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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县集中教育活动思路

贫困县集中教育活动思路

1坚持从实际出发,确定教育侧重点

教育活动启动前,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掌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基本状况,为教育活动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针对不同的对象实行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确定不同的教育侧重点,使活动更具有针对性。一是研究分析找问题。农业县党员可以分为领导干部党员、机关党员、农村党员三个层次。三个层次党员存在的思想问题是有差异的,领导干部党员可能存在不科学决策、思想不够解放、群众观念淡薄、缺乏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等方面的问题;机关党员可能存在党员宗旨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不善于做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工作作风务虚等问题;农村党员则可能存在综合素质偏低、组织观念淡薄、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差等问题。针对三个层次党员的思想问题,进一步筛选出哪些是主要问题、关键问题、普遍问题、个别问题、亟待解决的问题,把问题找准后才能选好教育的侧重点。二是结合实际定内容。想收到教育效果就必须对症下药,切不能“一个方子抓药”,集中教育活动除上级规定必学篇目外,要根据不同思想状况的党员因人施教、因问题施教。领导干部党员的教育内容要较多一些,层次也要深一些,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艺术等,机关党员则侧重大局意识、团结意识服务态度、等,农村党员就需要进行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与学习政策法规、农村党员迫切需要的实用技术、技能等。三是灵活多样选方式。要确保教育对象都能取得成效,就应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问题的实际,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坚持学习形式灵活多样,贴近实际。做到领导干部“先学”、工作骨干“深学”、机关党员“多学”、基层党员“互学”、流动党员“促学”、生活有困难的党员“助学”、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和行动不方便的党员“送学。领导干部党员这个层次可采取自学原著做笔记、中心组学习会、集中讨论谈体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机关党员这个层次则可以采取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班等;对农村党员,要采用沟通引导、参观学技、结对帮学等方式进行学习。

2坚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教育时间

每次集中教育活动都强调了与当前工作“两不误、双促进”地处理工学矛盾,取得了较好效果。避免工学矛盾的有效办法就是集中教育的时间统筹兼顾,合理安排。一是条块结合。集中教育活动一般都是以当地党委这个“块”为主,即县委、乡党委都负责辖内各级党组织的活动开展,有利于加强领导、统一管理、整体推进等。应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办法处理工学矛盾,在业:筹部门、窗口部门等进行上下联动的“条”主管,如各级学校统一由教育部门统管集中教育活动,时间、方式、内容上都进行统一,时间不耽误正常教学为:宣。乡、村两级党组织可在县委的领导下统一安排在农闲时节进行。县直机关部门则以“块”为主,由县委统一安排和推进,但也应利用相对空闲时间进行。二是长短有别。集中教育是否取得成效不完全取决于时间的长短,在不背离教育活动整体部署情况下,根据不同参学单位的工作及集中教育内容等实际来确定集中教育时间。一般来讲,县直机关单位的时间要长,乡镇机关次之,村级最短;领导层党员长些,党员次之,农村党员最短。这样,才能让不同层次的党员、不同类型的单位集中精力开展好集中教育活动。三是自由选择。集中教育活动应在时间选择上给予更多的自由空间,允许选择在上班时间、白天进行,也可选择在周末,晚上进行,还可以选择假期、假日进行。这样,便于参学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学习内容和党员情况灵活选择,确保工作和学习“两不误、双促进”。

3坚持统一与创新,设计教育载体

集中教育必须坚持把中央的精神不折不扣贯彻下去。活动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主要内容、阶段性任务和方法步骤,不变通、不走样。另一方面,又要结合实际来开展活动。特别是在活动载体上大胆创新,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适用性、实效性。一是相同系统相同载体。选择活动载体应一个系统尽量确定一个“自选动作”,并以上级主管部门的为主。像教育系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时,各中小学都应围绕教育主管部门选定的“自选动作”来开展,不再开展其他的“自选动作”。各村、社区、居委会开展的“自选动作”也应以乡镇党委选择的活动载体来开展。二是“规定动作”规定要灵活。为确保集中教育活动不走样、不出偏差,在环节上,程序上、内容上、形式上都规定得相当细致。因此,“规定动作”必须明确但不宜多,且要灵活,“规定动作”里面也要有些自选内容。规定标准不能变通,但“规定动作”要有弹性。三是“自选动作”自选需切题。“自选动作”必须围绕“规定动作”来确定,特别是要围绕活动主题来确定。同时,“自选动作”是体现创造性、操作性、地方性的载体不能照搬照抄别地的经验和作法,要有地方特色,要有推而广之的经验总结。

4坚持宽严结合。制定教育标准

每次集中敦育活动都严格按照“集中学习时间不能少、具体程序和环节不能减、工作质量不能降、活动效果不能差”的“四不”标准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了教育活动质量检查标准必须明确且易于操作。一是验收细则必须便于操作。每次集中教育活动必须要有一个相对量化的验收细则,验收细则也需要便于操作、易于比较、易于考评。如在学习动员阶段,要严格按照“七有四落实”(有学习计划,园地、资料、记录、制度、纪律、心得体会;组织领导落实、学习人员落实,学习时间落实、考勤制度落实)和“五个坚持”(坚持学习培训签到制,点名制、通报制、提问制、笔记抽查制)的要求开展好集中学习活动。二是验收标准必须有所侧重。对不同层次党员和党员不同的思想状况的教育,其达到的目标不能一概而论。验收标准应有所侧重,一方面要侧重集中教育要解决的问题,如县直机关重要是看工作作风,农民党员重要是看带头致富能力。另一方面要侧重“规定动作”的主要环节、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主要是看党员的思想认识是否提高了,人民群众真正得到了哪些实惠等。三是教育标准必须量力而行。教育标准只要解决需要解决且能在集中教育活动期间能解决的主要问题就行了,切不可人为地夸大抬高教育目的,避免造成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什么问题都解决点皮毛也不行,反而会造成深层次、症结性的问题触及不到、解决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