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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思考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思考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及《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法律法规赋予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机鉴定机构的职责。近几年,农业部和各省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农机鉴定机构开展了在用机具的质量调查工作。2015年农业部组织部分省份开展了大中型轮式拖拉机和玉米收获机的质量调查工作,笔者有幸参加了黑龙江省的调查工作,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科学、公正、持续、有效地做好质量调查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充分认识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的意义

农业机械质量调查是农业机械质量监管的有效手段,通过开展质量调查工作可以使政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产品的整体质量状况及行业的发展现状,督促生产企业贯彻落实农机三包责任,监督生产企业、经销商认真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有效地维护了购机用机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了技术支撑,为用户选择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产品提供了重要信息,为生产企业改进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依法依规开展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

目前开展农机质量调查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其中明确规定了质量调查的内容、程序和方法,质量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售后服务状况。质量调查的程序是组织调查的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质量调查计划,公布调查结果、对质量调查中发现问题严重的生产或者销售企业责令其整改。农机鉴定机构负责质量调查的具体工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培训质量调查人员、发放质量调查员证、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向有关企业通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质量调查的方法是采取问询查证、发放问卷、现场跟踪、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近年来,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组织开展了规模不一的质量调查工作,特别是今年农业部农机化司要求质量调查工作要重点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要重点公布有问题的产品,要科学运用质量调查结果。这无疑给质量调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质量调查只有依法依规地开展,保证调查程序是正确的、方法是准确的、结果是可追溯的,才能达到政府信任、企业服气、农民受益的目的。鉴于目前质量调查的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探讨质量调查的评价体系,统一评价指标,使质量调查结果更具公信力。

三、探讨新的质量调查工作方式

目前质量调查广泛采用的方法是调查人员实地走访用户进行现场调查,见机见人,即问询查证的方式。此种方法虽然能够较客观、真实地了解机具的质量状况和用户的真实反映,但调查工作费时、费力,存在着找用户难、找“机”难、故障取证难等诸多困难。因此建议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一步研讨新形势下质量调查的工作方式。比如可以采用定向跟踪的方式:即在用户购机的当年确定被调查跟踪的机型和使用者,确定跟踪年限,采取鉴定机构派人指导用户作好记录、定期抽查的工作模式;也可以采用网络问卷的调查方式。随着“互联网+”概念的兴起,创新“互联网+农业机械”质量调查新模式,即通过网络跟踪调查了解用户对机具质量状况的反映,及时上传产品质量状况等,采取鉴定机构进行培训指导、随机监管的工作模式。

四、建立有效机制提高被调查用户的积极性

通过质量调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用户认为质量调查与其关系不大,认为调查解决不了什么实际问题,带来不了什么好处,有时正值作业季节,用户也不愿意浪费赚钱的机会和时间来配合调查人员的调查,即使配合调查也是匆匆忙忙、甚至敷衍了事,这对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及严谨性都大打折扣,所以为了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可持续性及用户的积极性,建议对被调查的用户从产品的三包及售后服务方面、解决产品实际质量问题方面、经济补偿方面等建立回访机制、延长三包机制、补偿机制等有效机制,帮助用户真正解决产品质量存在的问题,让用户充分意识到政府组织质量调查的实际意义,同时也能够助推本文提出的质量调查方式的有效实施。

五、保障经费做好质量调查工作

质量调查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调查时不可预见性强,为顺利完成质量调查任务,必要的经费保障是不可缺少的。通过此次质量调查工作深刻的感受到没有当地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的配合,质量调查工作根本无法开展,很难联系到用户、很难找到用户所在地或者用户机具作业地点。因此建议项目经费预算时除了考虑常规的经费需要外,还要充分考虑到地方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配合质量调查的工作经费,考虑到质量调查过程中用户的误工费用等经费。这样既解决了地方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经费紧张的矛盾,提高了基层农机主管部门配合的积极性,又调动了用户配合调查的积极性,保障了质量调查工作持续、有效开展。

作者:史仁成 李艳杰 孟繁锃 单位:黑龙江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