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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种子管理问题及策略

县域种子管理问题及策略

本文作者:谢勇作者单位:湖北省郧县种子管理局

1种子市场管理工作的变化与存在的问题

1.1种子市场管理工作的新变化

一是体制上的变化。由计划经济条件下计划供给变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资格准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一切由国家计划控制允许,其他经营单位不能进入,现阶段种子经营资质门槛降低,只要取得经营资格都可以进入市场。二是机制上的变化。过去地区封锁、国营种子公司垄断经营变为统一开放的大市场,多元主体竞争,优胜劣汰。随着种子管理体制改革的逐步推进,全县种子经营单位如雨后春笋般诞生,由原郧县种子公司一家变为遍布全县各乡各村近200家种子经营户。三是经营资本及主体上的变化。种子经营资本由过去单一国有资本变为投资主体多元化,民营资本和社会资本成为现阶段的资本主体。全县种子经营者成分复杂、素质良莠不齐,只要是乡村有个小门店,都经营种子。四是品种数量上的变化。由过去几个主导品种变为现在上百个,2012年春季我县种子市场销售的品种多达120个。五是种子质量的变化。由于物资流通领域活跃,种子进入本地市场难以管理,种子质量有滑坡趋势。六是经营策略上的变化。过去靠价格、垄断、行政手段取胜,现在靠品种、质量、经营、服务取胜。七是农民购买种子理念的变化。由过去保守选种变为盲目求新、求高产,导致未审先推、跨区域推广屡禁不止,品种质量纠纷时有发生。八是种子使用者素质的变化。由过去凭经验种田变为靠科学种田,靠法律维权。九是监管主体与监管方式变化。农业部门由过去协同工商部门监管种子市场变为主管部门和执法主体,监管方式由行政命令变为靠法律手段进行监管。

1.2种子市场变化给管理工作带来的问题

1.2.1“三无人员”走乡串户销售种子难以监管

没有依法取得种子经营资格、工商营业执照和固定的经营场所“三无人员”,利用摩托车、三轮车等交通工具走乡串户进行种子销售活动,与种子执法人员打游击战,打而不绝,难以监管。

1.2.2超范围经营屡禁不止

没有取得种子经营项目个体工商户,超范围从事种子经营行为屡禁不止。

1.2.3种子标签标注信息不全

包装种子的标签,完整标注的内容有13项,但在市场检查中发现多数种子生产经营企业种子标注内容不全或人为造成标签信息缺失,特别是瓜菜种子所印制的生产许可证号、经营许可证编号已过期作废,给种子识别留下了隐患。

1.2.4种子经营者乱引、乱调、乱推广现象普遍

大部分种子经营者想谋取更大的经营利润,在进种子时存在很大的投机性、盲目性和随意性,完全没有种子经营专业常识和种子质量风险意识,只要是种子觉得好就进货,乱引、乱调一些没有经过试验示范的新奇特问题品种,致使种子市场品种多、乱、杂,农民购种无所适从。

1.2.5种子经营档案建立不全

大多数种子经营者没有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即使建立种子经营档案的,问题也不少,如种子的来源、质量检测、销售去向等内容没有详细载明,很多种子经营者将种子销售掉,收到种子款,就万事大吉,至于种子的具体销售去向等则是模糊的,一旦购种农民在种植后出现问题,有些经营者能推则推,能赖就赖。

1.2.6种子经营人员专业水平低,整体素质差

种子经营人员多数是本地农民,文化水平和专业能力低,素质参差不齐。全县160家种子经营户,其中小学文化的86户,占53.8%;初中文化的65户,占40.6%;高中以上的9户,占5.6%。

1.2.7种子管理工作经费无保障、手段落后

种子管理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时效性强、专业性强、工作面大的农业执法工作,有大量的物证、影证和执法文书制作,需要齐全的执法硬件设备。我县种子管理机构虽是全额财政预算单位,只能确保人员工资,没有专项种子管理执法经费和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经费,办公条件极为落后,处在宣传无音响、查阅资料无电脑、勘查现场无相机、质量检测无设备、取证无影像的局面,给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2工作对策

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种子管理工作的基本方针应该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以防为主、打防结合。基本原则是:属地管理、上下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基本思路是围绕建立提高用种质量,确保农业生产安全这个中心,建好一支队伍,强化“两个监管”,突出“三个重点”、建立“五项制度”,做好四项工作,实现种子市场繁荣、有序、健康,确保全县农业生产安全。

2.1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手段

一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等法律法规,争取从上至下将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二是加大对县级种子执法的投入,配备必要的车辆、办案设施设备,统一执法着装,统一执法标志,树立农业执法队伍的新形象。三是加大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建设,把现代化的种子检测技术应用到管理上来,为品种管理、市场管理、质量监测、查处案件和品种宣传等提供科学准确的技术依据,给种子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四是强化种子执法培训工作,对现有执法人员进行从提高执法水平到提高整体形象的全方位培训,通过几年的努力,培养一支正规而强大的种子执法队伍,以保证种子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2强化两个监管,严把准入关

一是狠抓“源头监管”。第一要把好经营主体资格准入关,对新办和续办种子经管资格证的企业严格审核资质;对委托代销、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种子和分支机构严格备案审查。二是把好品种准入关,建立品种登记备案制度。对进入本地销售的种子,必须按照“审定通过→试验示范→登记备案→推广销售”四个步骤。没有通过国家、湖北省审定或审定不在适宜区域的、没有在本地试验示范的品种一律不准销售。三是把好省农业厅主推品种的宣传推介关,将《湖北省主推品种公告》张贴到各乡镇、各经营门店;狠抓终端市场监管。通过拉网式检查,重点对无证经营、未审先推或超适宜范围推广、种子经营档案不健全、经营应当包装而未包装的种子、质量低于国家标准、种子标签标志不符合《种子法》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整治。

2.3突出三个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

2.3.1突出对种子标签、经营档案专项整治

一是查项目,看种子标签应当标注的项目是否齐全、完整。二是查内容,看种子标签标注内容是否真实、有效。三是查制作,看种子标签制作形式是否规范、合法。四是查使用,看有无深层次的种子违法违规行为。

2.3.2打击假冒伪劣专项整治

一是突出对重点市场、重点作物、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的专项整治。做到明察暗访相结合、经常性巡查和突击性检查相结合、市场正常检查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正面引导教育和依法处理相结合,从查源头、查生产资质、查生产基地、查亲本来源着手,严查品种的真实性和质量状况。对假冒伪劣行为坚决从严从重查处,决不姑息,坚决杜绝以假充真、以劣充优、冒牌品种充斥市场的现象发生。二是打击未审先推专项整治。对有销售事实的未审先推行为,发现一起,立案查处一起,并依法及时督促企业召回已售出的种子。对尚未销售超出本地新品种试验种植范围以及销售已明令退出品种的行为,责令停止宣传、推广,依法处理,并督促企业退出或停止相关活动。

2.4建立五项制度,规范种子市场秩序

一是建立健全了种子案件办理制度。种子违法案件办理时由执法人员集体讨论后报请农业局党委研究决定,做到立案有审批、处罚有依据、结案有报告,一案一卷。二是建立健全了公开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种子打假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投诉,承诺公平公正进行种子执法管理,严肃处理种子质量纠纷案件,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三是建立健全队伍管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不准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不准借办案之机收取当事人钱物,不准在办案过程中徇私舞弊。四是建立了干部职工学习制度,规定每个星期五下午为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时间,除学习种子管理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讨论研究一个星期内种子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集思广益,促进工作。五是建立品种退出和缺陷种子召回制度。依照农业部和省农业厅停止推广农作物品种公告,禁止停止推广品种进入市场销售,发现种子企业和经营户销售的种子质量有问题,予以召回。六是建立通报制度。对重大违法行为要在媒体公开曝光,起到威慑作用。

2.5做好四项工作,提高用种质量

一是通过质量监督抽查手段,加大对种子质量的管理力度,对不合格种子坚决转商或销毁处理。二是加强经营主体和品种登记备案工作。凡是从事种子经营的单位,必须经过种子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后,取得经营资格后才能从事种子经营活动。凡是进入本地市场销售的种子,必须严格进行品种登记备案和审查工作,没有通过国家、湖北省审定或审定不在适宜区域、没有在本地试验示范的品种一律不准销售。三是加大种子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宽松的执法环境。为了更好地宣传种子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在电视台举办种子法律专期节目、出动宣传车开展种子法规下乡活动、在农业信息网上工作简报、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的种子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种子打假护农的强大氛围。四是做好优良品种的试验展示、宣传推广工作。办好春夏播玉米、水稻、小麦、红薯等农作物新品种展示试验工作,逐步建立引进一批、试验一批、推广一批的新品种引进推广机制,解决大田品种多、种植分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