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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区论文范文精选

和谐社区论文

和谐社区论文范文第1篇

(一)社区体育的功能作为群众体育的主要组成部分,社区体育主要有以下的功能:第一,社区体育可以增进健康。随着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的提高,人们的体制弱化,生物适应能力越来越差。社区体育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娱乐活动方式,对于改善人的弱化体制有很大的积极作用,是增进健康的有效手段。第二,可以增进人们之间的交往。社区体育通过动态的、集体形式的活动,为邻里、家人、朋友提供了一个休闲交往的场所和机会,人们可以通过参加社区体育,树立积极、友爱的观念,增加群众的人际交往能力。第三,社区体育可以丰富生活情趣。体育活动中也存在着美,体操中优美的姿势、跳高中完美的助跑、以及排球柔美的弧线等等。这些美可以调节人们的生活节奏,还可以丰富人们的生活情趣,进而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第四,社区体育可以磨练人们的意志。社区体育也是一项竞技运动,有成功也有失败,人们在拼搏中享受磨难,在竞争中克服障碍,在困难中磨练意志。

(二)社区体育的特点社区体育的参与者都是社区内的人员,他们参加社区体育的目的较为单一,有的是为了强身健体、有的是为了塑造形体、有的是为了心情愉悦;社区体育的活动是在自愿自觉的基础上开展的,参加的人群虽很多样,但都是主动参加并坚持的;社区体育形式多样,每个人群所开展的内容都各不相同,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另外,社区体育的实施过程极为复杂,只能靠人们的自觉参与来灵活进行。

二、社区体育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一)促进了人自身的和谐人作为和谐社会发展的主体,其自身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条件。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人们的生活越来越紧张,其身心压力越来越大,如果不能及时释放这种精神压力,就很可能造成心理上的问题。人们在参加运动时,身体的各个器官都会受到适宜的刺激,从而使人身体感到舒适,伴随着愉快轻松的健身氛围,便可以释放心理压力,最终达到自身的和谐的目的。

(二)促进了人和人之间的和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还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共处,就是说人和人交往过程中要保持融洽和睦的关系。社区体育用其轻松的组织基调,为社区群众构建一个关系平等、情感融洽的氛围。在参加运动时,人们之间产生的信任感,以及在这个过程中学会的沟通合作,为生活中亲子关系、邻里关系以及朋友关系的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而促进了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三)促进了社区文化的和谐文化是社会的软实力,它不可能像法律制度那样明显的规定表现出来,只能在法律制度所不及的地方发挥作用。社区体育与文化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社区体育的健康发展需要文化的制约,而文化的传播则促进着社区体育的开展。现在我国的小区精神文明建设以社区全民健身活动作为评价指标,这无疑又一次肯定了社区体育的重要性。

三、社区体育的发展现状

随着人们追求健康意识的增强,社区体育的发展迫在眉睫。现在参加社会体育的人员多是收入较高、闲暇时间较多的人,而工人、主妇等则很少参与,在年龄上来说老年人居多,青年人较少;而人们参加社会体育的时间多是早上和晚上,而且随着季节的变化活动持续的时间也在变化,春夏时间长,秋冬时间短;从活动场所上来说,则主要是社区场地、公园空地等,空间拥挤,没有正规的场所;在组织形式上来看,基本上都是自觉自发组织的,没有专业参考性。

四、完善社区体育,促进社会和谐

(一)加大全民健身宣传力度全民健身是社区体育的最终目标,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区的必经之路。宣传全民健身就是要大力倡导并鼓励每个人都参与到运动中来,不论是学习紧张的高中生,还是异常忙碌的商人,或者是整日操劳的家庭主妇,都要鼓励他们参加到运动中来。加大全民健身的宣传,要从人们的基础生活开始着手,在周末开展健康健身教育活动,印发宣传手册强调健身的好处,让健身理念深入人心。另外还可以在“全民健身日”这天,开展社区内的运动竞技活动,以实际行动将健康向上的体育精神传达给公众,带动群众投身到健身之中。

(二)大力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队伍建设在发展社区体育的过程中,国家应该起到积极示范引导的作用。这就要求国家不仅要加大宣传,还要树立典型,示范引导,这就要求国家要大力发展社会体育指导员的队伍建设,让他们来带动全民运动。国家可以吸收体育教师、体育干部、或者离退休的体育分子进来,进行社区体育组织的管理。另外,还可以为体育院校的大学生安排社区体育的实习课程,充分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这样不仅满足了体育指导员的队伍建设要求,还为大学生的学以致用提供了良好的平台。一支高素质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是社区体育建设的必要保证,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三)健全相关的组织机构现在的健身设施没有针对性,有些设施知识摆设,根本不能使用。针对这个问题,国家应该健全组织机构,为各个人群量身定制健身设施与健身活动。例如,对于特殊人群,应该在公共场所修建无障碍健身设施,为他们的健身提供有利条件。针对不同的人群,创设对应的体育活动机会,避免出现歧视的行为,让各类人都能轻松愉悦的健身,努力达到“和而不同”的和谐局面。

五、结束语

和谐社区论文范文第2篇

一、区委高度重视对社区管理人才的培养,率先在省内开办社区管理专业本科班

该班是在南京市*区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和街道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为提高我区社区管理工作者的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在区委党校开办的针对性较强的省委党校函授本科班,是省委党校第一个培养社区专业人才的本科学历班。

*区委对这个班高度重视,区委组织部和街道出资16万作为学员学费(其中区委组织部出资占75%),学员个人在上学期间只出500元。区委党校对该班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考试。学习期间,党校出资组织他们到井冈山、扬州、上海等地考察学习社区建设的先进经验,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加强党性锻炼。来自*各社区的41名学员学习目标明确,态度端正,每学期到课率达到95%,每门课都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弘扬了党校良好的学风和考风。

二、创新论文指导模式,论文工作呈现新特点

目前,该班的15门主要课程已经学完,本学期的重点任务是要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和答辩。毕业论文是学员完成学业的重要的必修科目。对于学员来说,这是调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某一论题研究,从中获得研究能力的一次科研训练;从我校来说,是对学员两年来学习成果的全面考察和衡量,是促使学员学以致用,提高分析、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的教育环节。为了使学员们运用所学得的知识,紧密结合当前工作重心,联系工作实际写出较高水平的毕业论文,区委党校专门制定《社区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实施意见》、《毕业论文实施计划》、《毕业论文工作规定》,并创新举措狠抓落实。专门成立由区委副书记陶世贤、组织部长纪增龙担任组长、党校常务校长王天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袁校柠担任副组长的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周密制定论文写作计划。

1、组建阵容强大的指导老师队伍。省委党校副校长、省社区研究会会长唐建中高度重视论文指导工作,对论文指导工作的各个环节均作出明确指示,并亲自指导一名学员。另外,我们还邀请了省民政厅刘广忠副厅长、基层政权处王元刚处长、仲锦副处长、法规处夏青春处长等4位领导。我们还邀请了省委党校行政教研部主任黄菡教授、李阳教授、宁凌教授,社会学教研部主任冯必扬教授、严翅君教授、尤佳教授、倪洪兰教授,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董连翔教授,市委党校教育长王玉珍教授、副教育长吴抒教授、管怀伦教授等11位知名教授指导学员论文,同时,我们也邀请我区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姚坚、组织部长纪增龙等领导,另外还邀请了区、街中层具有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素养的21位干部作为指导老师。为了保证论文质量,每个指导老师原则上只指导一名学员,最多不超过2名学员。

2、论文指导采取双导师制。即每位学员选配两位指导老师,一位是来自由省、市委党校专家和省民政厅的领导,区委领导、区委、区政府中层领导、街道领导等37人组成的外聘指导老师队伍,另一位由区委党校教师担任。双导师制对论文写作有着积极意义:一是有效地弥补了区委党校师资限制。区委党校目前只有11名教师,专业结构也有限制,研究社区问题的老师较少。专家、学者、领导的加入,给学员提供了专业对口,造诣深的指导老师,为写出高质量的论文提供了智力保证。通过论文指导,省民政厅领导将在全国、全省社区建设大背景下,为*社区发展提供新思路;省、市党校专家、教授将为*社区建设灌输新理念;区委、各部门、各街道参与论文指导的同志也将在指导学员论文写作过程中深入研究社区民生、民主、民和等问题,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理论水平,达到教学相长的目标;二是扎扎实实地提高学员的素质。这些学员当初都是通过海选担任社区主任、书记岗位,语言表达能力较好,但文字表达较弱。通过论文写作将提高文字表达能力,为宣传*社区建设成果提供条件;三是区委党校将通过精心组织好论文写作工作,进一步深化社区研究成果,为社区培养高素质人才,并以此树立函授质量品牌,切实提高全体学员素质。

三、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为学员提供相对明确的选题

在以往的论文写作中,由于学员来自各个领域,他们的选题往往也是五花八门。主题过于宽泛也给指导老师带来困难,导致老师对于专业外的选题只能做一般性的泛泛指导,论文成果不突出。鉴于学员构成都是社区工作者,*党校紧紧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及构建和谐*的主题,整理并提供了社区党建、社区工作、社区教育与文化工作、社区建设论坛、构建和谐社区等5个方面39个参考选题供学员选择和参考。这些选题体现了如下几个特点:1、专业对口。选题和学员的专业专长密切相关,使学员能够发挥专业优势,使学有所用。2、联系实际。首先是理论联系实际,很多选题是社区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如:“对社区党建议事会的理性思考”、“城市社区流动党员管理如何创新”、“社区如何解决外来人口的问题”、“如何开展社区内扶贫帮困工作”等。其次,联系专业领域发展的实际。在社区专业领域中选取有较大理论价值的论题。如“利益关系调整背景下如何开展社区党建”,“构建社会中介组织中党建工作新的运行机制”,“论社区自治与加强城市基层组织执政能力社区建设”,“如何从‘行政管理’向‘公共治理’转变”等。第三是联系学员自身实际。我们在选题设置时,考虑到社区学员实际工作经验和体验较多,所设论题有利于他们自身优势的发挥。3、操作可行。我们曾专门开设论文写作讲座,重点讲解如何选题、资料收集、论文布局等。我们要求学员根据自己的学识水平、写作能力从菜单中选题,满足了不同层次的学员的需要。

和谐社区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摘要:构建和谐社区是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目标的一个重要载体和具体实现途径。因而政府对构建和谐社区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领导重视、组织建设、责任机制和政策扶持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资金、设施支持和财政预算上。但我国当前构建和谐社区普遍缺乏财政支持体系,必须通过明确财政支持的重点、多方筹措和谐社区建设资金、深化财税改革、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来完善之。

构建和谐社区是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是实现和谐社会奋斗目标的一个重要载体和具体途径。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是改革开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是繁荣基层文化生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措施;是巩固基层政权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政府对构建和谐社区的主导作用不仅体现在领导重视、组织建设、责任机制和政策扶持上,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资金、设施支持和财政预算上。现以西安市雁塔区构建和谐社区为实证来分析论述深化和谐社区建设的财政支持体系。

1西安市雁塔区和谐社区建设财政支持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1西安市雁塔区和谐社区建设财政支持的现状

在和谐社区建设初期,西安市雁塔区按照"高起点、建精品、创特色"的思路,始终把硬件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主攻目标。首先从机制上保证硬件建设的任务到位。区委、区政府每年与街道签订社区目标责任书,把社区硬件建设作为一项硬任务,要求每个街道建设一个社区服务中心,达到"一部三室三站"。区上还规定,每建成一个示范社区,区上补助社区2.5万元;完成全年社区硬件任务的,奖励街办3万元;每建成一个街办社区中心的,补助10万元,从而大大提高了街道、社区的工作积极性。其次,从资金上保证硬件建设的投入到位。在确保区财政投入力度逐年加大的基础上,积极扩大福利的发行销售,发动社会力量支援社区建设,为硬件建设募集更多资金。同时结合"星光计划",积极争取省、市的支持,形成街道、社区、单位、物业四方联建,社会广泛参与的"星光计划"建设格局。

几年来,全区社区硬件建设以3000余万元总投入,建起了2万平方米的社区办公、活动场所;建起了6个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其中长延堡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面积达到1600平方米;区社区服务中心、区妇幼保健站、区计划生育中心、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48个社区达到了"五个一"要求,即:一部电脑、一台电视、一部电话、一个图书阅览室、一个文体活动室。

1.2西安市雁塔区和谐社区建设财政支持存在的问题

尽管雁塔区不断加大投入力度,但与一些沿海城市的先进社区相比,还存在着投入不足、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与上级组织的要求和广大社区居民的愿望相比,还有很大的距离,仍需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与倾斜。三方面调查了社区基础设施供给情况(表1-3)。

以上调查结果表明,社区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主要源于社区建设缺乏完善的财政支撑体系。和谐社区建设经费的来源主要有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和三产收入。现在这部分经费主要由街道办事处控制,社区居委会基本没有独立的财权,各项工作将受制于街道办事处,未免还是政府的"腿",成了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依赖政府的局面还是无法改变,难以适应构建和谐社区的需要。在和谐社区建设上,社区仍然依赖于政府拨款,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又缺乏一套自筹资金的机制与途径,使得社区的建设经费常常是捉襟见肘,影响了构建和谐社区的开展和社区生活环境的改善。如何下放财权给社区?如何用只够办公的经费去开展各项服务,增强造血功能,开展自治工作?社区居委会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对它的财务审计由谁来执行?民事责任由谁来承担?没有完善的财政支撑体系,社区自治将失去动力和活力,社区事业建设的“瓶颈”将难以突破。这将大大制约社区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2完善、深化构建和谐社区的财政对支持体系

通过对西安市雁塔区和谐社区建设为实证来分析,政府对深化构建和谐社区的主导作用,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资金、设施支持和财政预算上,各级政府应将社区建设与治理所需费用列入财政预算,并应在现有投入的基础上保持逐年增长。比如,在有条件的经济发达城市,应将政府财政投入所占社区服务资金中的比例逐步提高到50%,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应将政府财政投入所占比例提高到30%。这不仅是公共财政的职能所决定的,而且也是社会经济发展、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生活的现实需要所决定的。

2.1明确财政支持的重点

(1)非营利性服务项目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非营利性服务项目,如:老年人活动中心、职业中介机构、防疫、计生等场地、房屋、办公设备等各种硬件建设的资金投入。

(2)财政对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以及非营利性服务项目的部门和人员经费实施适度支持。主要包括:一是对社区工作人员的补助。这种补助,需要采取定岗不定人,规定岗位工资,由区县政府或街道办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经由社区居民民主选举产生,工资由乡镇街道财政给与一定补助。为了节约财政支出以及便于加强对社区的管理工作,原街办分工治安、环卫等人员可以简直担任社区管理工作;二是对社区内从事具有服务项目的非营利组织的人员经费补助,主要包括卫生、防疫、计生、治安、环卫、社保、文体、基础服务中心等部门。这些部门的经费分为两类:第一,有一定业务收入的部门,可以根据其工作人员的业绩,采取以收定支的形式,财政给予一定补助;第二,对基本上没有经济来源的纯福利性质的部门,可以参考社区管理人员经费管理的方式予以补助;三是对于有福利性质的社区服务项目,如卫生院、计生等设备购置,可以采取财政定项补助的办法予以扶持。这里应着重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非营利性服务项目不以营利为目的,但不等于不收费,不核算,不从增收节支的企业化管理中要效益。可以实行“购买服务”、“以服务养服务”,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区经费不足的状况。二是社区委员会作为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有自己的独立利益和组织目标,必须保证财政扶持资金用于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防止社区服务机构或非营利性服务组织缺乏志愿服务的理念,套取财政补助资金或乱收费现象。要根据社区实际需求,合理设置服务项目、提高设施利用率,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

2.2多方筹措和谐社区建设资金

(1)将支持社区建设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要求,社会保障支出预

算占财政总支出预算不低于15%-20%。

(2)对社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的非经营性场所或其他设施,可以采取由国资部门无偿划拨给社区使用的办法。

(3)对福利投入存量的结构进行调整,既让企业或单位内部原有的福利投入,通过税收或财政转移的方式,部分转变费社会福利的资金来源,这是从企业或单位包办的城镇居民社会福利事务走向居民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必要举措。

(4)实行“费随事转”,可以将一些过去政府职能部门的收费项目随着事权向社区的转移改由社区收取和使用,如卫生费、清洁费、绿化费、治安费等等。同时,也可由社区协助征收自行车车船使用税、空房出租收入税费,相应安排社区一定的劳务费。

(5)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社区发展,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进程。在"单位人"的不同对象,如离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在职职工、伤残人员等,一次性向社区交纳一定的管理费用,不足费用按照"单位人"的类属关系,合理确定一个中央、省、市、区县、街道(乡镇)财政负担的比例。同时,转移支付资金要结合区县、街道财政预算安排及社会保障对象纳入社区管理情况统筹考虑。

2.3深化财税改革,支持和谐社区建设

(1)为支持和鼓励社区服务产业的发展,在社区服务建设初始阶段一定年限内,可实行税收增量返还制度,即以街道为单位,以目前提供的税收和财政下拨经费为基数,将每年新增税收按比例返还街道的办法。

(2)对社区内不收费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尽快实施“条费转块”的政策措施。

(3)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社区服务税收优惠政策。一是按照国家14部委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决定的要求,对非营利服务项目,应实行全部免税的政策。对营利性的服务项目,其营业税和所得税也给予一定的照顾。二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方案的要求,对非营利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企业或个人向社区非营利机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全额在税前扣除。

(4)鼓励社会组织或个人兴建一部分社区急需的服务项目设施,在资金上通过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办法给与扶持。

(5)全面认识的筹资功能,坚持并完善福利制度,通过募集的资金重点用于社区服务项目的建设。

2.4加强财政监督管理,确保和谐社区建设资金有效运营

(1)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对社区内从事独立核算的社区服务业实行的收费,由企业自行管理,严格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2)对社区内非营利性服务组织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投入、社会捐赠、自行收费(含条费转块)等,实行区县级财政专户管理,一方面使财政部门合理地确定对社区的补助标准和补助额,另一方面使财政部门能够根据社区服务项目的需求,合理地确定社区的收费标准和收费范围,从而防止社区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现象的发生。

和谐社区论文范文第4篇

[论文摘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而要实现社区和谐,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向和选择。要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就必须纠正社区中权威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行政化角色错位,发挥其自治功能。本文通过以上逻辑推导认为: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城市社区居委会必须充分发挥自治功能。

自从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大命题以来,社会各界对这一论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提出了许多值得深入思考和进一步研究的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新型的社会管理模式。城市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细胞,也是政府沟通民众的桥梁,社区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前提,和谐社区的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实行社区居民自治,符合社区居民内心愿望、管理成本低廉、能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且有利于社区民主建设,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必然选择。而要实行社区居民自治就必须纠正社区中最具权威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行政化角色错位,使其真正发挥自治功能。由此可知,社区居委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不可退却的责任,即: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城市社区居委会必须充分发挥自治功能。

一、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城市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的共同体,应该是介于街道和现有居委会之间的、具有完整地域性和基本服务功能的生活小区。社区作为政府工作和社会事务的重心,能否以优良的服务惠及社区群众,以有效的综合治理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稳定,以优美的环境促进社区居民与环境的和谐共生,以先进的文化凝聚人心占领社区阵地,以良好的参与机制推动社区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首先,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平台。改革开放前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国家对企业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城市社会由一个个企业事业单位构成。国家通过单位管理社会,并事实上覆盖着社会。在这种情形下,主流城市社会成员大都属于单位人。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转变,传统的单位制开始解体,城市的人们也逐步从过去的“单位人”转变成现在的“社会人”,单位的社会职能也开始向城市基层组织转移。城市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带来了大量市场解决不了、政府又解决不好的问题,这些问题本质上都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迫切需要新的社会组织来承担过去由单位行使的社会职能,以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社区作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共同体”和重要活动场所,为社会人找到了相应的承接载体。社会人的许多需求,或者通过社区的社会服务和自我管理得以满足,或者通过社区组织向政府反映得以满足。所以说,和谐社区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基础平台。

其次,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途径。和谐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社会管理体制运转有序。和谐社区建设的宗旨是以人为本,服务居民,即通过开发和动员社区资源,将社区建设成为安全、文明、和谐的家园,以满足社会成员不断增长和日益丰富的生活需要。只有直接生活在社区之中并能对满足社会成员需求负有责任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能够最及时最准确地反映和表达社会需求。在城市社区这一层面,社区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对于城市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时期,城市的改革、发展、稳定都依托于社区。政府各个部门只有依托社区这个基础平台,才能把自身的管理触角伸向基层,才能使社会矛盾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调节和控制。可以说,要构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健康运行和秩序良好的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建设是一条有效途径。

第三,和谐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人心向背决定着社会的和谐程度。虽然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完全消除社会矛盾与冲突,但是健康和谐的社会秩序是每一个社会共同体的共同利益,也是其存在与发展的必要条件。要实现社会的和谐,就必须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增强党和政府对整个社会的凝聚力。在城市中,社区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地,社会生活的大部分内容在社区完成,社区处在党和政府了解民意的最前沿,是党和政府与市民沟通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加强和谐社区建设,就能够充分尊重群众在法律范围内的表达自由,建立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合理解决利益诉求,倾听群众呼声,把群众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以凝聚人心,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发展社区居民自治是建设和谐社区的必然选择

英国政治思想家约翰·密尔在其著作《论自由》中写道:“对于一个人的福祉,本人是关切最深的人;除在一些私人联系很强的事情外,任何他人对于他的福祉所怀有的关切,和他自己所怀有的关切比较起来,都是微薄而肤浅的。”[1](p.82)“有许多事情,虽然由一些个人来办未必像政府官吏办得那样好,但是仍宜让个人来办而不要由政府来办;因为作为对于他们个人的精神教育的手段和方式来说,这样可以加强他们主动的才能,可以锻炼他们的判断能力,还可以使他们在留给他们去对付的课题上获得熟悉的知识。”[1](pp.118-119)密尔从人性偏爱的角度说明,任何事情交由与其有密切利害关系的人来办理总比交由与其毫无关系或关系不大的人来办理好。按照密尔的逻辑,社区内的事务都是些与居民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事。这些事务交由居民自己来办理,总比交给其他人来办理好。社区实行居民自治既能够提高居民自我管理水平,又可以培养居民关爱社区的情怀,使邻里间和睦友善,亲密合作,从而最终促成和谐共处的社区环境。

首先,社区居民自治是应对全能政府“失效”,构建和谐社区的内在诉求

社区居民实行自治,可以间接地帮助政府改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密尔认为:“所要办的事,若由个人来办会比由政府来办要更好一些。”[1](p.118)因为政府工作呆板、单一,缺乏灵活性。中国疆域辽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只有因时、因事、因地制宜,才能求得最佳效果。社区实行居民自治,自治组织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用恰当的方式方法来为居民办好事,服好务。更重要的是,城市社区建设是在全能政府体制“失效”基础上产生的。行政导向的社区建设可以在较短时间整合社会,但所构造的社会与传统体制具有同构性,即社会仍然为政府所吸纳,社区的工作主要是落实政府任务。在这一体制下,政府难以超脱各种利益群体,专事履行公共管理的职能,也不可能长期持久的包揽所有社会事务。自治导向的社区建设将政府管理与社会管理分开,由社区组织承接政府和市场都难以承接的社会事务,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管理体制的创新。它可以促使结构合理分化,政府专事公共管理,市场专事营利,社区专事非政府非营利性社会事务,从而达成社会和谐。[2]

其次,社区居民自治是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区的必要路径

任何一种体制只有当它能够不断满足社会成员的需要才是有活力的。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全能政府为什么会“失效”,其重要原因就是需求信号不灵,无法及时迅速了解社会需求,并提供有效供给。我国现在既是经济的黄金发展期,又是各类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凸显期。社会转型必然要造成利益格局的变化和社会阶层的变化。影响社会稳定的所有因素都可能发生在社区。城市社区面临着许多新的矛盾、新的挑战,处在所有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风口浪尖,所以会经常出现矛盾和纠纷,而矛盾纠纷和分歧争端正是隐藏在社区内的不和谐因素。当这些不和谐因素处在萌芽状态之时,就要协调解决,让不同的意见表达、沟通与交流,最终达成一致。社区只有提前做好防范工作,才能最大限度地把各种问题消化在基层,才能够防患于未然。[3]而在这方面,市场的反应往往是“盲点”,且信号容易“失真”。而政府由于其体制的“科层性”特点,也使其难以及时有效了解社会成员大量具体、细致的社会需求,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冲突并提供有效服务。那么,谁能够最及时、准确地反映和表达社会需求呢?是直接生活在社会之中并能对满足社会成员需求负有责任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实行社区居民自治,社区成员通过社区自治组织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满足政府和市场难以满足的社会需要,参与解决社区发展问题,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从而最终建成和谐美好的社区家园。

第三,社区居民自治是发展基层民主,维系社区和谐的必要保证

人民是构成一个国家的重要要素,没有一定的人口也就无所谓国家。国家的兴衰成败与本国人民的努力程度是分不开的。国家的福祉由人民分享,国家的建设要靠人民奉献。要焕发人民的爱国热情,激励人民的爱国之志,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人翁地位,使他们能真正当家作主。[4](p.92)对于一国的建设是这样,对于一个社区的建设亦是这样。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体,和谐社区的建设因之于居民、依靠于居民,社区和谐的福祉为之于居民、分享于居民。社区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政府沟通基层社会的中介和桥梁,在社区实行居民自治,可以有效地培养居民的民主精神,使居民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投身于与自己相关的政治生活中去,并在这一政治生活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政治热情,使国家的政治生活得到良性和谐的运转。可以说,社区居民自治是发展基层民主,推动国家政治民主化建设的战略起点。同时,也只有在社区实行居民自治,保障居民们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出自己满意的自治组织,让居民通过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来讨论决定自治区域内的所有大事,办什么,不办什么,先办什么,后办什么,才能反映大多数居民的意愿,避免居民的权利被僭越,达到民心顺畅,从而形成社区内真正的和谐,并为维系社区的长久和谐提供必要的制度保证。

三、社区居民自治要求居委会发挥其自治功能

城市居委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是随着新中国的诞生而产生的。新中国建立之初,国家在基层社会建立了居民委员会的组织机构,并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确认了居委会的群众自治性质。但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到70年代末改革开放,城市居委会一直没有发挥民主自治的载体作用,并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计划经济所塑造的“单位制社会”下,基层居委会的生活空间和公共管理作用被超强的政府完全“替代”和“真空化”了。直到改革开放以后,“全能政府”的计划行政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逐步削弱,同时政府的直接管理深入到基层社会细胞也需要巨大的成本。市场经济的发展扩展了公共生活的空间,需要通过社会自治体的培育发展管理公共事务,满足群众的各种生活需要。在这样的背景下,居委会的群众自治在新一轮的社区建设大潮中开始逐步酝酿发展。

从法理上讲,城市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我国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第二条第一款进一步明确规定:“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城市居委会不属于政府机构的一部分,它是城市居民在本居住区域内自己组织起来直接管理自己事务的组织。然而,在社会转型期,我国的城市居委会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行政化的特征:实际运行中,居委会更多的是承担了过多的行政性事务而演变为作为政府“一条腿”的准行政组织,发生角色错位,使其应有的自治功能受到很大的拘束而难以有效发挥。据调查,目前居委会所承担的工作有十大类近百项,其内容包括小区环境卫生、小区社会治安、物业管理、民政帮困、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迎接考核评比、收款、人口普查等方面。而且,这些工作任务主要来源于政府。对居委会干部的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有93.3%居委会干部认为各项事务主要来自于街道办事处,相比之下,只有6.7%的人认为来自于社区居民。[5]

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造成居委会自治组织角色发生错位,使其应有的自治功能难以发挥,由此不仅导致基层民主建设迟滞、政府行政管理成本上升、社区资源无法有效利用,而且也致使社区自治理念匮乏、公民自信心降低、政府与社区关系扭曲。所有这些,都会对社区居民自治产生致命的冲击,并最终损害到和谐社区的建设,进而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不利影响。

在我国目前的制度环境中,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内的权威性自治组织,是国家承认的社区内组织的最高代表机构,负责管理社区的一切公共事务,负有说服社区内的组织与国家合作来实现政策的有效实施的责任。同时,在社区中,居委会与其他的社团组织相比有着得天独厚的发展条件,如它的自治性质受到了专门的法律保障,在与居民长期的交往互动中积累了丰富的社会资本,与居民之间相互掌握的信息大体对称,已经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运作方式等等。因此,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居委会在发展社区居民自治的进程中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居委会在社区居民自治中要发挥有效的作用,就必须打破目前的行政化趋向,纠正角色错位,成为真正的由社区居民民主选举出来的、代表民意的社区群众自治组织,使其受到束缚和压抑的自治功能得到解放和有效发挥。只有如此,才能使居委会真正成为代表民意沟通政府与基层社会的桥梁和纽带,促成国家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社区的有效自我治理机制。也只有如此,才能使居委会成为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中心平台,成为城市社区发展居民自治的有效载体,从而有效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并最终促成和谐社会的构建。

总之,构建和谐社会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方面面。在这项系统工程的实施中,城市和谐社区的建设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因为城市社区是构造社会的基本细胞,只有达成社区的和谐,才能小和谐促成大和谐,最终形成整个社会的和谐。而要建设和谐社区,从长远来看,实行社区居民自治是必然的趋势和选择。因为只有实行居民自治,让居民自己来管理自己的事情,才能真正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使社区内、居民间的矛盾冲突及时得到解决,而不致使不和谐因素产生积累效应,对社区,进而对社会产生大的冲击和震荡。要发展社区居民自治,就必须有效利用城市社区内权威性自治组织居委会的平台载体作用,打破其行政化倾向,纠正其角色错位,开发其自治功能,使其成为城市社区中真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只有这样,才能使社区居民自治有可能实现。因此,我们可以说: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城市社区居委会必须充分发挥自治功能。

参考文献

[1][英]约翰·密尔,论自由[M],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

[2]徐勇,论城市社区建设中的社区居民自治[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1(5)

[3]杨玉萍,和谐社区建设中的居民自治问题初探[J],中州学刊,2006(6)

和谐社区论文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社会发展目标,建构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前提就是和谐社区建设。随着城市化进程对中国社区工作发展的推动,和谐社区的建构逐渐由基础设施建设向提升社区服务能力转变。就现实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服务质量不高、服务能力低下,严重制约了和谐社区的建构过程。社会工作学生是城市社区服务的主要后备力量,他们社区服务能力的高低将影响和谐社区的建构。因此,培养他们的社区服务能力显得十分必要。

和谐社会建设是我国社会发展目标,和谐社会的建设首先是和谐社区的建设。我国城市化进程推动了社区工作的发展,使社区建设逐渐由基础设施建设向提升社区服务能力转变。由于社会工作专业化的欠缺和历史条件限制,我国专业社区工作者数量较少,且专业素质十分低下,严重影响了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与和谐社区的建构,从而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构。因此,培养社会工作学生服务能力,把他们培养成专业社会工作者显得十分必要。

1城市化过程中和谐社区建设要求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1.I城市化过程的发展

城市化即是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的动态过程。城市和农村相比较,城市的建筑集中且高楼大厦林立。城市化除了要求高楼大厦等物质基础外,还需要大量认同感、归属感和凝聚力强的城市社区。城市化是物质和精神共同建构的系统工程。高楼大厦构建了城市社区的物质基础,但和谐社区的建设还要从精神角度加以建构。

1:2城市化要求建构和谐城市社区

城市社区建设是城市化建设的基础。从结构层次来看,城市一般都是市下设区,区下设街道,街道下设社区。从组织角度来看,城市社区不是政府行政机构,而是社区自治组织。但从实际执行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有浓厚的行政色彩。社区作为自治组织的功能是在街道及其上级行政部门领导下实现的。一定的结构发挥一定的社会功能,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结构,需要在城市化过程中发挥相应的社会服务功能、社会化功能、社会稳定功能和社会参与功能,只有城市社区得到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这些功能才能得到有效发挥。

1.3和谐社区的建构需要提升城市社区的服务能力

和谐社区,就是指社区的资源得到合理运用,社区环境优良,人口结构合理,社区服务能力较高,社区凝聚力、认同感及归属感很强,本社区与他社区及社会环境能够进行良好互动。

社区服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来看,社区服务指为社区里的居民提供各种生活及精神服务,或者说服务于社区的一切O从狭义来看,社区服务指对社区内的残疾人、老人、儿童、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提供的服务,旨在改变他们的弱势地位。总体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服务的量与服务的质都应该得到提升。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可以充分调动社区资源,营造良好的社区环境,提升社区的凝聚力、认同感和归属感,可以实现与他社区的良好互动。使社区成为和谐社区。

2我国社区工作重心转移要求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2.1社区工作重心由社区建设向社区服务转移

我国社区工作经历了一个由社区建设到社区服务的转变过程。我国早期社区工作主要是社区基础设施和社区组织、人员结构的建设过程。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是在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的基础上筹建起来的。居委会是建立在单位制基础上的,而社区则是建立在社会化服务基础上的。在社区建设过程中,要逐渐实现“单位办社会”向“社区办社会”转变。这种转变包括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组织、人员的建设。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是在居委会原有基础上的发展性建设,而社区组织、人员建设随着单位制的解体逐渐成为一种新型的探索生建设。随着社区基础设施和社区组织人员结构的逐渐完善,社区服务逐渐成为社区工作的中心内容。社会发展有一个从结构建立到功能发挥的过程。就社区工作来看,社区建设是结构性建设,而社区服务则是功能性发挥。也就是说,社区工作逐渐经历由社区建设这种结构性变化到社区服务这种功能性发挥的转变,是社会结构建立到功能发挥的发展性过程。

2.2社区服务中心地位的确立要求量与质的提升

随着社区建设向社区服务的转移,社区服务在社区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得到确立。目前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服务的量与服务的质都应该得到提升。量的提升表现为社区工作者数量规模的扩大,质的提升表现为社区工作者专业素质的提升。首先从广义社区服务来看,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有一个从低到高的发展性过程。就社区服务而言,就是要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服务设施,不断提高便民利民服务的质量,使社区居民的需要得到不断满足。从狭义社区服务来看,社区服务要为社区里的弱势人群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福利服务,以便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由于社会转型的深人,以下岗为标志的结构性失业还在不断出现,加上金融危机的影响,社区下岗职工和经济困难群体不断增多。要改善这些困难群体的生活状况,就必须有更多的专业社区工作者参与进来,提供更充分的社区福利服务,改变他们的弱势地位,实现社区的和谐发展。

2.3社区服务需要一支宏大的社会工作者队伍

随着社区服务在社区建设中中心地位的凸显,必须建立一支宏大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来开展社区服务。有人认为,开展社区服务,只不过是上级政府拨些钱,放点权,盖几个社区服务中心,没有什么难办的,现有社区工作员就足够了,不需要建设专业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其实不然,社区服务固然需要政府的管理与领导,但由于政府对社区建设是宏观的领导,很多具体方面还需要专业社会工作者来提供专业服务。由于居委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社区工作员专业素质相对低下,不能够提供满足较高层次的社区居民需要的社区服务,因此,必须建立一支宏大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利用他们的专业技能来开展社区服务。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培养的过程。社会工作学生正是接受这种专业培养的群体,他们是建设宏大的专业社会工作者队伍最理想的接班人。

3我国城市社区服务队伍量与质的欠缺

3.1服务人员数量不够

目前来看,我国城市社区服务水平还比较低,一个重要的制约因素就是城市社区服务队伍的欠缺。首先表现为社区服务人员数量不够。长期以来,我国城市社会是在单位制的基础上运营的,单位给职工提供了很多便利和保障,这减轻了居委会的压力,因此,居委会的人员往往比较少。实行社区改革以后,新设置的社区工作员基本都是直接由居委会人员转变过来。由于单位制的解体,以前由单位给职工提供的便利和保障需要由社区单独来完成,社区工作员显得十分不够。从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他们社区服务的人员充足,主要包括社区工作者和志愿服务的义工。由于社区工作开展的时间比较长,他们往往具有比较稳定的义工团体,这些团体来自不同的阶层,他们的义务服务会登记下来,形成时间储蓄,即他们提供义务服务的时间以后就是享受服务的时间,这刺激了更多义工的参与。与之相比,我国参加城市社区服务的义工比较少,几乎都只是一些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并且参与社区服务的频率也比较低。可见,我国社区服务人员数量还很不够。

3.2服务人员素质不高

我国城市社区服务队伍的欠缺其次表现为社区服务人员素质不高。由于社区建设起步较晚,社区工作者几乎都是以前的居委会工作人员,而居委会主要由妇女和一些残疾人担任,由于从业门槛低,他们往往缺乏专业的社区工作知识。这首要表现为社区理论素养的缺乏。他们中很少有经过专业训练的社区工作者。从业资格证一定程度可以说明专业素养。从职业认证角度来看,社区工作的专业认证很晚才在少数大城市(如北京、上海)进行试点,全国性的从业资格认证考试2008年才开始。社区浓厚的地方特色,加上社会工作毕业生不愿到社区就业,造成我国大多数城市社区没有专业的社会工作毕业生,使得城市社区人员的素质极为低下。

要解决城市社区人员素质低下的问题,必须完善社区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制度,对长期不能通过的工作人员实行淘汰制度。

4社会工作学生是城市社区服务的主要后备力量

4.1社会工作学生可以弥补社区服务队伍量的欠缺

我国的社会工作专业逐渐蓬勃发展起来,目前,我国已有超过200所高校设置了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学生和毕业生不断增多,逐渐成为城市社区服务队伍的主要后备力量,他们可以弥补社区服务队伍量与质的欠缺。首先,可以弥补社区服务队伍数量的欠缺。进入21世纪以来,国家对社会工作专业建设的重视程度大为提高,全国性社会工作资格认证考试已经开始,越来越多的学校开设社会工作专业,社会工作学生的数量不断增多。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发展,就业层次逐渐出现多元化的趋势,越来越多的社会工作毕业生开始到社区就业,壮大了社区服务的队伍。对社会工作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在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学习的过程中往往都有到社区实习的实践课安排,社会工作专业的实习生也可以在实习督导和社区工作员的指导下进行力所能及的社区服务,这弥补了社区服务队伍数量上的欠缺。

4,2社会工作学生可以弥补社区服务队伍质的欠缺

社会工作学生进入学校以后,将会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系统的学习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理论,掌握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的模型。这些理论模型对社区服务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我国社区服务队伍由于甚少接受专业理论的训练往往理论知识极为贫乏,只能用简单的方法去推行社区服务。随着社区的发展和社区居民需求的提升,这种简单的方法已经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需要,必须通过提升社区服务的质量来加以改变。对于经典理论模型的借鉴,社会工作学生在经过专业课的学习之后已经十分熟悉。他们能够提供比现有社区工作者提供的更高层次的社区服务,这种高层次的社区服务可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要。

5社会工作学生社区服务的实践能力相对不足

5.1社会工作学生对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

社会工作学生经过专业学习基本掌握了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的理论知识。由于社区工作是从西方传人的,其经典理论模型基本是建立在西方国家社区工作基础上的,这与我国的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由于社会工作学生到社区进行实践和实习的时间较少,它们对我国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不够了解。如果照搬照抄西方国家社区理论来指导我国社区服务的实践,必然会因为实践环境的差距而导致理论适用性不够,从而犯经验主义错误,不利于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发展。因此,社区工作学生应该经常深人社区,对我国社区建设的实际情况有清晰的了解。超级秘书网

5.2社会工作学生参与社区服务的实践活动相对较少

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的时间比较短,使得社会工作专业化程度还很不够。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理论课与实践课的设置还很不合理。实践课的安排与西方国家相比有很大的差距。西方国家几乎有一半的时间在进行实践课的学习,而我国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课安排往往很少,一个学期就几节实践课,往往还流于形式,这使得社会工作学生参与社区服务的实践机会相对较少,阻碍了他们社区服务能力的提升。

可见,随着社区建设的发展,社区居民对社区服务的量与质的要求越来越高。由于社区工作人员的欠缺,需要社会工作学生加入到社区服务中去,而他们社区服务的能力却相对低下。因此,必须培养他们的社区服务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