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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道德

市场经济道德

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那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不要加强以集体主义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以下简称道德)建设呢?回答应该是完全肯定的:经济体制要转换,道德旗帜不改变;市场经济的上空不能没有道德的旗帜!然而由于多种复杂的原因,当前在这个问题上有些人还存有不少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只要抓好法制建设就行了,不需抓道德建设”;有的认为“搞市场经济必然开展竞争,而竞争就不能讲道德”;也有的认为“市场经济就得讲赚钱,而赚钱怎么能讲道德?道德良心值啥钱?”还有的认为“既然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需再念‘道德经’,经济搞上去了,道德自然也就上去了”,如此等等。上述认识虽说法不同,但其核心都是认为“搞市场经济不需要抓道德建设”。其实这是错误的,至少可以说,这些认识对市场经济和过德的理解是不全面的、不深刻的。要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就必须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毫不放松地加强道德建设。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题中应有之义。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动纲领一一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强调指出,要“加强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建设,反对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腐朽的生活方式”。我国第一部规范市场经济主体行为的重要法律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可见,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乃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

其一,提倡和坚持社会主义道德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者并不矛盾。

也就是说,提倡和弘杨社会主义道德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相适应的。

有的舆论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而市场经济的社会存在决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能提倡以个人主义为核心的利己主义道德而不应提倡以集体主义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这种立论,初听似乎有道理,但只要稍作思考,就可发现它是没有什么正经道理的。这主要是因为,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运行的方式,它是商品生产、交换过程中的一种调节手段,而不是经济基础,因而不可能、也不应该改变业已形成的、与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制度相适应的、以集体主义和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社会主义道德意识形态。还因为,我们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并没有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也就是说,我们的经济基础仍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诚如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的,我们是在坚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经济成分和分配方式为补充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它不是要改变我们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而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可见,变革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设”。既然我们社会的经济基础仍然是社会主义的,那么就应该继续提倡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培育出来的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

其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内在地包涵着道德。

有些同志之所以认为实行市场经济不需要坚持社会主义道德,这同他们对市场经济的理解不全面、不深刻是有直接关系的。我们所要实行的市场经济,是现代市场经济。而这种现代市场经济是有序地、规范地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要使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就必须在配置过程中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按照一定的规范运作,接受一定的规范约束。这种规范既包含法律规范,当然也包含道德规范。比如说,我们的市场经济也必须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开展竞争。

但竞争,一定要正当地进行,即要公开、公正、公平地进行。我国的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就是规范市场竞争主体竞争行为的一部重要的法律规范,任何一个竞争主体都必须严格遵守。为了保证竞争的正当进行,每个竞争主体必须做到诚实劳动、守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交易、一视同仁、童叟无欺、恪守信誉、讲究职业道德,如此等等。这些就是重要的竞争道德规范。可见,市场经济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它既包括“力争实现或超过个别价值”和相互竞争,最大限度地获取经济效益等类内容,同时也包括规范人们经济行为的规则、规章等类要义。可以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同时也是德治经济。如果不讲道德,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因此,那种认为“实行市场经济不需讲道德”的看法,是不正确的,极其错误的。

其三,市场经济的一般法则只有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保障下才能产生良性效应。即是说,要使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产生良性效果,避免或遏制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是绝对离不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作保障的。因为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对,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所产生的影响具有二重性。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人们的价值观必将产生一系列的转变。比如,在义与利的关系上,由过去的重义轻利变为义利并重;在公与私的关系上,由抑私崇公变为公、私并重;在平等与效率的关系上,由重平等轻效率变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等等。这些观念的变化对于提高人们的效益意识、自我意识、竞争意识、敢闯意识等,无疑具有促进作用。然而,“凡事过则绝”,真理与谬误常常只有半步之遥。市场经济的-般法则,如果不受先进道德的约束而任其自然地“过度”起作用,或与落后的思想道德相结合,那就会产生严重的负面作用。比如,市场经济的获利性原则,可能生成拜金主义和极端利己主义的腐朽风气,导致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损人利己、图利害人乃至图财戕命等缺德和犯罪行为;其等价交换的原则,可能导致权钱交易、金钱万能、“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腐败现象,从而丢掉集中体现我党优良作风和民族优秀精神的“全·G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其竞争性原则,可能导致“尔虞我诈”、互相倾轧、玩弄诡计等丑恶行径,进而形成“人欺人,人压人,人害人”的悲局;其优胜劣汰的原则,可能导致弱肉强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和“不问他人利益”、“不关心群众疾苦”的官僚主义,等等。对于此类可能产生的负效应,我们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必须设法加以避免和抵制。这也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与一般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之-。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四大报告客观而严肃地指出:“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支和消极方面”,因此。

“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宏观调控”,必须加强包括道德在内的保证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一系列规范建设。由此可见,对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我们,必须遵循而不能违背,但又必须做其主人而不做其“奴隶”,不能让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可能产生的负作用滋生、蔓延。作为共产党员来说,“既要以鲜明的党性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要以坚强的党性抵制和克服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

其四,只有提高了经济活动的主体即人的道德素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规才能更好地发挥禁罪止恶的威力。“道德兴而法生威”。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必须有严密的法律规范。但是,法总是要人去遵守去执行的。如果人的道德素质不高。道德观念不强,就会缺乏遵守法规的内在要求,缺乏弃恶从善、抑恶扬善的自觉信念和“慎独”精神,从而也就不可能自觉地去遵守法纪;就会有法不依,甚至知法犯法;就会挖空心思地投机钻营,钻法律的空子,利用法制的某些不完备去做损人利己、图利害人等坏事。进而法规就不可能“生威”。市场经济就会变形而不能正常运行。腐败现象就会禁而不止,社会风气也就不可能净化。

纵观腐败犯罪现象,其主体无一不是从其心中的“道德围墙”被其私欲、金钱欲侵蚀坍塌而开始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他们的腐败犯罪行为表现虽然不一样,但其道德的沦丧却是共同的。深究腐败犯罪的原因,固然有许多方面,但无论何也排除不了其道德良心泯灭这个深层的思想原因。一个人,如果失去了道德内律和道德良心,就会“比猛兽还凶恶”,就会“不顾一切地为满足私欲而做坏事”。

诚如有位伟人曾经指出的:如果连人的良心和圣教徒的遗骨也可以买卖(也即道德沦丧)的话,那么人间可还有什么罪恶不可因道德的沦丧而滋生呢?“道德立而好邪止,道德废而好邪生,刑罚不能胜”。一个社会,一个集体,士。果失去,了道德维系,那么恶行甚至铤而走险的罪行,就会防不胜防,打不胜打;风气坏到什么程度,也就不堪设想,进而也就无稳定可言。因此,道德是法律的“助手”禁恶止罪是离不开道德“辅佐的”,稳定社会是离不开道德维系的。在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走向成熟的过程,也就是逐步以道德信誉维系契约的过程。从本质上看,市场经济是以交易行为为基础的等价交换的经济。既要等价交换,就要求公平,而要公平,就须交易双方订立契约。然而,靠什么力量来确保契约的执行从而保证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呢?一般而言,大多数契约的执行是靠交易场内各方的守信或道德自律来促成的。当然,那也是离不开法制作“后盾”的。但是,法律只是强制交易各方履约的“硬性力量”,只是履约竞技场中最后的一道“保险岗”。如果交易场内人人都不讲交易道德,不守信用,不去履约,而都要仅靠法律制裁来促其履约,那么,市场交易怎能顺利运行?法又怎能发挥其禁恶止罪的威慑作用?

其五,道德素质是生产力的最活跃的因素劳动者的综合素质中不能缺少的重要素质。道德素质是劳动者的素质的有机构成成分。作为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是多种素质的集合,其中有身体素质、文化素质、技术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当然也包括道德素质,等等。此类多种良好素质相结合,才能构成良好的劳动能力。缺少其中任何一种素质或者说其中任何一种素质不好,都会影响其劳动能力。一个劳动者如果缺少良好的道德素质,就不可能自觉地奋发向上,也不可能有敬业乐业精神和爱岗守纪的组织观念,进而也就不可能自觉地干好本职工作。因此,提高人的道德素质,是提高生产力水平的内在要求,从而也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内在要求,良好的道德素质可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应该指出的是,市场经济本身不可能自发地生出先进的新道德;要使先进的新道德在人们的头脑里生长、发育,就必须搞好灌输教育。

为群众谋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共产党人的基本价值观。但现在“有些人心中的“道德围墙”已被“黄金潮”冲垮,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熔铸着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的社会主义道德价值系统,在其脑子里已经坍塌,共产党人应坚持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已被他们抛到九霄云外,为民行为在其身上已荡然无存。这些人心中只有自我私利,因而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利己主义这些早被世人批臭了的历史沉渣,又臭而复香。有的人把党和人民给予的权力作为捞取个人好处的资本,他们不是“为民当官,当官为民”,而是“为捞抓权,掌权就捞”。这些人自认“卡五卡六才能吃鱼吃肉”,因而“权柄芝麻大,也要耍一耍。”还有的认为,“按照政策办,发财发得慢”,因而他也“为了发大财,不惜胡乱来”。这些观念和行为同社会主义道德观,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必须加以纠正、剔除。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又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我们的结论是:市场经济的上空不能没有社会主义道德的旗帜,经济体制应转换,道德旗帜不能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