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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核算在银行业中的运用

会计核算在银行业中的运用

一、北京银行简介

北京银行,即原来的“北京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6年1月8日,1999年底,将集中会计核算作为实现会计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北京银行在对荷兰阿鹿银行、英国汇丰银行等国际化大银行内部管理进行考察的基础上,于2000年上半年成立了集中核算中心,将以前分散在各支行的清算业务、核算业务、提入票据业务、会计信息等业务集中起来由核算中心统一进行和完成,这一改革不仅强化了商行会计核算对经营活动的监督职能,完善了自我约束机制,还实现了集约化经营,有效地降低了经营成本,极大地加强了北京银行的市场竞争力。至2009年9月末,北京银行已在天津、上海、西安、深圳、杭州、长沙设立分行,并在香港设立代表处,资产总额达到5,017亿元;资本充足率14.52%,年化资本收益率16.67%,均处于上市银行领先水平,在《银行家》杂志公布的最新全球,000家大银行排名中,北京银行按一级资本排名第178位,在中国银行业排名第11位,位居城市商业银行之首;按资产规模计算,北京银行排名第207位,在中国银行业排名第14位。北京银行之所以能在不到14年的时间里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与其率先实行集中化的会计核算是分不开的。

二、会计集中核算给银行业带来的正面影响

(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概念。所谓集中会计核算,就是在实现计算机联网处理和可靠的网络通信保障的基础上,按地区或行业实行会计业务的集中处理,将分散多级的核算体制统一为按地区或行业的集中核算体制。体现在银行业中,就是将分散在各支行、营业点的清算业务、核算业务、提入票据业务、会计信息等业务集中起来由核算中心统一进行和完成。

(二)具体会计核算内容的集中化处理

1、实现了资金清算集中。北京银行要求各总行、支行营业部在核算中心开立资金清算账户,支行间的本外币资金清算、系统内联行清算、总部贷款、投资、拆借资金的划转等业务,通过核算中心统一办理。在对外方面,总行在人民银行、上海清算中心开设的备付金账户,统一管理系统外的本外币资金清算,其中包括电子联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同城票据、银行卡等。

2、实现了损益核算集中。通过计算机程序的开发,北京银行将原来在总行费用科目中反映的各支行固定费用,直接反映在支行,按支行进行成本核算,并将全行的固定资产、递延资产、待摊费用,统一进行计提折旧、摊销、报废等账务处理;统一计提和划转全行工资、三项费用,税费实行统一计算,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备抵费用;各支行业务及管理费用的列支统一由核算中心集中审核并进行账务处理;实现全行年终决算通过计算机自动进行账务结转,由核算中心负责年终决算工作。

3、实现了会计信息集中。北京银行每年将各支行累计达1万余份的月计表、资产负债表、损益及损益明细表、年计表等,进行归集、整理、录入,建成全行会计信息库。依托计算机网络,实现全行会计报表的统一编制、汇总、报送,全行本外币报表合一,这些工作在一个工作日内便能完成。

4、实现了提入票据的集中核算。北京银行全行的同城提入票据由核算中心统一取票,经审查、验密、验印、进行批量记账。在全国率先实现了提入票据由人工处理向计算机处理的转化。通过票据清分系统,实现了与人民银行清分数据的传输,全行提入票据的清分、审核、验印、记账、图像采集、数据压缩及传输全过程的计算机处理。

5、集中会计核算还实现了贷款账务、转贴现账务的集中处理。贷款发放、收回、转期等情况实行日报制,通过网络的快速传递功能,确保行领导及职能部室及时了解信贷资金运转情况。

(三)会计核算部门组织结构及功能优化

1、完善了核算中心内部控制体系。在明确各项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北京银行将各项业务按正常业务、特殊业务,分金额分别进行授权控制。在此基础上,针对核算集中带来的资金风险集中、业务处理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的问题,建立了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体系。并结合核算中心的业务特点,明确了事中、事后监督的内容,有效地发挥了作用。从防范资金风险入手,北京银行在对集中处理业务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不同业务采用不同的监督模式。比如,对时间性强、业务量大的提入票据业务、费用报账及损益核算业务,该行采用柜员制与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方式。

2、保证了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北京银行实行集中会计核算后,将会计业务分为柜面业务(即前台临柜处理业务)和非柜面业务(即可以集中处理业务)两部分,并通过改革劳动组织,将柜面业务和非柜面业务从劳动组织上分离,使支行能够集中精力抓服务、抓金融产品的营销,对于完善服务功能和市场拓展,为从以管理为中心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的转化奠定了基础。由于核算中心承担了北京银行全行大部分的非柜面业务,对在日常业务中发现支行在执行制度和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发现、及时反映、及时纠正,保证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真实性、及时性。

3、充分发挥了监督保障职能。对清算账户的管理,由核算中心负责对全行集中资金清算账户的对账、核实工作。做到及时纠正和制止支行办理贷款、转贴现手续不全、会计操作不规范、账户使用不合规等行为,强化对集中核算涉及的相关过渡账户及共用账户的管理,做到及时对账,保证核算准确。做到及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反馈业务执行和操作中的问题,并及时提出改进和完善工作的建议。

三、小结

从北京银行的变化中,我们可以发现,集中会计核算,不仅强化了银行业会计核算对经营活动的监督职能,完善了自我约束机制,还实现了集约化经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的同时提高了经营效率,为现代化经营理念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对于还没有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国内银行,应该认识到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工具实现集中会计核算,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核算制度改革的重要趋势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