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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返乡创业需要帮助引导

农民工返乡创业需要帮助引导

近两年,我国欠发达地区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了这样一种现象:一批又一批曾经在全国各大中城市或沿海发达地区务工经商的农民工,陆续带着技术、项目、资金返回到自己的家乡创业,不仅正在形成农民工返乡创业潮,而且正在滋生农民工返乡创业群体,并正在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有关部门不仅应该高度重视这种新现象,而且应该充分认知农民工返乡创业就是一个促进农民增收、提高经济质量、促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突破口,应该将引导、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作为优化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步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切入点,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倡导、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为全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大发展注入勃勃生机和持久活力。

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劳务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

作为特有的经济和社会现象,我国的“民工潮”和劳务经济已经大体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改革开放到2000年)为初级阶段,也可叫“自在”阶段,农民工实现了“第一跳”——跳出农门到大中城市、发达地区去务工或经商,解决温饱问题;第二阶段(自2001年到2003年)为中级阶段,也可叫由“自悟”阶段,农民工实现了“第二跳”——在务工或经商的过程中,一些农民工变成了管理者或者老板;第三阶段(自2004年以来)是高级阶段,也可叫“自为”阶段,农民工实现了“第三跳”——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返乡创业,开始大量地从“打工者”嬗变为“创业者”。

而从长远来看,政府正是应该把握时机,因势利导,为实现这“阶段性跨越”和“三级跳”而“推波助澜”。

农民工返乡创业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

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最直接原因,除了上面所提到的有些农民工已经致富以外,就是2004年、2005年中央连续二年下发的两个“一号文件”,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创造了有利的大环境,尤其是出台的许多“惠农”硬措施,使农村的创业环境更稳定、更优化,对农民工返乡创业产生了极大的吸引力。

至于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自身,一来有许多经过长期的“摸爬滚打”,铸就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二来这些农民工有着传统的乡土观念和“根”文化,愿意为家乡的发展和荣誉去打拼、去贡献;三是这些农民工对自己家乡的资源情况、人事关系和投资环境比较熟悉,也掌握了家乡内外的市场信息;四是这些农民工知道返乡创业具有的天时、地利、人和三大优势,可以保证其较高的成功率和预期的回报;五是这些农民工通过“打工大学”接受到了先进的科技文化,有了发展现代产业的冲动和信念。

政府应该为农民工返乡创业“铺路搭桥”和“保驾护航”

农民工积极返乡创业,是一个好的新生事物,当地政府绝对不能熟视无睹。而应该做好适时引导和务实服务等工作,保障农民工的返乡创业热情越来越高,对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越来越强。

一要提高认识,把实施“返乡创业工程”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的议事日程。要意识到,昔日的就业“包袱”正在变为今日的宝贵财富,牢固树立“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输出打工者,引回创业者”的新理念,将实施“返乡创业工程”作为从更高层次破解“三农”问题的一个很好的做法。同时,对尚未返乡、但已经在外地创业有成就、想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帮助,引导、鼓励他们返乡创业。

二要制定完善的优惠配套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开辟“绿色通道”。除了大力宣传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现实意义外,还要制定和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农民工返乡投资和外地客商一样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农民工返乡创业创造宽松环境。

三要设立农民工创业园区,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这是落实优惠政策,保护好、引导好、支持好返乡创业农民工的投资热情和创业冲动,实现集中管理,节约资源投入,追求“既富民又强县、既获得经济效益又获得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既造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又能获得丰厚回报”等“多赢”目标的重要举措。可以规定,在农民工创业园区内,凡是对外资开放的领域,都对返乡创业企业开放;凡是外商能享受的优惠政策,返乡创业人员都能享受。

四要保持农民工所办企业发展后劲。比如:定期免费对返乡创业的农民工进行文化、法律、政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不断给他们“充电”。有关部门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国内、省内的有关专家给返乡创业的农民工授课或做现场指导,使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尽快具备企业家必备的个人素质和创业能力。又比如:帮助返乡创业农民工建立返乡创业者协会、返乡创业基金会和行业协会等民间团体,保障返乡创业农民工的多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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