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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生态性特征管理

社会生态性特征管理

[论文关键词]人生态性特征

[论文摘要]人的生态性是指人在与其生存环境的互动发展中表现出来的特性,人与生存环境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决定了人的生态性蕴含着自然生态平衡协调、社会生态和谐有序、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三层意思。而其本质就在于人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在现实性上,主要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与社会的关系及自我身心的关系。

一、“生态”的语境学阐释

生态一词的涵义有着多种解释,如英国《韦伯斯特新世界大辞典》中将其解释为:“生物体与环境的适应性互动”。随着后工业时代的到来以及人类对自身生存方式、生存状态的反思,“生态”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学科术语,而是在更广泛的意义上被使用,包含了更深层的意思。

(一)“生态”是一种观念。全球性生态危机的日益严重,使人类的生存环境恶化,进而唤醒了人们的生态意识和环保意识,生态观念已经渗透到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等各个领域,人们越来越习惯于用生态观去思考问题、认识问题,通过生态途径去解决问题。生态观正在成为人类正确认识世界、正确认识自己的一种新的思维方式和一种独立的意识形态。

生态观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运用标志着以研究生物为主体的普通生态学向以研究人为主体的人类生态学的扩展,也预示了哲学范式的转变。人类生态学用生态观观察现实世界、理解现实世界,探讨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生存方式,研究人与物理环境、生物环境、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问题。

(二)“生态”是一种关系。生态作为具有一定组成要素、按照一定规律动态发展的过程与系统,是生物体与生成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关于生物生存条件的关系网,其中包括了生物间关系、非生物间关系、生物与非生物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在一定时空范围内进行,因此又表现出一定的时间关系、空间关系与时空组合关系。概括而言,所有这些关系可以表述为:在空间的整体上把握多样性与稳定性的关系;在时间上把握生物体与其环境动态发展的时变关系;在时空关系上把握物种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种种互动关系。

在生态的各种关系中,对生物体进化和发展极其重要的一种关系就是“适应”。适应是生物体对环境变化产生的一种协调行为,是生物体在特定环境中形成的一种自我适应能力和机制,是互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生物体正是在对环境从平衡到不平衡、适应到不适应的动态发展中进化的。适应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另外一种是相对于人类这个特殊生物体而言的,强调人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同时,必须充分重视自身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发挥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和作用。

二、人的生态性的内涵

人是自然存在、社会存在和意识存在的统一体,其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形成了人性的系统结构,完整的表征了作为整体存在的人。

人的生态性是指人在与其生存环境的互动发展中表现出来的特性,其中“生存环境”既包括物理环境、生物环境,也包括社会环境及心理环境,人与这些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复杂关系。在马克思看来,人性不是先验的、永恒不变的,而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从事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不断发展变化的人而发生变化。不同时代、不同环境、不同范畴的人,就会表现出不同的特性,比如人的经济性、政治性、社会性、文化性等等。如今,全球化实践的日趋发展以及人类所面临的生存困境,使得人的生态性在人类生态学思维范式下日益彰显。人的生态性既是经济性、政治性、社会性、文化性的基础和前提,又内在地蕴含着各范畴间的相互关系,充分表现了人是由各种外在关系和内在关系组成的复杂的整体。

具体而言,人的生态性主要蕴含两层涵义:1.生命机体的生态性。作为大自然长期进化的产物,与其他生物一样,人的生命机体是一个具有内在关联的活的生态系统,是由生命因子间动态的、非线性的、永无止境的相互作用组成的复杂关系网络。首先,生命机体各组成部分不是松散的联系或同质的单纯集合,而是一个不确定性的复杂系统;生命过程是一个整体活动过程,离开整体的结构与活动就不可能对集体组成部分产生完整的理解,分析地、部分地对待生命只能阻碍对人性的理解。其次,生命机体各组成部分的生成和活动是一个动态的、流变的发展过程,不能把它们武断的还原为任何东西,也不能从死物的结构或工具的图像来考察它们,否则将导致工具主义倾向。第三,不能混淆躯体与生命,躯体是生命发展的活的载体,是生命活动得以进行的基础,生命是以躯体为载体,不断汲取能量、信息的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在与环境互动中达到“智力相生”、“情感相生”、“意志相生”,最后提升为“道德相生”。2.社会机体的生态性。社会不是处于所谓“自然状态”中的单个人的机械相加,而是人们有机结合起来的整体,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形式。社会机体的产生、构成、发展等全部内容的有机性,仅仅在于人的有机性,因为人与社会的形成实际上是同一个过程。社会是一个包含着诸如政治关系、经济关系、民族关系、家庭关系等各种关系的复杂整体,各种关系之间相互交叉、交相作用。虽然一切社会关系又可以归纳为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地缘关系、组织关系四大类,但其实质就是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没有人,就没有一切社会关系;反之,任何生命个体也不可能脱离开各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复杂社会关系而独立生存和发展。人与社会形成的同步性,说明社会机体同生命机体一样,也是一个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过程。

由此可见,人的发展即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又是一个社会历史过程,这就要求人的生态性不仅要注重人自身的发展,还要关注人与生存环境的同步发展。也就是说,人的生态性不仅注重人自身需要的满足、素质的提高、能力的发挥和个性的发展,还必须关注社会关系的和谐、生态系统的平衡,即必须强调作为主体自身与作为客体环境之间的和谐共处、协调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人的生态性就内在的蕴含着自然生态平衡协调、社会生态和谐有序、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三层意思,而其终极目标就是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马克思指出:“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作为终极关怀的,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全部目的就在于人的主体性增强、人的自由个性充分发挥以及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就是在物质财富极大丰富,人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极大提高的前提下,使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达到完美统一。当然,这是一个漫长的、持续性的历史过程,需要分阶段逐步实现,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不能离开人的现实关系和过程去理解人的发展。同样,我们也不能脱离人的各种现实关系和过程来理解人的生态性。

三、人的生态性的本质

人的生态性,本质上就是指人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协调发展关系。在现实性上,人的生态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关系:

(一)人与自然的关系。人类是自然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结果,是自然的一部分,因此人永远不能割断自身同自然的联系。马克思早就指出“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存在物。人的自然存在性,确证着人的自然需要和生命需要的满足离不开自然界。

没有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就没有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劳动是人类加工和改造自然界的活动,人与自然界相结合才有劳动,所以,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比社会关系更为基本的关系。人把自己的需要和目的通过劳动(实践)对象化给自然,当这种需要和目的不符合自然的本性时,自然就会以报复或危机的形式对人的本质加以否定,生态危机的爆发就是例证。因此,“自然界在人类面前并不完全是一种被动的、任人宰割的形象,它还参与人性的构成,拥有肯定或否定人本质的力量和特征。”因此,人与自然之间必须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二)人与人(社会)的关系。人不仅是自然的存在,而且是超自然的存在,是社会性的、实践性的存在。社会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是人们相互交往的产物。因此,人与社会的关系实际上也是人与人的关系。

首先,社会是人的社会,是人存在和发展的形式。马克思认为:“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社会并不完全是人与人的联合体,也不单纯是建筑在自然基础之上并彻底超越自然的人类组织,而是包括自然界在内的人与自然统一的形态,而人与自然的关系必将影响人与人的关系。

其次,人是社会的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只有在与他人的合作与交往中,一个人才能最终满足自己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离开一定的社会条件,人不可能有语言、思维以及情感和创造,充其量只是生物学意义上的存在物。从生存方式讲,人具有群体性,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工与合作;从精神需求上讲,人具有归属感,需要得到他人和一定社会群体的肯定与认可。一个人离开社会群体,断绝与他人的交往,就会陷入孤独、寂寞甚至自闭、疯狂等状态中无法自拔。只有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才能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

(三)人自我身心的关系。人是有意识、有理性、能思维的精神性存在物,这种精神不仅包括“理性”,还包括情感、意志、直觉、欲望等非理性。人们对幸福和快乐的追求大部分来源于对物质需求的满足,正当的、合理的需要获得满足,人们就会体验到幸福与快乐,而当适度的需要演变为过度膨胀的欲望时,人就会成为欲望的奴隶,逐渐使理性被遮蔽,人性被扭曲。一旦人的“需要”演变为“欲望”,就会产生两种后果:一方面为了满足对物质欲望的追求,对自然进行掠夺性、破坏性的开采,割裂人与自然的关系,造成生态危机;另一方面把对物的无穷无尽的占有和消费当作人生的目的和合乎人性的生活,人性被异化,传统的善恶价值观念完全被颠覆,最终使人身心失衡,导致物质欲望的极大满足与精神世界的极度空虚和失落同时并存,出现自我分裂和自我矛盾。

要化解自我矛盾,实现自我和谐,就是要使一个人有健全的人格,有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能合理地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复杂关系。“这就需要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用‘理’来引导‘欲’、提升‘欲’,使二者真正实现相生相继、和谐互补。”只有使个人的“身”“心”处于一种和谐状态,才能使人的心灵归于宁静,进而达到人与自然、与他人的和谐,并最终促成社会的整体和谐。

人的生态性,要求自我与他人、人与外部世界之间能够建立起一种内在的和谐关系,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自我身心的关系,实现自然生态平衡协调、社会生态和谐有序、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最终达成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完美统一。

参考文献

[1]徐国祯,正确认识“生态”含义追求最佳生态关系[J],林业经济,2006(4),11-13

[2]张等菊,生态性道德教育论纲[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5(1),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