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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现代设计中的美

谈现代设计中的美

美,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它集中体现在以下的几个层面:首先是形式美,自然界中人们最容易感受到的美,任何审美活动都离不开感性形式,这些感性形式是由点、线、面、体、图形、色彩、质地、音响以及语言在内等组合的复合体,是一种在时间和空间中可以直观感知的物质存在。任何一个审美对象都是由内容与形式组成的统一体,其中审美形式既是审美对象的直观形态,又是审美内容的存在方式。再就是技术美,它调节和变革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是沟通人与社会的中介。它可以是一种活动和技能,可以是一种对象或者结果,也可以是一种知识结构体系。都承载着人类的生存发展,支持着人类对大自然的改造和利用。

如果说技术美的本质是在于它物化了人对必然性的自由支配,那么功能美就是在展示物质生产领域中美与善的关系,其直接作用就是满足人与社会的利益和物质需求。设计对人们的生活方式发挥着引导作用,功能美有助于人们的生活方式走向更加科学、健康和文明。第四就是艺术美,艺术是一个宽泛的概念范畴,它可以使图腾标志、书画首饰,也可以是陶瓷器皿、头冠衣物,或者建筑遗迹。可以说,当一件物品将其实用功能主观隐藏起来后,他的审美价值和精神内涵逐渐显现,从而就成为了人们审美关注的重心。纯粹的艺术是一种观念存在,而艺术美是一种观念形态的审美价值。艺术美既源于现实美,又比现实美更集中、更深刻的反应社会生活;最后是生态美,现代生态观念是在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生态审美观是以生态观念为价值取向而形成的审美意识,它体现在人对自然的依存和人与自然的生生相惜。生态审美意识的实质就是人与自然生命的相濡以沫,和谐共生。

在系统的重新认识了传统意义中对美的理解之后,现在将其置于现代设计当中来进行再认识和再分析。设计,在不同领域有着不同层面的含义,它一端联系着艺术,另一端又与科技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它是艺术家思想感情的表达方式,也是工程师解决特定领域的科学难题的方法。设计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将艺术与技术相交融的混合体,涵盖了各个层面的优势,但又不完全属于其中的任何一方。正是他们之前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深刻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和心理健康。在谈及到此,该引出我们今天的主题了,现代设计。就现代设计而言,很明显的可以看出“设计”是它的核心,“现代”起着修饰的作用,标明了它的时代和特征。现代设计与传统意义上的设计虽有紧密联系,但也不尽相同。单纯意义上讲设计的话,国际通常定义为:“以技术美学为核心概念的研究,有时也被归为美术新兴门类的文化创造行为和产品。它是一门将消费者需求和工业生产可能性相结合起来的艺术。”时至今日,现代设计已经以一个跃居群雄的姿态不断影响着,并且刷新着人类的设计史。

我认为现代设计美学中的“美”最重要的是关注现代设计本身以及它特有的审美规律,这种研究实现了一般含义上设计活动的同时,也创造了一个新的“美”。设计本身也是一种哲学,和哲学一样,它在思考上也需要联系的看待事物,解析上也需要辩证的分析问题。也就是说,设计本身是一种深刻的意识形态,我们只有对其的认知足够深刻之后,才有可能将其生动的树立起来。大多数人之所以从事设计的研究和学习,是因为较其他事物,他们对美更向往,但美不仅仅是研究事物的外观表象之简单。如果从抽象意义上去审视建筑物和物体的结构,它们也是一种毫无疑问的美。而这些变量参数、工程技术看起来与美毫无关系可言,但也一样能够创造出不俗的和谐之美。这一问题最终再次落到了功能与形式的辩证上。功能与形式是相关联的,实用与美也是相互统一的,即功能决定形式,形式依随功能。包豪斯作为现代设计的代表,在其倡导的功能主义理论原则中说到:废弃历史上传统的形式和产品的外加装饰,主张形势依随功能,最终结构自身的逻辑性,强调了几何造型的单纯明快,主张尽量使得产品具有简单的轮廓、简洁的外表,重视机械技术,促进工业的标准化并适当考虑商业因素,功能主义的实践具有深刻的理论价值。有人说:“产品本身的形式美也是其功能的体现,就此推断形式依随功能之说必将消失在设计历史的舞台之上”。就此言,如果将产品的形式美归纳到审美功能范畴当中的话,就是对功能与形式本身辩证关系的再度剖析,与此同时就需要将产品也同样细致的分门别类而作为研究对象,实用性产品和审美性产品。所以就形式和功能的辩证,是一个随着时代变迁而会不断发展的论题。

基于人看待产品的不同角度和不同思维方式的理解,其功能与形式的辩证也同样会随着时代以及人们的审美认知而不断变化发展。在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大环境下,本着物质决定意识的哲学视角,生活在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社会化大生产当中,无论从现实角度来看待人的生理物质需求,还是从精神层面来探究人的心灵渴望,形式依随与功能或者说功能决定形式这一现代设计美学中的核心思想必然会影响并且长期影响设计的发展,推动人类的进步。美是具象的,因为我们想要感受到它,需要反思。但与此同时,美是我们主体的一种状态,获得美的观念的条件是我们的情感;美是一种形式,因为我们可以观照它;美又是一种生命,因为我们可以感知它。简言概括,美是我们自身的一种状态,也是我们的所作所为。

作者:李会敏单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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