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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教与经济社会互动启示

职教与经济社会互动启示

一、经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顺应经济社会互动发展的概况

伴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到来,英、美、法、德等国先后意识到职业技术教育在促进国家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多种形式举办学校职业技术教育,同时纷纷开始建立培养高层次技能人才的教育机构。如18世纪末,法国各地创建了一批商业学院和矿业学院等。这些专门学院由政府各部门管理,主要以某一特定学科领域为主或按照某一职业开设相关课程,内容多为近代新兴实用性科学和技术。专门学院的建立是对高等教育的一次重大变革,它们被统称为“大学校”,为法国工业化培养了大批实用型、专家型人才,直接推动了法国工业化的进程。19世纪初,德国建设了一批多科技术学院,开设包括工程、农业、建筑等课程,直接服务于工业发展需要,同时为国家政府部门输送人才。日本的工业革命起步最晚。19世纪中叶以后,日本开始进行明治维新,一边学习、移植先进国家的文化、技术和近代产业,招聘外籍技术员;一边在工矿业界及其他业界设立矿业学校、教育机构,培养技术人才。职业技术教育与产业的移植紧密相连,通常一个产业兴起,就有为其服务的职业技术教育学校随之开办。职业技术教育在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明治维新以后,日本的国力迅速增强。

1.第二次工业革命在促进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变革发展。第二次工业革命进一步密切了技术与科学的关系,科学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生产领域,涌现了电力、化学等崭新的工业。随着大工业文明的建立,产业化队伍迅速扩大,欧美各国都采取相应的措施推行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将原始的学徒制转为正规的学校职业技术教育,纳入整个教育体系,形成“双轨制”。同时,各国兴起“新教育运动”“进步教育运动”,纷纷开办了培养新式人才的“新学校”,重视手工操作,采用实际工作的方法训练学生,推动教育面向社会生产实际,促进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如德国早在19世纪前半期形成的“双轨制”进一步得到巩固,到20世纪后逐步制度化。1919年德国颁布《魏玛宪法》,把职业技术教育纳入了义务教育的框架之内。同时,由于大企业的快速发展,企业内部开始实施有计划地传授职业知识和技能的职业培训。1900年,许多大城市将学徒期青少年的学校补习教育定位义务教育写入法律,并决定让企业参与职业培训,承担培训的主要责任,使独立于生产的实训工场及跨企业培训场所得到迅速发展,同时以职业学校教育补充企业实训。这样,一个以工作岗位、实训工场及跨企业培训场所为依托的企业实训培训体系逐渐完善,企业和学校实施职业技术教育,二者互相合作、互相补充,形成了职业教育的“双元制”,并发展成为德国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形式。在1904~1914年的十年间,日本的工业生产增加了1.5倍,职业技术人才缺乏与日益发展的产业革命之间产生了尖锐矛盾。日本先后颁布《实业补习学校规程》《实业教育费国库补助法》等法律,推动职业学校的迅速普及和发展,并于1899年颁布《实业学校令》,使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趋于体系化、制度化,从而建立起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培养产业界需要的中等技术和管理人才。1903年日本政府颁布《专门学校令》,促进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机构的迅速发展,以顺应产业界加速发展和技术更新对更高层次技术人才的需求。从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中期,日本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获得重大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为各产业部门造就了大批专门技术人才,加快了资本主义工业化进程。

2.20世纪60年代以后世界范围的科技革命促使各国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来振兴经济和社会。“二战”成为各国展示技术实力的一个大舞台。各种新式武器的使用迫使各国政府不得不重新审视技术与职业技术教育。同时,战后的恢复与重建,物资匮乏带来的市场需求旺盛,大批退伍军人离开战场进入劳务市场,这些都使得职业技术教育成为首选的措施和途径。因此,各国都把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作为加速战后重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二战”后期军事科学技术转向应用于民用工业,极大地改变了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技术的发展导致产业结构以及就业结构的变化。美、日、法等国先后经历了三次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及各产业就业人口比例的变化。职业结构的变化直接影响到职业教育的规模和结构。战后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使人们对教育与国家命运、科技和工业的关系有了清晰的认识。各国为了迎接技术革命,努力推进教育的现代化,把职业技术教育作为发展国家经济的一种重要措施。“二战”期间,美国的军事技术得以空前发展,同时推进了相关工业如电子、航空等的发展。军人职业技术教育成为“二战”后美国职业技术教育的一大亮点。社区学院纷纷参与其中,开设短期训练课程,为战时军队培养大批技术人员。战后,大量退伍军人进入社区学院参加职业课程学习。因此,战后社区学院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成为美国高等教育结构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为了满足战后重建的需要,日本改革高中教育,设置普通和职业高中,加大对职业高中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职业高中教育的发展,基本适应了日本各个时期经济发展对人力的需求。日本还通过颁布法律,规范学徒、年轻工人的职业训练,引入终身训练体制的理念,设置了养成训练、提高训练、能力再开发等,使企业的培训制度逐步走向成熟。完善的企业内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使得日本能够保持极高的工作效率,赢得竞争。1952年,日本打破高等学校的单一结构,开始增设理工科大学和高等专科学校。在整个20世纪60年代,理工科院校、高等专科学校培养了许多高、中级技术人员,为日本经济的高速增长作出了贡献。20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经济转向低速增长,其产业结构开始由劳动密集型向知识集约型转变。为此,日本政府调整高中职业技术教育和设置新型职业技术教育专门机构——专修学校,使日本的高中阶段职业技术教育向综合化、基础化方向发展,使专修学校教学质量得到保证,发挥更大的作用。

3.20世纪80年代后,经济全球化及其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了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趋势,资本、劳动力和生产技术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也日益频繁。新的职业领域不断涌现,原有领域的硬件设施及生产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生产技术的更新周期加快,对较高文化素质和较高技能的知识型工人的需求更加迫切。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职业技术教育开始成为支持区域国际联合经济行动的重要措施。各国失业青年人数的增多,终身教育理念的提出,等等,都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面对挑战,美国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国家战略,先后实施《帕金斯职业和应用技术教育法案》,增加经费投入,并开展了一系列职业技术教育改革,使教育界、产业界合力强化职业技术教育。德国政府制定和颁布了相应的改革计划和法律,要把青年人和企业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期待纳入一个能确保其人口、质量并具备动机与创新能力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中,承认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学历等值等。同时,德国还提出了“关键能力”的概念,认为关键能力是跨职业的基本能力,对劳动者未来的发展起关键性作用。关键能力的培养成为职业技术教育课程开发和教学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并渗透在职业分析、培养目标、教学过程和考试中,在欧盟各国和澳大利亚得到广泛应用。澳大利亚为了解决部门间协调不力的问题,把教育部与劳动部门合为一体,于1987年成立了联邦就业、教育和培训部,对职业技术教育、训练、就业工作的政策和资源进行了整合,从体制上解决了协调不力和效率不高的问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各国高度重视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美国设立了“全国职业技能标准委员会”,以促进产业界推出全行业的技能标准体系,负责确认七类职业的技能标准供学校和企业采用。英国政府1986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NationalVocationalQualifications,NVQ),90年代又创立了普通国家职业资格制度(GeneralNationalVocationalQualifications,GNVQ),各类职业资格课程成为综合中学和继续教育学院、技术学院中职业技术教育课程的主体。1995年澳大利亚实施国家教育培训证书框架(AustralianQualificationsFramework,AQF),规范了全国各行各业的教育培训证书,并把职业资格分为12级,从半技术工人到技术员证书,从学士学位到博士学位,全部列入证书体系。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不仅在各国内部推行,而且逐步走向世界。欧盟制定了适用于欧盟各国的“欧洲职业技术教育通行证”,个人只要持有用英、法、德三种文字印制的证书,就可以在欧盟各国的劳动市场通行无阻。

二、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与经济社会良性互动的经验

1.政府高度重视、实施干预,是推进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职业技术教育的兴衰通常与国家的干预有着直接关系。尤其在工业化初期,即职业技术教育产生、发展的薄弱时期,政府的积极措施显得尤为重要。制定和实施法律是政府干预职业技术教育的主要手段,它对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起着导向和规范作用。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从制度建立到快速发展,各国先后采取立法的手段把职业技术教育纳入正规教育体系,有效地促进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每当经济社会发生大的变革、职业技术教育面临发展的关键时刻,政府通常都要实施立法。进入20世纪尤其“二战”后,各国相继扩大职业技术教育规模,调整学科结构,以适应产业结构变化。如英国颁布《1944年教育法》,推动了战后英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日本1951年颁布《产业教育振兴法》,促进了职业技术教育适应产业振兴的需要而发展。1963年美国政府根据国内产业结构急剧调整,继续大力推进劳动力再培训的社会现实,制定了《职业技术教育法》,以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立法的适应性。各国对职业技术教育立法既注意到法律的严肃性、稳定性,同时注意结合各自实际及时稳妥予以修订。通过立法,职业技术教育有了资金保障,充分体现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必须有物质保障的原则。1963年美国政府颁布《职业技术教育法》,对职业技术教育注入大量资金。财政的支持极大地促进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反过来,职业技术教育的大发展又促进了国家经济实力的整体提升。各国通过立法明确培训企业和受培训者的关系,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培训机构与人员资格的规定;对实施培训条例的监督和考试;对职业教育的组织管理和职业教育研究的规定等,使职业教育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违法必究的法律体系,以法律形式完善了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运行,促进了职业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

2.学习和借鉴是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环节。19世纪中期的世界博览会既是各国经济和技术互相交流的重要场所,又暗含着竞争和较量,成为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推进器。各国纷纷采取措施加强职业技术教育。1870年在彼得堡举办的博览会上,俄国提出了技术教育新方案,其教学组织严密而细致,运用分解技术,并按顺序进行教学。“俄罗斯法”直接影响了美国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日本代表团从“俄罗斯法”中大受启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极大地推动了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日本的职业技术教育之所以在其经济社会振兴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原因在于擅长对别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学习和借鉴。如果说日本对别国教育经验的学习模仿多于创新,那么美国在学习的同时则更注重结合本国实际加以更新创造。南北战争后,美国大学致力于向德国学习,并于1862年通过《莫雷尔法案》,创办农工学院,面向工农业实际培养专业人员,适应了各州发展经济的迫切需要。

3.产教结合是确保职业技术教育成功的唯一途径。目前,国际上比较公认的成功的职业技术教育模式主要有三种:德国的“双元制”、加拿大的“以能力为基础的教育”和澳大利亚的“技术与继续教育”,其共同特征就是产教结合。发达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了企业和学校在职业技术教育办学中的权利和义务,形成了政府、社团、产业界、学校共同举办职业技术教育的机制。企业负责提供职业训练场所,开发提供实习教学大纲,同时选派精通业务、受过职业训练的实训教师负责实习教学,使得产教结合在“产”的这一环节取得实效。

4.面向大众是职业技术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必然归宿。终身学习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国通过举办各种社区学院、职业训练、就业培训、老年大学等形式,承担了职中和职后的职业教育,使职业技术教育的功能得以扩展,成为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大职业教育”。

三、对我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启示

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化方向调整,高职教育的发展迎来了良好的契机。笔者以为还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进。

1.补充和完善职业技术教育立法,确保立法的可实施性。1996年9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虽然也明确了企业、学校和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但没有给实际操作带来法律依据,难以在各界推行。笔者认为,职业教育立法要把产业、行业、企业纳入到办学主体中,统合教育、培训及就业资源,改变由教育部门独打包唱的现状。纵观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无不以立法的形式对职业教育经费进行明确规定,并给予较大的资金支持。

2.实施二个“准入”,着力提高劳动者的综合素质。第一个“准入”是指通过合理设计,严格职业院校教师资格。在德国,要成为职业教育理论课教师必须在普通大学毕业后参加两次国家统一考试。第一次考试为知识和技能鉴定,合格后经历两年预备教师期和1年企业实践,再参加第二次考试,对经验与能力进行测试,通过后才可以获得职业技术教育教师资格。这样教师既受过教育教学训练,又具有行业和社会工作经验,可以为学生的职业教育发展提供良好的指导。担任实训的教师更要具备企业的实际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但并不要求大学毕业。德国政府还制定法规,要求职业院校各类教师每年参加进修培训,并作为应履行的义务。当前国内高职院校没有实施教师准入,师资大都为普通高校毕业生,理论略强,实践能力和经验缺乏,不利于职业院校学生的培养。第二个“准入”即通过立法规定企业用工必须持有职业教育证书。我国已经实行了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对初中后实行分流的学生除升入高中,其余应全部进入职业学校,接受规范的职业教育。实行企业用工持证准入,既有利于普及提高国民的文化素质和劳动素质,也有利于防止企业推卸职业教育责任。

3.改进现有的评价体系,严格考试制度。设立由行业、企业代表组成的职业资格考试委员会,采取统一标准,实行教考分离。德国的职业资格考试很严格,由各类行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职业培训考试,与培训学校无关。我们现在也实行了“双证制”,但举行考试的方式和程序都不同,有些证书在一年级下学期就可以通过考试获得,不需要经过系统的学习与实践,行业、企业对证书的认同度不高,致使各方对待考试不够严肃。

4.加强政府职业教育研究机构建设,发挥其咨询决策功能。政府可以通过设立职业教育顾问委员会或职业教育促进会等阶段性机构,从产业界聘请各行业专家与学者、教育家组成委员会,负责研究发达国家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状况、成功模式、对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研究本国职业教育是否充分适应了当前经济的发展、存在哪些问题等,提出解决对策或措施,为政府进一步立法提供决策建议和依据。

作者:熊翔单位:湖南科技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