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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财务处理

金融资产财务处理

【摘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以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这四类金融资产各有特色,其具体核算方法各不相同。本文旨在对各类金融资产的基本账务处理进行对比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应用新准则。

金融资产是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而产生的一个概念。该准则实际上并未对金融资产给出明确定义,而是对其确认范围进行了规定。该准则第五十六条规定“金融资产,是指企业的下列资产:(一)现金;(二)持有的其他单位的权益工具;(三)从其他单位收取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因此,根据准则可以认定,库存现金、存放于金融机构的款项以及代表在未来期间收取金融资产的合同权利,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贷款、投资等这些基本金融工具都属于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按其具体核算特点的不同,又可以划分为以下四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中,第三类“贷款和应收款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与原来的处理方法变化不大,笔者主要对另外三类金融资产的基本账务处理进行分析、总结。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股权类、债权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法

该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发生的增减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该账户有别于“投资收益”账户,核算的是尚未实现的投资损益)。

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账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金融资产时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取得时的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发生的交易费用)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应收股利(已宣告发放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支付的全部款项)

(二)持有期间收到股利或利息时

借:应收利息(债权类)

应收股利(股权类)

贷:投资收益

(三)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发生增减变动时

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作反向处理。

(四)出售金融资产时

1.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借记或贷记)

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2.由于交易已发生,金融资产的价值已经实现,所以将原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账户的部分,转入“投资收益”账户: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投资收益(或反之)

举例:某企业于20X6年1月1日购入债券,债券面值200万元,票面利率3%,企业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购买该债券时,共支付价款210万元(含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利息6万元及交易费用4万元)。

1.取得该项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0

应收利息6

投资收益4

贷:银行存款210

2.20X6年1月5日,收到最初支付价款中所含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6

贷:应收利息6

3.若20X6年1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10万元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

4.20X6年1月31日计息

借:应收利息0.5

贷:投资收益0.5

5.若20X6年2月28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204万元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6

6.20X6年2月28日计息

借:应收利息0.5

贷:投资收益0.5

7.20X6年3月2日,将该债券处置,售价240万元(包括2个月的利息1万元)

借:银行存款23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0

—公允价值变动4

投资收益39

借:银行存款1

贷:应收利息1

二、持有至到期投资(仅包括债权类金融资产)——摊余成本法

该类金融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即“成本”及“利息调整”两个明细账户的余额合计数)。持有期间按照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

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初始确认金额-已偿还本金+(-)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已发生的减值损失

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账户:

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溢、折价及交易费用)

—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一)取得金融资产时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含交易费用)

差额:借或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账户。

(二)持有期间计提、调整利息时

1.分期付息、一次还本

借:应收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记或贷记)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2.一次还本付息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面值×票面利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借记或贷记)

贷:投资收益(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三)出售金融资产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应计利息

—利息调整(借记或贷记)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账户。

举例:20X1年1月1日,A公司支付价款2000万元(含交易费用)从活跃市场上购入B公司当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面值2500万元,票面利率4.72%,该债券按年支付利息(即每年可收取利息118万元),本金最后一次支付。A公司准备持有该债券至其到期(不考虑所得税费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等因素)。

计算实际利率i:

118×(P,i,1)+118×(P,i,2)+118×(P,i,3)+118×(P,i,4)+(118+2500)×(P,i,5)=2000,得出i=10%[算式中(P,i,1)表示年利率为i的1年复利现值系数。]

1.20x1年1月1日购入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500

贷:银行存款2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500

2.20x1年12月31日计提、调整利息

借:应收利息11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82

贷:投资收益200

3.20x2年12月31日计提、调整利息

借:应收利息11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90

贷:投资收益208

4.20x3年12月31日计提、调整利息

借:应收利息11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00

贷:投资收益218

5.20x4年12月31日计提、调整利息

借:应收利息11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08

贷:投资收益226

20x1-20x4年每年年末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118

贷:应收利息118

6.20x5年12月31日计提、调整利息,并收回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

借:应收利息118

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120

贷:投资收益238

借:银行存款2618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2500

应收利息118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股权类、债权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法

与第一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比,该类金融资产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但其公允价值发生的增减变动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在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再由“资本公积”账户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账户)。

会计处理时需要设置的账户:

股权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交易费用)

—公允价值变动

债权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公允价值变动

—利息调整(溢、折价及交易费用)

—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债券)

具体账务处理:股权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账务处理基本同于第一类金融资产(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的股权类资产的处理,不同之处在于发生的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确认价值;债权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具体账务处理可以借鉴第二类金融资产(即“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处理方法。会计期末,股权类、债权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均应按照公允价值对其账面进行调整(即调增或调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同时,将公允价值的增减变动金额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时,由于其价值已经实现,再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账户的余额(即公允价值的累计变动额)转入“投资收益”账户。

下表是对四类金融资产计量的对比分析:

会计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由于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且其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因此,这类金融资产不需计提减值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期末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账户。应收款项期末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贷记“坏账准备”账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账户,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应从所有者权益中转出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损失)”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