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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责任审计风险论文

法律责任审计风险论文

1.完善相关的审计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

完善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相关法规和相关条款,健全的审计法律法规,能追究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并对会计师起到很好的约束作用,能较好地提高审计的质量,达到防范审计风险。具体办法,一是按照首先应根据法律归责原则,把审计失败的法律责任细分为无过失、一般过失、重大过失与欺诈行为,从而在法律上更好的给予定性,达到可追究法律责任的执行目的;二是构建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简单而言就是按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细则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应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注册会计师执业极具专业性,其是否存在过失或欺诈的评价标准是行为规范,而作为见证注册会计师执业的审计工作底稿,非专业人士难以看懂且外人根本不能获得,制约民事责任的追究。因此有必要建立举证倒置制度,即注册会计师必须拿出证据自己在执业过程中是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或存在过失但未得不正当的利益等。此外,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防范还需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的支持。独立的审计原则是衡量审计工作质量的标准,也是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工作应具备的条件及其开展审计业务应遵循的规范。可在制定会计准则的同时,推出相应的审计准则指导意见,并根据审计实际的反馈,及时制定审计准则约束审计人员的行为,以此防范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风险。

2.净化执业环境

净化执业环境,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及时与政府监督等行政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各个部门的财务、人事、业务与名称等方面完全脱钩,杜绝“名脱暗挂”或者“权力加盟”的现象出现。为了形成注册会计师良好的执业办公环境,对于政府部门采取行政干预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而产生权力寻租的行为查处应当是严惩不贷的。同时,对于注册会计师协会而言,自身也要加强行业自律行为,加大事务所的职业责任,推进事务所向合伙制转化,推动会计师事务规模的扩大,确立品牌,提高声誉,开拓市场,吸收优秀审的计人才,严格审计质量管理,提高审计风险的承受能力,充分发挥其应有的行业自律作用。

3.健全会计事务所的内部控制

建立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控制风险的重要保障。健全的会计事务所内部控制需要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定期的执业复查,充分评价审计的质量控制体系,完善的员工培训计划,增强审计人员风险意识的自觉性。会计事务所应在充分学习并领悟《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融入相关案例进行分析及研究,使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的防范更具现实的意义,同时引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的《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关于内部控制的理念,充实并完善会计事务所的内部控制的制度,及审计风险的办法,使审计风险的防范更为更有效。此外,还可建立风险责任制度,强化风险意识。对于审计组织内部各个层次、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首先要恪守职业道德,并明确他们的职责和权限,在职责范围内做好每件事情,让每件事情都有人审核,有人进行负责指导监督,有人进行实际操作,并负责考核。当问题发生时,能够及时反映出什么地方是谁造成的问题,能更好的分清责任。作为事务所内部,严格的监管制度建立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可以保证审计程序的每一个环节,每个项目的工作过程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的规定和职业道德的要求,达到规避审计风险的目的。

4.运用科学的审计方法

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审计人员应当更好的运用现代化审计技术与工具,包括现场作业软件、法规软件、专用审计软件、审计管理软件等,不断改进审计方法,更好的规范审计程序。在审计方法上严格进行检查、观察、函证、询问、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和分析程序,并且运用风险导向审计模式。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作为现代制度基础审计改进,从风险的分析和控制进行分析,在认识到风险水平的基础上,决定实质性测试的程度与范围。风险导向审计模式从整体而言具有科学性与系统性,提高了审计的效率,使得审计结果变得更为客观公正。会计事务所在接受审计业务前应深入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深入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资产多少,内部控制等方面,一旦发现问题,包括濒临倒闭、管理人员操守不端或内部控制极度混乱等问题,需要进行利弊的权衡,做好业务委托方案。假设事后发现这些问题,包括夕阳产业或濒临倒闭或管理人员操守不端、内部控制极度混乱等问题,事务所应定期持续进行现有的客户评估审计,制定好书面计划,达到规避审计风险。

5.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

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和是否具备应有的执业谨慎态度直接影响到审计风险的大小,因此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能力及职业道德水准,强化其风险意识,以此防范审计风险。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水平,强化其职业培训教育,不断更新其专业知识,并鼓励其加强自我学习及再教育,以审计准则和相关的职业道德来要求注册会计师,使其转变思想,充分认识到审计风险对会计行业自身发展的影响,在工作中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树立风险管理的观念,使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主体。

作者:陈清丽单位:陕西广播电视大学榆林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