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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设施发展策略

农业设施发展策略

1余杭区设施农业发展现状和优劣势分析

1.1设施农业发展较快,但整体科技含量不高

近年来,随着农机购置补贴、设施农业扶持政策的推动,余杭区设施农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49.43万千瓦;大棚设施面积1.72万亩;节水灌溉设施366套;冷藏保鲜设施库容积3.2万立方;水稻工厂化育秧能力3万亩以上。但从总体上看,设施结构简易,环境控制能力差。如智能化大棚只有800亩,占大棚总面积的4.6%。喷滴灌面积只有2445亩,所占比例甚微。在设施农业的生产管理上,很大程度上还仍依靠经验,与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要求还相差甚远。

1.2设施农业的经营效益较高,但仍属弱势产业

据调查统计,应用设施栽培的蔬菜、水果增产幅度在10%以上。设施栽培草莓平均亩产值1万元左右,大棚蔬菜产值1~1.4万元,大棚西瓜产值0.8万元以上,设施种植业平均利润达0.4~1万元/亩,是传统种植业利润的4~10倍,凸显了设施农业的优势。但全区设施农业规模较小,产品市场不稳定。全区收割机仅有150台,且收割利润很低。

1.3设施农业合作社发展较快,但服务面积不大

近年来,以设施农业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社发展较快。以农机为例,全区已建立农机专业合作社12家,拥有各类农机具246套,各类作业面积总计达6万亩以上。但是产业链条尚未形成,社会化服务体系覆盖面不够广,作业面积主要在粮田(占7%),其它产业尚未涉及。就合作社本身而言,结构松散,与农户联系不够紧密,运作管理不够规范。

1.4设施农业的扶持力度有所增强,但仍是杯水车薪

余杭区曾于2006~2008年安排资金300万元,对大棚设施进行补助。2010年又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快余杭区设施农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安排扶持资金2000余万元,补助范围涵盖基础设施,设施农业,农业机械化装备等。其中大棚设施补助300万元,农机设施补助1000万元,杭州宇航梦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施项目扶持630万元。由于设施农业是一项高投入、高产出的现代农业技术,在设施配套及农机装备等方面初始投入较大,政府虽然作了较大的努力,但这些补助资金对全区设施农业发展来说仍是杯水车薪,与“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与现代农业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目前,余杭区除新迪国际、森和种业、华立农业等几家规模较大的农业生产企业外,因受资金的制约,总体建设规模和设备技术的投入还相当不足,发展势头缓慢。

2余杭区发展设施农业的对策与建议

2.1大力实施农业机械化工程,推进省力化农业的发展

随着农民转移就业进程的加快,农业功能区、农业园区的快速发展,省力化农业成为当前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农业机械化当然是首打其冲。如收割机节省了割稻、打稻,筛谷三个过程,是人工效率的20倍。农业机械化是设施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加速发展。

2.2大力实施喷滴灌设施工程,推进节水农业的发展

喷滴灌设施不仅喷洒均匀,而且土地滋润力度易控制,节约用水,能促进农业丰产丰收。面对环境恶化、水污染加重,水资源日益紧缺的实际,发展喷滴灌设施显得尤为重要。而目前余杭区仅在几个花卉和果业园区中应用喷滴灌设施,因此农技推广部门必须将喷滴灌大力推广到茶叶、蔬菜、花卉苗木、水果业的功能区、示范园区中去,喷滴灌发展前途广阔。

2.3大力实施高性能大棚工程,推进高效农业的发展

余杭区的大棚设施中,智能大棚的比例较小。毛竹大棚易损易坏,抗台能力差。钢管大棚抗逆能力有所加强,但调控能力不强。而智能化大棚不仅抗逆能力强,更具有控温、通风、遮阳、微灌的优点。因此,笔者认为,在农业园区、农业功能区中示范推广高性能大棚,是实现精准农业,精品农业的重要措施。要通过政策引导,对发展钢管大棚实行适当扶持,对发展智能化大棚重点扶持。通过大棚设施的增加,增强抗灾能力,提高农产品产量;发展反季节农业,丰富市场供应;促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

2.4大力实施农技培训工程,推进技能化农民的培育

设施农业完全不同于传统农业,其技术性强,科技含量高,而发展设施农业的主体是农民。因此,必须在立足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基础上,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培训工作要根据余杭区设施农业发展的实际,与农业技术推广相结合、与农业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需求相结合、与各类农业技术推广示范基地相结合,与提高农民素质培养相结合,通过培训,把传统农民培养成技能农民,为设施农业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2.5大力实施土地流转工程,推进规模化农业的发展

要发展设施农业,必须实行农业生产规模经营,分散的单家独户不可能发展设施农业的。近年来,余杭区土地流转发展较快,土地流转面积达20万亩,但总体数量还是不大,流转后的大部分土地规模仍然偏小,集约化程度仍然不高。因此,要进一步强化土地流转工程,要把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作为推进现代设施农业发展的基础,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培育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介服务组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使土地流转更加顺利有序,加快土地向农业功能区、农业园区集聚,形成更大的规模,为设施农业的发展提供规模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