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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金融抑制与策略

农户金融抑制与策略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和趋势

1.金融机构宏观视角。张杰(2005)从长期视角研究中国农贷制度,认为应该给“内生金融”提供成长的土壤,完全照搬商业银行模式不适合中国农村金融市场实际。针对金融结构和资金价格中存在的问题,农民得不到金融支持,仅仅靠自我积累生产规模难以扩大,当前改革的方向首先是改善金融机构,增加能够给中小企业和农民提供贷款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增加涉农资金的供给(林毅夫,2007)。2.农户微观视角。Kochar(1997)基于印度的数据表明,印度农户普遍存在信贷配给现象。为了系统研究信贷配给给农户带来的影响,Boucher等(2008)在数量配给的基础上引进了“风险配给”的概念,并实证检验了风险配给对农贷政策的影响。Guirkinger等(2008)利用秘鲁的数据,在对信贷配给进行完备分类的基础上,实证检验了信贷配给对农户农业产出的影响。朱喜和李子奈(2006)区别了两种不同的信贷配给:数量配给和服务配给。所谓数量配给,即银行向农户提供的贷款数量不能达到农户的需求规模。服务配给是指银行拒绝向具有贷款需求的农户提供信贷服务。韩俊等(2007)利用全国1962户农户典型调查数据,应用Probit和Tobit模型对信贷配给条件下农户借贷的发生率和借贷需求规模进行估计。结果表明,利率不是农户考虑的主要变量,农户的家庭收入、生产经营特征和家庭特征是影响农户借贷的主要因素。李锐和朱喜(2007)利用Match模型区分了是否贷款和贷款多少,计量分析了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及福利损失的大小。研究发现,农户金融抑制的程度为70.92%,所有农户平均福利损失约为15%。刘西川等(2009)提出了一个可以直接识别和完备分类信贷配给的概念性框架,在此基础上实证检验了影响农户对正规信贷需求及其规模的因素。上述研究虽然加深了对农户金融抑制问题的认识,但较少涉及如何解决农户金融抑制问题。部分学者从农贷技术设计视角对该问题展开研究。为减少监管成本,贷款者通常要求借款者相互之间提供担保。ChristianAhlin等(2007)应用泰国数据研究居民财富与担保形式之间的关系。陈建新(2008)利用经济机制设计理论对传统的农贷技术、农地抵押技术和小额信贷技术进行了比较分析,发现在激励相容问题上,小额信贷和农地抵押都是符合激励相容条件的。在有效利用信息问题上,小额信贷技术的信息成本要高于农地抵押技术。小额信贷技术是市场环境处于中等完善情况下的最优选择,而农地抵押是在市场环境比较完善情况下的最优选择。Madajewicz(2010)讨论了联合担保和个人担保并存的经济学机理。研究发现,低收入者通过联合担保相互监管,有效降低信贷提供者的监管成本;低收入者中相对富有者倾向于使用个人担保技术。两种担保技术都是农户效用最大化的最优选择。

政策建议

1.农户收入结构作为经济信号减少农户金融抑制。农户收入分为家庭经营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随着农民外出打工、种粮补贴以及新农合等新情况的出现,农户收入结构发生变迁。具体表现为高收入农户的非农收入占比高,低收入农户的农业收入占比高,且二者差距有拉大趋势(潘志强、孙中栋,2007;陈立中,2008)。把农户收入结构作为一种能够反映农户类型的经济信号引入信号显示模型。给具有非农收入占比高的农户进行放贷可以有效减少农户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该建议实施的前提条件是金融机构能够以较低成本了解农户的实际收入结构,而这一点正是中小银行的优势所在。从农村金融的供求分析,“正规”的农村金融很难满足当前的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民间金融信贷为农村金融提供了必要的补充。在中国农村,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条件下,农村民间金融起到特殊又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有利政策的支持下,要鼓励民间资本在农村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专业化贷款公司,增加农村信贷供给,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设立民营银行,实现农村金融机构的多元化。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积极引入农村金融供给主体,培育多样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体系,使各金融主体在竞争环境下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降低农户贷款成本,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服务。2.农地租赁权抵押作为经济信号减少农户金融抑制。土地所有权是一个理想的抵押物,但是由于中国现有法律体系的限制,农户并不拥有土地的所有权,而仅拥有土地的租赁和使用权。虽然只有58.4%农户拿到了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叶剑平,2010),但是农户拥有土地租赁权确是不争的事实。3.个人信誉和小组联合担保作为经济信号减少农户金融抑制。个人信誉担保是一些非政府组织(NGO)实行的一种担保机制,该方法已经在实践中加以应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小组联合担保机制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担保机制。一些单独无法取得贷款的农户联合起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如果其中一位农户无法还款,则小组中的其他农户需要替他还款。这样部分解决农户既无抵押物又无足够信用申请贷款的难题。4.继续开展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农户社区内互助合作”的原则,构建盐城市地方性、区域性、小型化、草根性为主要特征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体系,是解决目前农村金融市场供求矛盾的最佳选择。农村合作性金融是合作社员联合起来自愿入股、团体互助的一种资金融通形式,与商业金融不同,它是基于互助原则、共担风险的金融形式,其本质上是一种“人合”即人的合作。合作金融组织与其成员之间,既是借贷关系,又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关系。通过社员之间的互相了解、制约,将社员与金融组织的信息成本内部化,来解决资金融通中信息不对称和监督成本高的问题。

本文作者:田建强作者单位:河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