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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内涵和政策选择

农业内涵和政策选择

一、对农业现代化概念的理解

农业现代化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热点问题。自从20世纪中期我国提出这个范畴以来,研究者们便纷纷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农业现代化的内涵作出了种种不同的界定。

(一)工业化论

早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就有学者认为,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现代工业技术在农业中的运用。“这种工业技术在农业中的运用就可以使农业实现现代化。”(丁泽霁,1991)因此,“现代农业可以叫做工业化农业,农业现代化也可以叫做农业工业化。”(丁泽霁,1991)进而将农业现代化概括为“四化”,即机械化、化学化、水利化和电气化。

(二)转化论

随着我国农村经济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实践的起步,对农业现代化的认识也逐步深化。一般认为,农业现代化的实质就是把传统农业改造或转变为现代农业。其中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表述是:“农业现代化,是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现代工业提供的物质装备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全面地改造农业,使传统农业转变为具有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现代农业的过程。”(雷海章,1991)“农业现代化是农业体制(包括产权制度、价格制度)现代化,农业生产力系统(包括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业管理、农业人力资本)现代化和农业生产资料工业及流通体系现代化的有机统一。”(蒋伏心,1995)“所谓农业现代化,就是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生产手段装备农业,以先进的科学方法组织和管理农业,提高农业生产者的文化、技术素质,把落后的传统农业逐步改造成为既具有高度生产力水平,又能保持和提高环境质量的持续发展的现代农业的过程。”(徐更生,1993)

(三)综合论

宣杏云、王春法等(1998)在对西方国家农业现代化透视的基础上,提出应从两方面把握农业现代化的内涵:①农业现代化是一种过程。

第一,它是从以直观经验和手工工具为基础的传统农业转变为以现代科学技术、生产手段和经营管理方法为基础的现代农业的过程。农业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在农业生产中的大规模推广应用是这一过程的主要内容,而其直接体现则是诸如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水利化、良种化、工厂化等。

第二,它又是从自给自足农业向商品农业转变和商品农业大发展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农业的最终产品即各种农产品进入了市场交换领域,各种涉农中间产品、劳务和消费品以及其他各种农业生产要素也成为农业市场交换的主体,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活消费也都完全商业化了。于是,便在现代农业与第二、第三产业以及消费者之间形成多层次的、广泛的市场交换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现代化的实质和核心,就是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商品化。农业生产和经营的机械化和科学化是从属于农业生产的商业化发展需要的。②农业现代化又是一种手段,即一国为适应工业化迅速发展的需要,使其落后的农业生产部门尽快实现现代化的各种手段的总称。或者说,是一国将其传统农业改造成为现代农业的手段。从这个意义上讲,农业现代化又主要是一种发展战略。实际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所谓的农业现代化主要是后一种意义上的农业现代化,而且它也是建立在承认农业现代化主要是一种过程的基础之上的。

因此,从根本上讲,农业现代化既是一种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为加快这一转变过程所采取的种种政策措施的总和。他们对农业现代化的认识不仅扩展了单纯的“过程论”,把它同时看作加快这一过程的手段。更重要的是,他们指出农业现代化的实质和核心是农业商品化,且这种商品化农业赖以运作的市场基础既包括国内市场,又包括国际市场,是两个市场高度一体化的开放型农业。这在对“农业现代化”理解的深度和广度上都不能不说是一个较大的突破。从上述观点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农业现代化具有历史性与世界性。就历史性而言,农业现代化始于大工业在农业中的逐步应用。随着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它的标准与程度在不断提高。就世界性而言,农业现代化要以国际水平为参照,应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所达到的先进水平,而不应以某一个国家和地区今天的水平与自己过去的水平相比较。

这里的现代化水平通常认为应该以科学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程度来衡量。这个标准是否恰当呢?张叶(1999)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这种方法在非农业部门无疑是恰当的,因为在非农业部门中,生产手段的应用与应用该种生产手段的效果是统一的,即生产工具越先进,生产效率与产品质量也越高(在一段时间内外部效果除外)。但在农业部门中,作为一种衡量标准并不十分精确,原因在于农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它的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因此,它不仅是经济的再生产而且还是自然的再生产。现代技术还不能使农业摆脱对自然的依赖,而且它的作用的发挥还要受制于自然条件与动植物本身,就是说,即使是相同的技术在不同的自然条件下作用也各不相同。

因此,农业生产手段与效果在很多情况下并不是统一的,以物质技术手段的应用程度来衡量农业现代化水平并不全面。他认为,农业现代化是农业生产手段的现代化与农业目标现代化的统一。要做到两者的统一,必须采用的技术既是先进的又是适用的,而这种适用性又体现在先进技术必须符合国情上。目标现代化则体现在技术所使用的社会效果上。既是先进的又是适用的技术必然导致目标的现代化。这种认识从农业的特殊性出发,对农业现代化的内涵作出了新的探索。他提出的现代农业科技应用必须考虑国情,这对我们研究21世纪初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是一个非常有益的启示。事实上,农业现代化作为一个历史过程,在不同的国家应该具有不同的特质,仅以发达国家既有现代化成果为参照系,很可能忽视本国农业现代化的特色。

而最能体现国家特色的因素就是一国的基本制度。于是,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课题组(1997)提出,“农业现代化不仅仅是一个现代生产要素引入或技术进步的过程,同时更重要的是,它是一个要素优化配置的过程或制度创新的过程。它不仅包括生产技术(生产条件、生产手段)的现代化,而且包括作为资源配置基础的农地经营制度、农产品价格形成制度、农产品营销制度、农业劳动力资源配置制度、农业金融制度及社区共同体职能和政府管理农业职能等一系列基本制度的现代化,这些制度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是农业现代化变迁的关键所在。此外,农业现代化也体现为产业特征的转型,从产业特征层面讲,包括国内产业结构演变过程中农业比较利益状态的转型,对外贸易发展过程中农业比较优势的转型,工业化过程中农业产业地位和工农业间资源配置状况的转型。”

应该说,这种观点既考虑了中国的国情,又放眼世界;既包括了农业部门生产方式的运动,又包括了制约、支撑农业部门发展的社会经济内容,较深入、较全面地概括了农业现代化的内涵。唯一的缺陷在于,从其表述中看不出农业现代化的生态含义。事实上,农业生产是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过程的统一,农业现代化过程应该是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保持和维护生态平衡,使人类能与大自然和谐相处,从而能在优美、健康的自然环境中生活,推进人类文明的过程。上述各种看法分别从不同的角度给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对农业现代化内涵的理解应考虑其时序性和特殊性。21世纪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是用现代生产方式对中国传统农业进行全方位改造的过程,是农业生产技术、生产手段、经营管理、产权制度等诸方面发生深刻变革的过程,是在维护生态环境,实行资源配置全球化的情况下,使农村经济和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总之,对农业现代化内涵的理解是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实践而逐步得以深化和完善的。我们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联系和发展观点,在农业现代化的实践过程中适时调整我们的认识,使其对农业现代化的实践发挥积极的指导和推动作用。

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政策探究

对农业现代化内涵的深入探讨的目的在于为政策的制定和决策的实施提供理论依据。在以上的分析中,我们已经对农业现代化的内涵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知,下面就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从理论和政策选择两个角度进行论述。

(一)国内外有关农业”转型”问题的研究概况

事实上,在西方经济理论中并没有农业现代化的概念,西方学者更多地将注意力集中于传统农业如何转向现代农业即“农业转型”问题的研究,所谓“农业转型”在理论上等同于我国所说的农业现代化。现代经济发展理论对农业转型问题的研究,最全面、最权威的成果,当推美国芝加哥大学经济学家西奥多•舒尔茨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完成的《改造传统农业》一书。舒尔茨把传统农业看作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均衡状态,提出要想打破这种均衡状态,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必须有新的要素投入进来。正如舒尔茨指出的,重新配置传统农业体系内的资源,并不能带来生产率的显著增长。只有通过技术变革———新的耕作技术、更好的品种、更有效的动力来源、更便宜的植物养料,有意义的增长机会才会成为可能。在舒尔茨看来,引进新的生产要素实际上就是许多经济学家反复强调的促进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技术变迁。

“技术变迁,这一概念在实质上至少是一种生产要素增加、减少或改变的结果。”(舒尔茨,1987)因此,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在于技术变迁。农业技术变迁的形式大致可以归纳为两个技术方向:一类是沿着生物技术的方向进行的,例如动植物品种的培育和改良,化肥、农药的发明及其施用方法的改进等等;另一类是沿着机械技术的方向进行的,例如与农业机械化相关的工具机的发明和改进,新型动力的引进等等。前者是为了节约土地而进行的,其结果是农业土地生产率的提高;后者是为了节约劳动力而进行的,其结果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速水佑次郎和拉坦正是在对日本和美国的不同的农业技术演变方向的研究过程中,才提出了“诱致性技术变迁理论”。

这种理论认为,农业生产对于技术的需求,取决于特定经济中生产要素的相对稀缺性。农民总是选择那种能够节约稀缺生产要素并更充分利用丰富生产要素的技术。因此,日本的要素禀赋诱致出一条以生物技术为主的农业现代化道路,而美国的要素禀赋诱致出以机械技术为主的农业现代化道路。速水和拉坦的贡献在于他们揭示并论证了生产要素禀赋与技术道路选择之间的因果关系。对农业现代化过程中技术变迁的规律,经济学家也进行过经验分析和理论概括。一般认为,在一国的经济现代化进程中,农业现代化,主要是农业技术和装备的现代化,要滞后于工业的现代化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其原因在于,现代农业所必需的物质技术装备大都来自农业之外。

只有在工业和科学技术有了巨大发展之后,农业才能实现现代化。这证明了马克思在100多年前曾经提出过的一个论断的正确性,他说,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从自然形态来说,农业已不存在于它自身内部,它自身的生产条件和作为独立部门的这些条件是存在于农业之外的。”①不仅如此,工业化还通过上述方式促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一方面,大量农业劳动力从农业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工业化自身的发展及其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推动,又大量地创造着各种新的就业部门与岗位,工业化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为农业内部生产关系的调整及土地制度的变革创造了前提。由此可见,传统农业要发生根本性变革,必须与工业化相结合。在农业转型的过程中,制度变迁起着很大的作用。经济学界对此做了一定的研究。在几乎任何一本发展经济学教科书中,都有专门的章节讲述土地制度的改革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舒尔茨在他的另一部著作《经济增长与农业》中就曾断言,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制度的变革,在经济分析中把制度作为变量处理是必要的,农业现代化的过程要求基本的制度(包括政策)的变化。林毅夫(1992)和樊胜根(1991)运用经济计量方法,对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中国农业增长中制度因素的贡献份额进行测算,为农业制度变迁的定量分析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我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政策建议

关于如何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问题,西方经济学家和我国理论界都已经给出了许多有益的启示。我们认为,对这个问题应把握一个总的原则,这就是在借鉴西方研究成果的同时认真分析我国的具体国情,二者有机结合,才能使制定出的方针政策既有先进性,又有可行性。本着这样的原则,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生物技术与机械技术并重,走有中国特色的技术进步的现代化道路。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我国不能单纯依赖农业生物技术的进步或农业机械技术的普及来实现农业现代化,必须做到生物技术与机械化并重,提高土地产出率与提高劳动生产率相结合。为此,①加强政府对农业技术创新的资助强度,通过立法手段确保农业技术创新的优势地位和资本投入,为农业科研创造有利的政策条件①。②建立新的农业技术创新推广体系,在农业技术创新行为和农民的技术需求之间建立有效的双向交流机制,从而使农业科研、技术推广和技术需求之间建立良性的互动关系,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和技术驱动。③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建设、能源水利建设等,为农业机械在农村的广泛使用提供必备的外部环境。④政府对农民购买农业用生产机械提供财政补贴,推动各种类型农业机械的广泛使用。在目前我国农民分散经营,生产性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由政府出面组织大型的农机作业集团或农业经营公司进行跨省区的大规模联合播种、除虫和收割,不失为一种推动农业机械化经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权宜之计。无论是生物技术的扩散还是农业机械的运用,归根到底要靠熟练掌握现代农业技能的新型农民来推动。我国农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吸收运用先进技术能力不强的现状严重阻碍了农业科技成果在农村的推广运用,因此,必须依靠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大力发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农民科技文化教育活动,促进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

2.根据不同的发展阶段,因时因地地调整土地经营政策。按照传统西方经济理论,只有较大的土地经营规模才有利于接受现代化的农业生产技术,采用现代化的机械,实现现代化的生产。受这一理论的影响,人们很自然地把农业现代化与土地经营的规模化联系在一起。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从1987年开始,就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进行了各具特色的实验。实验结果表明,在一定的发展条件下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可以提高土地生产率、劳动生产率和粮食商品率,有利于农业劳动投入的增加和农业从业人员素质的提高。研究人员同时指出,农业劳动力大量、稳定地转入非农产业,集体经济具有较强的以工补农、以工建农的实力,乡村两级农业服务体系比较健全,是开展土地规模经营的基本前提,但目前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都不具备上述条件。因此,我国政府在未来几十年内的土地经营政策应是:在进一步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一方面通过延长土地承包期,赋予农民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允许土地依法有偿转让;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工农业产品的交易条件,加快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促进农民增加投入和农产品供给。与此同时,通过发展农村非农产业,允许农业劳动力跨地区合理流动,使农民获得多样化的收入来源,为农民逐步脱离土地、实现规模经济创造条件。只有这种正确的土地经营政策,才能够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稳定的制度保障和持续发展的动力。

3.积极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农业现代化创造条件。农业产业化是农业经营管理方式的变革,是农业经营管理组织形式的变革。作为一种制度推进因素,它是在我国具体国情下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我国在近10年的实践中已经积累了丰富的有关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经验,发展出了“农户+公司”以及“专业化的生产区域+农产品加工企业”等符合中国国情的生产—流通模式,其中一些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推广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预言,以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社会化和管理企业化为特征的农业产业化,必将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化,从而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创造坚实的物质基础,提供完备的技术支持。

4.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要牢固地树立“农业是基础”的指导思想,不要短视地指望从农业中获得积累,那样只会破坏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相反,在任何一项经济决策的制定过程中都必须充分考虑它可能对农民和农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在此基础上或者对政策加以调整,或者对农民进行补偿。其次,要制定全面地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宏观政策,如耕地和水源保护制度;有利于农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和优化的价格、财政、金融政策;农产品价格保护体系等。最后,必须增强农业环保意识,加大农业环保投入,确保环保法规的贯彻实施;同时大力研究、开发、推广那些高产、优质、高效、节约成本和资源的农业技术,开发不污染环境甚至可以保护或改善生态环境的农业技术,开发那些可提高物质投入的有效利用率并有持续性效果的农业技术,使农业可持续发展。

5.与农村工业化和城市化相结合,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从我国当前情况看,一个突出的矛盾就是城市化进程滞后于工业化,减少了第三产业的发展空间,减缓了农村人口向城镇的转移,从而延缓了农业现代化进程。解决这一矛盾的关键在于: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城镇规划体系,使大、中、小城市功能互补,实现区域内资源的优化配置。这是加快推进农村城市化的先导和基础。其次,建立投融资新体制。应树立“经营城镇”的新观念,走市场化、社会化、多元化建设城镇的新路子。此外,应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城市化。由于各地经济条件和特点不同,必须从实际出发,确定不同的农村城市化道路,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应当指出,对于上述建议应该用发展的观点来看待。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深入,某些政策应适时加以调整和完善,使其能够真正对农业现代化实践发挥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