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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政中的经济学实践研究

政府财政中的经济学实践研究

政府财政审计是现代政府审计制度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审计理论界还是政府审计部门,一直都十分重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探索政府财政审计中的一些深层次理论问题,这些问题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即为什么要实施政府财政审计、怎样认识政府财政审计的基本功能以及政府财政审计政策的选择标准是什么等。上述三个方面的问题都与政府财政活动中会计信息配置特征有关。本文在分析政府财政活动中会计信息配置特征的基础上,运用政府经济学的基本观点分析上述三个基本理论问题。

一、不公平性:政府财政活动中会计信息配置的基本特征

政府财政活动中会计信息配置的不公平性(unequity)主要指政府财政活动的相关人获取相关会计信息的机会不平等。与不公平性相对应的概念是“公平”(equity)概念,其基本含义是机会平等。这里的“公平”概念不同于会计理论中的“公正”(justice)概念,前者是一种事前概念,后者是指实际结果的公平性,是一种事后概念。当然,这两个概念并非完全无关,增强机会的平等性可能会导致结果均等,但是,机会平等比结果均等更少具有平均主义色彩,从而可以刺激人们提高效率。在考察政府财政活动中饿会计信息配置问题时,政府部门的结果均等机制不仅消除了相关人搜集会计信息的动因,而且会破坏政府财政活动中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均衡关系,因为,按照平均主义观念,风险承担者不可能获得额外风险溢酬。因此,机会平等可以使公平与效率更好地统一起来。

在政府财政活动中,当相关人对相关财政活动享有不同会计信息时,我们定义政府财政活动在会计信息配置上具有“机会不平等”的特征,即不公平性特征;反之,如果所有相关人都有同等机会享有相关政府财政活动的会计信息,则政府财政活动在会计信息配置上具有“机会平等”特征,即公平性特征,在这种状态下,相关人之间的风险预期报酬都是相等的。

我们知道,会计信息是资产定价分工和专业化的结果,从本质上讲来源于资产的所有权。只有首先占有资产(包括公共占有和私人占有),才有可能对资产定价和考核,才会出现遵照所有者意愿的确认原则和计量属性表达的财务会计信息。“企业”的出现导致资产定价的第一次分工,出现了对资产定价的企业定价制度。为什么会有企业呢?因为,企业能够发现市场定价制度无法直接发现的资产价格,并且能够以有效的方式节约考核和定价费用。企业的定价过程就是企业搜集、评价和提供有关资产信息的过程。如果市场能够直接对资产定价和考核,且没有任何成本,就不会有企业,市场就会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ParatoOptimality),财务会计信息处于完全状态。“企业家”的出现改变了资产所有者的收益实现方式,进一步导致资产定价的分工和专业化。资产所有者将对企业交易的定价权让渡给“企业家”,代之以对“企业家”服务的考核,他们关心的不再是投入要素怎样获得报酬,而是通过谁获得报酬以及如何在委托结构中实现长期收益最大化。正是由于企业财务会计信息不对称,才使得资产所有者觉得有必要建立一种会计制度,连续地对“企业家”考核,于是,企业中就出现了专门向资产所有者提供的、用于实现其长期收益最大化的财务会计信息。因此,财务会计信息实际上是企业向资产所有者提供的一种财务信息,是资产所有者对“企业家”连续考核的结果。“企业家”享有资产所有者让渡的资产定价权,并且负责生产和提供财务会计信息,如何提供、什么时候提供、提供多少财务会计信息等,完全取决于“企业家”的理性行为,这进一步加剧了会计信息配置的不公平状况。因此,只要资产所有权分布不均匀,只要企业组织存在,只要存在“企业家”与资产所有者在委托结构中的利益冲突,财务会计信息配置就一定具有不公平性特征。

政府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功能增强,进一步强化了会计信息配置的“天然”不平等性。会计信息主要由从事财政活动的“内部人”提供和控制,而制定政府财政政策但远离财政活动的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利益相关的利害关系人,只能获得由“内部人”提供的会计信息,如何提供、什么时候提供、以及提供多少会计信息等,完全取决于“内部人”的理性行为。这样,会计信息在政府财政活动的“内部人”和“外部人”之间的配置上有“天然”的不平等性。有人认为,只要政府部门愿意,它们可以搜集相关会计信息,所以,政府部门之间的会计信息差别不应该看作会计信息配置不平等(inequitable)。信息经济学理论认为,每个相关者都会主动地搜集信息,直到信息的边际收益等于其边际成本为止。R.Wilson(1975)证明,在信息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着报酬递增效应,即随着信息规模增加,单位信息的成本下降,而其价值保持不变,结果是信息的预期报酬递增,因此,一定会出现大规模信息生产者和使用者的垄断行为。很明显,弱势相关人不可能公正地获取信息,而强势相关人总是能够经济地取得信息,并因此获取超额报酬。BaruchLev(1988)证明,假设投资规模大的投资者能够经济地获取信息,且这类信息具有报酬递增的特征,他们预期获得较高的超额报酬。由此可见,只要在政府财政活动中相关人在资源占有上是有差别的,会计信息配置总是不公平的,强势相关人总是能够经济地搜集并应用会计信息,并因此获得超额收益。

总之,根据现有的理论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政府财政活动中会计信息配置“天然”地具有不平等性,会计信息配置越不平等,政府支出效率就越低,政府活动的负外部效应就越强,政府的再分配功能会不断减弱,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上的作用不断下降,从而对整个市场形成负效应。实施政府财政审计就是为了减缓会计信息配置不公平性所导致的这种负效应。

二、帕累托改进:政府财政审计的基本目的

政府财政活动中会计信息不公平的基本原因是信息完备者拥有信息优势(theinformationaladvantage),按照会计准则定期公开披露相关会计信息和实施政府财政审计,就是为了抵减信息完备者的信息优势。根据政府经济学的基本理论,政府财政审计的基本目的并不是以信息完备者的损失为代价保护信息不完备者,从而使整个社会的损失为零;相反,其基本目的应该是减少信息不完备者的理性行为所导致的社会负效应,从而增进社会福利,这就是政府经济学中公共政策选择所遵循的“帕累托改进”原理。D.Friedman(1980)说:“在我们的社会中那种政府项目应该帮助贫困者的要求是合理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贫困者受益以其他人的牺牲为代价,而是说,通过帮助贫困者而使社会上每个人都更好,帮助贫困者并不仅仅是使贫困者幸福的一种途径,而是一种消除犯罪,……使我们城市更适宜住住的一种途径,等等,从财富的观点来看,从效用的观点来看,它是一种帕累托改进(Paretoimprovement)的再分配”。

人们通常认为,在政府财政审计中应该保护弱势相关人,因为这些弱势相关人通常受到财政活动中“内部人”(insider)的摆布,他们不可能充分地享有相关信息。这种观点在理论上是很难检验的,S.Ross(1979)说:“内部人和外部人之间信息监管的公平收益是很难识别的,因为这种收益主要依赖于传统观点,即外部人受内部人支配,因而需要受到保护”。事实上,弱势相关人在信息享有权上的不平等问题不仅仅是一个保护问题,它至少涉及两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即(1)弱势相关人的权益保护是否可以以牺牲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2)强势相关人的理性反映是否会在社会上形成负效应。按照公开披露准则将会计信息从信息完备者身上转移到信息不完备者身上,并对会计信息公开披露实施审计监督,有利于帕累托改进,也就是说,在会使部分相关人更好的同时不会使有些相关人的福利变坏,因为这会增加政府财政活动的风险分担(risk-sharing)的机会,降低会计信息的非对称性。当然,政府财政审计在实际效果上可能导致“纯福利再分配”(purewelfareredistribution),即部分相关人的福利改进以其他人的牺牲为代价,这是政府财政审计在实践中的附带产品。必须强调的是,即使这种再分配情况出现,它也不能成为判断政府财政审计是否有效的依据,政府财政活动中会计信息不对称在社会上或市场中形成负效应的可能性,才是我们判断政府财政审计有效性的基本依据,因为,这种负效应对市场的破坏力远远地大于财富再分配所造成的后果,政府财政活动的主要功能是为了支撑整个市场。

政府财政审计会降低会计信息供给效率,但是,如果不对会计信息实施审计监督,会进一步加剧会计信息配置的不公平性。这就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即松散的、自我约束的会计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实现会计信息配置的公平性?Baruchlew(1988)认为,如果会计信息非对称性状态只在较小的范围中存在,会计信息的自愿披露(voluntaryrelease)可以消除信息的非对称性;如果在资本市场中广泛地存在会计信息非对称性状态,自愿披露无法消除信息的非对称性,因为,信息完备者从专有信息中获得的私人利得远远地大于市场中信息非对称性所造成的损失。按照S.A.Ross(1979)的信息披露原则,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只有在自身利益驱使下才会自愿地披露会计信息,私人动机只会使信息披露处于一种次优水平(suboptimallevel)。B.Lew和Penman(1987)的研究进一步验证了上述分析,他们认为,除非投资者知道管理者拥有所需要的信息,否则,管理者没有动机主动地披露相关会计信息,因此,依靠信息披露者自律并自动地披露会计信息,不可能实现会计信息配置的公平性。

三、公平导向的利益标准:政府财政审计标准的基本导向

会计信息供给具有非惟一性特征,即按照不同定价标准对同一资产定价,会形成不同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即相关性(relevence)、可计量性(measurability)和可靠性(reliability),是会计政策选择的结果。同时,在政府财政活动中会计信息使用者具有多样化的特征,他们的能力和偏好各不相同,拥有的信息也不相同。更重要的是,会计信息披露涉及到不同利益团体的利益。因此,合理地确定政府财政审计标准,是有效实施政府财政审计的基本前提。

在会计信息使用者具有多样化特征的条件下,政府财政审计标准的选择导向是什么呢?我们知道,政府财政审计的基本目的是为了消除相关人在分享会计信息上的不公平性,以改进全体参与人的整体福利,因此,政府财政审计的基本标准应该是公平导向(equity-oriented)的利益标准,即政府财政审计应该有利于信息不完备者的利益,不应该仅仅局限于信息完备者的利益。公平导向的利益标准是政府公共政策选择的基本标准,在政府财政审计中应用这一标准,可以降低政府财政活动中会计信息的非对称性,减缓会计信息配置不公平带来的负效应。

政府财政审计标准的选择导向涉及到对财务会计基本目标的认识。FASB(1976)说:“财务报告的主要作用是为投资者和债权人提供对评估未来投资风险和报酬有用的信息。”提出所谓“决策有用论”。FASB的“决策有用论”没有反映出会计信息配置的“天然”不平等特征,也没有反映出会计信息使用者多样化的特征,更没有反映出会计信息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它不能够成为政府财政审计标准选择导向的理论依据。事实上,“决策有用论”在理论上一直受到会计学家的质疑,BaruchLew(1988)认为,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带有很明显的投资者主观判断(judgment)和推断(speculation)色彩,对某一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信息,对另一投资者决策可能是无关的,他总结出会计信息的基本特征,即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并不能够在撇开具体决策内容的条件下确定,在资本市场中并不存在着绝对的、对所有投资者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他以财务报告公开披露中的盈余预测为例说明这一论断。管理者的盈余预测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问题,它涉及到预测质量、管理者和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管理者的道德风险和公司经营秘密等,从“决策有用论”角度,我们很难解释为什么要对盈余预测监管,但是,从会计信息公平性的角度,这一问题是不难理解的,它至少说明(1)未来盈余预测的信息是不公平分布的,主要由公司内部人、银行、主要投资者知道这一信息;(2)某些投资者在决策中使用这一信息会形成超额报酬(excessreturns),这两点事实是对财务报表中盈余预测披露监管的基本依据。我国会计学家郭道杨教授在考察英美法系的会计法律制度体系后得出结论,“维护与保护市场经济下的所有者权益问题是会计法律制度建立的出发点,也是作为它的基本体系最终得以构建起来的落脚之点。”

政府财政审计中的公平导向利益标准是投资者权益保护理论的进一步深化,它要求政府审计部门在财政审计中把相关人者分为信息完备者和信息不完备者两大类,政府财政审计应该偏重于保护信息不完备者的权益,同时不以牺牲信息完备者的权益为代价。或许有人认为,信息完备者获取信息总是有成本的,他们应该利用这些信息获得超额补偿。根据投资决策的成本-收益分析,信息完备者的超额补偿要求是合理的,但是,公平导向的利益标准认为,任何信息都有直接或间接成本,不管信息的成本和来源如何,只要这些信息分布是非对称的,就一定会导致社会负效应。公平导向的利益标准主要是为减缓这种社会负效应而设计的,可以在总体上使市场的超额预期报酬逐渐变小,改进全体投资者的福利,并且不会抑制相关人搜集会计信息的动机。

四、结语

本文运用经济学的均衡分析方法和信息经济学的有关原理,考察了政府财政审计涉及到的基本理论问题,得到如下结论:

1.在政府财政活动中会计信息配置“天然”地具有不公平性特征,只有在帕累托最优的经济状态中,其不公平性特征才会消失。

2.在政府财政活动中,会计信息配置越不平等,政府支出效率就越低,政府活动的负外部效应就越强,政府的再分配功能会不断减弱,政府在社会资源配置上的作用不断下降,从而对整个市场形成负效应。实施政府财政审计就是为了减缓会计信息配置不公平性所导致的这种负效应。

3.政府财政审计的基本目的是保护信息不完备者的权益,同时不以牺牲信息完备者的权益为代价,以增进全体投资者的福利,实现“帕累托改进”。

4.公平导向的利益标准是政府财政审计标准的基本导向,它要求给相关人提供尽量公平的享有会计信息的机会,同时,尽量减少会计信息供给中效率和公平之间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