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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析

强化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析

一、搭建指导政府体制改革理论来源的新桥梁

政府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一项实践活动,必须以理论作指导,中国行政管理体制要创新,首先应该实现理论创新。根据唯物史观认识论的观点:理论来源于实践,并指导实践,其辩证认识过程为: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指导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理论主要应该从行政体制改革的实践中获取。只有弄清楚我国行政体制改革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才能想出“妙计”,开出“妙方”,从而“治病救国”,而国外的先进改革经验,只能供我国借鉴和参考,使之成为行政体制改革有益的理论补充。因此,应搭建理论创新的新桥梁:政府———学府。作为一名理想的理论研究者应该是身兼数职。他既是一位知识渊博的学府学者,又应是一位政府机关的实干家。因此,国家应给高校的学者创造条件,把相关专业的优秀学者吸收到政府机关,让他们担任领导职务或从事调研性工作。这类学者在理论方面研究得较深,但对我国行政改革的现实操作性缺乏全面的理解,若给他们提供这样的机会,把他们的研究理论运用于行政管理的实践之中或把从实践中领会而来的精髓渗透到已得的理论中,这种从实践中升华的理论必定会更适合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

二、切实转变我国政府职能

长期以来,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事实上形成了党政企一体化的国家治理模式,造成党政难分,政企难分,从而导致党政企职责分不清,关系理不顺,党的政治领导,大局统筹的功能难以很好地发挥,政府的专业化的行政管理功能也得不到很好的发挥,政府在具体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处处受制,而且要直接介入大量的非行政性的社会事务及微观性的企业管理事务,企业的自主性不具备,无法对市场作出快速反应,企业的经济功能也难以充分展现,改革开放以来的几次改革均没有将党政企之间的问题完全澄清。显然,根据加入情势和十六大的会议要求,构建党政企相对独立,各司其职的治理模式是必须的选择,一方面要划组织和政府的职能,这是行政职能转变的前提条件,党要管党,要行使自己的份内职权,充分发挥其职能,同时要还政于政,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也非常重要,政企分开势在必然,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努力建立以市场、顾客为导向的政府服务模式,是促进职能转变的目标所在。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凡是市场能发挥优势或能做的事,都应当由市场来做,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强调政府要面向市场,将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起好“掌舵”作用、催化剂作用、促进作用,而不是“划桨”作用、大包大揽作用;也有助于将政府发挥职能作用的主要方向,放在加强宏观调控上,放在创造有效率的市场环境上,围绕市场行使好调节、培育、监管和服务职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政府服务应该以顾客需求或市场为导向,只有顾客驱动的政府,才能提供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并促进政府的服务质量的提高。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促进职能转变的“治本之策”。行政审批是政府的行政职能之一。“我国入世后,仍然需要利用行政审批制度,在经济开放中起到保护民族经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随着国际跨国公司不断地涌入中国和国内经济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市场经济主体更加多元化,中国的微观经济基础将发生深刻而显著的变化,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随之变化,行政审批制度也要作相应的调整,需要依据的法律和规则调整与行政审批制度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审批要根据世贸的货物贸易协定、服务贸易协定、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协定、投资协定等协议的规则,并修正涉及对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和投资的行政审批法律法规和政策。”(!)我国已经制定了《行政许可法》,今后要严格依照该法的实质精神进行审批,并且在现实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健全它。

三、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关系

依法规范中央和地方的职能和权限,正确处理中央垂直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将地方和基层应有的自主权归还给地方和基层,充分调动地方和基层的积极性。第一,全国性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来提供;第二,地方性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来承担;第三,对具有跨地区“外部效应”的公共项目和工程,中央应在一定程度上参与;第四,调节地区间和居民间的收入分配,在很大程度上是中央政府的职责。

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完善权力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公共权力真正为人民、为社会谋福利,坚决克服和打击各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等消极腐败现象。进一步加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国家权力机关对权力的监督是最为关键的环节;健全各种群众监督机制,制定各种保障群众监督的措施是监督权力的重要内容;建立受理各派提出的意见、建议,检举揭发行政权力运行中各种违法行为的制度是监督权力的重要措施;强化机关内部行政监督机制,完善纪检监察合署办公新体制是监督权力的新举措;为社会舆论监督提供法律保障是监督权力的重要手段。!三"要切实实现党政分开,将政府应有的管理自主权归还给政府,充分尊重和发挥各级政府在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真正建立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政府从上到下的强有力的工作系统。今后凡属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都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讨论、决定和文件,不再由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发指示、作决定。政府工作当然是在党的政治领导下进行的,政府工作加强了,党的领导也加强了。”#$%切实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将党委主要领导者过分集中的权力还给党的组织,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违反民主集中制的错误行为。

四、力求管理方式的创新,提升执政能力

“一”提倡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人本管理的核心在于着眼于人的管理方式,尊重人所构成的特定系统内,不仅是企业"每个成员的理想、感情和人格。重视挖掘成员的潜力,发挥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增强集体的向心力和凝聚力。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发展是以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为前提的。所以,我们提倡的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既是对人本管理思想的借鉴,又是对它的超越。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对人的积极性的认识有更高层次的理解。它不但可以加强个人与其所属的集体的密切程度,还能加强个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密切程度,以求人本原则在国家和社会的一切事务和活动中体现出来,从而推动整个社会的文明和发展。

“二”推行政府办公电子化。在政府信息化建设中,我国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即政府信息化建设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系问题。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电子”与“政务”的关系。电子与政务的关系,说到底就是电子政务发展中的技术与体制的关系问题。实现政府信息化,促进电子政务,决不是用信息技术和手段对现行的传统政务进行简单的复制,而是要对传统的政务流程、组织结构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整合。从我国以往的实践看,尽管许多人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会遇到种种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是电子、技术等新的政务实现手段,对行政管理体制本身的影响,还是较为有限的,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行政机构内部的组织结构和行政业务流程方面。而体制方面问题,还必须通过体制改革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正是从这意义上,我们说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对构建中国的电子政府,具有重要的推动意义。对于中国政府信息化的目标、模式,应该说我们还在探索之中。“中国政府信息化的目标目前只能定位在建立一个电子化的政府,而不应该是电子政务。因为实现政务工作的信息化只能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目标;只有一级政府主要的对内管理与对外服务大都实现了信息化,才可能建成电子政府。就现阶段我国承担的职责来看,我们构建的电子化政府,只能是“管理服务型”,并逐步朝着服务型电子政府方向发展。

“三”实行政务公开,增强行政透明度。公开政府信息是我们人民当家做主的国家本质的要求,也是遵循世贸组织公开透明原则和时代进步、社会发展的趋势。总的来说,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外,政府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开,因此,从本质上说,政务公开目的是为了增强政府运作的透明度,保证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政府的权利的实现。从具体实践上看,当前许多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政务公开主要是政府办事规则、办事结果的公开,还没有扩展到政府掌握的一般性信息的公开,即保密信息之外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会议的公开。从整体上看,当前的政务公开还没有上升为涵盖政府运转的各个环节的整体透明运作的一项专门制度。因此,政府信息从根本上具有为全体公民所有的公共属性,公民也因此当然享有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