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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探讨

水电站工程建设安全管理探讨

1水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安全管理人员缺乏。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①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国家《安全生产法》虽要求水电施工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未明确具体比例或人数要求。目前,各大中型水电站工程建设中业主、监理、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一般为3~5人。由于水电站工程建设具有点多面广战线长等特点,加之有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还要兼管质量、环保、移民等方面的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在数量上远远无法满足现场管理的需要。②高素质安全管理人员较少。安全管理贯穿整个水电站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复合性、专业技能与知识水平的要求较高。而实际情况是,安全管理人员年龄两极化现象严重,年轻人缺乏安全管理经验,对水电工程建设所涉及的知识系统性不强。部分人员为“半路出家”,无证或混证上岗现象屡见不鲜。上述状况势必造成安全管理不到位、管理水平不高的局面。

(2)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由于受传统“重施工、轻管理、重经济、轻安全”等观念影响,一些水电施工企业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往往说得多、做得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不能摆正安全与效益之间的关系,存在抢进度、争效益,以及放松安全管理等现象;②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足,且需要兼管质量、环保等其他工作,分散了本来就不足的安全管理力量;③安全管理人员责权不对等,一些单位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权力较小,在安全生产投入上束手束脚,甚至有制度也难以落实;④未能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检查及整改工作,重形式而轻落实;⑤有的施工单位在安全管理上存在以包代管、以罚代教等现象,给安全施工埋下了隐患。

(3)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2012年出台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中,将水电行业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由工程造价的1.5%提高至2.0%。但由于有些施工承包单位受市场竞争力引起的低价中标、标价过低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因而要将规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真正落到实处难度较大。一方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了安全生产费用分期按比例进行结算,施工单位在进行工程结算时,往往只是由建设单位相关部门核算工程量,而安全生产费用则分期按比例另行计提,使生产与安全在经费投入上脱节。另一方面,有些施工单位在“抓安全只有投入、不见实际效益”的错误观念影响下,使应该投入的安全费用大打折扣。同时在业主和监理单位监管不严的情况下,施工单位还会将非安全生产费用在安全支出科目中列支。

(4)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有待加强。安全培训是提升各方参建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的重要手段。目前由于水电站工程建设中普遍存在工期紧、任务重等客观原因,安全培训频次及培训效果往往达不到要求。主要表现为:①积极性不够,施工单位往往认为安全培训花费时间和精力,没有生产效益来得快,不愿意组织安全培训。②培训缺少投入,大部分单位不愿为员工培训掏腰包,造成部分人员不愿自费参加培训。③培训频次不足,农民工是水电站建设项目施工的主要劳动力,施工单位要对新进场人员开展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还要不断地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专项安全培训。而许多现场实际情况是,施工作业人员变动频繁且施工任务繁重,培训力度往往达不到基本要求。

(5)习惯性违章屡禁不止。习惯性违章,是指那些固守旧有的不良作业传统和工作习惯,违反安全工作规程的行为。在水电工程建设中违反安全规定的主要表现为:进入施工现场不规范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使用安全带、货车违规载人、超速驾驶等。由于习惯性违章作业具有一定的顽固性、传染性、排他性,在各水电站工程建设现场屡见不鲜,常常成为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诱因。习惯性违章存在的主要原因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严重缺失等。

(6)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责、权、利失衡。就工程建设业界的现状而言,企业领导不愿意分管安全、专业技术人员不愿意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现象较为普遍。究其根源:①安全管理责任重大,严格管理容易得罪人,而放松管理,即便是工作负责,但若因不可控因素发生安全事故,作为安全管理人员一样要受处罚,以致产生“吃力不落好”的心态;②安全工作干好不显成绩,因而安全管理人员往往不被重视,难以得到提拔,看不到前途;③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繁重,存在检查多、会议多、内业工作多的现象,由于人员偏少,往往形成安全管理工作疲于应付的局面;④安全管理人员待遇偏低,虽然在政府层面出台了有关提高安全管理人员工资待遇的规定,但真正落实还存在一定难度。受以上原因的制约和影响,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安全管理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两极化,且流失现象严重。

2猴子岩工程安全管理的基本作法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并有效解决上述安全管理问题,猴子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猴子岩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摸索与创新,并找到了一些有效的安全管理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向安全管理人员发放特殊津贴。这一机制的建立,提升了安全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特殊津贴的发放对象以及津贴额度的多少,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来定。

(2)建立健全安全日志制度。猴子岩公司专门为安全管理人员印发安全工作记录本,并在内部网络上设置安全日志管理平台,便于安全管理人员记录每天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安全检查、安全会议、安全培训等,特别是将每天现场安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内容记录在案。此举有利于规范现场安全监管工作,疏理查找工作漏洞和不足,规避安全责任风险。

(3)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过程监管。为确保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用真正用于安全生产,在工程结算时增加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核,以便对施工单位所上报的安全生产费用进行核查,并要求各施工单位每月上报安全生产费用明细单,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帐。如发现台帐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符,将扣减不合规费用。

(4)加强安全培训力度。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公司主要抓了以下工作:①年初制定安全培训工作计划,并坚持每月对参建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检查,依据培训内容、次数、效果等考核情况给予奖罚。②不定期邀请地方安全管理部门或培训机构到猴子岩工地开班授课,并组织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取证或复训。③创新安全培训方式,开展“农民工”上讲台培训活动,通过农民工自身讲述在施工作业安全方面的正反事例,用朴实、易懂的语言来感染一线作业人员。④结合工程特点制作安全教育视频节目,加强对工区新进场人员的安全培训。

(5)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猴子岩公司在按照各级地方政府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同时,结合工程实际,编制了《猴子岩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对工区内施工现场、洞室施工、排架作业、临建设施、标识标牌管理等,提出了明确、规范的要求。同时邀请专业公司对猴子岩工程进行安全文明施工专项策划,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3全面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探讨

(1)如何切实保障农民工人身安全。农民工是目前水电施工行业的主要劳动力,也是安全事故的高发群体。农民工群体存在文化素质低(大部分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专业技术差、安全意识淡薄、流动性大等特点,仅靠现场安全监管以及安全培训难以从根本上遏制事故的发生。考虑到水电站建设的安全风险较大,建议实行水电施工行业农民工准入制度,由地方政府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农民工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参加培训并取证,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水电施工作业。

(2)如何确保安全费用真正用于安全生产。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招标时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细则,同时,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安全费用由建设单位安全管理部门集中管理,并根据施工单位实际投入情况进行独立核算。在安全专项费用结算上,探索机制创新,建议以规定的安全费用取费标准为基准,对于实际发生的安全费用超过取费标准的,建设单位可考虑据实予以结算。如果实际发生的安全费用小于取费标准,建设单位可将部分结余资金用于安全奖励等。

(3)如何平衡安全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建议在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规中补充安全责任条款或完善安全管理人员尽职免责的相关规定。同时提高水电施工行业安全管理从业人员的比例,确保安全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要求落到实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施工企业及其他参建单位应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福利待遇,并且多提供锻炼提拔的机会,吸引和留住专业人才;赋予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更大的管理权力,更好发挥“裁判员”的角色作用,减小管理阻力。

(4)如何进一步理顺安全管理体制。目前我国在安全生产管理上仍存在体制不顺、职责不清的现象。在水电工程建设中,还涉及防汛、防灾、特种设备、交通运输等安全管理问题。由于存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的现象,加重了企业负担,也分散了监管力量。建议进一步明确安全主管部门,理顺管理体制,切实扭转现行“红头文件多、依规管理少,安全会议多、重点内容少,例行检查多、隐患排查少,管理部门多,解决问题少”等局面。

(5)如何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在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中,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两条作为安全生产的指导原则,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等现象。建议在水电工程建设中规定,管生产的领导同时分管安全,组织生产的部门同时负责安全管理,必要时可以实行生产部门、安全部门人员轮岗制度,扭转和消除“安全生产就是安全部门的事”这种错误认识。

(6)如何划定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国家虽然规定相关企业必须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但目前在水电行业中安排给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较多,除安全管理外,还要承担环保、质量、职业健康、移民等管理职能。建议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强制规定水电等相关行业设置专门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切实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作者:裴聪别必胜单位:国电大渡河猴子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