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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权机构改革

政权机构改革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决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要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党的十六大为我国革命与建设事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与此同时,也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在实践中必须认真解决的问题。从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意义上讲,作为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家各级政权机构,怎样才能转变职能,高效率地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如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向全世界证明中国共产党有充足的能力执好政,驾驭好市场经济,就成了当前突出的问题。对此,笔者有些想法和建议,但因工作的局限性和水平问题,只能就地、县、乡三级政权机构的改革以及与之相关的问题粗略地谈一些意见。

一、提高工作效率要从三级领导班子的功能整合开始

1.对班子组成与成员分工的建议

第一,先以县级班子为例。现有的四大班子合一,一套人马,四块牌子,领导职数不超过七人:书记兼县长,党政全权负责;第一副书记兼人大主任,分管组织工作和宣传工作;第二副书记兼政协主席,分管统战工作和群众工作;两个副书记兼副县长(一个分管政法,一个分管财政);两个常委副县长(一个分管城市经济,一个分管农村经济)。

第二,地级政权应都实行市管县体制(少数民族自治州酌情考虑)。市管县体制较为符合以大带小,以城带乡,形成经济辐射的趋势;在政治框架上和对外交流上都会集中优势力量,形成独特的风格。其领导班子的组成与成员分工可同县级班子或多出二职。另外,还应规范对“市”的概念,除地级称市外(少数民族自治州的称谓还可保留),应撤消县级市(县、区称谓并不是影响经济发展的因素)。

第三,乡镇班子由上级负责配备好一把手,乡(镇)长、书记一人兼,另外配备两名副书记(一个分管组织和政法,一个分管宣教和城镇建设),两名副乡长(一个分管乡镇企业,一个分管农业)。四名副职全由正职物色提名,上级任命,避免以往全由上级选任而产生的不协调,以减少内耗。

2.班子的工作效率与整个国家政权的关系

上述想法,主要是考虑:第一,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应该勇敢地站在第一线,充满信心地带领中国人民走上富强之路。尤其是市、县、乡三级班子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应该有所突破。不要忌讳什么“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俗谈,我们讲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特”就首先要特在这里。执政的形式与内容必须同执政的目标与实质统一起来,执好政、用好权,让人民称心如意,令世界刮目相看,这是最终目标。

第二,笔者认为,市、县、乡这三级政权的主要任务是团结和带领本地人民群众在经济上多出成果和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的基础工作,从而才能突出中央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更好地体现省级政权的领导作用。(中央几大班子主要是分类指导好全国的经济工作、搞好外交关系、防止“和平演变”;省级几大班子主要是领导全省的经济工作和与外省的经济协作、还要维护祖国统一,防止分裂倾向)。总之,要根据不同的层次确定各自的重点,否则,就政治和经济而言,层层满把抓,效果未必很理想。以古今中外的经验教训为依据,我认为市、县、乡三级政权应该成为一个班子几个功能的高效率结构。恰恰是中央和省这两级政权,应该充分发挥几大班子相互配合,也有所制约的作用,这样才能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抓好大事,掌握好方向,正如十六大报告指出的那样,党要成为核心,“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中央和省两级政权,“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利机关的职能,经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并对他们进行监督;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使全国人民的创造精神产生出较大的胜利成果,把失误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改变市、县、乡三级政权中目前层层对口而且几个班子间需要大量的协调工作,浪费人力、物力、财力和领导精力的弊端。(中央和省是大政府,市、县、乡是小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