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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法制保障

和谐社会法制保障

摘要: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公平和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依法治国是基本的国策,本文重点探讨了和谐社会的法制保障问题,以及如何构建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关键词:和谐社会;法制保障;探析

一个社会拥有良好地社会秩序,人民能够安心工作,快乐生活,有一个健全的和谐、自由、公平、民主的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因此,这是我们要建设一个具有和谐氛围的社会主义法制的必要条件。

一、和谐社会的法制需求

(一)法制是和谐社会实现自由与平等的保障

法制建设是一项基本的国策,是人类实现人际关系的一种有序的、人性化的一个必要的手段。一个真正的法制是推进社会的统一的,而不是促进其分裂的情况,我们的社会中每一位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以及对自由的追寻。这是不会受到任何的约束的,在法律上受到一定的保障。人的本质属性是个体性和社会性一个高度统一,所谓个体性即为人的一种自然的特性,主要是根据人的自治和自决就可以有效地解决。但是每一个人的显示情况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致使人的自由存在于客体和主体之间[1]。

(二)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可以有效消除和谐社会的障碍

现在,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社会分配不公的现象已经很少了,但是存在着城乡之间的经济收入差距。此外,也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出现转型期,失业的人数逐渐增加,社会出现保障制度的不完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相关的法律进行约束,减少这种收入上的差距。

二、实现和谐社会法制保障的路径

(一)要完善法制,真正做到法治

社会主义法治主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个方面是我们必须对于已经有的法律进行服从,并且还要不断使之完善。所以,完善法律制度是很关键的。我们要不断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就要实现人民的民主建设。在法律制度方面的不断完善,才能使得法治有一个落实的好根基。邓小平曾经这样说过:我们要把社会主义下的特权现象进行全方位的消除,这就必须解决人民头脑中的思想,与此同时,也要把社会制度方面的问题进行有效解决。不论这个人是那个层次的,所有人都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社会发展得不断加快,才能使得法律在行进中更加的完善。

(二)不断提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

我们都知道,只有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的基础之下,才能有效地建设上流社会,作为社会主义法制,也是上层建筑的一个必要的部分。因此,这也必须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保证。反之,在法制方面的不断完善也将能够使得我国的经济有一个大的发展。伴随着当前我国的市场经济处于一个快速地发展阶段,人民在购买商品方面,与他人的联系也越来越多,使得人民遵守法律的情况也越来越多了。所以,我们要想尽一切办法来完善我们的法制建设[2]。

(三)不断对于政治体制改革进行推进

现在我们的国家经济依然是处于一个初级阶段,在法制的建设方面也是处于一个不健全的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经济方面比较低,存在着很多不平等的现象。即便国家的某些权力是和人民有着密切的联系的,但是其根本不属于人民。他们的权利必须经过人大代表进行完善由当地的政府和相关的司法机构进行行驶权利,致使出现不少人无视公民的权益,仗着自己的权利以权谋私,滋生出很多腐败的现象。

(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形成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

第一方面,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要从教育开始抓,即加大普及的力度,从而促进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使得人民在法律、意识方面得到培养,尤其是农民、一些弱势的群体,要提高法律的觉悟,这样一来,使得他们合理使用法律武器来保护、捍卫他们的合法权益、权利等,从而促进他们在保障法治的前提下很好地发展[3]。第二方面,要积极养成人民在公民意识、社会契约等方面的观念。所谓公民意识是指,所有人均能够体会到自己是主人翁的地位,包括:政治生活的、公共事物的,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公民积极、主动地去参与活动,从而促进正确的权利与义务观;公平、公正、自由观的形成,也促进社会、政治环境、文化氛围的形成。另外,对于社会契约观念,是针对契约的思想、逻辑来说的,即在政治、法律等领域的集中表现,只有他变得健全、发达了,才能对政府的越权、滥用权力等进行防范,同时,对公民的行为进行约束,使其按照法律去办事。此外,我们也要不断提升社会公民的思想道德水平,对于他们的思想政治进行教育,作为现代化下的民族政治,不单单可以减弱法制体系,而且还要对公民的道德行为进行相关的要求,这是社会对于每一位公民所提出的要求和义务。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方面,我们要不断健全和完善如何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使得法制建设逐步完善,这是我们的任务和职责,也是我们将这个任务实现的一个根本。

[参考文献]

[1]林雪梅.行政执法中法律与习惯的冲突及其处理[J].中国行政管理,2013(06).

[2]沈成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现状管窥———基于对29个典型案例的分析[J].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4(01).

[3]孙彩红.地方政府信息公开现状及完善———以地级市为例[J].中国行政管理,2013(12).

作者:王美苏 单位:东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