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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共管理能力提升策略

政府公共管理能力提升策略

一、强化宏观意识,变“全能政府”为“有限政府”

公共管理职能要分离出来由社会承担,充分发展社会中介组织、民间力量的作用。打破政府垄断地位,引人市场机制,把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分由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个人来共同承担,也就是说,政府在公共管理上要由全能走向“限政”。政府转变职能应以社会本位为导向,以社会利益和社会要求作为自身价值的参照体系,不断依据社会变量决定自身的结构、权限及其运行方式的转变。政府主要是社会的服务者、协调者和一定范围的干预者,社会才是主导者,因而评判政府职能的标准将不完全依仗效益和效率,而主要取决于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全球化背景下的地方政府管理逐渐趋向政府公共政策化、公共管理社会化,从而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

二、强调服务观念,实现由“管理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

“服务”是现代社会公共管理最主要的手段和职能。现代社会主张的公共管理责任就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通过服务的最大化和最佳化促进公共管理形成良性循环。新公共管理要求政府必须实现由“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随着城市化和社会现代化进程的深人,人民群众的社会公共需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对政府服务的渴望越来越迫切,要求标准也越来越高。因此,要做到一下几点:一是有效发挥公共财政职能。新增财力重点投向“三农”、社会公共事业、支持落后地区发展和安排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二是为企业、社会提供的经济性公共服务。三是着眼于最突出的社会矛盾,提供最紧迫的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四是政府为社会直接提供的最重要的产品是制度性的公共服务。五是要强化政府在社会公平、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方面的指标,并以此作为配置财政税收等公共资源的重要依据。六是积极稳妥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中的作用,形成多元社会主体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的格局。

三、强化对政府公共服务的监管

公共服务监管是指政府运用公共权力制定和实施规则与标准,以约束(政府内或政府外)独立运营的公共服务机构,以确保公共服务的提供效率和公平。主要包括准入资格、服务价格、服务质量、成本效益、普遍服务、竞争秩序、公共补贴、不分配利润政策的执行等。因此要做到:一是完善社会公共服务的法律框架。建立和完善现代公共财政制度,建立规范的财政供养制度,并通过相关法律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建立依法行政的理念、程序和实施机制,并在法律上保证公共服务事业放开准入、依法监管。二是合理界定政府职能。界定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作为服务供给者、出资者和监管者的不同职能。改变“政事不分、管办不分”的局面,建立合理、透明的检查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等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和绩效审计的重要作用。三是建立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现代监管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职能,形成包括完善的法律环境、专业化的行业监管机构、多种行业自律组织、多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多渠道的传媒和公众监督在内的现代监管体系。在由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加强“政府内监管”,改变政府部门自己制定政策、自己执行政策、自我进行评估的格局。在全面建设小康和建立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政府要切实履行向全社会公平、有效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尤其是在完善的预算和审计制度基础上,履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政责。

四、强调诚信意识,成为“阳光政府”

政府要有效地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离不开全社会的认可与拥护。没有信誉或信誉不佳的政府,就会失去民众的心理认同和支持,政府自身的能量就会受到限制。由于政府信用在整个社会信用中起着示范和导向作用,政府失信、缺信带来的后果是全社会的信用危机,因此必须高度重视诚信政府的塑造与建设。各级政府要像企业珍惜信誉一样,倍加珍惜政府机关的信誉。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既要树立政府权威,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又要注意避免朝令夕改,随意操作,失信于民。要通过诚信政府的塑造,带动整个社会信用制度的建立,不断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凝聚力,提高政府的公共管理能力。“阳光政府”,强调公共管理和公共行政在决策、程序和监督等方面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尊重社会成员个体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管理权,做到依法、透明。强化信用意识提高政府公共政策能力。因此,要提高政府公共政策能力,必须要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上作相应的制度安排。是有效实施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当务之急,实现由“缺信政府”向“诚信政府”转变。

总之: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一种全新的政府职能模式,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应从上述几个方面入手,进行根本性的改进与创新,进而构造一个有限政府的运作模式。同时,降低行政成本,把更多公共资源投向促进社会发展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并通过增强政府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让市场主体参与对服务质量的评价,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社会、企业良性互动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