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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建设

1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的有效措施

1.1加强政府指导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作为连接企业与成果创造机构的桥梁和纽带,在促进双方合作与成果转化应用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中介服务机构作为公益性与企业性的组织必须获得政府的指导和认可,提高政府对中介服务机构的认识,通过项目和政策等方式进行支持,将中介服务机构打造成系统化、多元化、网络化、产业化集成的综合组织,增强中介服务机构的权威性,并进一步明确中介机构项目招投标、技术评估、项目论证、通用技术培训、设立技术或产品、项目融资、成果或企业销售及拍卖等职能。

1.2依托资源与优势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为使中介服务机构能够尽快满足企业与科技成果创造单位的需求,加强双方的有效对接,要根据自身资源与优势借助政府的力量,加快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平台应具有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功能、农业科技成果实际应用与展示功能、农业科技成果转让与融资功能、跟踪服务与调研功能,4个功能有机结合成为整体,体现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价值与作用,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灵活的广适的工作系统。

1.3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中介服务机构作为综合性较强的部门

人才短缺问题依然存在,特别一些懂得技术、了解市场、善于沟通、认真管理的复合型人才短缺更为严重。因此,中介服务机构在开展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工作时,要加强人员培训,注重人才发展,挖掘人才潜力,健全和完善机构内部的人才使用、选拔和培养制度,使人才培训制度、选拔制度与业务发展相配套,提升中介服务机构的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推动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1.4构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专家服务系统中介服务机构明确发展方向与工作重点,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家服务系统,专家组成包括农业研究技术专家、政策法规专家、宏观理论专家、财务分析专家和法律维权专家等,专家按照服务双方需要可直接参与科技成果转化的论证、立项、评审、验收和监理等工作,从组织上保证项目推广的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确保科技成果转化的质量。服务系统聘请的专家要本着高技术、高水准、着眼于前沿领域的原则,充分考虑科技成果转化的时效性和复杂性,实行流动的、非职业的工作模式,逐步创立多层次、网络化的专家系统。

1.5搭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合作平台

科技成果市场是信息流的重要汇集点。随着互联网的不断普及,科技成果市场不单单是出版刊物、科技展会和现场推介等现实市场模式,同时,开拓了互联网展会、推介和宣传等模式[9]。因此,为进一步扩大农业科技成果市场,中介服务机构要根据服务双方需求,建立以互联网为主体的科技成果信息平台,信息时效性强,信息数据详实准确,并根据科技成果类型,举办科技展会、产品推介会和招投标会等,最终协助服务双方开展成果转化签约和实施等工作,发挥中介服务机构各项职能。

1.6提供融资服务

中介服务机构要积极协调金融机构、风险投资公司和风险基金等社会资金加入到成果转化行列中,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受用主体企业牵线搭桥,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合资等形式直接融通资金;建议国家建立行业性风险投资机构,地方政府要创办区域性风险投资公司,银行系统要支持和鼓励创办民间风险投资组织,形成政府、金融机构、科研院所、企业、社会和个人共同参与,风险公担的风险投资机制;同时,通过提供贷款等形式间接融通资金。

2结论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作为特殊的服务中介,利用其桥梁和纽带作用,有效促进科研单位与企业的合作,对加速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应鼓励建设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并给予政策支持和扶持,引导其快速发展壮大,为现代化农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张成亮周世伟赵跃坤李国泰由莉孙瑀琪刘琦单位: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成果产业处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园艺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