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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

生态文明建设的路径选择

1.打造“两屏三区”谋划生态安全战略区

十八大报告把“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把实施功能区战略作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内蒙古要依据本地区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努力构建“两屏三区”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逐步形成以大兴安岭和阴山为生态屏障,以沙地防治区、沙漠防治区和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区为主体,以点状分布的禁止开发区域作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战略网,为国家生态安全提供保障。

2.健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美丽内蒙古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地方环境立法。内蒙古要在国家立法的前提下,尽快完善本地区环境立法。环境立法要突出自治区的环境重点,坚持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自治区实际情况,在科学预见的基础上超前立法。例如自治区湿地总面积列全国第三位,占全国湿地面积的11%,自治区专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从而有效地保护了内蒙古424.5万公顷湿地面积,保存了十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资源。健全生态监控机制。划定内蒙古的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健全管控制度;实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预警监测机制;构建统一的严格监督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行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统筹的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的全民参与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刑事责任追究制等。

3.打造“三大体系”构建生态安全屏障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林业发展新思路要着力建设“三大体系”,即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2013年初内蒙古提出“8337”发展思路,要把自治区建成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实施好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好“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林业重点工程;实施好沙漠地周边的樟子松基地、榆基地、锁边防护林工程;实施好平原地区的农田林网、山地丘陵区的水土保持林、适宜地区的经济林和用材林、生态严重恶化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工程等。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包括自治区域内的公路、城镇、村屯、矿区园区、黄河两岸、大青山前坡等,强化质量意识,提高建设水平,抓好落实,提高效益。开展义务植树、部门绿化和社会造林,推进身边增绿。健全生态资源安全保障体系。强化监管和服务,优化森林资源和林业生态状况监测评价体系,优化森林草原防火预防、扑救、保障体系,优化构建与现代林业发展相适应的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防治减灾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建立比较完善的自然保护区网络体系、湿地生态监测和保护管理体系等。

4.发展碳汇经济建设“两型社会”

自治区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下大气力加快培育低碳经济体系,建设森林草原碳汇基地…把我区丰富的碳汇资源充分利用起来”。碳汇,一般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主要指森林吸收并储存二氧化碳的能力。内蒙古是碳汇资源大区,有3.6亿亩森林,13亿亩草原,5.6亿亩可利用的沙漠、荒漠化土地,其中1.2亿亩可以种乔灌木,2.8亿亩可以种草。理论上讲森林每长1立方米大约可吸收二氧化碳1.83吨,释放氧气1.62吨。内蒙古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10年来国有林区仅增加的林木蓄积就吸收了2.17亿吨二氧化碳,释放了1.92亿吨氧气。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价格是每吸收1吨二氧化碳8美元,按此计算10年间林区创造碳汇价值17.3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18.5亿元。生态内蒙古建设就是要树立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理念,把自治区建成我国重要的碳汇基地,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两型社会”。加快碳汇林、草、湿地发展。我国沙尘暴恶劣天气的一个污染源就在内蒙古地区,内蒙古减排的压力非常繁重,最有效的措施之一就是继续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保护和建设好湿地。要把固碳作为现代林业、草业和湿地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指标,把林、草业和湿地碳汇放在与工业减排同等重要的位置,将自治区的林、草、湿地业生态建设纳入到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行动中。加大引进节能公司,加强工业减排力度。节能公司是专业从事节能减排的市场主体,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节能公司的引进要向全社会放开,进一步鼓励社会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寻求工业减排的最佳方式和途径。完善区域林草沙湿地生态补偿制度。目前自治区实施的林草沙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主要是国家财政出钱“买单”,今后应在国家补偿的基础上,结合地方补偿、市场补偿和社会补偿,对林草沙湿地生态服务价值进行科学计量和评估,按照“受益者付费、损害者赔偿”的原则,逐步完善生态环境产权机制、交易机制和价格机制,发挥市场机制对生态环境资源供求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生态利益共享及相关责任分担机制。

5.遵循生态规律转变政府职能

“十一五”期间内蒙古确立“生态立区”的发展战略,确立生态内蒙古的发展理念和建设人居环境优美区域的发展目标,就是要大力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由“非生态”向“生态维护”转变。“生态立区”必然要求建设生态型政府,生态型政府的职能就是加强生态建设、维持生态平衡、保护生态安全。自治区职能部门必须以更系统、更完善的视角审视当前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公共治理理念与目标必须从“非生态”甚至“反生态”的倾向向生态维护和促进导向转变。转变“唯经济发展”观念及附带的考核标准。“生态立区”必然要求树立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彻底摒弃唯GDP论英雄的陈旧观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着力把握生态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在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上下工夫,绝不能再以牺牲资源和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一时发展,单纯追求经济发展速度而忽视发展质量和效益。树立生态资源有限性理念。“生态立区”政府必须把资源有限性和生态保护作为政府政策选择、执行和评估时抉择的核心标准。要求政府在公共治理过程中要遵循生态发展规律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努力实现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家园、生态文化多元一体的协调发展,打造生态品牌,提升内蒙古生态知名度。

作者:武赋斌单位:呼和浩特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