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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经营论文

农户经营论文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土地规模;收入水平;贷款需求

中图分类号:F32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17)07-0118-06

一、问题的提出

农业资金投入对于新常态下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增长、缩小城乡贫富差距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期以来,农村金融供给总量不足、供求错位与结构不合理、服务效率低下,农民融资面临较大供给约束,资金的匮乏已成为严重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桎梏。然而农户缺乏金融机构认可的抵押物而难以获得抵押担保资金,农户“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矛盾日益加剧,严重制约新常态下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指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2014年11月、2015年8月,国务院相继出台《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等多项文件,明确指出,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允许“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

随着以承包地经营权抵押为特征的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不断推进和深化,国内学者围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展开了广泛的讨论。曹|等[1]、兰庆高等[2]、林乐芬和沈一妮[3]分别对宁夏同心、陕西高陵、辽宁法库、江海等地金融机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试验效果进行分析测算,认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能够激活土地的资产功能,而农地作为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赋予其融资功能,将农地经营权作为有效抵押担保品进行融资,可以缓解供给双方信息不对称与信贷风险,破解农户抵押难、担保难、贷款难的难题,为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资金不足问题提供了有效途径。曲福田和陈海秋[4]、叶剑平等[5]也指出通过建立健全的土地产权流转机制以及承包经营权证书的发放,能够促使土地产权有序流转,产生规模化经营。在农户的资金借贷需求及影响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因素方面,明道江[6]、田代臣和王骄阳[7]的研究表明,农户在生产和生活过程中对资金有很大的需求,尽管农户的收入水平差异很大,但农户的资金需求均无法得到满足。惠献波[8]通过实地调查,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较好地契合了农民正规信贷需求,农户普遍具有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于丽红等[9]利用辽宁省的数据实证分析表明,户主受教育程度、土地面积、家庭年收入、贷款利率和对政策的认知、家庭人口数是影响农户农地抵押贷款需求的主要影响因素。马鹏举和罗剑朝[10]则运用宁夏同心农户的调研数据,分析发现户主性别、家庭人口数、土地经营面积、人均收入、社会关系等是影响农户参与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需求的主要因素。

通过梳理文献可见,学界普遍认同农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验作为我国当前农村土地制度、产权制度、担保制度的一种突破和尝试,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农户“贷款难、难贷款”的问题,而农户在进行农业生产经营和家庭消费中也普遍面临资金借贷需求,并实证证实了影响农户资金需求的决定因素。其中,土地规模和农户收入水平是多位学者共同关注的决定性因素。然而已有的文献均针对土地规模、收入水平的单向作用研究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而并未将土地规模与收入水平结合来研究两者在影响农户贷款需求时是否存在交互作用。因此,本文试图从农户层面考察土地规模、收入水平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并分析二者是否存在交互作用,交互作用是如何影响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从而深入探讨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验情况,以期完善和进一步推广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提高农村金融支农效率。

二、研究设计

1.研究假设

大量的文献认为,经营更大规模的土地、拥有更高的收入往往更容易获取金融机构贷款,而经营更大规模的土地也更容易获得高额收入,高收入农户也往往相对更能进行规模化经营。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土地规模、收入水平是同时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产生作用的。当土地规模、收入水平均处于高水平时,二者具有促进作用,能提高农户贷款需求;当农户收入水平与经营的土地规模不对等时,二者可能存在交互作用,从而影响农户的贷款需求。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作为充分利用农户持有的农地经营权作为抵押品的支农贷款业务,农地规模的大小对农户的贷款需求具有重要影响。肖轶等[11]指出,随着农地规模的扩大,规模化生产带来各项生产资料和设备的投入也随之增加,农户的融资需求也随着土地面积的增加呈现递增趋势。黄惠春[12]也认为在缺少抵押物的情况下,农户更愿意通过农地抵押获得资金,农户参与农地抵押的意愿也就越为强烈。同时,关于收入影响r户借贷行为方面,诸多学者普遍认为农户家庭收入是影响农户借贷需求行为的重要决定因素,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对于借贷的需求明显不同。刘松林和杜辉[13]则特别强调,高收入农户往往较低收入农户表现出更强的农业投资积极性,借贷需求也更强烈。因此,当土地规模、收入水平均表现为高水平时,农户对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越强。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当土地规模、收入水平均表现为高水平时,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更加强烈。

农户拥有的土地是农户最基本的生存保障资产,对于大部分小规模经营农户而言,土地的生存保障功能远大于其融资功能。惠献波[8]证实了小规模农户依靠自有积累就能够解决资金缺口,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较小。金媛和林乐芬[14]的研究表明绝大多数小规模经营以非农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小农户没有农业投资方面的资金需求。曹|等[15]通过测度不同土地经营规模农户的贷款意愿得出,土地规模较小时,高收入农户比低收入农户贷款意愿强。周小斌等[16]对影响中国农户借贷需求的因素进行分析认为,农户经营规模对农户借贷需求具有正向影响,而农户自有资金支付能力对农户借贷需求有负向影响。因此,当土地规模表现为低水平时,我们预测只有低收入农户可能将农地经营权进行抵押贷款,且随着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对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越弱。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当土地规模表现为较小规模时,农户收入水平越高,其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越弱。

对于大多数低收入农户而言,其自有资金规模较小,用以维持家庭消费及大规模生产经营面临的资金缺口较大,其以农地经营权作为抵押物获取贷款的意愿往往更为强烈。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3:当农户收入水平较低时,经营的土地规模越大,其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越强。

2.研究样本和数据获取

本文数据来源于笔者所在团队2014―2015年对宁夏同心县、平罗县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区农户的入户调查,选取的样本均是西部地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区。调查在当地人民银行、农商行及村委的共同协助下采用四阶段分层抽样方法(省―县(区)―镇―村)进行实地入户调研。样本数据基本代表了西北地区不同经济条件、不同农业类型农户的总体分布特征,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调查累计共获得有效问卷1 272份,问卷内容涉及农户基本信息、贷款经历与评价、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政策落实情况、未来融资需要与打算、意见和建议五个模块。

调研的数据中,农户年龄集中在30―59岁范围内,占样本总数的83.20%;户主文化程度在初中及以上占比66.30%。总体来说,农户家庭的经营类型主要以兼业经营为主,占比74.20%;土地经营规模较小,20亩以下占比71.10%;农户收入以低收入为主,8万元以下年收入农户占比51.00%。样本农户基本特征情况如表1所示。

三、模型构建与变量说明

本文的一个研究目的是分析土地规模、农户收入及其交互作用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因此本文拟采用包含一个交互项的Logit模型式(1)进行测度,式(2)是估计土地规模、农户收入及其交互作用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效应。

本文拟采用包含交互项的Logit回归对影响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因素进行测度。模型(1)包含主效应变量与控制变量,估计土地规模、农户收入与控制变量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模型(2)包含主效应变量、交互项变量与控制变量,估计土地规模、农户收入及其交互项变量与控制变量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模型(3)包含土地规模、交互项变量与控制变量,估计土地规模、交互项变量与控制变量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模型(4)包含收入水平、交互项变量与控制变量,估计收入水平、交互项变量与控制变量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具体公式如下:

p(y1=1)=Φ(α+β1x1+β2x2+βiother+u)(1)

p(y1=1)=Φ(α+β1x1+β2x2+β3x1x2+βiother+u)(2)

p(y1=1)=Φ(α+β1x1+β3x1x2+βiother+u)(3)

p(y1=1)=Φ(α+β2x2+β3x1x2+βiother+u)(4)

其中,当农户具有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时,y1当农户具有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时,y1取1,否则取0;x1表示土地规模;x2表示农户收入水平;x1x2表示土地规模及收入水平的交互项;other表示其他变量;β1和β2分别表示土地规模、收入水平影响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系数;β3表示土地规模及收入水平的交互作用交互项变量影响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系数;βi表示其他变量的影响系数;u为标准误差项。

从理论上来说,除土地规模、收入水平外,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一般受户主个人特征、家庭特征、农户对贷款的认知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文选取这些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分析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判断农户家庭土地规模、收入水平及其交互作用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各变量说明及统计性描述如表2所示。

四、实证分析

本文主要研究农户家庭土地规模、收入水平及其交互项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在分析过程中,具体运用Stata12.0统计软件对实地调研的农户数据进行Logit回归。模型(1)为控制变量及主效应变量,不含土地规模与收入水平的交互项;模型(2)为控制变量、主效应变量及交互项变量;模型(3)为控制变量、土地规模及交互项变量;模型(4)为控制变量、收入水平及交互项变量。通过对模型(1)―模型(4)进行对数似然比检验,显著性水平均为0.00,模型整体拟合效果较好,具体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

从模型(1)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不含土地规模与收入水平的交互项变量时,土地规模、收入水平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具有极为显著的正向影响,通过了1%显著性水平检验,可以说在不考虑土地规模及收入水平的交互效应时,随着农户土地规模的扩大和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随之增强,证明了本文的H1。

从模型(2)回归结果可以看出,考虑土地规模和收入水平的交互项变量时,农户土地规模、收入水平依然通过了1%显著性水平检验,均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但两者的交互项变量则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在农户土地规模和收入水平的主效应影响下,农户土地规模和收入水平的交叉项并不能显著影响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即农户土地规模与收入水平同时上升,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并不具有显著影响。值得一提的是,从模型(2)交互项的结果来看,尽管其并未通过显著性检验,但系数为负,我们有理由猜测土地规模和收入水平的交互项对模型结果存在一定影响。

从模型(3)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农户土地规模的主效应变量及土地规模与收入水平的交互项变量均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产生正向显著性影响,并均通过了1%显著性检验。这表明,当农户收入较低时,农户家庭土地规模的扩大能增强农户参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随之提高,证明了本文的H3。可见,大规模土地经营农户对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较为强烈,尤其是对于规模化经营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是缓解农户资金困难的有力方式。

从模型(4)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农户土地规模和收入水平的交互项变量通过了1%显著性水平检验,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具有极为显著的正向影响,而农户收入水平则未通过显著性检验。这一结果表明,当农户家庭土地规模处于较小规模时,随着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的贷款积极性并不会增强,其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也并不会提高,证明了本文的H2。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对于较多小规模农户而言,其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较小,这项业务较难吸引该部分农户的参与。

此外,我们还发现了影响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其他主要因素。从上述四个模型结果来看,户主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经营类型、村干部、银行职员、贷款经历、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了解度是影响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重要因素,且均通过了1%或5%的显著性检验。其中,户主性别、文化程度,村干部、银行职员、贷款经历、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了解度均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具有显著正向影响。这表明,男性户主、户主文化程度越高、有贷款经历的家庭以及有成员担任村干部或银行职员、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越了解的家庭,对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也越强烈。而户主年龄、经营类型均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可见随着户主年龄的增长,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随之降低;农户非农经营较纯农业经营收入较高,对于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较低。

五、结论与启示

1.结论

本文运用包含交互项的Logit模型测算了土地规模、收入水平及其交互项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影响,得出以下结论:第一,土地规模、收入水平对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具有极为显著的正向影响;当农户收入水平较低时,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随土地规模的扩大而提高;当农户家庭土地规模处于较小规模时,随着农户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并不会提高。第二,户主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经营类型、村干部、银行职员、贷款经历和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了解度是影响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的重要因素。

2.启示

基于研究结论,本文得出以下启示:第一,未来各地政府及金融机构仍需不断加大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宣传力度,扩大农户对贷款业务的知晓度,深化客户管理模式,引导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有效需求。第二,针对不同农户需求的差异性特点,依据不同贷款对象和用途划分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扩大业务惠及面。适当结合当地农户有效融资需求划分差异性贷款额度,充分发挥抵押贷款对较高收入农民的有效性;对大规模经营农户依据其经营能力、还款能力适当实施农业生产专项抵押贷款,适当放宽还款时限,满足农户多样化的借贷需求。第三,加大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补贴力度,从而降低贷款农民的还贷风险。一方面逐步消除中低收入农户的抵押贷款顾虑;另一方面降低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让更多的中低收入农户参与到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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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林乐芬,沈一妮. 异质性农户对农地抵押贷款的响应意愿及影响因素――基于东海试验区2 640户农户的调查[J]. 财经科学,2015,(4):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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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叶剑平,蒋妍,丰雷. 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调查研究――基于2005年17省调查的分析和建议[J]. 中国农村观察,2006,(4):4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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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田代臣,王阳. 农户贷款需求与供给的调查分析――以百色右江、田阳等五县(区)为例[J]. 区域金融研究,2009,(9):44-45.

[8] 惠献波. 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河南省四个试点县的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3,(2):9-15.

[9] 于丽红,陈晋丽,兰庆高. 农户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需求意愿分析――基于辽宁省385个农户的调查[J]. 农业经济问题,2014,(3):2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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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肖轶,魏朝富,尹珂. 农户农村“三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重庆市22个县(区)1 141户农户的调查数据[J]. 中国农村经济,2012,(9):8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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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何军,宁满秀,史清华. 农户民间借贷需求及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基于江苏省390户农户调查数据分析[J].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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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韩俊,罗丹,程郁. 信贷约束下农户借贷需求行为的实证研究[J]. 农业经济问题,2007,(2):44-52+111.

[16] 秦建群,吕忠伟,秦建国. 中国农户信贷需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基于Logistic模型的实证研究[J]. 当代经济科学,2011,(5):27-33.

[17] 曾学文,张帅. 我国农户借贷需求影响因素及差异性的实证分析[J]. 统计研究,2009,(11):8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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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经营论文范文第2篇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小额信贷在我国的生命力初步显现。宿迁作为江苏这个发达省份中经济发展相对较弱的城市,在小额信贷业务的发展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我们在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陈集村,针对农户参与小额信贷业务的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

此次调查涉及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农地状况、农业经营、消费、信贷与储蓄等方面的信息。调查抽样方法为系统抽样。调查采取调查员直接入户问卷调查的方式。调查共收回问卷100份。

1.农户小额信贷的需求情况

调查发现,所有接受调查的农户均有不同程度的借贷需求。我们对所有农户的借贷目的进行了调查。结果如下表:

根据调查,农户参与借贷的主要目的大致可以分为消费和生产经营两类,在消费类中,文化教育支出以43%的高比例排在首位。而生产经营类中,购买大型农机所占比例较高,为25%。

2.农户参与小额信贷的情况

在接受调查的100户农户中,参与了小额信贷的为84户,占84%。这表明当地相当多的农户参与了小额信贷,小额信贷的普及度较高。

我们将所有农户以收入分为五组,分别计算各组参与小额信贷的农户占该组户数的比重,结果如下表:

参与借贷的84户农户,平均收入为16888.50元。从表中得知,各层次的借贷比重大致相同且略呈递减形式,其中5000-10000元收入组,借贷者比例88%,为最高。

二、影响农户参与小额信贷的因素分析

(一)影响农户参与小额信贷的理论因素

影响农户借贷需求的主要因素应包括、农户经营规模、农户收入、农户财产和自有资金状况、农户生产投资规模农户大额生活现金支出以及农户借贷利率等。

1.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

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对农户小额信贷需求具有正向影响。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越大,对资金的需求规模就越大。

2.农户的收入、财产和自有资金状况

农户的收入、财产和自有资金状况对农户的借贷需求具有负向影响。收入水平越高,财产和自有资金的规模越大,农户发生小额信贷的可能性就越小,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就越小。

3.农户的生产投资规模

农户的生产性现金投资规模越大,农户对资金的需求也越大。

4.农户现金支出

现金支出又分为农户基本生活支出和大额现金支出。其中农户文化教育等大额现金支出会对农户借贷需求具有正向影响。

5.农户借贷的利率

根据一般的市场机制,借贷利率与农户的借贷需求应具有负相关关系,即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农户借贷需求随利率的上升而下降。

(二)影响农户参与小额信贷因素的计量模型

为得出各因素对农户小额信贷的影响程度,这里建立Logit模型进行分析。模型中,被解释变量为农户是否参与小额信贷,解释变量选取农户耕地面积、农户总收入、农户现金资产、农户人均基本生活支出、农户生产经营支出、农户文化教育支出、农户医疗卫生支出7个因素。

在介绍模型之前,对各因素进行定义:

模型的具体形式如下:

式中Y表示农户是否参与小额信贷,其余各变量含义见表4,β是各解释变量的待估参数,β0是常数项。

(三)模型检验的结果

我们运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100个样本数据进行了Logit回归处理。在处理过程中,采用了逐步筛选法。计量估计的结果大部分与理论分析一致。

根据模型计量结果,将影响农户参与订单农业行为的主要因素、显著性和影响程度归纳如下:

1.农户的经营规模对农户借贷需求具有正向影响。

即经营规模越大,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倾向越强,需求规模也会越大。这一分析结论与假说1相一致。

2.农户的投资和支付倾向对农户的借贷需求具有正向影响,说明农户生产投资是形成农户小额信贷需求的重要因素。

3.生产投资规模越大,其对信贷的需求规模也越大。农户的教育现金支出对农户的小额信贷需求也具有明显的正向影响,这说明,教育方面的现金支出往往超出了农户的现期支付能力,是造成农户举债的一个重要因素,这一分析结论与假说3、假说4基本一致。农户的现金资产状况对农户的借贷需求具有负向影响。这一分析结论与假说2基本一致。

4.农户收入对农户参小额信贷行为影响不明显。从模型的计量结果看,农户的总收入这个变量系数的统计检验不显著。这些结果与前面的假说不一致,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五、简单的结论和建议

本文研究表明,农户参与小额信贷的行为受农户的生产经营规模,农户的自有资金状况以及农户的大额资金支出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这些不同因素的影响程度各不相同。

在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首先,对小额信贷给予政策的优惠和扶持,如在小额信贷机构的税费上予以减免等。二是简化农户办理小额信贷业务的手续,提高农户参与小额信贷的积极性。三是结合当地经济情况,对农户进行培训,使之主动适应产业结构调整,以充分发挥农户小额信贷效益。

参考文献:

[1]杜晓山.中国小额信贷十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5.

[2]曹子娟.中国小额信贷发展研究[M].北京: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6,1.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农业合作社,农户收入,丹阳市,丹徒区

 

一、 引言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对国家的粮食战略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然而,农业作为一种天然的弱质产业,具有投入时期长、收益较低等特点,同时,由于农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自然条件、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农业又成为一种高风险产业。传统上,我国是以小农经济方式进行生产和经营的,这直接导致了农业从业者抗风险能力的缺乏。首先社会实践论文,个体小农没有足够的能力对市场信息进行收集和整理,其经济决策经常不能反映市场需求。其次,小农因为生产规模小,市场谈判能力较弱,而无法通过谈判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价格论文开题报告。因此,农户希望能通过一些制度和组织,与同业经营者,与上下游经营者进行结合,以减少风险,增加收入。于是,农业合作社划时代地产生了。

自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一股兴办农业合作社的热潮,各种形式和产业的合作社工作开展地如火如荼。特别是2006年《合作社法》颁布之后,农业合作社得到了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推广,农业生产和经营开始焕发出新的生机。但是,目前的农业合作社出现了求量不求质、管理不规范、利润分配不合理等一系列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这些问题社会实践论文,农业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必将受到致命的打击。

针对农业合作社所存在的问题,大批专家和学者都进行了不同角度的研究并提供了政策建议。一部分专家从合作社的产生和发展入手,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内源性根据;也有一些专家着眼于合作社的组织结构,从管理和组织的角度进行探讨;另外,也有相当多的专家通过研究认为合作社的立法才是关键之处。总之,专家们的研究大多是针对组织自身开展的,而针对农户的研究相对较少。实际上,农户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微观主体,具有主观能动性,他们的态度和意愿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发展。

因此,本研究正是从农户的角度出发,通过问卷调查、统计描述的方法,分析农户参与农业合作社的现状与态度,并计量分析农户参加合作社的行为对收入的影响,从而为发展农业合作社规模、推广合作优势、更好地以合作社形式增强农业竞争力、保障农户利益提供政策建议论文开题报告。

(二)文献综述

杨惠芳(2005)认为,解决农民增收的关键在组织创新,建立有利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市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使我们找到了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和载体。

韩洁、薛桂霞(2007)认为,农业合作社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是显著的,这不仅表现在其市场经营和谈判能力的增强社会实践论文,更与生产一体化、二次分红等因素有着密切关系。

王新利,李世武(2007)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优越性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基础的。要使这类组织获得长远而良好的发展,进而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强有力的帮助,政策的实行需要遵循这一基本原理。

二、 数据分析

(一)数据来源

本次数据由本班四位同学利用暑假时间前往丹阳市丹徒区实地调查获得,我们走访了当地茶叶合作社周边的4个村落,共发放问卷220份,通过剔除信息明显错误、前后矛盾和异常的问卷21份,实际有效问卷为199份,有效率高达90.45%。

(二)数据分析

1、数据分析分为描述分析和计量分析两部分。在描述分析中,将参加合作社农户与未参加合作社农户户主的年龄、文化程度、身份(是否村干部或党员)以及家庭农业劳动力比例、农产品销售价格等指标做横向的比较,以此对这两个群体的特征做出基本的描述。在计量分析中,选择农户总收入为被解释变量,家庭种植规模、非农收入、是否加入合作社、生产资料成本为解释变量,采用Cobb-Douglas模型进行计量。

2、描述统计:

(1)年龄: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户主平均年龄为47.36岁,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户主平均年龄为47.40岁,且两个群体中户主年龄都是呈正态分布的,因此,户主年龄没有显著差异论文开题报告。

(2)文化程度:将户主受教育程度按文盲、小学、初中、高中或中专、大专及以上分别赋值为1、2、3、4、5社会实践论文,则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中,这五项比例依次是0,8.82%,47.05%,26.47%,17.65%,平均值为3.14,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中,这五项比例依次是0,12.12%,76.97%,4.84%,4.84%,平均值为3.11.从各种文化程度分布比例来说,未参加合作社的户主文化程度相对较低,但总体均值较为接近,这是因为当地的教育模式以九年制义务教育为主,大部分户主的文化程度都是初中社会实践论文,以致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户主绝对人数较少。

(3)身份:在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中,村干部或党员的比例占到了50%,而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中,村干部或党员的比例仅为7.88%,有理由相信,身份的区别对参加合作社与否是有着较大影响的,这也与理论分析的结果吻合,通常认为担任村干部或党员的农户觉悟较高,能够积极响应号召,另外也需要起带动作用,因此参与的意愿与可能性更高。

(4)家庭农业劳动力比例:在参加合作社的农户中,平均家庭农业劳动力比例为64.67%,而对于未参加合作社的农户,平均家庭农业劳动力比例为64.13%,同时两个群体也符合正态分布。

(5)农产品销售价格:本次调查对象为当地的曲阿茶叶合作社,通过调查了解到,大部分农户每年采摘两次茶叶。从问卷反映的情况来看,对于参加合作社的农户社会实践论文,第一次茶叶的平均出售价格是328.1元/斤,第二次茶叶平均出售价格是235.2元/斤;对于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农户,第一次茶叶出售价格为319.6元/斤,第二次茶叶出售价格为227.4元/斤,且上述数据分布都较为紧凑。

3、计量分析:

被解释变量为农户总收入,以Y表示。解释变量见下表:

 

表1 实证模型解释变量说明

变量名称 变量定义 平均值

D1 是否加入合作社:是=1,否=0 0.23

X1 种植规模:农户耕种的总面积(亩) 3.43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第4篇

农户是农村经济的主体,享有农村经济资源的配置权利,其生产方式的先进与否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农户兼业化作为农户生产经营方式的一个重大变革,对农户资源配置产生怎样的影响,引起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还是降低;农户兼业与农村劳动力、土地、资金等资源的配置效率之间究竟是正相关还是负相关关系,这成为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的热点、焦点问题。而农户兼业化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是一个多因素交织、错综复杂的过程,为了更加全面、系统地剖析研究这一过程,本文利用2010年7月在山东省胶州市农村调研获得的第一手数据资料,从微观层面分析研究了农户兼业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

二、文献回顾

(一)国外文献

国外最早从经济学角度分析农户经济行为是否具有经济理性的是俄国组织和生产学派代表人物恰亚诺夫。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他以俄国十月革命之前的小农为研究对象,提出“劳动——消费均衡理论”,认为家庭农场的经济状况主要随家庭消费者与生产者比例的周期性变化而起落,农民的行为应用满足消费需要和劳动辛苦程度的平衡状况来衡量,而不能用单位生产成本和收益来衡量],当农户主观感受的劳动辛苦程度与所增产品的消费满足感达到平衡时,农户停止进一步的劳动投人,农户经济活动量也就得以确定。所以,农户的经济活动主要是为了家庭生存,而不是追求最大的利润。虽然恰亚诺夫在分析时没有考虑到当时具体社会环境的约束,但他的研究为分析农户兼业中的资源配置效率提供了有益启示。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西方多数政府官员和经济学者都认为,农民之所以贫穷,是因为他们既没有经济头脑,又没有管理知识,不能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如果派专家深入农村,把农民组织起来,帮助他们重新配置现有资源,那么效率就会大幅提高,产量也会增加。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获得者西奥多•威廉•舒尔茨从分析传统农业特征出发,提出与此针锋相对的观点。他认为,农民并不愚昧,他们精明能干,锱铢必较,时刻盘算着怎么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各种生产资源在他们手中都被配置得恰到好处,达到了最佳状态,即使是学识渊博的专家也很难作出哪怕是一小点的改进。他支持和提倡农民在完成季节性农业生产后,把资源配置到适当的非农产业。

(二)国内文献

不难看出,恰亚诺夫和舒尔茨的分析是建立在特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之下的,主要分析的是在农户兼业程度不高条件下农户对农业资源的配置行为与效率,具有一定的时代局限性。随着农户兼业日益深化,农户生产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革,农户对农业生产的整体资源配置效率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对此国内学者进行了一系列有价值的研究与探索。主流观点认为,农户通过兼业弥补了农业劳动力就业不充分的缺陷,使农户家庭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了优化配置,提高了家庭整体经济效率,增加了农户收入,但农户兼业也使农业被不同程度的副业化,降低了农业资源配置的效率。如蔡基宏(2005)通过建立农户模型,推导出在一定的市场条件下,土地产出率与农户兼业程度存在着一种反向关系;陈晓红(2006)认为农村存在的普遍兼业带来了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农业被副业化等一系列问题,她对苏州农户所作的调查表明不同类型农户单位农业用地所产生的纯收益存在明显差异,其中,纯农户与一兼农的亩均收益分别为2399元和2305元,二兼农为848元,非农户则仅为603元;李明艳、陈利根、石晓平(2010)指出农民兼业促进了农村土地的流转,改变了农户投人的结构,但没有明显提高总的土地投入水平,这说明兼业有利于打破土地均分模式下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但没有明显改进农地利用的技术效率]。与这些观点相对,向国成、韩邵凤、梁流涛、曲福田、诸培新、马凯等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向国成、韩邵凤(2005)基于分工的视角,运用超边际经济学理论对农户兼业进行分析,认为农户兼业的本质是家庭整体层面的专业多样化和家庭成员个体层面的专业化统一化,推动了农民组织化进程并引致了迂回经济的发展,促进了小农经济效率的提高和农民个体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梁流涛、曲福田、诸培新、马凯等(2008)构建了农户兼业对土地利用行为及其效率作用机理的分析框架,利用DEA方法分析不同兼业类型农户的土地利用行为和土地利用效率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一兼农户的土地利用效率略大于纯农户,并且二者都远远大于二兼农户,这说明农户适当进行兼业经营有利于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以上所有学者的研究为进一步探索农户兼业化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及其作用方式打下了坚实基础。但通过回顾这些文献资料可以发现,尽管研究的角度与方法不尽相同,但都是基于一定时点的对农户兼业与资源配置效率关系的静态研究,没有把农户兼业的发展趋势同与之相应的效率变化结合起来进行分析,而这也正是本文研究的出发点与突破口。

三、数据来源与说明

(一)调查地基本概况及选择原因

山东省胶州市地处黄海之滨、胶州湾畔,1987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在山东青岛地区第一个撤县设市,其总面积达1210平方公里,辖11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811个行政村。胶州是全国粮食生产基地,油料作物百强县(市)之一和山东省现代化农业试点县(市)、全省农业机械化试点县(市)之一。近年来,该市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强,粮食生产平稳增长,2010年粮食总产达46.7万吨;蔬菜、畜牧、水产、花木四大特色农业发展迅速,“四个15万亩”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成为全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示范县(市);农业标准化水平不断提高,胶州大白菜、里岔黑猪等农业品牌效应明显增强;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380家,年出口创汇达3.9亿美元;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超过100个,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全市16个镇办建起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787个村庄建起了土地流转服务站,有序引导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农机化水平达到85%,农田水利建设不断增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并荣获“山东省农业产业化先进市”称号。山东省胶州市是一个极具代表性的农村社会单位,该地区人口密集,且大都生活在农村,其经济情况与政治形态在地域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对这个地区的农户经济行为做调查研究,可以使人们对当代中国农村的社会经济状况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同时,本文的主要研究目的是探讨农户兼业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该地区农村地形地貌的一致性(普遍为平原)有效地控制了地形地貌变量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从而为保障研究的有效性奠定了基础。此外,胶州农户的经济行为具有非同质性,不同乡村甚至同一乡村内部的农户之间经济行为存在差异,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把他们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农户。正是这种差异的存在,满足了研究的基本要求,为本文的理论研究和统计分析提供了保障。

(二)抽样过程和样本构成

本次实地调研的调查小组通过与胶州市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的交流与讨论,最终主要从经济发达程度和代表性两方面考虑,在胶州市现有的18个乡镇(街道)中选取了营海、胶北和李哥庄3个镇的7个村作为调研对象。调查组共在7个村中走访了160个农户,后经处理,有效样本为152个农户,样本有效率为94.9%。调研活动得到了胶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保证了调研的顺利完成。

四、调查结果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调查结果

1.农户兼业状况

本文主要按照农户家庭成员各业劳动时间对农户类型进行划分:其中家庭成员劳动时问70%以上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户为纯农户;家庭成员劳动时间50%一70%用于农业生产的农户为一兼户;家庭成员劳动时间50%以上用于非农业的农户为二兼户;完全从事非农业的为非农户。胶州农户调研数据显示,在被抽样调查的152户农户中,纯农户为28户,一兼农户为26户,二兼农户为98户。从总兼业率上来看,纯农户比例为18.4%,一兼户比例为17.1%,二兼户比例为64.5%(见表2),兼业率水平已经达到81.6%;在构成上二兼农户占主导地位,兼业水平已经相当高,这也印证了一些学者对东部沿海地区农户兼业状况的判断。

2.农户农业生产效率状况

本文主要选取单位土地净产值以及单位劳动净产值这两项指标对农业生产效率加以表征。,从单位土地净产值这一生产率指标来看,纯农户的单位土地净产值为1308.6元,一兼农户为1435.3元,二兼农户为1175.1元,纯农户的生产率水平低于一兼农户,但高于二兼农户;从单位劳动净产值这一指标来看,纯农户的单位劳动净产值为2684.2,一兼农户为2407.5,二兼农户为1639.7,纯农户生产率水平高于兼业农户的生产率水平,其中一兼农户的生产率又高于二兼农户。通过单位土地净产值及单位劳动净产值的均值来看,纯农户略高于一兼农户,但差别并不明显,二兼农户则大幅度的低于前两者。可见在不同类型农户之间,一兼农户和纯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水平比较接近,但二兼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水平明显低于纯农户和一兼农户,这与部分专家学者的研究结论相似。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不同程度的农户兼业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是有区别的:一兼农户的存在及在一定程度上的普及不会对农业生产效率造成显著影响,而二兼农户则会降低农业生产效率,如果其数量过多,会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

(二)原因分析

通过对实地调研的分析可知,农户兼业主要通过劳动力水平及利用状况、耕地占有和利用状况以及农用物资投入强度等途径对农业生产效率产生影响:

1.劳动力水平及利用状况

反映的是不同类型农户劳动力资源的水平及利用状况。对所有样本农户的调查结果显示,在劳动力总数上兼业农户多于纯农户,二兼农户又多于一兼农户。从劳动力的文化程度上来看,纯农户家庭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劳动力所占比重要明显少于兼业农户,在兼业农户里一兼农户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劳力所占比重又少于二兼农户。由此可以看出,农户兼业经营的可能性与劳动力平均的文化程度成正比。这种现象说明,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可以获得相对较多的在外从事非农活动的机会,文化程度较低的农民由于非农就业机会少,只能在农村继续从事农业经营,在农业增长日益依靠技术带动的情况下这无疑制约着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J。从劳动力的平均年龄来看,纯农户最高,一兼农户次之,二兼农户最低,反映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的高龄化趋向,从长期来看,这种趋向势必会对农业效率的提高产生不利的影响,必须加以关注。从劳动力资源利用结构来看,兼业户劳动力在非农业与农业之间配置,而纯农户劳动力则全部进行农业生产。把一兼农户和二兼农户的情况进行比较不难发现,一兼农户从事纯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比重要高于二兼农户。而在从事非农活动的劳动力中,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兼业农户,常年外出打工或经商的劳动力比例都高于季节性在外务工劳动力比例,且二兼农户外出劳力中常年从事非农职业的劳力比重明显高于一兼农户。这种劳动力利用结构,使兼业农户尤其是二兼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降低,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兼业农户尤其是二兼农户农业生产的低效率。

2.耕地占有及利用状况

不同类型农户在耕地占有及利用上存在一定差异,表5反映了这种情况。从耕地占有上来看,纯农户无论是耕地总面积数还是人均耕地面积数都要多于兼业农户,在兼业农户内部一兼农户又多于二兼农户。从耕地利用结构来看,一兼农户和纯农户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要略小于经济作物,并且一兼农户经济作物用地比例最大,但二兼农户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仍高于经济作物的种植面积。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种植经济作物尤其是蔬菜、瓜果等的经济效益要高于粮食作物,纯农户和一兼农户可以通过增加其种植面积来增加收入,但同时种植这类经济作物需要更加连续、细致的劳动投入(比如蔬菜种植需要经常浇水),二兼农户由于将主要的劳动资源配置于非农产业,放在主导地位的只能是相对易于管理的粮食作物的种植。对耕地利用状况进行进一步考察发现,在各类农户中耕地实际利用率最高的为纯农户,其抛荒的土地数量非常少;兼业农户的耕地实际利用率低于纯农户,二兼农户的抛荒土地面积又多于一兼农户,比例接近10%。综上所述,纯农户总体和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相对较多,耕地利用结构以经济作物为主,且土地抛荒面积少,耕地实际利用率最高;兼业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相对较少,而且耕地实际利用率比较低,抛荒面积增加;在兼业农户中,二兼农户的耕地利用率又少于一兼农户。由此可见,在兼业农户尤其是二兼农户广泛存在,且土地流转集中机制尚未建立与完善的情况下,耕地资源的非充分利用是一种必然存在的状况。

3.农用物资投入状况

胶州农户调研数据显示,在家庭农用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农用拖拉机、排灌机等各类型农业机械)投资方面,纯农户与兼业农户的差别不大,纯农户家庭农用固定资产余额平均为3685.2元,一兼农户为3814.9元,二兼农户为2933.5元。纯农户和兼业农户在粮食作物种植中普遍采用购买机械化服务的方式进行机播和机收,购买服务的比例在纯农户和兼业农户中都超过了90%,纯农户和兼业农户之间差别不大。在除草剂花费上,纯农户、一兼农户和二兼农户每亩费用分别为26.4元,24.1元和23.8元,差别很小。在良种采用率上,纯农户和兼业农户良种采用比例都超过92%,相互之间差别也不大。另外在农业用水,农药化肥的施用以及田间管理方面的主观调查显示,85%以上的纯农户和兼业农户都能保证农业灌溉用水充足,农药化肥施用充分以及田间管理及时,纯农户和兼业农户之间的差别很小。可见,在农业物质投入方面纯农户要多于兼业农户,但两类农户之间各项生产要素的投入差距并不明显。因此,可以说农户采用何种经营方式(专业经营或兼业经营)对农业物质投入的影响并不大。综上所述,造成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农业生产效率差别的主要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农户劳动力资源及利用情况方面,虽然兼业农户尤其二兼农户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和素质较高,但由于其利用分散,且高素质劳动力就业时间安排以非农为主,造成二兼农户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同时,纯农户和一兼农户农业劳动力较低的文化素质和老龄化趋势,制约着农业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高。其次,在农户耕地占有及利用情况方面,纯农户总体和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相对较多,耕地利用结构以经济作物为主,且耕地实际利用率最高,土地抛荒面积少;兼业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相对较少,并且耕地实际利用率低于纯农户,抛荒面积增加,在兼业农户中,二兼农户的耕地利用率又少于一兼农户。这种耕地占有及利用的情况表明纯农户和一兼农户具有较高的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他们愿意投入更加细致的劳动和更多的精力,从而具有较高的农业生产效率。第三,在农用物资投入方面,家庭中农用固定资产投资纯农户和一兼农户要高于二兼农户,但其余各项可变生产要素的投入在两类农户之间的差距并不大,可见我国总体上小规模的农业经营还没有完全激发出农户农业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效率进一步提升的空间较大。

五、主要结论及相关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文以山东省胶州市为例,在调查问卷的基础上,分析了农户兼业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具体结论包括:第一,不同程度的农户兼业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是有区别的,一兼农户和纯农户在农业生产效率上的差别并不显著,可见一兼农户的存在及在一定程度上的普及不会对农业生产效率造成显著影响;而二兼农户的农业生产效率显著低于一兼农户和纯农户,因此二兼农户比例的继续上升,会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第二,不同兼业程度农户在农业生产效率上的差别主要是由劳动力资源水平及利用状况、耕地占有及利用状况、农用物资投入强度的差异造成的,在这个过程中,三种主要作用因素并非独自发挥作用,而是相互交织、相互影响,共同促成农户兼业对农业生产效率的作用模式。具体来说,纯农户和一兼农户以农为主,把农业作为家庭从事的主要行业,对农业生产积极陛较高,倾向于把劳动力配置于农业,土地的利用率较高;通过扩大经营面积以增加收入,农用固定资产投入较高;二兼户以非农产业为主,倾向于把劳动力配置于农外产业,对扩大农业经营面积缺乏积极性,土地利用率下降,农业主要物质投入低。因此,纯农户及一兼农户与二兼农户相比,更倾向于农业资源的集中利用,虽然在人力资本积累上处于劣势,其农业生产效率仍然高于二兼农户。

(二)相关建议及对策

第一,调整工农关系,继续加大农业投入。政府必须进行系统的政策创新,在城乡间建立平等的交易平台,通过调整工农关系,走工农平等发展的道路,继续加大农业政策性投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业,提升农户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和追加农业投资的兴趣与热情,使农业劳动力的非农化与农业生产方式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同步进行。同时,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应为实现工业对农业的技术改造创造条件,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优化配置各种农、I要素。第二,改革土地制度,促进农业资源的集约利用,确立适度规模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导地位。引导有条件的农户为非农户让出部分土地,与此同时,不断完善土地流转集中机制,引导兼业农户减小土地经营规模,扩大专业农户经营规模,使农业经营有利可图,从而有利于专业大户积累农业生产资金,追加农业科技投资,不断扩大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逐渐占据农业生产的主导地位,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商品化和专业化]。第三,促进农户分工,不断提升农业发展活力。

农户经营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地;使用权流转;综述

中图分类号:F30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6260(2008)05-0023-07

一、引言

目前农村问题的核心仍然是土地问题(管清友 等,2003),其主要集中于农地使用权的流转问题。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农户处置土地权利的行为,指农户保留承包权,把土地的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组织并从中获得收益。因此,实践中多用“农地使用权流转”这个概念来表达,或者用“土地流转”来简化表述(傅晨、刘梦琴,2007)。由于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农地的所有权只能归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我国的农地流转应该仅是一种农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流通。家庭承包制按“成员权”均分和调整承包土地,由此产生经营规模细小和分散的弊病。这种状况不能通过组织大规模的集体经营来解决,只能通过发展农户之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来改善(傅晨、范永柏,2007)。土地流转不畅是农村耕地抛荒现象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杨涛 等,2002)。而允许农民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期限内、一定条件下以出租、转让、入股、委托经营等方式实现流转,让土地向种田能手集中,实现规模经营,也可改善耕地利用状况,实现耕地利用的X效率(吴郁玲 等,2006)。吴桂英(2003)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框架进行研究,提出应允许并鼓励农民进行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实现农地资源配置效率的帕累托改进。因此,结合中国国情探讨目前中国农民在农地流转过程中的行为选择具有紧迫性与重要性。

二、研究现状

(一)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形式及特点

在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极不平衡的状况下,不可能形成统一的农户的农地流转行为模式。一些学者认为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模式有转包、转让、互换、入股、出租等。也有学者提出土地使用权流转有六种模式:转包、返租倒包、股份合作制、租赁、土地信托、土地置换(钱良信,2002)。但有学者质疑,土地置换或者调整不属于土地流动(傅晨、刘梦琴,2007)。在农地使用权流转形式中,部分学者认为转包是目前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的主要形式。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地流转的一个主要方向就是由高收入户向低收入户流转,流转方式也由以转包为主的形式向其他方式过渡(史清华 等,2003)。有学者提出租赁土地是农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戴中亮,2004)。农户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土地租赁市场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陈和午 等,2006)。从实践来看,长三角地区农户家庭的农地增减采用的方式多为转包(史清华 等,2007)。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土地使用权转让也是转包经营为主,反租转包为辅(谢正磊 等,2005)。无论以哪种形式进行流转,其路径均可归于两类,一类是农用地使用权由拥有者直接流转给受让者的“直流式”流转,另一类是农用地使用权由拥有者通过“中间人”流转给受让者的“间流式”流转(邹伟 等,2006)。

我国农地使用权流转具有多样性的特点。(1)农户主体多样性。根据农地流转过程中农户的意愿强度,有学者将农户分成四类:一是顽固型农户,满足于在自家的土地上精耕细作,没有农地流转的意愿;二是观望型农户,有一定的农地流转意愿,行为选择的主要原因是对农地升值的预期;三是情感型农户,农地流转对象的选择上无论是在社会空间还是在区域范围上都具有明显的情感性,不是完全按照理性模式追求“最优”的原则;四是探索创新型农户,因为农地流转的机制没有现成的路可走,全国各地的条件各异,必须要有一大批探索创新者走出各具特色的农地流转之路,现代农业的目标方能见曙光(钟涨宝 等,2007)。(2)决策主体不单一。既有农户完全遵循市场经济规则做出决策,也有土地发包方集体做出决策,起决定性作用的是集体、社区乃至个别领导人的意愿(傅晨、刘梦琴,2007)。(3)支付形式多样。以土地租赁为例,农户土地租赁大多是有偿的,而且地租以粮食(或产品)支付为主,现金为辅,支付形式呈现多样化,且地区之间有一定的差异(陈和午 等,2006)。

(二)农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问题

1.我国农地流转不足。截止到2001年底,全国以各种形式流转承包经营权的耕地已占承包耕地总面积的6%~8%(张谋贵,2003);到2003年底,这一比重也仅为7%~10%,沿海发达地区稍高一些(戴中亮,2004)。综观我国农地流转不足的原因,学者们从两个方面进行了论证。一是农地流转的供给不足。基于现实条件的理性选择,偏低的市场交易价格降低了出让农地的收益,挫伤了农户的土地供给积极性。绝大部分从事农业的是中老年人,文化素质低,难以适应非农就业竞争,把土地作为生活的来源,土地的保障功能和就业功能依然较强,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因此制约了农地流转的供给(王克强 等,2001;胡同泽 等,2007)。二是农地流转的需求不足。由于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及农业结构调整和非农业发展,使农业比较利益下降,影响了资本流入,因此,现有需求水平所决定的流转代价不足以调动起外出务工等农户出让其承包土地使用权的意愿,即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不足(初玉岗,2001)。

2.农地流转不规范。中央关于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核心在于切实保障承包期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质态的清晰化和稳定化(盖国强,2000)。有学者注意到,有一半农地流转是农民自发私下进行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强,在流转手续和程序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留下许多隐患(傅晨、范永柏,2007),主要表现为合同管理不规范。叶剑平(2000)调研发现,在已经发放给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合同证书中,只有13.6%写有防止在30年内进行土地调整的条文,有25.6%写有允许在30年内进行土地调整的条文,且有3.9%的合同明确规定在30年承包期内进行土地调整。

3.没有明显改善转出者的经济效益。人地关系紧张与大量耕地撂荒同时并存,使用权流转收益倒挂,无偿转包和倒补贴转包现象屡见不鲜。韩连贵(2005)调查显示,转出户需要倒找钱的占整个转出户数的70%。农地流转市场还不健全,农地流转的价格普遍不高,有些甚至没有价格,即交易成本发现价格的功能发挥不够(史清华 等,2007)。农用地内部流转交易能否实现,最终是看流转的利润大小,即不但要考虑交易成本,还要考虑交易的机会成本和交易收益(邹伟 等,2006)。由于流转土地的双方都没有明显的经济利得,因而缺乏流转土地的积极性。不过,史清华等(2007)研究指出,尽管农地经营存在着效率恶化问题,但具体到转入户与转出户,其转包行为对缓解农地经营效率恶化均是有好处的。[JP1]

4.没有建立土地流转市场和中介机构。大部分地区土地经营和使用权转移是排他性的,企业和外地农户极少承租和转包,因此土地使用权流转具有封闭性,影响了农地流转(肖文韬,2005)。张红宇(2002a)认为这种封闭性与缺乏有效的信息传递机制有关。也有学者明确指出信息不灵、交易费用高是有转移土地欲望而最终没有转移的主要原因(邢姝媛 等,2004)。一些学者通过实证进一步分析现行农地制度下农地市场难以发育,归因于经济、农户自身的资源禀赋、社会等因素(田传浩 等,2004)。更多的研究将土地难流转、市场难培育归因于不稳定的模糊的农地产权、信息不对称和交易费用。有学者指出,乡村干部对农地承包经营权进行经常性行政调整是抑制土地流转市场化的一个重要原因(钱忠好,2003)。

5.土地流转中政府角色错位。胡同泽等(2007)明确指出:要么部分政府干部思想僵化,不敢流转;要么政府权力在强制农地流转时“越位”而又放任土地流转,疏于规范服务时“失位”。由于我国的土地征用补偿具有不等价的性质,土地征用价格同出让价格之间的比例关系大致为1∶[KG-*2/3]10,因此,以低价征用高价出让的方式获取资金成为地方政府资本原始积累的首要选择。在有些乡镇,预算外收入的80%来源于土地出让收益(曲福田,2001)。有些地方第二轮土地承包方案往往由乡村干部自行决定,并未经2/3以上村民的同意。虽然集体土地的所有者――农民的集体市场意识不断加强,地方政府仍能采取更为委婉的方式对土地流转进行行政干涉,对集体土地流转收益进行强制分割(刘洪彬 等,2006)。钱忠好(2003)的实地调研进一步证实,乡村干部常常利用政策限定上的漏洞或乡规民约,极力收回他们对集体土地的控制权,并利用其局部的“立法”地位,维护、扩张其对土地的行政性调整权力。

(三)农地使用权流转的制约因素

1.土地细碎化。过细及高度分散的土地经营方式是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业生产率提高的障碍,对农业产业化构成了严重的制约(樊纲,2002;余鹏翼 等,2004)。有学者运用计量经济模型从村级和农户层次探讨了土地细碎化的成因及其影响因素(谭淑豪 等,2003)。另一些学者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户之间的流转是解决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利用细碎化及撂荒问题的一种有效途径,对于提高土地利用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张丁 等,2007),而土地细碎化又反作用于农地使用权流转,制约了农地流转。

2.经济发展水平。土地使用权流转不稳定,主要受制于非农产业的发达程度和非农就业机会、农业经营的稳定性及农民收入的不确定性(张红宇,2002b;邢姝媛 等,2004)。通过对江苏省和江西省农地制度演变与农地绩效的计量分析,有学者指出,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户对农地转让权具有弱偏好,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则具有强偏好(陈志刚 等,2003)。在发达地区,流转的耕地占承包地面积的比例在最高的县(市)达到20%~30%,一般超过10%;而在内地,这一比例在最高的县(市)只达到10%~20%,一般在5%左右。有学者对不同经济实力的省份进行分析的结果为,到2001年底,浙江省流转耕地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13.5%,福建省为10.7%,而青海省仅为4%,安徽省约为5%(张谋贵,2003)。一般来讲,经济发展水平、土地生产率高的地区,如果土地市场发育较好,农用地内部流转程度较高(邹伟 等,2006)。

3.农户的主体因素。农户作为农地经营的主体,他们的意愿与行为对于一个地区的农地使用权的流转以及机制和模式的选择有着根本的影响,进而影响该地区农地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杜文星 等,2005)。农户家庭资源禀赋是影响农户农地流转行为的重要因素(田传浩 等,2004)。学者们纷纷构建模型分析农地流转的内生影响。模型中所涉及的变量有家庭人口规模、家庭劳动者平均学龄、家庭经营非农化程度、家庭经营农地的细碎化程度、收入水平、家庭的社会声望(史清华 等,2003),家庭初始分配耕地面积、家庭非农收入比重、家庭农地经营水平、农地使用权市场发育情况、土地调整情况(田传浩 等,2004),非农劳动力市场的发展情况、户主年龄、受教育成员占家庭成员的比重、不工作的人数、家庭平均年龄、户主的受教育年限、家庭非农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农户家庭的社会和经济特点以及其他方面的因素(张丁 等,2007)。有学者根据模型提出,户主受教育程度、户主的务农经验制约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户之间的流转(张丁 等,2007)。其他学者也持同样观点,认为高文化程度家庭的农地经营呈现出典型的两极化,即“青睐”化与“离土”化。农地包入趋向于有一定文化基础且这一文化程度与当前农业技术相适应的农户,若超过一定基础,则趋向包出耕地,从事非农业活动(史清华 等,2007)。

4.兼业化水平。无论是经济发达地区,还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户家庭经济资源配置均是朝着家庭经营非农化的方向转化。随着农户经济非农化进程的加快,农地流转行为明显增强,农民对土地的依赖逐渐淡化(史清华 等,2003)。但目前农户可能并不具备彻底离开土地的能力,而从事农业的收益又太低,因此,兼业是很多农户的最优选择,是农村劳动力迁移的一个必经的过程(贺振华,2005)。农地流转过程通常不是直接由非农户一步到位流向纯农户,兼业户在其中扮演着桥梁与传递作用(史清华 等,2007)。有些兼业农户的农业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尽管很小,却因出租土地的收入很低而不愿租出土地(王克强 等,2001)。兼营农业的农民工每年务农时间整体呈上升趋势,20世纪90年代末,平均每个兼营农业的农民工每年务农时间在50天左右,而本世纪初增加到60天以上(朱明芬,2007)。

5.农民权利意识强度。有学者从法律的角度,强调农民的权利意识薄弱不利于农地使用权流转(梁亚荣 等,2007)。也有学者通过模型分析论证了法律认知水平对农户农地流转决策有显著影响(康雄华 等,2007)。有学者指出,农民权利意识水平不高,一方面为一些意图侵害农民权利以获取自身利益的主体提供了可乘之机,另一方面也为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埋下隐患。整体上说,土地承包中农民已经具有一定水平的权利意识,如对土地承包的发证态度、对土地流转的认知情况等,但依然存在很大问题,如很多农民对承包地的所有权归属不清或模糊、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措施不了解等(梁亚荣 等,2007)。有学者总结出农地流转中侵害农民权益的三方面:一是土地流转操作不规范;二是土地改变农业用途;三是农地流转过程中过多的行政干预损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许恒周 等,2007)。

6.政策制度保障力度。有学者研究认为,赋予农民土地的长期使用权的真实意义在于稳定他们的社会保障(温铁军,2000)。理论界开始较为广泛地应用计量经济模型研究农地制度与农业经济绩效之间的关系(注:在1997年就有学者引入计量经济学模型研究了家庭承包责任制下的土地制度和土地投资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土地承包权的稳定性对与土地相关的投资有正的影响,但对固定资本投资却有负的影响。)。有学者对浙江和江西两省449个农户的研究表明,稳定地权不可能马上就见到产量的效果,它的作用主要是通过促进土地长期投资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姚洋,2000)。但也有学者以广东省为例进行实证研究后得出结论,认为土地产权制度安排或土地使用权的稳定性,不但影响农民对农业用地旨在提高土地肥力的长期性投入,而且影响其农业用地的短期投入(何凌云 等,2001)。“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农村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的推行更为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市场流转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但是,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表现出相当程度的产权残缺或不完全性并成为阻碍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的一个重要因子(钱忠好,2002)。有学者通过模型分析进一步论证了这一观点,认为对农户农地流转决策起显著影响的因素包括农业税收政策(康雄华 等,2007)。

(四)推动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措施

1.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大力培育企业家型的农户和农民。有学者认为,提高农民科学文化水平,不仅能够增加农户的务农收入,而且能为农户从事非农活动创造条件,在更大的范围内加速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张丁 等,2007)。这为培养探索创新型农户奠定了科学文化基础,也可以减少农村人口老龄化和非农兼业低龄化对农地流转的不利影响(康雄华 等,2007)。当前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重点应是大力培育企业家型的农户和农民(初玉岗,2001)。选择一些有发展潜力的农民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农业科学技术,并懂得企业管理、市场调查、市场营销、WTO运行规则和国际市场发展趋势等;大力宣传农业企业家的典型;进一步减轻企业家型农户的负担;在财政和金融政策上对企业家型农户的成长给予积极扶植。其他学者也积极肯定了有序引导农民外出务工经商,改变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状态,可以解除土地对农民的束缚(郑建华 等,2004)。

2.鼓励引导农地流转,规范乡村干部行为。在承包返租和股份合作制的农业发展模式中,政府行为是显而易见的。换言之,没有政府的鼓励引导,这些形式是难以发展的,特别是对城市近郊区蔬菜、水果基地等土地的使用方面(许恒周 等,2007)。也有学者认为,乡村干部对承包地进行经常性行政调整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农地流转市场机制的发育,现阶段使农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陷入困境。为此,政策制定者要最大限度地抑制乡村干部可能产生的机会主义行为(钱忠好,2003)。一些学者呼吁,要限制政府的公权力,强化农民的土地权利(梁亚荣 等,2007);还有的学者强调要转变政府职能,做好服务(傅晨、范永柏 等,2007;许恒周 等,2007)。政府如何鼓励引导农地流转?学者们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学者认为,要抓住农民“眼见为实”的特点,通过总结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成功经验和典型示范,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郑建华 等,2004)。

3.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进行相关制度创新。当前中国的农地集体所有制尽管在运行中出现了种种弊端(包括土地产权关系界定不清,各种土地权利不稳定、不完善、不充分等等),但从过去10余年的实践来看,随着排他性权利的赋予、农地市场的开放以及村民自治等方面的完善,集体所有制有效弥补了私有制和国有制的诸多缺陷,成为一种相对较优的所有权安排模式(陈志刚 等,2007)。因此,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应当坚持集体土地所有制(钱忠好,2001;张红宇,2002;杨鹏程,2006;陈志刚 等,2007)。同时也指出,应当完善相关制度,使流转双方的权、责、利,流转后土地的使用方向,以及流转后失地农民的生活、医疗、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问题有一定的制度规则可循(吴郁玲 等,2006)。一些学者强调实施农地承包经营权证以实现农村土地制度较为彻底的市场化改革(姜海 等,2006;傅晨、范永柏,2007)。一些学者提出建立健全与农用地流转相适应的农村社会保障、户籍、农村金融、农用地流转补贴制度等相关的配套政策和制度(邹伟 等,2006;许恒周 等,2007)。改革的出发点是要弱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邢姝媛 等,2004;许恒周 等,2007),发挥政府利用其在政治力量和资源配置权利上的优势地位,使土地流转制度成熟完善(吴郁玲 等,2006)。

4.积极培育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促进土地市场的完善发育。学者们普遍认为,土地流转中介机构和土地流转市场是一个有效的平台,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邢姝媛 等,2004;傅晨、范永柏,2007),使农地及时流转到那些需要农地的农户手中,减少农地撂荒现象(刘克春 等,2006)。学者们把研究视角较多地放在机构或市场的主体,认为在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框架下,不宜提倡由乡村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来充当土地流转的中介,要积极探索建立与行政脱钩的、市场化的社会中介组织。许恒固等(2007)深入研究了农地流转中介组织的性质和职能。邹伟等(2006)从农地市场的技术入手进行研究,强调要搞好农用地分等定级,开展农用地流转价格评估。同时,鼓励农民自发组织成立新型的内生型中介组织,优化中介组织的组织结构,使之成为农民能真正信得过的组织(钟涨宝 等,2007;许恒周 等,2007)。

5.大力推进农村非农化进程,繁荣农村市场经济。有学者提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与农民的非农化进程相伴而行的(郑建华 等,2004)。一般而言,农户农地流转行为的普及程度,以及行为过程中的理性化、契约化、组织化程度,都随着区域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和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而提高(钟涨宝 等,2003)。没有农村劳动力的大规模转移,土地使用权流转就缺乏动力。关于农村工业化促进农地使用权流转的研究可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快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步伐,营造大容量的就业载体,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郑建华 等,2004)。二是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强城市化发展的后续动力,加快农业市场化进程,促进农业劳动力转移(郑建华 等,2004;邢姝媛 等,2004)。三是调整优化乡镇企业结构,加大力度改造传统农业和农村(傅晨、范永柏,2007)。四是相应的制度创新,包括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户籍制度创新、社会保障制度创新、就业制度创新和教育制度创新(傅晨、范永柏,2007)。

6.健全土地法律法规,规范农地流转合同。2003年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一方面使得农地承包权流转具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明确指出农户是土地流转的主体,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要尊重农户的意愿(陈和午 等,2006)。因此,应建立健全各项法规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多层面地在农村开展深入持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农民的权利意识,消除农地流转的疑虑(邢姝媛 等,2004;康雄华 等,2007;梁亚荣 等,2007)。有学者提出,应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基金,协助农民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形中有助于农民权利意识的提高(梁亚荣 等,2007)。要大力发展农户自己决策的土地流转,尽可能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除了对发包方集体决策的土地流转应当施予严格的监督外,需要强化流转农户的权利意识(傅晨、刘梦琴,2007)。关于农地流转合同的深入研究,主要着眼于土地流转合同应包括的内容方面,并对合同的规范与完善提出建议(傅晨、范永柏,2007;梁亚荣 等,2007)。

三、研究评述与展望

本文选取2000―2007年为研究时段。通过分析,笔者认为:现有农地使用权流转的研究虽然取得了许多成果,如实证分析与理论分析并重,并较多地运用计量工具;在影响农地流转因素研究中,交易费用、信息不灵是否构成阻碍当前农地流转的现实主要障碍因素,现有研究对变量进行了量化,将其纳入模型予以实证检验;农户资源禀赋也引起较多学者的关注,并取得一定的结论。但是,现有研究仍存在以下缺陷:(1)对农地流转认识不全面。有的文献较多地强调土地流转的制度缺陷和土地供给障碍的制约作用;(2)对国外农地流转的理论与实践的研究较少;(3)影响农地使用权流转的显变量和潜变量区别不科学,有的研究仅从个别显变量来研究对农地流转的影响,并在结论上不加验证地将这些显变量的影响简单地归结为某个潜变量的影响,显然这样的结论是有缺陷的;(4)多数研究没有实现“政治逻辑、经济逻辑和社会逻辑”三者的有机结合,对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研究和设计“顾此失彼”。

农地使用权流转问题已成为国内外学术界探讨的热点问题,笔者认为以下几方面的研究显得尤为迫切:(1)农户主体行为。要将经济学、社会学、心理学等结合起来,借助计量模型工具,恰当辨别显变量和潜变量。同时,进一步研究社会、政治、经济环境变化是如何影响显变量与潜变量之间的转换的。(2)农地流转市场和中介机构的建构。一是借鉴国外和我国各地的实践,找出市场建构需要的条件,总结经验;二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进一步研究如何确立主体、如何进行监督和规范、如何分配利益等。(3)从城乡统筹的角度,研究如何进行农地流转的政策制度完善和相应的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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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terature Review of Rural Land Circulation in China [ST3,4HZ](2000-2007)[ST]

XIE Xiaorong FU Chen

(College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outh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