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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道德失范

网络道德失范

一、互联网道德失范分析

当网络仅用于军事、教育领域时,它离我们的生活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是当人们通过电子邮件相互问候,通过Oicq聊天,在网上购物、获取新闻信息的时候,它就和我们密不可分。我们的某些社会行为被搬到了网上,大家在网上交往、学习,就形成了一个新“社会”一虚拟社区。在这个新社会中,一种新型的人际关系正在逐渐形成。网络技术作为一种工具,在为社会的发展提供便利条件的同时,也造成了某些负面、消极的影响,甚至导致了网络道德的失范。如恶意域名抢注、网络盗版、垃圾邮件、网络垄断、网络腐败等不道德的丑行。虽然,道德在本质上不是经济资本,也不可能作为直接的经济资本来使用。然而它却从来不乏价值资源的意义,甚至也能成为一种特殊的资本发挥巨大效用。

人们与网络的关系越来越密切,网民低龄化也成为一大趋势,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发展和品德形成的关键时期,网络社会深刻地影响着人们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就总体而言,青少年好奇心、好胜心强,精力旺盛,渴望丰富的知识,需要平等的交流。而网络正以其独特、新奇和神秘的世界吸引着广大的青少年。据一项调查显示,上网人群的年龄段在25-30岁以下的占了74.59%,而教育程度在大专以上者占了70.11%。[1]如果我们的社会对网络的道德失范问题处理不当有可能影响青少年德性的形成,甚至导致青少年犯罪。所以网络的道德失范问题给我们的素质教育带来了新的思考,越来越受到德育工作者的关注。目前,网络道德失范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色情污染和暴力问题的出现

色情污染是指通过互联网上传播黄色淫秽的图片和文字信息,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侵蚀网民的思想,甚至引起网民道德价值观念的变化。互联网不乏色情和暴力的内容。据有关专家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47%与色情有关。每天约有2万张色情图片进入互联网。[2]而另一项统计表明,60%的青少年是无意中接触到黄色信息的,而接触过网络上黄色信息的青少年90%以上有性犯罪的行为或动机。[3]在美国,色情淫秽之类早已泛滥成灾,如今在互联网作恶更加猖獗。卡耐基梅隆大学的一项调查说,美国多数家庭电脑网络中,有92万件带有不同程度色情内容的图片、文章和录像;电子公告板储存的数据图像有4/5含有淫秽内容。[4]由此可见,网络的色情污染已经无处不在,无奇不有,严重腐蚀着广大青少年的价值观念。另外,暴力信息在互联网的传播也不容忽视,多用户地牢游戏存在着严重的暴力倾向,而众多的游戏玩家正是在这种刺激和充满诱惑力的游戏中暴力倾向得到加强。有研究显示,长期沉溺于互联网会使得人变得孤僻、脾气暴躁,攻击性增加。色情和暴力对于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没有成型的青少年而言,危害是很大的,甚至有可能会促使青少年的暴力和色情犯罪的增加。

2.网络恐怖和欺诈的出现

在网络上通过提供制造恐怖的信息和发恐怖件来敲诈、勒索的事已不少见。1997年3月,比尔·盖茨连续收到4封e-mail恐吓信,要他赶紧交出500万美元,否则他和妻子都性命难保。[5]在网上,象这种恐怖任何人都可能碰到,万一碰上一个恐怖邮件,就会让你惶惶不可终日。如同现实生活中常会有骗子骗人钱财一样,网络也时刻有陷阱在等着你。网络骗子利用网络技术的不成熟及人们的麻痹心理,从事诈骗活动,你随时有可能成为骗子们的猎物。1998年8月,西北某银行被网络骗子骗走80.6万元;1998年9月某市以银行被人用虚拟账号提走现金26万元。[6]网络欺骗成为一部分人获取财富的手段。同时,网络除了钱财的欺诈以外,也存在着情感的欺骗。有些心怀不轨的人利用青少年渴望交往和关爱的心理,设计情感陷阱,让一些无知的少男少女陷入其中,不能自拔。甚至利用情感欺骗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1997年,某化名为“网络罗密欧”的男子,利用互联网,选择少女网友进行各种手段的引诱、蒙骗,使得她们外出会面,进而实施性侵害。该男子被判入狱,他在法庭上的话应当引起人们的注意:“对没有成人监护的未成年人来说,互联网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方”。[7]

3.网络病毒和攻击的蔓延

病毒同样是网络挥之不去的一个噩梦。自从第一个蠕虫病毒发现以来,病毒就与计算机如影相随,现在病毒爱上了传播速度极快的网络。从CIH到“爱虫”,到现在的“库尔尼科娃”病毒,每一次都给网络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而病毒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令人触目惊心。而网络攻击和谩骂正在成为互联网的一种风格,黑客的攻击也到了“谈黑色变”的地步。众多的黑客以摧毁别人的站点为乐。而在互联网的聊天室和BBS,人们随意发泄自己的不满并报复着漠不相识的人。这种随便的侮辱和谩骂,故意的挑衅,使得网络空间充满火药味。这些都无时无刻不在污染着互联网的环境。

二、网络道德失范的成因分析

网络交往的特殊性对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也包括道德价值观念和道德生活方式。目前,之所以在互联网的发展中会出现道德失范的现象主要是基于以下的两个原因:弱化的“自律道德”和难以形成“他律道德”。

(一)弱化的“自律道德”

自律道德是指人们进行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时,主要是受自己主观的价值标准支配,而不是外部的规范。其道德判断具有主观性,是道德发展水平趋于成熟的主要标志。在互联网,由于环境的特殊性将会导致人们的主观价值标准模糊和自主意识降低,自律道德弱化,并因此而造成网络道德失范。

1.互联网的不太友好及自由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环境能够影响我们的行为。当人类面临着一种新的环境时,他们首先是寻求对环境的控制。在互联网,有很多的因素会导致一些人血压升高,火冒三丈。上线速度太慢、等待的时间太长、相互交流时获得信息量的减少都会引起人们情绪的变化。计算机专家吉米·西摩(JimSeymour)在写给《个人电脑杂志》的文章中抱怨到:“哎,最近上网真是见鬼,要想接通互联网服务商就得反复拨电话,下载文章得等待好长一段时间,有时电话掉线,下载总是进行到一半时不得不从头再来。”[8]互联网这种“虚拟社会”对个人而言是很难控制的。环境可以利用却不可以控制对人类而言是不小的打击。这些环境因素增加了道德意识的弱化。另外,网上免费电子邮件的提供带给人的不仅仅是便利和快速。同时它也能引起足够的混乱。在网上,人们可以轻松的发送匿名邮件。而发送多少,发给多少人电子邮件,发送的形式和内容完全取决于发邮件的人。换句话说就是,一个愤世妒俗的人可以用很小的代价在互联网上制造足够大的混乱。所以,如果缺少必要的道德约束和自主的道德意识,网民的行为很可能会处于一种失控状态。

2.网络和现实的分离

“人人平等”似乎在互联网上得到了实现。“在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只狗”。首先,网络的本意是要营造一个公正、真实和平等的网络环境和秩序。面对网络,“平等身份”的获得实际上是以一种“身份的丧失”为代价的。人成为了一种“虚拟实在体”——真实的人面对着虚拟的社会。网络和现实的分离使得现实的人与网络的人存在一种悖论:网络或多或少的导致了一种人格和自我意识的分离。在网络中人们可以逃避来自群体的压力,虽然网络身份的获得对人本身的道德行为会产生多大的影响还未可知,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是,由于网络机制的制约力量太过薄弱而造成的自我膨胀、虚假自我和道德意识的弱化是显而易见的。可以这么认为,网络“平等身份”对网络道德的维护是及其不利的。另一种是由“平等”造成的不平等,即导致网络技术强权的出现。对网络的熟悉程度将会决定你在网络中的地位,通常初学者(菜鸟)会受到老练网虫的轻视。在聊天室里,你仍然有可能会象现实中一样受到别人的冷落和歧视。现社会中拥有技术和金钱优势的个人和集团对网络实行强行控制,有可能导致技术强权的出现,这对于知识产权的维护和通信自由都极其有害,也就由所谓的网络“平等”造就了事实上的“不平等”。

另外,网络与现实的分离也给一部分人提供了发挥才能的机会。在网络的安全性挑战中,有的黑客入侵别人的网站并非为了钱财和蓄意破坏,而是为了寻找刺激,显示才能与技巧,以满足一个人的成就感,在网络这种个性化的环境中,黑客对难度越大,越有刺激性和挑战性的目标特别想发起攻击。一旦他们成功的侵入别人的电脑,他们这种自我成就感的体验就会得到加强。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有自我表现的需要。当一部分人在现实中得不到表现的机会和别人的认同时,他们会寻求另外的途径来满足这种需要。网络这个精彩的世界在消除现实身份差别的同时,为了寻求表达提供了丰富的空间。相应地,当这种需要与道德相矛盾时,人们自身的“道德感”才是行为的决定因素。在缺少一种评价机制的条件下,大多数人会选择前者。我们也可以发现,由于素质教育暂时还处于一种失衡状态,现实的道德并没有真正的深入人心,个体的道德判断能力并没有达到科尔伯格所提出的后习俗水平,这使得人们的网络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3.去个性化

去个性化是指个人的自身同一性意识下降,自我评价和控制水平降低的现象。一旦人们处于去个性化状态,个体就会表现出行为责任意识降低、行为与内在标准不一致、自制力降低等问题,结果便导致人们做出通常不会做的行为。最初心理学家对去个性化的研究是采用匿名的方法(这与网络的环境很相似),使个体意识不到自己与他人的差别,这时个体的行为很少受个性的支配,而倾向于跟整个群体的行为保持一致。另外,个体在极端自我卷入状态是,暂时的心理活动因高度集中于外界事物而导致人的自我意识和控制水平极度降低。津巴多(P.Zimbardo)认为,去个性化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自我观察和评价意识;降低了对社会评价的关注,因而通常的内疚、羞愧、恐惧和承诺等行为控制力量都被削弱,从而使压抑行为外露的阈值降低,使人表现出社会不允许的行为,促使了不道德行为的增加。[9]辛格(J.E.Singer)等人的研究很好的证明了以上的假设。当用匿名的方法引发被试的去个性化状态时,与可识别的实验条件相比,被试在有关色情问题的讨论中明显的使用猥亵语言。[10]

在互联网中,人们都是在匿名的前提下与人交流的,对于网络另一端的个体我们都知道得很少,性别、身份、社会地位及兴趣爱好等等个体的信息都是未知的,网络的时空分离使得一切有关个体的隐私信息都可以隐藏,你也可以同时以多种身份和角色参与网络活动,这很容易引起去个性化状态的出现。再加上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网上的内容,而不是自己的内在价值标准及态度,这种自我卷入的水平很高,现实的规则和个体的内在标准对个人行为的监督显得无能为力。所以,由于网络交往的特殊性:匿名的存在和高度的自我卷入导致行为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的降低,也就很难期望网民表现出道德行为。

(二)难以形成“他律道德”

“他律道德”是指人们在进行道德判断和行为选择时,受到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支配和制约。对行为的判断是根据客观的效果,而不是主观的动机。他律的道德标准具有客观性。由于互联网缺少规范和监督,人们难以形成这种受制于外部规范的“他律道德”。

当人们处在现实社会时,总是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和文化规范(包括风俗习惯,法律和组织规则等)中,现实的规则对个体具有普遍的约束力。而网络的虚拟性,消弥了时间和空间的差异,使得原本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规范和秩序逐渐失去效力,这就给个体提供了逾越规范和释放现实生活压力的空间,自我也能获得更多的表达机会。在网络社会中,由于个体“现实身份”的丧失和“平等身份”的获得,将不再受到原有社会规范的影响,因此,网民可以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感受。现实社会的“他律道德”是建立在规范和权威的基础上,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当个体触及社会的规范及他人的利益时,他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压力和自我良心带来的拷问,也就是必须考虑到道德成本的问题。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他将会进行理性的道德判断,考察行为将带来的压力自己能否承受,然后才决定是否实施行为,这就要求他对大多数的信息进行分析。然而在网络空间,个体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与现实社会的直接对话,责任之外的其他人很难对不道德的行为采取相应的道德措施。此时道德行为的维护也仅仅表现为行为者本身的“道德感”。在这种情况下,行为者可以随意解释其行为来为自己辨护。互联网正面临着道德评价体系的缺失,个体在互联网的行为很少会被人评价,即使有评价,其道德约束力和现实压力也是极其有限的。所以,“他律道德”在网络空间就很难形成。大多数人在这种缺少评价和制约的环境中,会表现出与自己性格与现实身份不一致的行为。

综上所述,网络“自律道德”弱化和“他律道德”难以形成最主要和关键的因素是网络中缺少行为的引导和监督机制,网络中的个体不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再加上网民在现实中的自主道德意识存在问题,网络环境在此起到了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因此,网络的道德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网络道德失范的对策研究

1.加强网络安全技术

网络作为一种新的技术,自身还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由于受到技术发展程度的限制,网络的安全水平远不够成熟,解决技术上的难题是网络面临的首要问题。在许多的网络道德问题中,我们可以看到,由于网络的防御机制存在问题,给许多心怀不轨的人以可乘之机。比如,网络黑客大多数是处于对网络安全的挑战。网站与黑客一直玩着猫和老鼠的游戏,如果在网络自身的安全建设中能够走在技术的前面,有效的阻止“有害数据”的入侵,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一、防火墙和过滤技术,这种技术在防止网民接受色情和暴力信息,防御网络病毒时是非常有效的。一般的过滤软件会有效地将与色情和暴力有关的网站或搜索关键字自动封锁,防火墙技术对进入系统的文件进行检测,发现病毒会提示用户并进行杀毒处理。二、口令设置和数据加密,所谓口令设置就是对一些重要的软件和文档实行口令保护,同时也可以用加密技术对邮件保密以防止非授权者阅读,这能给你的邮件加上数字签名从而使你的收信人可以确信邮件是你发来的。加强互联网技术上的安全性对于网络道德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一步。

2.制定出网络法律

很多网民之所以在网上胆大妄为,是因为在网络的言行不需负任何的责任。当网民的道德意识水平不高,又缺少相应的法律制约时,只要有少许的环境因素的诱导,很可能会导致人的行为的失常。由于互联网本身发展的不成熟,缺少一套相应的规范体系,网民在上网时高度的自我卷入,所以在不太友好的气氛中,不道德的行为就会表现出来。网络法律的制定已得到了各国政府的密切关注,1986年美国国会通过了《计算机诈骗和滥用条例以及电子通信隐私权法》等,1997年12月我国公安部也颁发了计算机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1]2000年12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获得通过。[12]这些网络法律的制定为互联网的良性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契机。

3.完善网络道德规范和加强监督

由于网络的真正的走入大众的时间还不长,对于网络中个体相互关系的确立与维护还有待时间的验证,人们处在这种现实社会向虚拟社会的转型当中,一切还没有适用过来,新型的网络道德规范的建立也就有一定的难度。道德规范对于道德本身的发展起着强有力的促进作用。由于在目前互联网环境中,存在着道德批评的不系统和不完整、道德理想环境的模糊和不存在道德权威而缺乏建设性的力量等问题,也使得网络道德规范的建立需要一段时间。最初的网规是一些技术性的规则,如TCP/IP协议。目前,网络的使用者自发制定了一些网络道德规范,如美国计算机伦理协会所制定的计算机伦理“十诫”中,提到的“你不应该到他人的计算机文件里去偷盗,你不应该剽窃他人的精神产品”等条款,[13],具体地规定了人们在网上的行为。南加利福利亚大学也指出了六种网络不道德行为的类型(1)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相连的系统;(2)商业性的或欺骗的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3)偷窃资料、设备和智力成果;(4)未经许可而接近他人的文件;(5)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为;(6)伪造电子邮件信息。[14]同时网络可以通过一种网络身份的确认来增强道德规范的制约力量,即个体进入网络之前必须先作出遵守网络规范的承诺和澄清违反网络规定时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即增加道德成本。否则就取消其上网的资格。在这种规范之下安全有可能使网络道德良性发展。

4.培养网民自主道德意识

网民的道德意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在网上的道德行为,对于网民的自主道德意识的培养就成为最具有决定意义的部分。从本质上讲,理想的道德是一种自律行为,是人们内心对自己行为的自觉要求,是一种“道德感”的培养。由于网民各方面素质的参差不齐,网络自主道德意识的培养主要是网民道德责任感的培养,由于网络环境的自由、开放,人们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必然导致网民在网络的接触中遇到前所未有的道德认知冲突,当一个人具有了强烈的道德修养愿望,并具了自我修养的能力时,道德认知冲突能够增强网民的道德判断能力和道德行为能力。另外网络的道德论坛也可以增强网民的道德推理能力,在一种平等的讨论式的环境中,人的道德意识的提高相对容易得多。

5.改变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

互联网应利用自身的教育优势,开展网络道德教育。网络作为一种新的交流媒介,可以对学校传统的道德教育方式产生显著的影响。无论是在内容还是在形式上,网络道德教育都有独特的优势。传统的道德教育是一种说教式的灌输,内容枯燥,过于抽象,学生很难内化。网络可以利用其自身的图文和语音功能,使道德教育变得生动形象,容易理解。并且学生也可以以参与式的身份来讨论一些道德问题,发表自己的道德见解。另外在网络也可以采用公正团体策略,增加网络的凝聚力,提高网民的道德认知能力,减少网络不道德的行为。

【参考文献】

[1]中国青年,2001年第6期第2页

[2]楚丽霞.网络社会中青少年德性的创造.当代青年研究,2000年第3期第25页

[3]孙少晶.网络传播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青年研究,1999年第7期第36页

[4][5][6]丁杏、丁军强著.网络经济.中南工业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5-207页

[7]王睿、刘明波.谈青少年网民心理安全,2000年第4期47-48页

[8][美]PatriciaWallace著、谢影、苟建新译.互联网心理学.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1年版第129页

[9][10]章志光主编.社会心理学.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335-336页

[11]楚丽霞.网络社会中青少年德性的创造.当代青年研究,2000年第3期第27页

[12]中国青年,2001年第2期第2页

[13]戴黍.网络伦理:现状与思考.华南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2期第8页

[14]严耕、陆俊.国外网络伦理问题研究综述.国外社会科学,1999年第2期第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