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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度下金融风险论文

法律制度下金融风险论文

一、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

1.完善金融监管合作与协调制度

在当前国际金融业由“分业经营”逐渐转向“混业经营”的背景下,国内的金融监管仍以分业监管为主,各部门自成系统,涉及部门间监管合作的法律制度急缺,且金融监管的支持系统还有待加强,金融控股公司与准金融控股公司的不断涌现,加剧了跨行业违规与分业监管之间的矛盾,业务交叉监管的空白,增加了金融风险爆发的可能性,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合作与协调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金融风险的影响范围也是全球性的,因此,也必须加强国与国之间的金融监管合作与协调。一方面,制度化各类财政监管部门的合作与协调程序,重点完善信息共享途径与方式上的法律制度。另一方面,在坚持国家经济主权、平等、互利基础上,实现国际间的金融监管合作与协调,共同制定相关的国际金融监管法律文件,形成具备一定规范效力的软法。

2.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当前,国内的金融业信息披露制度仍存在许多漏洞,关于金融风险的信息披露法律条例较少,且内容单一,缺乏可行性。对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完善,需要从以下四方面入手。首先,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增加对资本结构定性披露与定量披露方面的法规制度,并对银行账户的股权与利率风险披露方面作出规定。其次,对信息披露频率进行完善,规范具体的信息披露程序,包括对信息披露的日期、途径、频率等方面的规定。第三,协调信息披露与商业保密保护之间的分歧。掌握信息披露的尺度与权限范围,结合特定时期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信息披露标准与法律条例。最后,明确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通过立法,明确信息披露归责原则与责任主体,多元化责任承担方式。

3.激励相容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金融机构需结合自身经营目标,纳入市场约束与内部管理,进行金融监管活动,通过合理沟通,为金融机构提供先进的管理理念与技术,以此来确保金融机构监管目标能得到有效实现。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建立健全激励相容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最大化投资者与金融机构的利益,来实现激励相容监管。

二、金融风险的内部防范

在当今全球金融创新潮流下,金融业务日趋复杂化与国际化,金融市场竞争激烈化程度加大,对金融的外部监管也因信息的不对称、监管滞后、缺乏针对性等,造成单一国家对金融的强制性监管效果不明显,无法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因此,需建立健全用于金融风险内部防范的金融机构防火墙制度,以弥补政府监管中存在的不足,防范与化解金融机构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防火墙法律制度的完善,需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首先,建立健全信息防火墙,包括不同金融业务内对特定金融信息传递的制度规范。其次,建立健全人事防火墙。规范金融行业相关人员从事金融关联机构间的连锁兼职禁止或限制性制度。第三,构建业务防火墙。业务防火墙的构建,主要是为了有效禁止或限制性规范金融控股公司与分公司之间进行的共同业务推广,以及共用营业设备与场所联合经营行为。最后,建立资金防火墙。以立法形式禁止或限制性规范关联机构为经营各类金融业务所进行的非常规交易行为。四、金融风险内、外部防范的协调与补充目前,国内金融行业协会的发展,是以政府指导为主,以适应原有金融分业体制为发展方向,带有浓厚的政府特色,还不足以应对由“分业经营”过渡为“混业经营”的全球化背景下,形成的金融风险。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健全金融行业协会的自律性法律制度。第一,协调处理好金融行业协会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金融行业协会是联系金融监管者与被监管者的中介,能协助政府的金融监管活动,而政府的支持与引导也是促进其发展的关键因素,二者为相互促进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可被替代。可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金融行业协会与金融业的金融监管关系,借助金融行业协会与监管机构二者的相互促进关系,在金融风险控制与防范方面,实现金融行业协会与政府金融监管之间效果的最大化。第二,促进金融行业协会之间的协调合作。虽然在当前签订的相关行业协会联席制度中,有重点强调发挥协会各自优势,形成互补且具备较强凝聚力的工作体系,以应对与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行业的稳定。但由于金融混业经营的形成与发展,现行联席制度中仍存在许多有待完善的地方,需针对当前过渡阶段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度的调整与补充。如,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行业协会归属作出具体规定;细化共享信息的范围;完善信息共享渠道与媒介;制定金融行业内部各类风险的监控指标。第三,建立健全金融行业协会风险提示制度。在当前国内金融监管方面,还未建立科学的风险监测指标体系,无法及时、有效实现对重大金融风险点的识别、计量与监测,风险提示内容的不足、金融风险信息的不对称现象频繁发生,而政府的外部监管在金融风险提示上,能力有限,难以获得较好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效果。建立健全的风险提示制度,能有效实现对金融行业的内部监管,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形成的外部监管效率过低现象,减轻政府的金融监管负担,进而实现对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与控制。

作者:周迎春单位: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