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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建

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建

1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

1.1提高农产品优质安全生产的需求

传统农业生产片面追求农业产量,大量使用化肥和农药,不仅造成了农业生产安全性保障低、农产品质量低下,而且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恶化。改变传统农业生产状况,可以通过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大力研究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改革农业耕作制度和种植方式,提高农业资源和投人品使用效率;完善农业信息收集和体系,建立相关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评估系统,提高农业防灾减灾的科技支持和服务能力,对生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影响的规律研究;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加强农产品和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检测与监控技术研发等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全面提高我国农产品优质安全生产。

1.2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竞争力的需求

随着农业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很大程度上反映在农业科技的竞争。近年来,我国农产品质量水平整体有所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产品质量、商品性等都有较大差距,产品的国内外竞争力不强。随着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绿色壁垒、技术壁垒等门坎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将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要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通过积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装备配套研究,特别是重点研究开发主要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及设备,检测和深加工技术研究,开发共性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等技术,最终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竞争力。

1.3增加农民收入的需求

增加农民收入必须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商品化处理。针对我国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低,由此导致了农民增收困难的问题。通过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产品研发和装备配套研究,提高农产品加工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重点研究开发主要农产品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关键技术及设备,开展果蔬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贮运加工的全过程安全控制、检测和深加工技术研究,开发鲜活农产品保鲜、储运、物流配送等共性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从而提高农产商品化处理率,增加农民收入。

1.4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需求

目前我国农业存在生态安全问题,如自然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化肥和农药不合理施用、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等。在全球气候变暖对人类生存和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国际经济发展的碳元素约束日趋突出,我国农业资源日益紧缺、环境容量变小等形势下,我国农业应走低耗、节能和生态之路,促进我国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完善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生态环境治理技术、农业环境污染治理技术和农村废弃物资源化技术的推广,组织开展精准种养殖、立体种养殖、生态型种养殖、循环农业等技术的研究创新,解决土地高效综合利用、农田免耕、生物质能源高效利用、水土保持、生物拮抗与趋避技术、区保护性综合利用中存在问题,以此充分保障农村生态安全,推进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2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不够完善,特别是在资金投入、管理以及组织分工等方面存在缺陷,导致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低,而且存在严重的供需矛盾。

2.1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投入严重不足,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缓慢

目前我国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投入机制尚未形成,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仅占农业GDP的很小部分。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缺乏所需的基本物质条件和技术手段,创新乏力,后劲不足;特别是技术推广经费缺乏更直接影响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同时,由于农业社会化服务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大部分农业社会化服务机构难以带来与投入相匹配的经济回报,加上小规模农户家庭经营体制背景,不能形成有效的科技投入市场,投资主体只能依靠公共财政。但是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有其特殊性,由于农民从市场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比政府提供服务的管理费用低,导致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专业化程度低。而专业化程度低必然导致交易成本高,减少农民对生产性服务的需求。小规模分散经营体制,农民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村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低,本应该由社会承担的许多工作在家庭内部就可以进行,弱化了对生产性服务的中间需求,也导致服务业面临资源分布相对分散、业态种类较少、集聚程度偏低等问题J。

2.2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管理缺乏,服务体系力量薄弱

①管理体制不顺,推广职能错位。职能不清,政事不分,部分乡镇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够重视,农技服务部门被边沿化,一人多用,“拉差”现象突出;公益性和经营性机构职能不分,重经营轻服务现象仍然严重;体制不顺,条块分割,多头管理,造成“管人的不管事,管事的不管人”,服务功能弱化。②技术水平低,人员配备不合理。队伍整体知识结构和技术水平跟不上要求;农业社会化服务队伍中非专业人员比例过大,造成一线整体队伍业务素质不高。③科学考核评价体系未形成,缺乏竞争活力。农业社会化服务单位岗位设置过细或过大,分工不明确,导致岗位、人员管理混乱。同时岗位缺乏操作性强的激励机制和灵活的用人机制,导致部分技术干部在岗不作为。④服务渠道单一,服务理念落后。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来源偏少,服务手段单一,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存在行政化倾向。⑤农业社会化服务效果不佳,农民满意度低。部分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状态不佳,农业社会化服务与农民的需求脱节,传统行政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严重不适应新农村工作实际,服务领域和服务阵地日益缩小,处于半停滞状态。

2.3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分工不明、定位不清,社会化服务质量不高

“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应该是一个公共服务机构、合作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等服务组织按照分工明确、定位清楚、合作共赢的组织体系,但目前我国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间的角色经常错位,如应由政府农业技术部门承担的职责却常推给乡村集体;可由赢利性组织或合作经济组织承担的职能,政府农业技术部门却常常插手;在一些财政开支较为困难的乡镇,原本属于政府所有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被承包或转包给个人,且不加监督管理;原为政府社会化服务组织中的工作人员,也因工资收入低改行或者弃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分工不明、定位不清,导致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不高。乡镇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以及农机、水利等服务机构承担大量的农村中心工作任务,由于对这些工作任务的公益性和经营性没有明确的界定和区分,公益性服务较少,有偿经营成为主业,服务功能弱化,而且农民主动接受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大多依赖于传统经验和习惯,致使农业社会化服务效果不够明显。

2.4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量大,服务的供需矛盾突出

弱质产业的属性决定了农业经营比较效益低,在逐利化目标驱使下,农业生产要素外流严重,土地增值收益大量向城市经济转移,农户分散经营模式占主导地位,为提高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农民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量增大。但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活力相对低下,尤其是农村留守劳动者文化素质低,接受新观念、新技术难,而且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成本高、效益低,导致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需求与劳动者素质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随着农业经营商品化、市场化的不断深入,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已经逐渐由单纯的生产环节服务向资金、技术、信息、加工、运输、销售、管理等综合性服务扩展,但是现有的服务主体在产前、产中提供的服务较多而产后服务较为薄弱。同时,由于服务收益较低、自身积累能力不足、基础设施条件比较差、技术服务手段相对简陋等多种原因,公益性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在公益性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无法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完善我国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3.1加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工作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建设工作,根据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明确规划目标和任务,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业科技进步。大力支持科研、教学和科技推广部门的工作,创新科技推广和成果转化新方式、新模式,加强对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监督。积极做好农业科技信息、政策、法规和科技成果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对农业的支撑作用。加强对“三农”科技工作的领导,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运作规范、科学决策的局面,共同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

3.2进一步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

推进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革,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体系和成果转化体系。在科研管理方面,坚持稳定与竞争并存的课题经费支持原则,积极探索适合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特点的经费支持方式。在农技推广体系方面,建立以农民为中心,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增收致富为主要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在成果转化方面,建立多元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强化“官产学研”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保持稳定的科技推广队伍,加速发展技术经纪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3.3加快科技型龙头企业发展步伐

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重要的主体。这些企业的共同特点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农业技术创新、开发与推广应用都在企业内部进行,技术创新及农业推广服务供给成为企业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这种企业制度,内在化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过程中的技术外溢可能带来的外部性,使企业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的主体。加强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面向市场的研究开发,有利于形成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体制和机制,增加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