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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简析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

一、制约我国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因素

(一)应明确界定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国家针对这种情况,明确界定了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地位和作用,在今后的应用中,能够避免超出职权的情况产生,对百姓的生活和工作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地位是使行政程序的一般法律原则转化为具体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的中间环节,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过渡。其作用应主要表现为保障行政程序基本原则的实现。避免一些不良问题的产生,在根本上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应明确界定行政程序基本制度

的基本属性对于行政程序基本制度来说,基本属性是一个必要的工作环节,如果没有确定属性,就相当于没有方向。今后要想充分的利用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进行管理,必须明确基本属性,只有这样才能对国家的发展产生更大的积极影响。本文认为,它不同于基本原则。相对于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它更具有规范性,即构成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法律条款应具有完善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违反基本制度的内容将会直接导致法律上的后果。由此可见,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基本属性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决定性的作用,能够从根本上界定制度的应用方向,从而达到一个有法可依的状态。

二、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内容

针对行政程序基本制度的制约因素,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深化其内容,在社会的发展中具有一个较强的制度约束,避免产生恶性循环。经过一定的探究,本文认为行政程序基本制度需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听证制度

听证制度是一个必须具备的内容,其它的职能都是在这个基础上来进行的。很多人对听证制度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从客观上来说,所谓的听证制度指的就是行政主体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或作出某项行政规定时,听取行政相对的意见的制度。这是行政程序法基本制度的核心,是实现行政程序法的公正、公开、参与原则的有效保障。

(二)行政公开制度

行政公开制度对于行政程序基本制度来说,是一个发展。现阶段的很多地区都在公开政务,这种措施不仅对地方的发展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能够让居民更加了解政府,在不同程度上满足居民的知情权。从全国的整体情况来看,在执行行政公开制度的过程中,政府行为除了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其余应该公开进行,让百姓来监督。另一方面,行政法规以及行政政策,还有行政主体的的行为,应该依法公布。相对人有权依法查阅和复制。通过这样的措施能够帮助政府的办公更加透明化,避免欺上瞒下的情况发生。同时在客观上和主观上促进了地区的发展,能够避免一系列的不良案件发生。

三、结语

本文对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进行了一定的讨论,从现阶段的发展来看。各个地区根据实际的发展情况以及政策上要求,对行政程序基本制度进行了一定的改良。同时积极满足居民的知情权,在公开政务方面,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相信在今后的发展中,会得到一个更大的成就。

作者:马琨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