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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投资项目管理论文

财政投资项目管理论文

1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1.1项目立项存在论证不充分、审批不科学的问题资料显示,从影响程度上说,立项决策与工程设计两个环节,对于最终项目投资费用的影响比例达90%以上。由此,从重要性上看,前期准备对于项目整体的投资至关重要。然而,在实际过程中,处于利益的考虑,项目单位往往急功近利或者疲于应付,使得项目短期内反复改造,造成浪费。另外,部分单位由于前期不重视,使得施工中相应的设计图纸频繁变化,导致项目投资难以掌控。而更有甚者,为了争取项目,有的单位在开始故意压缩投资预算,等待项目获批后再要求追加投资。诸如此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创建项目建设等过程中,因为论证不充分,审批不科学等问题,为项目的最终决策留下了隐患。

1.2项目监管存在监管不充分,机制不健全的问题计划、财政、建设、审计以及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上履行着各自不同的职责,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相关部门对项目投资监管不够充分,统一、协调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一方面,计划部门在职责上对于项目规模、投资预算、施工建设的规范与标准等负有责任,然而实际过程中,很多项目存在着超预算、超规模的问题,对此,计划部门却没有形成有效的控制。另一方面,从职能上,财政部门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从预决算的角度,实施了审核,然而不可回避的是,这类审核多数都是事后审核,由此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1.3项目设计存在控制意识缺位的问题从程序上说,完成项目投资决策之后,工程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不过,在实际过程中,项目工程设计却存在不少问题。其一,由于在制作项目设计方案时,设计费的收取依据投资额,这类收取基数的标准则会使得设计单位或者人员,处于经济效益的考虑,对于建设规模与投资额的制定上往往与实际相距甚远。其二,由于精细管理思维的缺乏或者由于前期考虑不周,设计人员前期设计不到位所带来的问题往往都会由项目最终来买单,最终导致方案频繁变更,从而带来投资追加。其三,由于在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大多采用的是概算,如果质量不高,则会产生漏项、重复计项等问题,更严重的或许会存在认为估算的问题,最终给设计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大打折扣。

1.4项目招投标没有完全纳入招投标管理由于一些项目的时限、专业性及项目本身大小等原因,部分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投标;部分项目仅对主体建筑采取招标,而对附属设施如围墙、道路、绿化等附属工程未进行公开招投标,缺乏竞争性,对设备和材料不通过政府采购,消弱了对项目投资的有效监控。有的项目采取议标、邀请招标等,使招标活动流于形式,加之投标施工企业有时采取抬标、串标、围标的做法,使投标单价难以形成规范的市场竞争力。

1.5项目实施与管理存在规范性欠缺的问题项目实施阶段,从工作角度,项目建设单位对于投资控制起着主要作用。而实际情况往往是,由于管理模式的局限性、人员专业性等诸多原因,往往使得工程管理存在很多问题,使得工程造价失控的问题屡屡出现。一方面,由于建设单位是项目建成后的受益者,从利益的权衡角度,其本身就缺乏内部监控的动力。由此,现实中经常会出现合同擅自变更的问题。另一方面,从组织的角度,多数建设单位都是临时组建的,对于建筑技术、工程经济等专业知识往往较为欠缺,对于基建程序与投资规律等不甚了解,更难以掌握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这为管理不善埋下了隐患。此外,在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同样存在竣工结算审查涵盖范围不全的问题。例如,有的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不是积极报送工程竣工结算审查资料,而是绕圈子,找路子,逃避竣工结算审查。

2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改进对策

2.1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建立科学的项目决策审批制度一是加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进行全系统的分析、论证,进行方案选优,合理确定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科学确定建设标准,做好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的编制与审查;二是加快建立地方政府的投资项目储备库,执行严格的可行性审批制度;三是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加强财政监督力度,针对建设项目投资失控,损失浪费的普遍现象,财政部门运用专业评审手段,适时开展绩效评价,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和改进项目管理的有效措施。

2.2加大项目设计方案的科学审查,实行限额设计制度财政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参与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审查,重点对项目的设计规模、建设标准、经济合理性及设计深度等方面提出意见;严格推行限额设计制度,对于超过批准投资估算的设计,一律不予通过,退回设计单位重新设计,真正达到估算控制概算的目的;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制度,当评审后的项目预算超过已批准的概算时,及时提出对项目建设规模、标准进行调整的建议,把投资严格控制在批准概算之内。

2.3实施工程招投标管理依据政府采购法,将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畴,由财政部门统一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与此同时,从规范招投标行为的角度,可以帮助建设单位签订好施工合同。

2.4推行项目代建制,同时加大资金拨付审查力度实行代建制,项目各方职责明确,由于业主单位和代建单位通过合同来已经确定了双方的责任,对于各方主体更好地履行各自的职责起着有效的促进,因此对于项目出现的质量、安全等问题有着很好的管控作用。在此过程中,一定要加强对监理公司和监理工程师的考核管理力度,严格持证上岗,明确造价控制责任,严格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加强工程变更财政投资评审力度。此外,要严把资金拨付审查关,杜绝超前全额拨付工程投资款,严格做到财政投资项目应审尽审,先评审后支付。

作者:张德敏单位:汉中市汉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