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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教导立法

成人教导立法

摘要:经济的发展依赖于教导,教导的发达离不开对成人教导的重视。我国是穷国、大国办教导。成人教育所具有的在职、投入少、产出多、针对性强、灵活性大的特点决定在我国不仅当前,而且今后成人教导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无可替代的地位。但是我国目前成人教导的立法状况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成人教导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强成人教导立法。我们在分析国内外成人教导及成人教导立法情况的基础上,认为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调动成人教导的成人教导法,而且认为制定成人教导法的条件已成熟。

要害词:成人教导市场经济体制立法现状可行性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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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否要制定成人教导法,目前还存在着分歧,有的强烈要求制定,有的则认为没有专门立法的必要。我们在进行了专门的调查、研究之后,认为制定成人教导法势在必行。

一、我国成人教导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成人教导,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解放初期的工农教导。其主要任务和目的是对在旧中国没有受教导机会的广大工农群众进行扫盲,使他们把握一些工作和生活所必需的文化知识。第二阶段是在大规模扫盲运动之后,对从业人员进行文化基础知识的补习与提高,并进行有关职业技术的培养和职业道德的教导。从50年代后期到70年代,成人教导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成人教导的更大发展是从80年代改革、开放后开始的。这是成人教导发展的第三阶段。

成人教导发展到现在,与前两个阶段相比,已形成了以下特点。

首先,成人教导的形式、层次和内容发生了深刻变化。形式上除了传统的夜校、短期培训学校外,又有函授教学、电视教学、广播学校以及各行业的全日制专门学校,层次上由原来补习文化,必要的职业技术基础知识学习发展到主要对受完了基础教导,为进一步获得专业学历的人和已受过高等教导的人进行教导;内容上不断扩大,几乎所有的普通教导和职业教导的内容和专业在成人教导中都已具有。

其次,成人教导中的高等教导和岗位培训发展非凡迅速。由于成人教导对象的素质与经济发展息息相关,各行各业都大力推动、支持成教,使成教几乎与同一层次的普通教导并驾齐驱(见表1,表2)。

表1湖南省1984—1993年普通高校与成人高校在校生对比情况单位:万人类型19841985198619871988普高5.827.137.828.348.73成高4.727.388.078.129.13类型19891990199119921993普高9.118.828.869.5411.1成高10.69.927.077.749.78

表2湖南省1984—1993年普通中专与成人中专在校生对比情况单位:万人类型19841985198619871988普中专5.896.707.297.719.29成中专6.575.419.3515.039.82类型19891990199119921993普中专10.219.939.8510.6612.89成中专9.639.7019.6213.9315.10

第三、成教正朝着规范化发展,挣脱了过去那种因陋就简的困境和依附地位,走上了独立发展的道路。现今的成人教导已具有专门的治理机构、独立的教导机关、专任的教职人员和反映自己特色的教学内容、教导制度、教导设施。一切已开始走上正常运转的轨道,形成了相对完整的教导体制。

市场经济体制对社会成员的素质有更高的要求,这已为发达国家的实践所证实。一些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崛起也说明了这一点。正因为如此,成教在我国也将会有更大的发展,其地位和作用更显重要。这是因为,一方面普通高校培养的人才不仅数量有限,而且学习的内容也有局限;另一方面成教的特点更适合市场经济体制和我国国情的要求。

首先,我国是穷国办大教导,财力有限,成教投入少、产出多的特点正好弥补了财力有限的缺限(见表3)。

表31993年湖南省四类学校教师、校舍、学生数量比较表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中专成人中专专任教师(人)14541258194926107校舍面积(m的平方)437786180916935594121708421在校学生(人)11103679352128908150974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普通高校的专任教师与在校生的比例为1:7.6,成人高校则为1.30.7;普通高校在校生所占校舍人均为39M的平方。成人高校则为10.2M的平方;普通中专专任教师与在校生之比为1:13.4,成人中专为1:24.7,校舍普通中专人均28.1M的平方,成人中专则为113M的平方。

其次,成教周期短、针对性强、能在短期内针对市场的需要培养、培训社会急需的人才。

再次,成教有很强的灵活性。从方式说,可以是脱产学习,也可以是在职学习;可以短期培训,也可以较长时期学习。从内容上讲,有文化补习、岗位培训、继承教导、社会文化和生活教导、休闲教导等,涉及到政治、经济、科学、技术、业务教导、终生教导等各个方面。

成人教导的历史、现状及发展趋势雄辩地证实了成教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二、实行成人教导立法的必要性

1.落实成教战略地位、发挥成教作用需要法律的保障。

成教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并没有被全社会所有的人所认识,有的即使认识到了,但却没有付诸实现。“谈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和随意撤销成教机构,调走老师、占用校舍、减少经费的做法常常发生。如据《中国成人教导信息报》报道,仅1993年企业关停并转之后留下的职工教导机构只有原来的1/4或1/3。有的主张成人教导是基础教导、职业教导、高等教导的附属和补充,可以纳入这“三教”之中,没有独立存在的必要,等等。这些轻视和反对成教的思想和行为,对成教的发展是很不利的。要保证成教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成教的作用,改变单位领导人重视,成教就搞得好,领导人不重视,成教就开展不起来的“人治”状况,有赖于法律强有力的保障。

2.成教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成教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问题,碰到了不少困难。如宏观调控不够,体制不完备,办学自主权未得到充分保证,成教主动适应经济、科技发展,及时提供直接有效服务的机制尚未形成;教导结构和体制还有待完善,非凡是面向广大农村和乡镇企业服务的成教严峻不足,岗位培训的主要地位还未真正落实。教学上的成人特色体现还不够,教学质量有待提高,办学与需要、教学与实际、学习与使用的“三脱节”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办学效益还有待发掘;教师队伍素质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亟待改善等。就拿岗位培训说,据《文汇报》2009年5月2日报道,上海乡镇企业职工有150万人,大专以上学历的仅占总人数的0.2%,90%的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仅占职工总人数的1.8%。这还是在经济、文化发达的上海地区,其他经济不发达地区的情况更严峻。当记者问及职づ嘌滴尾铰募枘咽保簧倨笠抵魈寡?:我只要求职工出产品,培训是以后的事,也不是我个人的事,管不了。而职工们对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缺乏热情,认为只要有熟人、有力气就能找到活干。如此的认识与市场经济需要高素质的劳动者的需求极不适用应,长此下去,势必给经济的发展带来隐患。这一系列问题的解决,光靠政策的指导,口头的宣传、舆论的批评监督是远远不行的,立法才是最终的办法。

3.成教实践中的胜利经验需要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

便更好地指导今后的成教活动。

成教在几十年的发展中,积累了不少行之有效的胜利经验,这对成教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例如成人教导治理体制问题。198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8号文件对职工教导的治理体制是这样规定的:“加强领导、统一治理、分工负责、通力协作”,设立了全国性的机构,地方也设立相应的机构。中央统一发号施令,地方各级按令办事。这在当时实践起来很顺当。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成教再由中央统起来的做法不妥。于是在1987年国务院的《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导的决定》中规定:“成人教导治理体制与普通逃兴煌R逊⒄?成人教导的责任和权力交给地方和基层单位,给予充分的主动权。”于是撤销了职工教导最高领导机构,职责分散到有关部门。这有利于极大地调动各部门,地方的积极性。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中国教导改革和发展纲要》,以及2009年裨汗赜凇陡僖肥凳┑囊饧泄娑ǎ褐耙到逃?和成人教导由中央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调解和宏观治理。以学历教导为主的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原则上由各级教导行政部门治理。职业培训和在职岗位培训,原则上由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进行治理。这样的规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既把握了宏观调控,又调动了各级各部门各地方的积极性,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及时地将其上升为法律规范,就理顺了成教的治理体制,保证成教治理的规范化。

三、现有的成人教导规范不适应成人教导发展的要求

成教的蓬勃发展,使原有的调动成教的政策、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显得力不从心。政策缺乏普遍的约束力,严密的规范性,无强有力的执行保障和行政法规、规章的法律效力较低的特点,决定了成教应有更高层次的规范来调动,这有赖于成人教导法!成人教导交给地方办的体制,注定了成教地方性法规的地方特色。但共有的原则,通用的规范有待于统一。统一于什么?统一于成人教导法!

现有的有关成教的规范,绝大部分都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且分散,相互之间冲突。修改是必定的。与其小打小敲的修修补补,不如来一次大手术,一步到位,制定成教法。

已有的教导法规不能替代成教法。《义务教导法》是关于义务教导的法律规定,义务教导属于基础教导,与成教有着很大的区别。《教师法》只涉及到成教中教师的规定,成教中的其他很多问题没有涉及。《教导法》是教导的基本法,主要是对教导中的全局性问题作出规定,不可能全面地较为详细的规范成人教导。

即将出台的《高等教导法》和《职业教导法》不可否认,会包含有关成教的内容,如成教中的高等教导、岗位培训等,但它们只是涉及了成教中的部分问题,无法涵盖全部成教。

虽然,已有的和即将有的法律,对成教中的教师、高等教导、岗位培训作出了规定,但成教的其他领域,如社会成员的文化与生活教导、继承教导、休闲教导等仍是法律的荒芜区。而这些领域的重要性会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更显重要。法律不能忘了它们。而且,各个法律所站的角度不同,难以体现成教的特点。况且,把成教法律规范分散在各个法律中,是不利于成教发展的。法律规范的交叉是难免的。不能因为这种交叉,而牺牲一部法律。

从完善教导法体系的角度说,制定成教法也是必须的。基础教导有《义务教导法》,职业教导有《职业教育法》,高等教导有《高等教导法》,教导“四大块”中唯独没有成人教导法,这无疑是一大缺陷。

四、制定成人教导法的可行性

1.制定成人教导法的法律、政策依据。

《宪法》、《教导法》、《中国教导改革和发展纲要》为成教法立法提供了直接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宪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导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第二款:“国家发展各种教导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导。”第四款:“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导事业。”

《教导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是这样规定的:“国家实行职业教导制度和成人教导制度”,“国家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成人教导,使公民接受适当形式的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业务教导和终身教导。”

《纲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90年代乃至下个世纪初教导改革和发展的蓝图,是建立中国教导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作为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对立法有很大的指导作用。对成教,它规定:成教要“适应经济建造、社会发展和从业人员的实际需要,积极发展。”“要本着学用结合,按需施教和注重实效的原则,把大力开展岗位培训和继承教导作为重点,重视从业人员的知识更新”,“大力发展农村成人教导”,“成人学历教导要加强和普通学校的联合与合作,努力办出成人特色。”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我国法制建造的不断完

善,为成教法的制定提供了适宜的外部环境。

中国共产党十四大确立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一方面给山獭⒊山塘⒎ㄌ岢隽诵碌奶粽剑?另一方面又为成教立法提供了良机。因为市场经济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它要求一切重要的活动都必须在法制的轨道上运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给我国的法制建造注入了兴奋剂,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加强,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法律、法规纷纷出台。我国又迎来了一个法制建造的春天。这是成教法出台的温床。

党和国家的领导者、立法者对教导有足够的重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于1985年、2009年召开了两次全国教导工作会议,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教导法》颁布后,、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家教委等有关部门发出了学习和宣传《教导法》的通知。通知中表示,国家教委将围绕《教导法》的实施,抓紧制定与它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成人教导法作为调动成人教导的法律是《教导法》的配套法律。这些无疑对成教法的制定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

3.我国成人教导的实践活动为成教法的制定提供了良好的

内部条件。

成教的蓬勃发展,首先使成教法的调动对象和范围明确,清晰。成教作为一种非凡的教导实践活动,与其他教导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但经过较长时间的实践活动,成教的基本特点已日趋明显,那就是:成人性、在职性、短期性、多次性、社会性、灵活性等。它主要调动对从业成人劳动者进行的多种形式的教导培训活动以及其他教导活动。受教导者广及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其他劳动者,教导内容涉及政治、经济、科学、技术、业务各个方面。受教导的时间从就业后一直到终身。

其次,成教活动中的胜利经验、教训,为成教法的制定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宝贵材料。据不完全统计,从1980年到2009年,中央、地方颁布的成教目标、政策文件达150个左右〔1〕,对成教的地位、作用、目的、体制、治理、教学、经费以及成人学历教导、岗位培训、继承教导、成人高校、中专、干部教导、职工教导、农民教导、社会力量办学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它们中有些可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有了这些材料,成教法的立法进程可大大缩短。

五、国外成人教导立法的借鉴

有组织的成人教导在主要发达国家已有数百年历史。成教立法是20世纪初开始的。当时,主要的资本主义国家都发生了经济危机,资本家同工人的矛盾加剧。资本家为了提高生产力和“驯化”工人,比较注重对工人的教导,而工人争取生存和提高生活水平,也需要通过学习来把握、提高科技水平。在这种政治、经济背景下,国家以立法的形式把成教纳入了法制轨道。美国在1914年的《史密斯·利伐法》中就规定:联邦政府对州立大学开设的以自耕农为对象的农业公开讲座给予半费补助。英国在1924年制定了《成人教导规程》。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非凡是进入科技高度发展阶段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更重视成人教导,成教与成教立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日本在1958年制定了《职业练习法》,《社会教导法》,美国在1965年制定了《成人教导法案》,后于1970年、1974年、1978年进行了补充。联邦德国1969年通过了《职业练习法》。法国1971年通过了《继承教导组织法》,并于1978年、1984年进行了修订、补充。此外,瑞典、葡萄牙、墨西哥、巴西等都有比较完整的成教法案。广大发展中国家也越来越意识到了成教的重要性,已经或正开始进行成教立法活动。

纵观世界形势,不难看出:一切经济发达国家,教导必发达,而教导的发达无不与成教的相应发展有关。谁重视教导、重视成教,谁就会在国际大舞台上立下脚。19世纪80年代以前,英国统治了全世界,这之后美国成了最大的产业国压倒了英国。日本由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败国一跃成为经济大国,成为当前能与美国抗衡的一方,原因何在?韩国的报纸作了这样的分析,美国崛起时,其劳动力有90%受过教导和练习,而当时英国受过教导的劳动力只占70%。到1988年,美国的教导率下降到不到80%,日本则高达95%〔2〕。这组数字就是成教在国家中地位和作用的雄辩证实。

外国胜利的经验告诉我们,成教可以立法,成教必须立法。

综上所述,我国成人教导法的制定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必须的。那些反对成教立法、用其他法规代替成教立法,等待观望的态度是极不利于我国成人教导事业发展的。抓住时机,把握机遇,尽快制定成人教导法,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在文章撰写过程中,参考了长沙电力学院余晓波老师的资料,在此致谢。*

注释:

〔1〕2009年《智力世界》第6期

〔2〕《中国成人教导》2009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