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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正文】

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说:“在中国,真要建设社会主义,那就只能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不能从这样那样的外国模式出发,不能从对马克思主义著作中个别论断的教条式理解和附加到马克思名下的某些错误论点出发。”所以,深刻理解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各行各业社会主义工作者的必要的理论修养。

马克思、恩格斯怎样划分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的历史阶段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从本国实际出发不断探索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按客观规律的要求制订路线、方针和政策。在这里,真正认清本国的实际状况,找准历史定位,弄清楚自己在通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历史过程中究竟处在哪一阶段上是最重要的。

按照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的设想,从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社会,要经历三个历史阶段:①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②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时期);③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设想,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将是很短暂的。马、恩在《共产党宣言》中说:“如果说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一定要联合为阶级,如果说它通过革命使自己成为统治阶级,并以统治阶级的资格用暴力消灭旧的生产关系,那么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存在的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存在的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注:《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94页。)在马、恩看来,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是很短暂的。因为,从生产力角度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已奠定了社会主义所需要的物质基础;从生产关系角度看,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里,城市和乡村都已资本主义化了,全社会的生产资料都已集中在城乡资本家手里,无产阶级一旦取得政权,凭借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权力实行“剥夺剥夺者”,把资本家私有的生产资料变为全社会的公共财产,以全社会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便确立起来了。从上层建筑中国家这一最关键的政治组织来看,国家是阶级对立的产物,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随着全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实现,阶级消灭了,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国家当然也就消亡了。这样,消灭了剥削、消除了两极分化的劳动者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就开始形成了。尽管马、恩的设想最终还要有待于社会实践来证实,至少从逻辑推理来讲,他们的理论是完全能够成立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首先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不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而是像俄罗斯和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当特殊的历史条件使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无产阶级有可能取得政权时,当然不应该放弃机会,但在取得政权后如何确定自己的历史定位,真正从自己的实际出发走向社会主义,应有别于马、恩所设想的模式。

苏联和中国在历史定位上的经验教训

十月革命诞生的苏联是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存在了74年,在1991年下半年突然解体,解散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放弃了社会主义制度,执政的共产党自动交出政权,选择了走资本主义的回头路,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

前苏联社会主义大国突然崩溃,决非任何单一因素所造成,而是经济的、政治的、思想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众多因素中,有一个主要因素,即从斯大林开始的苏联领导人始终没有找准自己国家的历史定位,以致从超越历史阶段的错误观点出发,作出超越历史阶段的错误决策,终于铸成难以挽救的历史性错误。 

十月革命前的俄罗斯在世界资本主义体系中是一个较落后的国家。十月革命前俄国工业产值最高的年份是一次大战前的1913年。这一年俄国的工业总产值只相当于美国的1/13,英国的4/10和法国的6/10。俄国农村在1861年才废除农奴制,十月革命前,农村中是大海般的小农经济。这样一个经济落后的国家,无产阶级夺取了政权,实行了土地国有化和工业国有化,是否已完成了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转变了呢?

列宁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是清醒的。他在1920年《论粮食税》一文中重申他在1918年的一本书中提出的观点:“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这个名称是表明苏维埃政权有决心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而决不是表明现在的经济制度就是社会主义制度。”(注:《论粮食税》,《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90页。)列宁指出,过渡时期从经济上说,就是社会经济结构中既有资本主义成分,又有社会主义成分,当时在社会经济结构中占优势的是小农经济,小农经济是不可能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苏维埃共和国的首要任务是恢复生产力,发展农业、工业和运输业。”(注:《劳动国防委员会给各地方苏维埃机关的指令》,《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6页。)列宁提出的新经济政策,就是要通过各种措施调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资本家的积极性,发挥各种经济成分的积极作用,使工农业生产恢复和发展起来,以便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创造条件。列宁认为,“劳动生产率,归根到底是使新社会制度取得胜利的最重要最主要的东西。”(注:《伟大的创举》,《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页。)只有当社会主义创造出比资本主义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的时候,才能说社会主义已取得了对资本主义的最终胜利。由于历史定位正确,采取的政策(新经济政策)正确,苏联的经济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

但列宁在新经济政策实行4年后就去世了。接班的斯大林在工业化取得了初步成就以及采用强制手段实现农业集体化后,在1936年中止了新经济政策,宣布苏联的过渡时期已经结束,社会主义已经建成。后继的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等在苏联的劳动生产率和人均国民收入还大大落后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条件下,(注:1975年苏联和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均国民收入如下:苏联1978美元,美国6345美元,日本3842美元,西德6228美元,英国3706美元,法国5639美元。见《国外经济统计资料》(1949—1976年),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79年版,第43页。)竟宣布苏联已经“进入”甚至“建成”发达社会主义社会,要向着“全面展开共产主义社会建设时期”迈进了。

对苏联所处历史阶段的超前错误定位,必然导致超阶段的错误政策。斯大林晚年已考虑通过以产品交换代替商品交换的办法把集体农庄所有制提高为全民所有制,企图使全民所有制成为苏联惟一的所有制形式。赫鲁晓夫和勃列日涅夫从苏联已处于发达社会主义社会时期出发,认为已可“全面开展共产主义社会建设”。超前的历史定位,不仅不能促进生产力发展,反而会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使人民生活难以迅速提高,社会主义的优越性难以显示。而这种状况,又被别有用心的人用来作为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的借口。苏联亡党亡社会主义的惨痛后果,同斯大林以来历届领导人超前的历史定位有着密切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把人民民主革命胜利后的中国社会定性为新民主主义社会,认定新民主主义经济的5种主要经济成分是国家经济、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个体经济和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指出“动员一切力量恢复和发展生产事业,这是一切工作的重点所在”,其它各方面的工作,“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注:《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28、1429页。)由于历史定位正确,据此制定的战略方针正确,因此中国从1949—1952年的国民经济迅速得到恢复发展,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也胜利完成。在这期间,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提高了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初步显示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

但是,就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节节胜利的进程中,开始逐渐离开他自己原来的正确判断。1953年批判刘少奇等人提出的“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就是一个错误的开端。中国的革命要分两步走,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社会将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这本来是自己提出来的,是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新中国成立后,他不仅自己再也不提新民主主义社会,反而批判别人提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本来是历史唯物主义两个不可分割的观点,但建国后实际上只讲不断革命论,不讲革命发展阶段论。就农村来看,以后提出“趁热打铁”,不停顿地搞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农村,1958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问题的决议”中,不仅认为“的集体所有制中,就已经包含有若干全民所有制的成分了”,而且认为“将是建成社会主义和逐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共产主义在我国的实现,已经不是什么遥远将来的事情了”。历史定位如此地超前与混乱,在革命和建设的决策上也必然出现超越历史阶段的“左”的错误,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的重大意义

1976年10月粉碎“”,“”宣告结束,中国面临着纠正长时期来“左”的错误和拨乱反正的任务。按照什么样的指导思想来拨乱反正呢?1977年邓小平第三次复出,提出要恢复党的实事求是的好传统,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来指导拨乱反正,纠正“左”的错误。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要求一切从中国当前的实际出发,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制订出符合客观经济规律的方针政策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为纠正过去指导思想上“左”的错误倾向,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决定恢复和扩大农村社队的自主权,恢复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多元化经营。这些政策措施,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使城乡经济呈现欣欣向荣景象。然而,这些正确的方针政策却遭到了有些人的非议,认为对于已经建成了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中国农村来说,这不是前进而是倒退。

为纠正长时期来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的“左”倾错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逐步贯彻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这是适应我国多层次生产力水平和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所有制结构。然而,这一正确方针也遭到了一些人的非议,认为公有制已经在一切领域占绝对统治的社会主义社会允许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恢复和发展是十足的倒退。

为纠正长时期来闭关锁国的“左”倾错误,实行对外开放,中国政府在1980年决定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4个经济特区,允许特区经济发展的资金可以利用外资为主;在全国还主要是实行计划调节的时候,特区的经济活动可以实行市场调节;在税收、土地使用费、出入境管理方面,对前来特区投资的客商给予特殊的优惠和方便;国家给特区比较多的经济活动自主权,以让特区在利用外资、外国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等方面先行一步,为全国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一些经验。但这又惹恼了一些人,以为这是在为资本主义复辟开辟阵地。

总之,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开放的每一个新政策,每一个步骤,都会发生原则性的争论,出现重大的意见分歧,究其思想根源,就在于对我国的基本国情,对我国在社会主义前进道路上的历史定位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正是由于这种客观形势,促使邓小平提出了他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邓小平在党的十三大前夕接见外宾时说:“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阶段。一切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则。”(注:《一切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页。)

党的十三大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初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这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主义是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历史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我国从五十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党的十三大还指出,党在社会主义阶段的基本路线,是由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主要内容组成的,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坚持全面改革,通过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自我完善以解放生产力;坚持对外开放,努力吸收世界文明成果,逐步缩小同发达国家的差距;必须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发展各种经济成分,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分配方式;必须以安定团结为前提,努力建设民主政治;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精神文明。

邓小平完全肯定了十三大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表述,在1992年的南方讲话中,邓小平又一次提醒全党必须重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现实,他说:“我们搞社会主义才几十年,还处在初级阶段。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还需要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决不能掉以轻心。”(注:《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9—280页。)

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在历史定位上使我们从超越历史阶段的“左”的判断中解放出来,实事求是地回到历史现实中,而从中国实际出发制定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在经济建设中则发挥了巨大的威力,带来了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成就。

在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论上,邓小平提出了一个与马克思不同的模式。马克思的模式适用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即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经过短暂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社会,然后再发展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邓小平的模式适用于经济文化落后国家,即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建立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地位的所有制结构。进入社会主义后,要经历一个很长历史时期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赶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产力水平,创造出高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劳动生产率,只有这样,才能说真正建成了社会主义社会。经济文化落后国家的具体情况不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时间也必然不尽相同,在这一历史阶段中,要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各国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制订出适合本国国情的路线、方针、政策,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国家的综合国力,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显然,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对经济不发达的第三世界各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21世纪中叶的长达100年左右的时间中,中国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在这漫长历史进程中,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情况必然会有变化。我们只有从初级阶段中变化了的具体实际情况出发,从各地区各部门所面临的新形势出发,坚决按照“三个有利于”原则办事,才能加速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尽早使中国富裕和强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