

说明本产品的生产是否产生废水、废气、烟尘及噪音等以及处理措施。

2.环境美化3.劳动安全保护措施

第六章技术经济分析

1.技术上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

说明本企业与外方合营的条件,本企业的生产历史、技术力量和管理经验,外方的生产历史、技术力量和国际信誉,两家合营后产量与质量可能达到的水平。

2.经济分析(参见财务分析表)

3.外汇流量表(参见财务分析表)

第七章资金来源及项目组成

具体说明双方投资的金额和投资的方式。

如:中方可以厂房或土地使用费、开发费抵部分或全部投资;外方可以先进的设备及生产流水线抵部分或全部投资。

如果双方投资需要分期投入,那么说明每一期投资的金额和方式。

第八章实施计划

具体列出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营业执照、有关商务谈判、土建筹备工作开始、生产厂房交付使用、设备安装试车、投产等一系列主要工程的时间。

第九章评语

本合营企业符合国家利用外资的方针、政策(有利于产品更新换代和赶上世界先进水平,在经济上双方均有利可得)在经济效益方面的效果。

第十章财务分析

(一)设计能力

(二)总投资费用及奖金筹措

(三)财务分析(附财务分析表)

合营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做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年×月×日

附件:财务分析目录(各类表格)

能源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

1概述

可行性研究是近几十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和经济管理科学的发展而兴起并日趋完善的一门综合性的实用科学。重要建设项目在投资兴建前都应该通过可行性研究分析其技术上是否先进适用、经济上可获利多少和有无风险,为决策服务,因此有的叫决策可行性分析。近几年来,可行性研究已发展成为利用各种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研究成果来保证建设项目最佳经济效果的专门学问。农业机械化可行性研究,是指在现实生产中实现机械化项目所做的可行性研究,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工副业、渔业各生产部门的机械化项目,也包括农业机械化系统内部的科研设计、产品制造、新技术新产品推广、产品供应及运用、修理等项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机械化系统的各部门,将会联系更加紧密,科研部门不在搞封闭式科学研究,生产单位不在单纯地搞生产,而是联合协作。因而农业机械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将会更加广泛,日益被人们所重视。农业机械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是一项新兴的学问,是农业机械化技术经济学重要内容和新的发展,其特点是:1)综合性。它涉及各类学科及方法,涉及对各种因素的分析。农机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不仅涉及农、林、牧、副、渔、工业、交通、水利等部门,还涉及对劳动力、畜力、土地、气候、生态环境、生物、信息、技术、资金、经营管理能源及社会等条件的分析。由于一个农机化开发项目要涉及多部门多学科,所以,在农业机械化项目可行性研究中,为互相弥补不足,往往需要各种专业人才相互配合协作。2)预见性。农业机械化项目可行性研究重点是产前分析评价,并尽量将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变化成可能性的分析,预见评价项目实施后可能产生的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和社会效果。所为预见,是在事物情况产生之前所做的推测或判断。他是人的主观能动作用的一种重要表现。预见要借助与科学的预测方法,要做到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以提高可行性研究的准确性。3)动态性。搞经济建设要有资金周转的观念、时间的观念、科学经营和决策的观念。信息和预测的分析、贴现值和未来值的计算以及不确定因素的分析等动态分析往往贯穿在各个方面。4)经营性。在目前的农村农机化经营模式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或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包括现实和长远)进行独立核算、自行创造条件、自行承担风险和经济责任。5)实用性。其他数学方法所计算的结果都只是决策的参考数据,而农机化项目可行的计算结果,一旦决策并签订合同后,就有法律性的约束力,就成为执行的依据。

2农业机械化项目可行性研究的程序

1)提出任务。根据当地条件和社会需要,提出研究的项目、分析项目为实现农业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指标所起的作用,确定实施项目的必要性。收集与项目有关的技术、经济及社会的资料和数据,如掌握农业区划和规划、农机化区划和规划、机械技术参数、机组性能、测试数据、经济信息及政策规定等。在此基础上,整理较全面的基础资料,为农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提供较全面的、精确的、数量充足的数据和资料。2)市场调查和预测。市场调查是农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中重要的环节,要注意广、快、精、准的基本要求。即调查内容要有广泛性,情报要多、要全面,反应要快、要及时,信息要有针对性和准确性,从而为分析项目的先进程度或竞争力以及研究项目的可行性提供必要的依据。3)编制方案。根据市场调查和预测,通过分析研究和计算,确定项目的目标、条件和设施,编织出可供选择的方案和实施计划。一般情况下,在农村经济组织或企业在制订方案时,应对产品的品种、质量、产量,对所需的材料、设备、能源,对所需的资金、劳力、对产品的销路、对建设周期及生产的组织,对项目所取得的经济效果等,都提出明确要求。4)技术经济分析评价。对项目的经济效果分析,评价该项目的经济效果分析,一方面要通过财务分析,计算农村经济组织或企业的盈利状况和还贷能力,另一方面要通过经济分析评价该项目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在经济分析中,要分别采用静态和动态计算方法,计算出各项经济指标,以便进行综合分析评价。5)综合效果分析评价。要通过对影响项目经济效果的不确定性因素分析,对项目可能遇到的风险做出足够的估计,并提出相应的对策。6)编写农业机械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可行性研究各阶段成果归纳整理,选出最佳方案,做出可行或不可行的评价结论,并对不可预见的因素,提出应变和补救措施,作为领导决策依据。

3农业机械化项目可行性研究中的市场调查

可以看出,农业机械化可行性研究的重点是以市场需要为前提,经济效益为中心,从技术、经济上进行全面分析。因此要对农业机械化进行可行性分析,首先要对具体的农机项目产品的市场状况作周密的调查,以便确认农机项目产品是否可能被使用(或消费)者(单位)所接受,是否可以通过市场使在生产过程中消耗过多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得到补偿并获得预期的经济效果或社会效果。只有农业或农业机械化项目的产品有市场并可能获得较好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才是有意义的。特别是在今天农村经济改革时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和涉农企业,要在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经济竞争中站住脚并能得到发展,就必须进行农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深入的进行市场调查,了解市场规律。因此做好市场调查研究工作,敏感的捕捉市场信息,不论对已开发的农业机械项目,还是准备开发的农业机械化项目,都十分重要。

3.1市场调查的主要内容

开展农业或农业机械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的内容很多,凡是直接或间接影响农业机械化项目产品开发经营的市场情报资料都要广泛的搜集和研究,以便采取相应的开发政策和策略。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政策调查。其主要内容有:工农业生产发展方针,价格、税收、财政政策等。2)资源情况调查。其主要内容有:开发项目所需要的主要农副产品资源情况,可利用的资源量和分布情况等。如要发展机械化淡水养鱼业,就要调查水面的面积、可利用的水面面积以及养鱼所需的饲料货源等。3)市场需求容量调查。其主要内容有:现在的和潜在的购买户数,市场需求数量、购买原因;同类产品国内外的销售量及市场占有率等。4)市场购买能力调查。其主要内容有:年人均纯收入情况,社会存款情况,农贷发放情况,购买本产品同其他支出的比例情况等。5)消费者和消费行为调查。其主要内容有:购买者是集体、联户、个人,还是专业户;购买者的欲望和购买动机,是什么因素影响购买者的决策;购买者的购买习惯(时间、地点、数量等等)。6)产品质量使用调查。其主要内容有:用户对产品的评价、意见和要求,比进行同类产品的质量进行对比;调查分析产品处于寿命周期的那个阶段、何时应淘汰、和适应更新等。上述六项主要调查内容的资料的获取,有的要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如计委、经委以及农业工业和商业主管部门、统计局、农业银行等;有的来自文件、报纸、学术论文及有关资料;有的要向基层供应网点或用户调查。总之,调查资料越详实,为开展可行性研究提供的依据越充分、越可靠。

3.2市场调查资料的整理和处理

对市场调查搜集到的资料,必须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真理分类、统计分析,然后编写调查报告。3.2.1整理分析研究资料。①编辑整理。运用种种方法从各个方面搜集到的市场情报资料,必须经过加工整理,才能为开展可行性研究服务。这是因为,从各种不同的要求,在不同的情况下编辑而成的,不一定适用于特定的可行性研究项目。在没有系统整理以前,也是零碎的、杂乱的、分散的和片面的,还不能系统的说明问提。因此,必须严格加以筛选,以保证资料的系统、完整和真实可靠。在情报资料的编辑整理过程中,首先要检查调查资料的误差。以确定样本的可靠性;而是非抽样误差。其次要对情报资料进行评定,以保证市场调查的情报资料的真实与准确。②分类编号。必须将经过编辑整理的情报资料按适当的分类方法分类编号。③统计。将已分类的资料进行统计分析,有系统地制成表格、统计表、统计图,以便利用和分析。④分析。运用调查所得数据、事实,加以分析、判断,从中得出结论。3.2.2提出调查报告。农业机械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的市场调查,都必须编写调查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有两种格式,一种是专门报告,其内容详细明确;二是一般报告,其内容简明扼要。两种报告也可合为一体,其编写原则是:应紧扣市场调查主题;内容力求客观扼要、重点突出,使决策者在最短时间能对报告有一个概括了解;文字简练避免或少用专门的技术名词;可用图表说明,以便于形象理解报告内容。

4总结

在市场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情况下,技术和经济紧密相连,农业现代化必须以农业机械化技术作为物质之基础,必然与农业经济息息相关。要大力推进我国农业机械化进程,必须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农业生产经济组织引领效应,农业机械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市场调查,为这些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必要的可靠的理论依据。

参考文献

[1]刘君望,胡祚和.论山区农机化的道路——开展“武陵山区农机扶贫规划及项目可行性研究”的体会[J].农业机械学报,19,(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