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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的对策

促进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的对策

【摘要】生态文明建设把环境资源承受力作为基础,遵守自然的和经济的规律,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从而实现人与周围环境以及人类自身能和谐共处的目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持续。因此,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森林生态系统的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管理,不仅可以促进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可以在改善生态环境和维护生态平衡中发挥作用,对保护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环境有着决定性的作用,也不可替代。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建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就是要实现林业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因此本文旨在从发展创新的角度提出一些发展林业经济创新模式的建议。

【关键词】生态文明建设;林业经济创新模式

我党在十七大和十八大报告中,都特别的强调了生态文明环境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而且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特别强调指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让我们更进一步的深刻认识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必要。而发展生态建设林业是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重中之重是林业发展模式的转变,主要是要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建成一个可持续使用的生态资源保证体系。为了达到发展林业经济创新模式的目的,就需要对现有的林业产业结构做出较大的调整,不但要改善现有的产业结构,还要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使其适应发展林业经济创新模式的实际需要。所以,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发展林业经济创新模式也会倒逼林业经济的产业结构的调整。

一、加强林业新技术的开发运用,给林业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促进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实现

建立不同的林业产业经营模式和可持续管理的方式。通过设立示范项目和示范基地,把人才、技术、资金和其他资源相结合,加强新技术开发,并发挥其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根据当前的市场需求,积极开发新产品,以新产品取代旧有的产品类型,实现生产转型,提高经济效益和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实现林业产业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二、建立完善的林业产业投融资机制,促进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建立林业产业市场化运作机制,改革国家林产业建设体系和运行机制,培育林产业融资市场,实现林产业建设资金的自主积累。实现林产业融资保障,积极促使社会资金流向林产业建设,制定优惠的林产业发展政策,尽量减免各项林产业税收。同时还要改革林业培育基金制度,建立和完善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市场,多方面促进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的发展。

三、遵从自然法则,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地

开展造林和再造林工作,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加强对林业特殊物种的保护,以改善现有环境为优先原则发展林业。造林工作要以因地制宜、遵循自然为法则,根据当地的植被和水文以及地理状况,优先保护原有的森林植被和水体,保护原有的自然植被,发挥其作用,并且根据植物组合的多样性和稳定性,把森林和草地、灌木等不同植被相结合,同时,也要根据功能区划原则,结合各片区域森林不同的主导功能进行布局规划。比如在河流和湖泊遍布的区域,可以沿着各水系网络加强滨水林业建设,主要实现净化水质、改善土壤、加强防洪堤等功能。在市中心和郊区,则结合风向,水域网络和道路网络等,加强森林公园、湿地和周围城市绿地建设,改善空气质量,从而优化生态环境。这些都可以发挥林业的生态调节功能,从而促进林业的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实现。

四、改革林业经济发展路径,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中国的林业建设核心是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统一,在这方面中国的林业建设还有长足的发展空间。目前我国森林除了有自然保护区,还有生态公益林和森林保护区,林业保护也从简单被动向积极主动发展。因此要根据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的原则建设,要在促进林业发展的基础上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同时提高林业资源质量和森林木材蓄积能力,注意森林的防火和防治病虫害,提升林产品的生产质量。现在现状是中国森林的数量有明显的增长,但造林质量不高,特别是天然次生林和飞播造林相对质量较差,质量不够好的森林在我国总体林业中占比很大,因此要积极主动进行森林管护管理,提升整体造林水平和质量,解决林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之间的矛盾。由于林产品生长周期长,林业从业人员收入也会相对较低,要解决这个问题,除了优化林产品,还要加强培训学习提升,同时结合森林生态系统的改善生态环境功能,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促进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发展。

五、将林业经济发展建设与各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相结合,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森林生态系统具有自我调节和平衡改善环境的功能,同时还可以美化城市环境,所以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具有水土涵养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功能,因此保护森林生态系统的完善,是人类经济建设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的任务。同时,该地区的森林可持续发展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与区域经济的发展建设相结合,互相促进,因此需要整合区域经济建设和生态产业建设,只有使这二者相结合,才能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实现林业发展的可持续性。

六、建立合理的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林业的效益不仅体现在林产品的价值上,也反映在森林生态系统提供的各种服务的价值上。林业生态系统不仅提供了林产品,同时还提供了生态系统服务,如保护水源、涵养水土、净化空气、保护人们健康、美化环境等等。然而也存在效益价值低估问题,因此只有通过合适的措施机制对这些效益的实际价值给予补偿,才能更有效的促进林业的进一步发展。因此现在更需要进一步加快建立合理的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目前的生态补偿制度,根据不同林场类型实行不同的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并根据不同的地理因素,考虑到不同的林地、不同的树种和不同的造林模式,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因地制宜,调整林业建设措施,逐步建立完善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从而促进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的实现。

七、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林业产业结构失衡和林业产业层级落后,同时现有的林业产业结构与现有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不协调的问题,要想解决现有林业产业结构的不合理的问题,就要加快转变林业经济发展方式,对林业经济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优化林业生产要素配置,促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增加林业产品种类以及活跃林业市场环境,,提高林业产业结构对现在社会经济发展的适应性,打造现有产业经济结构下的新的林业经济发展模式,重点是要加快补齐短板,巩固和拓展林业生态优势,才能更好地满足人们对林产品需求,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生态产品和生态服务。找准林产品定位,从加快林业产品深加工和提升林业产品竞争力等方面开始,优化林业产业结构提高核心竞争力,通过不断的调整林业产业结构,改善林业经济的产业结构,加大林业循环经济发展力度,开发生物新能源,发展开放型的林业产业,形成一个全面的大林业产业集群。加快建设林业生产基地,扎实推进商品用材林基地、经济林基地、竹林基地、花卉苗木基地建设步伐,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物质保障,林业生产基地是培育森林资源的基础,也是发展林产加工业的根本。只有通过这样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形成林业经济新的增长点,才能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八、建立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促进林业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林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不但可以改善森林的生态资源情况,给林业的突飞猛进发展奠定了非常良好的基础,同时还可以改变各个林区的林业生产周期过长、投资回收慢、投资回报率低等等这些问题,并且延长了林业的产业链,实现林业经济的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具体措施就是要减少低产林的种植,增加速生丰产林的种植,这样改变未来林业建设发展的大方向可以影响到林业经济未来发展的趋势,促进林业经济的更进一步发展,实现林业经济的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除了大力发展快速生长的林业商品生产林,还要加快林业产业工业的纵深发展,发展林业造纸和林木制板等有助于林业快速发展的产业,同时还要努力培育林业产业的龙头带头企业,通过大企业大集团的带动,发展林产品的深加工和再生产,把林业产业逐步打造成支柱型产业,从而促进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九、对各林场实现不同种类分别经营,是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行之有效的办法

不同的林场有不同的功能,例如林场商品林的经营目的就是要获得经济效益,因此商品林的经营要讲求生产效益,它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根据市场的经济规律来进行,而生态公益林主要是调节生态,要实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而这种目的的实现要靠生态公益补偿机制来保证。因此要根据林场的不同目的来划分林场的经营管理,转变林场的发展方式,促进林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的骨干和示范作用,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十、转变林业经营观念,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在林业经济的发展过程中,要改变过去粗放式的经营发展理念,不能靠粗放式经营来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改变林业经济的发展方式,就要降低林业生产的资源浪费。因此在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中,应努力转变旧有的粗放式的发展经营理念,要用集约化效益化的发展思路来实现林业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

十一、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发展

围绕“社会得绿,林农得利”目标,继续努力尝试改革,努力在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实现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从而实现林业创新模式的发展。

十二、进行林业发展机制的改革,实现林业经济创新模式的发展

为此要树立林业大产业观念,加强林业产业的开放和开拓发展路径。要加快林业园区建设,走园区聚集发展道路,把林业产业项目集中到园区发展,从而实现林业产业集群化发展。还要加快实现林业生产的标准化,鼓励和扶持企业引进林业新技术,提高企业的自我研发水平,加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打造林产品知名品牌,提高林产品附加值,促进林产品升级换代,延长林业生产产业链。只有这样改变林业生产发展的机制,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林业经济发展模式的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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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冯洁 单位:福建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