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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旅游管理

农业旅游管理

旅游景点经营的特征

私营化。欧美国家的农业旅游大多是在私营农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场主同时成为了旅游业经营者。这种发展历史导致了农业旅游经营方式的主体为家庭私营经营。这与我国当前农业旅游产品的经营者以国家集体为主体的经营方式区别是极大的。产生这种差别的原因是国家所有制结构体制所决定的,欧美国家的农业私有化由来已久,而我国农业至今还未彻底地推行经营的持续私营化,这主要表现在对土地不具有永久的独立可支配性使用权,这导致我国农业很少形成私营形式的农场,更谈不上独立开展农业旅游活动。另外我国农业旅游目前处于起步阶段,此时期农业旅游主要以观光为主,大规模、现代化的农业旅游项目更易成为首选的农业旅游目的地,而这些大规模、现代化的农业旅游项目大多只有国家或集体才能拥有并经营。

小型化。以英国开展农业旅游的农场为例,从面积上看,各农场面积有大有小,差别很大,但其中游客真正活动的空间不大;从雇佣人员上看,平均雇佣全日制职工大多在10名左右,而农场为开展旅游的投资平均也大多只有5万英磅左右,可见其经营规模之小。开展农业旅游的基本经营单位大多为一个农场或一个家庭,这种小型化的经营既体现了农业旅游是在家庭农场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这一历史,同时也恰好符合了市场需求的特点。现代的欧美农业旅游者大多为城市居民,他们到农村去放松紧张的心理压力,寻觅一种自然、休闲、恬静的感受,而这些只有在小型化的“农家”才能找得到。而一旦追求规模建起大型旅馆、饭店、停车场、吸引来大量的人流,那么其所追求的目标就必然随之破灭,农业旅游休闲、绿色、自然的优点也就消耗殆尽,丧失了应有的个性特征。

兼营化。一方面农业旅游业大都是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同时开展多种经营;另一方面开展农业旅游也要依托农业生产,农业旅游和农业生产是不可分的,即便农业旅游的收入远远大于农业生产本身的收入,从经济活动上来说已成为主业,农业生产需要一丝不苟、真真实实地进行,切忌将农业生产全部表演化,那样的结果可能严重损害消费者旅游效果进而损害农业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对于旅游者来说更想了解体验的是原原本本的农业,因此农业旅游中农业生产的主体地位不能丢。

分散化。庞大的需求市场与小型化的经营规模必然导致分散化、多点式的发展格局。近年欧美国家农业旅游分散布局表现十分明显,法国推出的“农庄旅游”,全国有1.6万户农家建设了家庭旅馆开展旅游业;意大利开展“绿色农业旅游”的农庄已有6500家,日本供大城市休闲的农园有4590个,巴西有5000家农场旅馆;美国纽约有1500家开展农业旅游的农场,而夏威夷州更多达5500个农场。众多的农业旅游景点分散吸引了庞大的农业旅游群体,满足了市场需求,同时又保证了农场的旅游产品质量不会因游人的过度集中而遭到破坏,这种小型化多点分散布局也是市场需求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