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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司营业税筹划策略

网络公司营业税筹划策略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分期确认营业额,间接获得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直接减少应纳税营业额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等,具体资料请见:

广电网络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为有线电视的安装运营业务和数据宽带的安装运营业务。公司涉及的营业税主要为有线电视初装费和收视维护费、数据宽带的安装费和使用费四种收费业务。广电网络公司营业税的税目及相应的税率如下:

1.文体业(有线电视的收视维护费收入)税率为3%;

2.服务业(宽带使用费收入)税率为5%。

为了有效降低广电网络公司的营业税负,本文主要考虑两个因素:营业税的营业额、税率。

缩小税基的筹划

(一)分期确认营业额,间接获得货币资金的时间价值。

《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2003〕16号)规定:企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和合同约定在取得入网费收入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的金额应按合理的期限平均摊销,分期确认收入“递延收益”科目适用的分摊期限。分摊期限应按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分摊。

这一规定为广电网络公司营业税筹划提供了空间。举例讲,广电网络公司每年取得安装

费3000万元,按建筑业适用的税率3%,一次确认营业额时相应地每年营业税额为3000×3%=90(万元)。在合同中约定提供服务周期为5年。下面分别按一次确认营业额与分期确认营业额计算应纳营业税折现值。按折现率为10%。

(1)筹划前:一次确认营业额时,相应地5年内营业税额折现为90÷1.1+90÷1.12+···+90÷1.15=341(万元)。

(2)筹划后:分期确认营业额时(5年营业额将分摊至9年内取得),每年应确认的营业额分别为600、1200、1800、2400、3000、2400、1800、1200和600万元,相应营业税为18、36、54、72、90、72、54、36和18万元。

相应地营业税折现值为18÷1.1+36÷1.12+···+18÷1.19=285(万元)。

从上可明显看出:运用分期确认营业额的方法相比一次确认时,可获得资金时间价值56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财税〔2003〕16号文第五条规定:单位或个人提供应税劳务时,向

对方收取的预收性质价款,其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该项预收性质的价款被确认为收入的时间为准。上述财会〔2003〕16号文件就是一个关于入网费财务制度的规定,它明确了入网费收入的会计、税法确认时间相同。

(二)直接减少应纳税营业额。

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规定:“通信线路工程和输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电缆、光缆和构成管道工程主体的防腐管段、管件(弯头、三通、冷弯管、绝缘接头)、清管器、收发球筒、机泵、加热炉、金属容器等物品均属于设备,其价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计税营业额中。

依据《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3号)规定,上述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三款适用于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举例讲,广电网络公司在2005年中完成宽带安装工程5000万元,所用宽带设备为2000万元;有线电视安装工程5000万元,其安装工程使用电缆与光缆等可扣除项目的总价值为2000万元。

1.如果不运用法规进行抵扣项目的核算,年应纳营业税额为10000×3%=300(万元);

2.依据上述两个文件的规定:年应纳营业税为(10000-2000-2000)×3%=180(万

元)。

筹划前后对比有:广电网络公司每年减少120万元的营业税。

适用税率的筹划

广电网络公司的营业税中宽带网使用费适用5%的税率,而安装费适用3%的税率,下面举例来说明利用税率差降低税负。

例筹划前:广电网络公司的宽带网服务收费,对新用户有一种处理方式为“免入网费,每月使用费亦随一次交费周期长短而有不同优惠”。如某新入网用户一次交一年的使用费,收费720元,免入网费400元。在此种情况下,应交营业税为720×5%=36(元)。

采取如此方式,采用在发票上开400元入网费,使用费为720元,在发票上注明优惠使用费400元,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和个人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时,如果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无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减除。”此时可以以320元使用费和400元的入网费作为应税收入。此时,应缴营业税为400×3%+320×5%=28(元)。每新增一用户可减少营业税8元。

由此可见,仅仅改变开票方式,就可以获得税收筹划的好处。

此外,据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青岛市有线数字电视收入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4〕18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05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对青岛有线电视网络中心根据《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青价费〔2003〕239号)规定标准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收视费免征营业税。其他地市在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化时,可以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青岛市有线数字电视收入营业税的通知》的精神,通过省人民政府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申请减免有线数字电视收入的营业税,均可申请免缴营业税。”故各地广电网络公司尽可能申请这一政策优惠。如成都市一年的数字电视收视费为10000万元,可获得300万元的营业税减免和相应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减免30万元的政策优惠。

通过以上企业营业税的筹划案例,我们可明显地看出,通过合法的运作方式,运用国家颁布的法律,经过合理的筹划能有效降低企业的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