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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排放权经济论文

碳排放权经济论文

1材料与减排框架

1.1数据来源

文中所采用的煤、石油、天然气等能源消费量、地区生产总值、人口总量、资本存量等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处理方法为:1)国内生产总值按2000年的可比价换算;2)主要能源单位均经过统一换算,并认为能源消耗不存在地区差异,煤、石油、天然气的碳排入系数分别取1.0052、0.753、0.6173。此外,西藏和台湾暂不列入计算范围。

1.2减排框架的构建

减排框架必须体现公平与效率,保证各省区在其最优经济增长路径下减排。因此,文中提出碳排放权分配的两条基本原则:一是人均累计平等排放原则,即每个人均拥有通过一定碳排放配额来提高生活水平的平等权利和通过限制碳排放来保护全球环境的平等义务;二是差别原则,即在保证人类社会能够持续应对气候变化的前提条件下,允许不平等的减排安排,只要它有利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以这两条原则为基础,构建文中碳排放权分配框架。

1.2.1人均累计平等排放原则以2010年为分割点,将1990-2050年划分为历史时期和未来时期,则在人均累计平等排放原则下,各省域历史上的人均碳排放权均等,并且各省域未来的人均碳排放权均等。即历史时期碳排放权被剥夺的地区在未来时期应得到补偿,碳排放权盈余地区可出售,碳排放权亏损地区可向盈余地区购买。

1.2.2差别原则差别原则用来计算未来时期各省在最优经济增长路径下的碳排放量,并作为判断该省碳排放权盈亏的依据。该原则承认中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中存在非均衡性,给予各地区选择其最优经济增长路径的权利。在该原则下,要使落后地区的利益最大化,需使各地区保持在稳定增长路径下,不会因需求不足或需求过大而引起经济危机。为此,文中引入一个经济动力学模型,以此,计算并分配未来时期各省域的碳排放权。

2结果分析

应用上述减排框架,以1995-2010年为历史时期,2011-2050年为未来时期,计算出两时期中国各省份的碳排放权账户,得到中国各省份在历史时期和未来时期的碳排放权基本特征。

2.1历史时期各省碳排放权

历史时期内,各省碳排放权分布呈北亏损,南盈余状态,亏损地区以内蒙古、山西、河北、辽宁和上海为中心,向外递减,其中五大亏损地区亏损量占全部亏损量的67.5%,决定这一时期碳排放权的主要因素是人口与历史实际排放量,从分布上看,历史时期各省碳排放权的空间格局与我国早期的人口和工业空间格局较为一致,亏损省份的共同特点是资源依赖性较强,如山西、内蒙古均为能源生产大省,而东北三省和河北、山东等地区资源型城市也较为集中,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的工业基地,其能源消耗量也较大。盈余地区以四川、广西、河南和安徽为中心,向周边递减,三大省份盈余量占全部盈余量的48.37%,这些地方的共同特点是:工业相对较为落后,但人口优势明显。

2.2未来时期各省碳排放权,未来时期各省碳排放权区域分布状况与历史时期相比变化不大,但亏损和盈余集中度上升,亏损地区仍然集中在北方,盈余地区以南方地区为主。内蒙古、辽宁和山西仍是亏损中心,而四川、河南和江苏成为盈余中心。这一时期内,亏损量所占比重大于10%和盈余量所占比重大于10%的省份数量均比历史时期有所减少,但亏损和盈余中心的亏损和盈余比重值有所提高。内蒙古、山西、辽宁、上海四省的亏损量已占全部亏损量的67.7%,江苏、四川、河南三省的盈余量占全部盈余量的52.07%,亏损和盈余集中度明显上升。

2.3各省总碳排放权分布特征

在考虑历史公平性和未来发展公平性后,各省至2050年总碳排权基本特征如下:1)北方地区由于发展历史和资源禀赋原因,以亏损为主,而南方地区基本上以盈余为主;2)黑龙江、山西是碳排放亏损大省,而四川、河南是碳排放权盈余大省,前者主要受能源生产量过大影响,后者人口优势明显;3)南方地区经济活力较大,在最优经济增长路径设定下,南方部分地区经济转型压力小于北方地区,因此,南方地区能源消耗型企业的减少和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将有利于其盈余量的增加。从三大地区看,东部地区由于耗能大且需补偿历史欠帐,从而使该地区仍然成为主要的亏损区,亏损量占42.74%。中部和西部地区一方面由于其本身盈余量较大,另一方面加上历史时期内欠账省份的补偿,仍为主要的碳排放权盈余区,其中中部地区盈余量占41.37%,西部地区盈余量占37.56%。

2.4两时期碳排放权的空间格局变化

在历史时期和未来时期,碳排放权总体表现为东部地区亏损,中西部地区盈余的总体格局,但在三大地区也表现出一些特性:1)从省份数量上看,两时期亏损和盈余省份各占一半,变化不大,历史时期内,全国盈余省份与亏损省份均为15个,未来时期内,盈余省份数量增加1个;2)从地域上看,东部地区盈余省份占该地区省份的比重有较大提升,其它两大地区比重变化不明显,历史时期,东部地区盈余省份占该地区省份比重为36.36%,中部地区盈余省份占该地区省份比重为62.5%,西部地区盈余省份占该地区省份比重为54.55%;未来时期内,东部地区盈余省份所占比重上升9个百分点,而中西部地区盈余省份占该地区省份比重保持不变;3)从碳排放帐户看,东部地区盈余比重上升快,中部地区亏损比重上升快,西部地区盈余比重下降快,从而导致东、中、西部地区碳排放权变化波动较大,历史时期内,东部地区尽管部分省份有盈余,但盈余总量并不大,仅占7.32%,与之相反,该地区的亏损量占全部亏损量的57.56%,中西部地区的盈余量与盈余比重、亏损量与亏损比重均较为接近;未来时期内,东部地区碳排放权盈余总量比重上升较大,占到23.07%,上升近16个百分点,与此同时,该地区的亏损量比重下降为38.64%,下降近19个百分点;中部地区盈余比重基本不变,而亏损比重上升近10个百分点,西部地区盈余比重下降近10个百分点,而亏损比重基本保持不变,从而导致中西部地区碳排放权差异性扩大,且西部地区碳排放权开始超过中部地区。

3讨论

(1)由于CO2等温室气体是一种公共资源,其排放会引发负的外在性,从而导致市场机制失灵,若无政策干预,对个人利益的追逐将导致集体的灾难。而有效的干预方式之一就是碳排放权分配,在确定各省所获得的碳排放权后,各省可通过市场机制对其进行买卖,从而提高分配效率,增强各地区的减排积极性。

(2)中国的能源结构以化石能源为主,它既是产业发展基础,也是CO2等温室气体的主要来源,限制碳排放量就是限制某些产业的发展。在国际减排压力下,中国碳配额若给定,则碳排放权成为一种稀缺性资源,获取碳排放权越多的地区其产业发展阻力越小。因此,碳排放权实际上是一种发展权,对各省区的碳排放权分配实际上也是对各地区发展权的重分配和协调,其目的是缩小区域差距。

(3)发展初期,中国东部等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省份享受了发展的优先权,并排放了大量的CO2等温室气体,牺牲了中西部等经济发展水平低且碳排放量较少的省区的发展权,另外,北方大部资源型城市由于能源输出,尽管排放了大量的CO2等温室气体,但没有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因此,在未来发展中,发达地区需对这些地区进行补偿,一是在公平原则下对欠发达地区碳排权进行补偿分配,二是向碳排权盈余但欠发达地区购买碳排放权。

(4)考虑人均累计碳排放相等和差别原则所构建的碳排放权分配框架,可有效解决区域减排的公平与效率问题,促进经济发达地区对经济不发达地区进行碳排放权补偿,有利于拉动落后地区经济发展,缩小区域差异,该框架下,中西部地区为主要的碳排放权盈余区,将在未来发展中获益,但少数省份仍始终处于碳排放权亏损状态,如新疆、青海等西北地区的人口小省和山西、内蒙古等能源生产大省,这是由其经济基础、能源分布和人口等因素综合决定的,因此,未来还需引入其它分配原则对其补偿。

4结论

(1)从历史上看,受经济基础、能源分布和人口因素的影响,我国北方地区属于碳排放亏损的传统地区,而南方大部分地区属于碳排放权盈余地区。

(2)从历史时期过渡到未来时期,北方地区碳排放权亏损而南方地区碳排放权盈余的分布格局未有大的变化,反而亏损和盈余中心的亏损或盈余比重上升,表明亏损或盈余中心有集聚化趋势,由于亏损地区主要是能源输出省或人口小省,应引入其它分配原则对其进行补偿。

(3)从地域上看,两时期内,三大地区碳排放权亏损或盈余省份数基本保持不变,中西部地区为主要的碳排放权盈余区,但各地区总盈余量或总亏损量比重变化较大,东部地区盈余比重显著上升;中部地区盈余比重基本不变,而亏损比重上升较大;西部地区盈余比重下降较大,而亏损比重基本不变,从而导致中西部地区碳排放权差异性扩大。

作者:邓吉祥刘晓王铮单位: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省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科技政策与管理科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