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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力困难原因对策分析

政府财力困难原因对策分析

编者按:本论文主要从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难的主要表现;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难的原因分析;培育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的宏观政策研究等进行讲述,包括了县级财政收支差额与赤字、文教体卫经费支出严重短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财政资金需求缺口巨大、行政机构膨胀,事业管理费高、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不足、城乡资源占有不均等导致城乡居民收入的不均等、精简乡镇行政机构与成员、推进乡财县管、提高农民在土地转让过程中的分享比例、改革土地流转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等,具体资料请见:

【摘要】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加大县级政府财力培育,发展适合各地实情的县域经济,以经济的发展来促进财政问题的解决,走“经济-财政-经济”的辩证发展道路。本文以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培育为研究对象,在分析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境现状及成因的基础上,提出湖南省县级财力培育的宏观政策。

【关键词】县级政府;财力培育;湖南

近年来,在国民经济保持持续发展和国家财政收入连年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县乡财政困难越来越突出。这主要是由于农业、农村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结构实施战略性调整,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不到位,增人增支刚性增长,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滞后等体制性、政策性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是城乡分割和地区间经济非协调发展在县、乡财政上的集中反映。

一、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难的主要表现

(一)县级财政收支差额与赤字

近年来,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和国家清费立税改革相继出台,县乡预算外收入急剧下降,县乡财政的包袱大大增加。县乡政府作为一级政权机构,有其必须履行的政府职能,必须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但由于县乡财政巨大的财政赤字和财政负担,大多数的县乡财政很难支持一级政府的正常运转,影响县乡政府职能的实现。

以长沙市县级政府为例,2003年财政赤字为41502万元,2008年达到166097万元,扩大了4倍。不仅如此,县与县之间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差距也呈扩大趋势。在同一市内,以长沙县与望城县为例,2003年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分别相差15925万元和19728万元,2008年分别达到37021万元和47953万元。不同市域,差距就更大了。以长沙市长沙县与湘潭市湘潭县为例,2003年财政收入湘潭县为长沙县的37.51%,财政支出则为40.88%,2008年分别为25.97%和51.91%。可见财政收入差距不断扩大,财政支出相对缩小,故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即财政赤字的差距不断扩大。

(二)文教体卫经费支出严重短缺

目前,工业化、现代化的进程确实使中国逐步跻身于世界强国之林。但长期以来,由于片面强调经济的发展,忽视了微观经济主体对社会环境发展的需求,致使我国大部分城市存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协调、经济建设与社会文化建设不协调的问题,这不仅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也加大了我国人口素质、社会环境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的距离。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从转变政府职能入手,对文、教、体、卫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给予充分的认识,并将科技和教育支出放到政府财政支出的首位,给予优先考虑。2000年至2008年,湖南省文教体卫财政总支出随着经济增长而增加,但占财政支出比例却呈现出下降趋势,2008年仅为19.69%,是近9年来的最低水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35%—40%的水平。

(三)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财政资金需求缺口巨大

农村社会保障资金严重不足,城乡社会保障实施严重不平衡。目前,农村以养老、医疗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工作仅在小范围内试点实行,社会保障基金调剂范围较小,用于农村的社会保障资金费用也较少。以湖南省为例,2001年用于农村的保障资金为912.4万元,仅相当于城市保障资金的3.4%,若加上农村困难户集体补助金487.0万元和农村五保户集体供养金14467.5万元,也只有15866.9万元,仅占湖南社会保障金总额的9.96%。可见,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低下,支援不发达地区的财政支出比例逐年下降,但不发达地区却是最需要财政公正支持的。

二、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困难的原因分析

(一)行政机构膨胀,事业管理费高

多年来,财政供养人口过多,增长过快,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并没有多大的改善。人浮于事的结果直接导致财政支出中用于工资的比例在增加,但行政效率却低下,加大了寻租行为出现的可能性,增加了财政运作成本。据调查,2001—2008年湖南省政府行政管理费占财政支出的9%—10%,并呈现稳步增长趋势;部门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高达30%;行政事业管理费占比高达55%以上。财政支出绝大部分花费在政府行政机构、部门管理事业费上,造成财政支持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导致财源培育不足,制约了财政收入的增长。

(二)县域、农村经济发展不足

当前,县乡财政可用财力增长乏力,主要原因在于经济发展不够。湖南是农业大省,但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不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慢,绿色、优质、高效的农产品基地规模小,农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弱,农民增收的步伐缓慢。2008年湖南省农民收入中的73.8%来自农业,其中,农业收入中来自粮、棉、油、糖、烟叶的收入高达80%以上,来自果菜收入比重还不到10%。过去,在农产品短缺的情况下,农产品价格一直比较高,农业只要增产就能带来农民增收。并且,湖南省农业税收年增长幅度,从2000年的33%回落到2005年的9.6%直至近年才稍有回升。种种现象表明,农业增产、农民不增收和财政不增税的问题对县乡财政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已经显露出来,并呈现不断强化的趋势。这是近几年来县乡一级财政困难程度进一步加大的重要原因。

(三)城乡资源占有不均等导致城乡居民收入的不均等

1.城乡人口结构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我国建国50多年来人口增长过快,农村人口总量也是在递增的,到2000年才有快速相对下降的迹象,但至今仍有将近61%的人口聚居在农村,表明我国城市化水平仍然偏低,农业就业结构转换仍然滞后于产业结构的转换。农村聚居大量的人口,必然导致极低的生产效率,这也和我国工业化的程度极不相称。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当属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户籍制度,到现在农民要变成城市居民的主要途径还是升学。因此,打破城乡人口滞留的格局,加快城市化进程,显得尤为必要。

2.产业结构演进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1978年以后,我国经济确实出现了高增长。而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高增长却是由第二、第三产业拉动,而第一产业停滞甚至萎缩,这主要是由农业的禀赋决定的,但还夹杂着人口因素。1997年以后,我国农业产值占到GDP的20%以下。同期,我国农村人口仍占总人口的70%左右,结果就导致城乡收入差距变得特别突出。1978年,从三种产业的产值结构来看,我国工业所占比重已达44.8%,具有人均GDP3000美元以上中等发达国家的特征;而从劳动力结构来看,农业劳动力比重高达73.3%,是人均GDP200美元以下农业国家的典型特征。这里面的关键因素是人口结构的调整跟不上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1999年,我国农业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重为17.7%,而就业比重依然高达50.1%。根据库兹涅茨的统计分析,当人均GDP达到500美元时,第一产业的就业比重为31.4%。可见,我国农业劳动力比重过大导致农业相对劳动生产率过低。

三、培育湖南省县级政府财力的宏观政策研究

(一)精简乡镇行政机构与成员

益阳市作为湖南省改革试点城市,2006年内,全市乡镇从144个精简到96个,1294名乡镇干部精简为705人,乡镇事业编制减少10035人,精简率达63.4%。以益阳市2005年底人口总数460.6万人为基数,几乎每300人中就有一名政府办事人员;年度财政收入总额92377万元,而财政支出达到317808万元。从种种事实中我们不难看出,湖南省县级政府机构臃肿,基层行政机构人员冗杂,财政供养规模过大,使得县级政府财力无法满足社会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需求,无法促进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必须进一步推行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精简冗员。可以根据“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一级产权,一级举债权”的基本原则,考察各地实际职能需要与财力因素,配备工作人员,避免出现人多反而不办事、办不好的情况。并且,政府的编制也应该考虑一定时期内的财政情况,在集中财力求发展的时期可以适当缩减编制,等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多的人才时,再适当引进,以达到比一开始人员臃肿时更事半功倍的作用。

(二)推进乡财县管

自从实施税费改革、全面取消农业税等政策后,绝大多数乡镇已经失去其主要的财源。农业税在整个湖南省的财政收入中占了比较大的比重,在绝大多数没有自主产业,仅仅依靠农业税等税费收入取得财政收入的乡镇对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吃饭财政”的现状都难以持续。在这样的前提下提出逐步撤消乡镇财政,推进“乡财县管”也是必然趋势。采取预算共编、账户共设、集中收付、票据统管的管理模式,逐步取消乡镇财政。

(三)提高农民在土地转让过程中的分享比例

在现行征地制度下,除乡镇企业用地、农村公共公益事业用地、农民宅基地外,所有新增建设用地需要占用农用地的,无论是出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目的的需要,还是出于房地产开发等私人目的的需要,都借助国家土地征用权来实现农地转用,征地的服务范围超出了公共利益的界限。同时,国家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在征地补偿中对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保障未予足够的考虑,特别是对于本来就很低的征地补偿费用,集体经济组织又要截留、分享,因此农民实际得到的补偿更低。征地后失去土地的农民由于缺乏非农就业所必需的专业技能等原因,很难在短时期内找到合适的非农就业岗位,而货币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又很不完善,致使一部分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就业都受到了影响。在土地用途管制下,农民承担了耕地保护、国家粮食安全、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公共利益的代价,却不能全面分享农地转用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不能得到应有的公共财政上的支持和补贴,农民的土地权益事实上集体性地受到了侵害。

(四)改革土地流转制度和户籍管理制度

要创新土地流转制度,一是要打破国家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允许集体非农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对经营性用地实行市场定价;二是明确界定“公共目的”的内涵和外延、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限和征用范围,提高农民转让土地的分享比例;三是建立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土地资源价格、资源成本和社会保障价格的科学的地价评估体系,对批准入市的土地进行全面的定价评估,为征地补偿提供价格依据;四是在充分考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土地发展补偿、未来收益补偿、社会保障补偿以及劳动力安置等因素的基础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五是对于有长期稳定收益的公益性占地,允许农民入股,允许经批准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租赁形式转化为工商业用地。

四、总结

县级财政不再是一个单纯的财政问题,因此在讨论县级财力建设时,不再局限于就财政而论财政,就经济而论经济,而是将二者紧密结合起来,辨证地分析县级财力的“经济——财政

——经济”的发展模式。具体来看,其主要体现在发展县域经济与培育财源、财力资源投入与县乡尤其农村经济发展上。经济发展与财政收入是源与水的关系,但我国现阶段下,财政投入支持县乡尤其农村经济发展必不可少。因此,应辩证矛盾统一、长短期相结合来看待财力培育与现阶段财力困境问题。